天津职业大学社团管理章程xi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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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大纲

社团管理制度大纲

社团管理制度大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社团管理,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园内注册的社团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学术性社团、学生兴趣性社团等。

第三条所有社团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种活动,服务学生群体,发挥社团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学校对社团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社团管理体系,确保社团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社团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社团管理人员和成员的自律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社团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社团评议制度,评选出一批优秀的社团组织,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第七条学校对社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确保其适应学校和社团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社团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自愿组建社团,对社团注册申请,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九条社团的主要领导机构应包括社长、副社长、常务理事等,社团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条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领导,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常务理事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和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社团应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社团的经济收支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学校要求各社团必须建立健全的社团章程,明确组织机构和运作程序等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求各社团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并接受学校的审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要求各社团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对社团相关活动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十五条社团应定期举行成员大会,并对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和评议。

第十六条学校要求各社团必须加强对会员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保证社团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七条社团应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社团组织的活动应当报学校审批,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活动。

第十九条社团活动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校友服务社章程

校友服务社章程

天津职业大学校友服务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全称是“天津职业大学校友服务社”。

本社团是由在校的大学生自愿组成、从事校友服务活动的全校性社团组织。

本社团接受天津职业大学校团委、天津职业大学校友总会秘书处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本社团的宗旨:在天津职业大学校团委、天津职业大学校友总会秘书处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以“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宣传母校,宣传校友,使在校大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成才意识、爱校意识、校友意识。

关注母校建设发展,崇尚人人关爱互助、奉献进取,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活动内容第三条:立足学校校友工作的实际,本社团活动内容如下:一、通讯报道:配合《校友风采录》编委会工作,参与撰稿、编辑、编印工作。

如通过搜集有关校友稿件、对重点校友进行新闻采访、有针对性地约稿及撰稿等形式,培养会员的写作能力、新闻采访能力、文字编辑能力。

二、社会活动:通过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如校友回访母校、校友报告会、校庆日纪念宣传活动、走访校友、校友网维护等,培养会员在活动的组织策划、综合协调、社交公关、宣传设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三、自身建设: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在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其他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四条:凡拥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本社团实行会员注册制。

会员的加入及退出,采取自愿的原则,须由会员本人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经秘书长按有关程序批准后,即可加入或退出。

第五条:会员应积极参加社团召集的有关会议及组织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会员基本条件一、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良好。

二、热爱母校,有较好团队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

三、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或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或有一定宣传设计专长者优先。

四、讲求团结友爱,乐于奉献,致力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七条:每学期末,视会员参与校友工作情况和贡献大小,由校友工作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会员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客观反馈,为会员综合测评提供有关依据。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和管理职业学校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学校内各类社团、团体及其成员。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团活动,协调社团与学校的关系,保障社团活动安全和稳定进行。

(二)社团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形象,互相尊重、相互合作。

第四条社团活动
(一)社团活动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方案,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场地,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社团活动内容应符合学校教育目标和社团宗旨,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违法、不良信息。

第五条社团管理
(一)社团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素质和技能,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二)社团要严格遵守学校领导和社团指导老师的管理,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挪用社团经费。

第六条奖惩制度
(一)表现突出的社团成员将获得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二)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成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记过、劝退等。

第七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争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望社团成员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学校社团的管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学校社团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

社团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条学校对社团活动给予充分支持,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

社团活动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社团成立与注销第四条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

学生发起成立社团,应当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成立。

第五条社团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后,应当向学校提交负责人名单,并报学校备案。

第六条社团应当定期开展活动,活动内容应当积极健康,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

社团活动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场地、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不得擅自借用学校资源。

三、社团管理第七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损害社团利益和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应当定期向学校汇报社团活动情况,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社团应当每学期末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

第九条学校对社团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定期组织社团负责人培训和交流,提高社团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学校还应当为社团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资源,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四、违规处理第十条社团及其成员在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社团负责人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撤销其负责人职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职业学校社团管理,规范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活动质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社团。

3. 社团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社团组织与管理1. 社团组织(1)社团名称应简洁明了,体现社团特色。

(2)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团工作。

(3)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2. 社团管理(1)社团需在学生处、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社团需定期向学生处、校团委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3)社团活动需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三、社团活动与经费1. 社团活动(1)社团活动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社团活动应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形成品牌。

