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观念到程序——浅议我国政党协商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贺拥军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郑重地提了出来。
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对于我们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依法治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谈到依法治国时,反复强调党的领导。
他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然而有些人把依法治国绝对化,认为要搞法治就不能强调共产党的领导,就不能搞一党执政。
这是套用西方多党制或两党制模式来评价我国走向法治的一种看法,是非常错误的。
现代国家政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政党政治。
但是政党领导和法治的关系,西方国家和我们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说,在西方,法治社会形成于政党政治产生之前,西方政党政治对法治生活的形成和发展没有显著影响的话,那么,在我国,人民历史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带领自己取得民主,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从而走向法治,走向现代化,这是无可替代的。
在我们这样一个摆脱了长期受封建专制统治和帝国主义列强统治后发展起来的国家里,只有依靠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持国家的独立,保持社会的稳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精神文明建设。
当然,我们党对法治的认识,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模糊的,这种模糊认识一度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完善。
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历史经验和教训,根据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治法律观点和法律体系作了相应的调整,从而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使我国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优越性和活力也正在更好地发挥出来。
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
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作者:文波来源:《新长征》 2018年第9期文波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统一的有机整体,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
一、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统一的有机整体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体现为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科学地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联系,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新探索,也是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新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基本支撑。
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树立不起来,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党的建设就不可能有序运行。
而治党不能只就党言党,必须同时立足于治国来言治党。
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定位于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高度统一,这就使得治党和治国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也是对执政党自身提出的明确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很重要的就是规范执政党的权力问题,二者的目标是相吻合的。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和建设党,全党必须切实强化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推进各方面工作,这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同时也会极大地促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最坚固的根基。
全面从严治党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并行不悖,具有相辅相成、共生共存的密切关系,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昭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政治学院作业一、党的领导是前提我们党早就提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专政要统一起来。
自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这个主题以后,我们更加重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这个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第一个进行说明的问题就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决定》中明确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中第一个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这既是回答,更是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党的领导确保依法治国方向正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从历史上看,任何国家法治的确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建立起来的,任何国家法治的成功都不是自然而然到来的,必须有一个坚定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行集中部署。
倘若一个国家处于群龙无首、四分五裂的状态,她的法治要么是不健全的,要么是徒有法而令难行。
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进行法治建设,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举国上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创造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不是空泛的口号,这是历史给出的结论;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这不是空洞的说教,这是现实给出的答案。
对比昨与今,没有人能否认,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而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坚持依法治国必须首先坚持党的领导。
二、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浅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浅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这是中国政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在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下,要实现这一目标,最关键的是要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从必然出依法治国需要党的领导。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良法才能有善治,而要有良法就必须要有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组织来领导制定。
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以寻求善治为目标的依法治国必须要党来领导,以善治为己任的依法治国和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己任的党的领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然而人类社会治乱兴衰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法治从来不能在乱世中实现,善治不可能在无序下完成。
当前的中国,社会矛盾尖锐复杂,人们诉求差异多元。
依法治国的实现条件需要一个具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功能的政治实体来创造前提。
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具有这样的能力和功能。
所以,从依法治国的实现条件和中国共产党的自身条件的现实性上看,二者是一致的国家的发展告诉我们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能实现统一的。
一是本质上可以一致。
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执政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
二是在程序上可以做到。
这就是我们能够把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把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过法律的载体表达出来,也就是通过立法机关把党的意志变成国家法律;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
从这点上看,二者也能一致。
从本质上讲真正的法治应该是良法之治,而党的正确领导是制定良法的重要保障。
众所周知,法是人制定的,但又不是由人任意制定的。
在思想史上,长期存在着法是理性还是意志的争论,实际上真正的良法应该是理性和意志的统一。
说它是理性,意思是说,法应该反映事物内在的客观必然性要求或曰逻辑要求,这种要求只有通过人的理性才能加以认识或发现。
浅谈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浅谈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鄂温克党校贺马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正确领导及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要遵循原则。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一致性。
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阶级性和人民性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由全体人民通过立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等实践活动建立起来的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人民性,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正是这种阶级性和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二是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本质上是一致的。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领导,主要是对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以及立法的领导,而宪法就是成熟定型政策的规范化、条文化和法律化。
从执政党的决策来看,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把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形成具有国家强制力并要求全社会人民遵行的行为规范。
因此,从根本上说,党的政策与国家宪法法律是统一的、一致的。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是统一的、一致的。
其次,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有目的、有步骤、与秩序地进行。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而中国共产党就是发扬民主、扩大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领导核心。
没有党的领导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法治。
浅析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的关系
浅析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的关系作者:刘向东韩丽华来源:《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7年第11期摘要:伴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政治体制也在不断的发展,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本文通过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分析,浅析如何有效促进两者之前的关系,并且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和治党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影响,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是促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党法治社会法制中国伴随着我国的政治体制不断完善,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至关重要。