(3)社团活动需事先制定活动方案,经学生处、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2. 社团经费(1)社团经费主要用于社团活动开展、社团建设、会员奖励等方面。

(2)社团经费由学生处、校团委统一管理,社团负责人负责具体使用。

(3)社团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社团考核与奖励1. 社团考核(1)社团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情况、会员参与度、社团影响力等。

(2)考核结果作为社团负责人选拔、社团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2. 社团奖励(1)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优秀社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社团联合会章程

3、社团联合会章程

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总则(2014年修订)第一条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颁布的《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包招俱乐部、协会、乐队)。

第二条学生社团宗旨:服务同学,努力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学生社团基本任务: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方针。

发挥大学生社团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建设学生社团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育人工程;2.要加强对校内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的领导、审批和管理,形成党委领导,团委具体指导和团学干部严格管理的格局;3.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成员进行民主推选产生,对全校各级各类己注册的学生社团及社团成员负责,并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并遵守天津职业大学的有关制度。

第一章会员第六条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凡取得天津职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并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均可申请加入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成为本会成员。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1.参加校社团联合会及校内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及在共青团组织与本会指导下开展各种正当的学生社团活动的权利;2.会员有权对本会工作通过正当的途径,提出建议、讨论、监督、质询和批评3.组建校管、院级学生社团组织严格管理的格局;4.掌握学校各级各类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推动各社团的健康发展;5.鼓励、引导各级各类社团开展鲜活丰富、形式多样、有教育意义的社团活动,为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服务。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颁布的《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2.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3.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支持和参加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自己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大学生社团章程

大学生社团章程

“顶针服装创意工场”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是“顶针服装创意工场”(顶针STUDIO)名称的来源与寓意:顶针意为顶尖的,顶难而上的精神;顶针本身又是一种服装工具。

STUDIO是指艺术类的有创意性的工作室,故取名与此。

第二条本社团是属于学术科技类服装创意设计的学生社团,隶属艺术工程学院,会员是由遵守本社团章程,对服装设计与制作有浓厚的兴趣,并且自愿加入本社团的天津职业大学所有人士。

第三条我们的宗旨全新全意为社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水平提高而努力。

为我校积极和谐的社团文化增砖添瓦,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四条本社团是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天津职业大学团委和社联的监管接受各单位和老师的建议与意见。

第五条面向天津职业大学所有人士提供便捷的服装定制、服装维修与改造的服务与帮助。

第二章社员第一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对服装设计与制作有兴趣并且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二)遵守本社团章程,服务社团领导管理,完成社团交办的任务;(三)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有积极向上的态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四)自觉遵守及维护社团各项权益的义务;第二条社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表格,进行面试;(二)各负责人讨论、批准、备案、确认通知;(三)首届会员大会,由社团执行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三条社员的权利与义务所有顶针STUDIO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所有顶针STUDIO社员享有以下义务:(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参与社团的每次大型活动;(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向本校学生宣传社团提供的公益活动或机会;(七)会员正常原因退会或提出退会的,应想社团提交退会申请,并交回会员证,报社联正式备案注销会籍;(八)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暂停,终止或注销会员会籍。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内容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内容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内容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职业学校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设立原则
职业学校社团应立足学生兴趣爱好,服务学校教育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社团管理
1.社团成立应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后方可注册成立。

2.社团应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选出理事会及相应负责人。

3.社团应定期进行活动汇报和财务公示,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应符合学校教育目标,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社团活动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

3.社团活动场地、设备、人员等均需提前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资金管理
1.社团活动资金应由社团负责人统一管理,严禁私自挪用。

2.社团资金来源及使用需详细记录并接受审计。

第六条惩罚措施
对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适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
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社团活动有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详细解释和管理。

以上为《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广大社团成员能认真遵守,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社团活动。

大学社团管理章程模板范文

大学社团管理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社团的组织与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促进社团成员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大学社团以“服务学生、锻炼能力、丰富生活、培养人才”为宗旨,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平台。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四条社团组织形式为会员制,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五条社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为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

2. 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监督社团财务和资产管理。

3. 执行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具体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日常事务。

4. 监事会:负责监督社团财务和理事会的工作,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凡我校在校学生,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经批准,均可成为社团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获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5. 退出社团。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社团形象,遵守社会公德;4. 服从社团管理,接受社团纪律约束;5.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九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符合社团宗旨和目标;3. 丰富多样,富有创新性;4. 安全可靠,有益于身心健康。

第十条社团活动主要包括: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监事会会议;3. 专题讲座、学术研讨、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4.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一条社团经费来源:1. 学校资助;2. 社团活动收入;3. 会员会费;4. 社会捐赠;5. 其他合法收入。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第一条本社团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社团是一个由自愿加入的、共同进行特定活动或者从事特定事业的大学在校学生自主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名称为“XX大学XX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交流互助,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五条本社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

第六条本社团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

第七条本社团不得有政治倾向,不得进行政治活动。

第八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校外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团设主席团、顾问、秘书处、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社团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顾问由学校相关领导人员担任,为社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第十三条社团根据活动内容设立不同部门,由部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社团接受全体在校学生自愿加入。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活动并遵守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社团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社团的决策。

第十七条社团会员应坚决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纪律,不得损害社团的利益。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有权利查看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社团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费具体数额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求决定,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支出,必须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二十四条社团应每学期制定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应当积极宣传,动员会员参与。

第二十六条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二十七条社团活动需要向学校申请场地和物资支持的,应提前知会主席团。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职业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学校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提高社团成员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社团,包括学生社团、教职工社团等。

第三条社团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社团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社团成立与变更第五条社团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社团名称、宗旨和活动范围;(二)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三)有稳定的社团成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负责人;(五)有相应的活动经费。

第六条社团成立程序:(一)提出成立申请,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二)经社团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审批;(三)审批通过后,办理社团登记手续。

第七条社团变更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社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社团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社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解散手续。

第三章社团管理第九条社团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社团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三)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职责:(一)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组织社团活动,确保活动质量;(三)维护社团合法权益,协调社团内外关系;(四)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民主;(二)安全、文明、有序;(三)节约、高效、实用。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法、合规;(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三)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第四章社团成员第十三条社团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热爱社团工作,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三)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社团宗旨与目标本社团宗旨在于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和实践的平台,以促进成员在共同兴趣领域内的成长和发展。

我们的目标是成为行业内最具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社团,推动相关领域的进步。

第二章:成员资格与权益成员资格任何对社团宗旨和目标有共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社团的成员。

成员需经过社团管理层的审核和批准,方可正式成为社团的一员。

成员权益成员有权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成员有权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成员有权享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管理组织架构社团设有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分别负责社团的各项工作。

管理方式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需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章:活动策划与执行活动策划社团每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预算等。

活动执行各部门按照活动计划执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经费来源与使用经费来源社团经费主要来源于成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和活动收入。

经费使用经费使用需经社团管理层审批,主要用于社团活动、设备购置和日常维护等。

第六章:规章制度与纪律规章制度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律、活动纪律等。

纪律处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社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除名等纪律处分。

第七章:社团发展与改进发展目标社团将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制定发展目标,不断提升自身实力。

改进方式社团将定期收集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社团的工作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八章:章程修订与解释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需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章程解释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团管理层所有。

如有争议,由社团管理层负责解释。

以上为本社团的管理章程,希望所有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为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社团活动章程及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章程及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章程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促进学生积极向上的发展,丰富课余生活,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进行社团活动,是学生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活动应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宗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并为天津大学作出一定的贡献。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文明、和谐、健康、积极、建设、开放。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天津大学校级及各二级学院设立的各类社团活动。

第二章:社团活动的种类第五条天津大学校级及各二级学院设立的社团活动可分为学术科技类、文体娱乐类、思想政治类、公益实践类、兴趣爱好类等。

第六条各种类型的社团活动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兴趣特点,择优设置,确保活动的多样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社团活动的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学校的指导思想,依法合规开展,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

第八条学校领导机构应当对社团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严格审查各类社团活动的立案和报批手续。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组织第十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自发组成或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根据活动内容和形式择优设置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组织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章:社团活动的管理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注册备案,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注册备案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偏颇和歧视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公开透明,确保活动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第六章:社团活动的奖惩第十六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有违规行为的社团活动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职业学校社团的管理,发挥社团在学生教育、文化、科技、艺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团管理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教育方向。

2. 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坚持社团活动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4. 坚持社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社团活动有序开展。

三、社团设立与管理1. 社团设立(1)学生自愿申请,经学校批准,成立各类社团。

(2)社团名称应简洁明了,富有特色,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2. 社团管理(1)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2)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3)社团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社团活动经费应合理使用,接受学校监督。

四、社团活动1. 活动内容(1)学术类:举办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

(2)文化类:举办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摄影比赛等,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

(3)科技类:举办科技竞赛、科技创新项目、科普讲座等,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4)体育类: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健身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 活动组织(1)社团活动需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报学校审批。

(2)社团活动应邀请相关教师、专家、社会人士等参与指导。

(3)社团活动应注重安全,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五、社团考核与奖惩1. 考核(1)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质量、活动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社团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奖惩(1)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规定的社团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社团资格。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大学社团管理章程模板

大学社团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社团的组织与活动,促进社团成员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大学社团以服务学生、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大学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全体成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第五条社团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部分成员组成。

第六条社团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会长职责:1. 主持社团全体成员大会,执行大会决议;2. 领导理事会,负责社团的重大决策;3. 代表社团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副会长职责:1.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3. 参与社团重大决策。

第九条各部部长职责:1.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 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各项活动;3. 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监事会职责:1. 监督社团的财务状况;2. 监督社团活动的执行情况;3. 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应围绕社团宗旨和目标开展,内容健康、有益、丰富多彩。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公正;2. 安全、有序、文明;3. 依法、依规、依章程。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社团经费来源:1. 社团成员会费;2. 学校拨款;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社团财务应设立专门的账户,实行会计核算,定期公布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社团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第六章社团变更与终止第十七条社团变更需经全体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社团终止需经全体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阅读社社团章程

阅读社社团章程

阅读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全称“阅读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本社团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协会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条社团宗旨培养学生阅读兴趣第四条社团口号爱生活、爱阅读第二章社员第五条凡取得天津职业大学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六条社员的基本权利:(一)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社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四)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社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上级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第八条社员的退出和除名(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副社长两名,部长若干。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会长的权利和义务(一)服从社联、团委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五)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七)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大学社团章程(1)

大学社团章程(1)

大学社团章程(1)第一章入会与退会第一节入会1.1 申请加入社团的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a) 本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b) 对本社团的宗旨和活动有浓厚兴趣;c)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修养;d) 愿意遵守本章程及社团其他规章制度。

1.2 入会程序:a) 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所属学院、专业等;b) 提交入会申请表和一张个人近期照片至社团负责人处;c) 社团负责人将申请表提交给社团理事会审查;d) 经社团理事会审查通过后,社团负责人通知申请人参加入会仪式。

1.3 入会仪式:a) 入会仪式由社团理事会组织并指导进行;b) 入会仪式内容包括社团介绍、宗旨宣誓等;c) 完成入会仪式后,申请人正式成为本社团的会员,并享有相应权益。

第二节退会2.1 退会程序:a) 会员提出书面退会申请;b) 退会申请须附上个人基本信息和退会原因;c) 社团负责人将退会申请提交给社团理事会审查;d) 经社团理事会审查通过后,社团负责人通知会员办理退会手续。

2.2 退会手续:a) 会员办理退会手续时,应清偿个人的社团相关债务;b) 社团负责人与会员办理退会手续,包括注销入会信息及相关文件。

2.3 退会后的权益:a) 退会后,原会员不再享有任何社团权益;b) 退会后,原会员的个人信息将被从社团会员名册中删除。

第二章社团组织架构第一节理事会1.1 理事会成员:a) 理事会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b)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届;c) 理事会成员需具备良好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1.2 理事会职责:a) 制定并修改社团的章程;b) 监督社团的日常运行;c) 组织重要活动,并负责活动预算的审批;d) 负责处理会员的入会和退会手续;e) 审查并决定社团财务相关事宜;f) 协助社团负责人进行内外部交流与合作。

第二节社团负责人2.1 产生方式:a) 社团负责人由社团理事会选举产生;b)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两届。

大学社团章程模板范文

大学社团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社团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社团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和活动内容,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社团全称),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性质:(社团性质,如学术性、实践性、文化性等)。

第四条本社团的宗旨:(社团宗旨,如弘扬学术精神、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

第五条本社团的注册单位:(注册单位名称,如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等)。

第六条本社团的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至少每学期一次。

第八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2. 修改本社团章程;3.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4. 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5. 决定本社团的终止。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人数)名理事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社团的重大活动;6.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理事长为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社团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凡承认本社团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社团的学生,均可成为普通会员。

第十五条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优先获得本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退出本社团的权利。

第十六条普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社团章程;2. 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3.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4. 按规定缴纳会费;5. 完成本社团交办的任务。

第十七条荣誉会员由理事会决定,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7、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场地使用管理条例

7、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场地使用管理条例

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场地使用管理条例总则(2013年修订)为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的管理,统一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学生社团活动教室及使用管理第一条教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未经允许,任何学生社团或个人不得挪为它用,桌、椅等办公用品,一旦损坏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条不得破坏教室墙面整洁。

第三条严禁在教室内举行私人聚会、喝酒、赌博等一切与本社团宗旨不相符的娱乐活动。

第四条在使用教室时,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严禁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严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吸烟、使用明火,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或其他杂物,不得私自引线用电,做好防火、防电路超负荷运行工作。

第六条不得随意挪动楼内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按压“火灾报警按钮”。

第七条教室使用结束后须熄灯断电,关闭门窗,防止公共财物丢失、损坏,教室使用者活动结束后须清扫教室卫生,保持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条学生社团在使用教室期间,如遇紧急或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社团指导老师、校社团联合会、学生处、校团委、保卫处、校医院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章学生社团室外活动场地使用管理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室外活动时要保证活动安全性,不得举办具有危险性质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社团举办室外活动须保证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选取的场地应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习、休息,并且不得阻塞交通。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禁止在危险区域举行活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举办室外活动时不得破坏校园环境,不得损坏学校公共设施。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须清理场地,保证场地整洁。

附则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有权取消各类学生社团相关活动。

第十五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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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015年修订草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突出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天津职业大学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合会),由共青团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指导,负责本校各级学生社团的管理、监督、服务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服务凝聚同学,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发挥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我校学生社团按指导单位分为校管社团(由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成员来源比较广泛且规模较大的学生社团)和院系社团两种,院系社团接受院系团总支、院系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监督。

各级学生社团接受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主要是:1.学校拨款;2.会员缴纳的会费;3.收到的奖励、赞助及捐赠;4.其他。

(经费的管理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我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天津职业大学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联合培养学生及3+2分段学生。

第二节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和注册
第八条我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均需注明为校管社团或院系级社团,并按照申请成立社团的性质进行社团类别(专业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申报。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十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规范的名称。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三)至少一名指导老师。

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四) 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为期一个月的考核。

第十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之内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具体申办流程见附件)(一) 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社团申请注册登记表(A、B);
(三)社团申请注册财政管理表
(四)社团负责人个人简历表;
(五)社团组织架构联络表;
(六)社团资格申请书;
(七)社团学期工作计划;
(八)社团章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宗旨;
(二)学生社团类别;
(三)活动场所、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提交相关材料后,由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合格,并经校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告,社团进入为期一个月的社团考察期,校社团联合会在考察期内对社团进行实际考察,如无违规违纪现象,则在考核期满时进行全校性公示,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第十三条从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申请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社团本条例第八条有关内容,并且没有不允许成立社团原因的,都可以批准成立。

第十四条批准申请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

申请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五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
(二)同一院系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的;
(三)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四)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0人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注册
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社团登记注册,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将视情况对该社团提出警告或直接取消该社团本学年活动资格。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我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社团成员在享受权利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节学生社团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其组织章程,遵守本章程,以达成其成员的共同意愿为目的在天津职业大学开展各种各样活动;
(二)有权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天津职业大学社团联合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三)对于天津职业大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监督;
(四)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担任相应义务;
(五)学生社团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的成员有权向校社团联合会反映问题和情况。

(六)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十九条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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