通过对依法治国的研究,很多学者认为只有依法治党才能实现依法治国,目前关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焦点问题。
本文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对如何通过两者之间的有效统一,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建立健全民主公平的政治环境提供支持。
一、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的关系研究依法治国过程中,实行依法治党是我党发展的必经之路,同时也反映出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
依法治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依法治国,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1.依法治国基于依法治党而发展。
在我国法治社会发展过程中,只有合理有效的党规党法才能保证国防的稳定,才能有效的促进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因此,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由于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体系和社会法制体系发展过程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党建体系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
因此,依法治党能力和水平直接反映我国依法治国的节奏。
2.用法治观念促进依法治国的实现。
在依法治国建设过程中,我党的法治观念坚定程度直接关乎依法治国的成效,只有我党充分尊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才能得到公民的认可,才能让公民意识得到提升,才能让公民遵法守纪,才能保证法律在全民心中的地位,才能保证我国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
3.依法治党促进依法治国的实施深度。
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主要是为了有效的促进我国法治体系制度的完善,同时还能促进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实施。
浅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浅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作者:郭晓鹭来源:《新一代》2019年第14期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极端重要性。
我们实施的依法治国是人民的依法治国,我们要建立的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法治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方向。
关键词:党;依法治国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就要把党治理好,只有这样党才能把国家治理好。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中国古话有言:“治国者先受制于法”“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等,强调的正是“欲肃民风先正官风”的道理。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只有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让全社会获得尊法、守法、用法的标杆,激发起对法治的信心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
有人认为,强调党的领导就不可能使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这种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
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国也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两者相辅相成,是根本一致、内在统一的:一是性质上根本一致。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宪法规定,我国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这就决定了我国法治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在现阶段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简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docx
简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决定着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作了全面、系统、科学的论述,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坚持党的领导、怎样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为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首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建国以来,我们党摧毁国民党旧法统《六法全书》,领导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实施了一大批法律,建立完善了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法制机构,提出了实事求是、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等一系列有价值的法制原则和思想,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上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念和路径上,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推进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生态文明等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行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其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倡导、完善推动、坚定维护,首要和根本的在于党的的领导。
依法治国战略下的党政关系探究
P UBLIC POLITICS | 公共政治 依法治国战略下的党政关系探究中共包头市九原区委党校 张淑芳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政治体制建设日趋成熟,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已经成为我国政治改革的主要议题之一。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伟大的中国梦,需要积极的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正确的处理党政关系。
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探究了依法治国战略下的党政关系,希望能对我国的党政建设和推动法治化进程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依法治国;党政关系;党的建设;可持续发展一、新形势下推进党政关系法治化的意义研究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从党的执政历程来分析,由于当时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影响,在建党初期和执政初期,党政不分已经成为一种形态存在,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存在严重的弊端,不利于权责分明,透明政府的建设,也不利于推进党和政府的发展,更不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
党政不分,很明显党就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好坏都有自己决定,把党的权利范围扩大化,把党扩大为国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党权力的泛滥。
特殊的历史和社会时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党政不分已经不符合政治体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了,所以依法治国下必须明确党政地位,做到党政分开,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构建党政关系的法治化。
所谓党政关系的法治化就是通过宪法和法律对党和政府的职能进行合理的界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建立起一套调节党政关系的法律体系,将党政关系的运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最终实现党政关系的和谐协调。
法治视野下,构建新型的党政关系,就是要摆正党和政府的地位,做到权责明确,各司其职。
这样做是实现伟大中国梦,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党政关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如何理顺党政关系已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究主题之一。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者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但是并不是党就代表政府了,党和政府就是一回事了。
【优质】浅析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辩证关系及现实启示word版本 (3页)
【优质】浅析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辩证关系及现实启示word版本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浅析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辩证关系及现实启示一、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概念考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日益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1979年9月1日,彭真在《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几个问题》中指出:现在要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你是领导,不懂法怎么行?这里仅是依法治国字样的提出。
此后又经过不断探索,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断得到发展和深化。
19 9 4年12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以法治国,是为了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996年2月8日,中国社科院教授王家福在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做了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专题报告。
讲座结束时,江泽民发表了《坚持依法治国》的讲话,第一次以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确认了依法治国的概念和提法,并初步论述了依法治国的含义和重要意义。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科学界定其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此基础上,201X年10月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指导思想、重大任务等,是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新解
浅谈对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两者关系的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保障;依法治国为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好党和法治的关系,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同时也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顺利并有效进行的根本保证与根本要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我党的领导,想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以及保证社会生活健康有序的推进,也离不开党的领导。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当前,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
从“打虎拍蝇”反腐败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从持续改善民生到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要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党的领导。
三、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依法治国要求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政党和公民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鉴于国家法律是党的正确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党的领导不是无根据的“违法的领导”而是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合理进行,将党的领导纳入法治的轨道,受到法律的支配“依法执政,依法领导”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和法治的最本质含义。
党领导人民群众,在人民制定的法律的规范下活动,是社会主义法治所追求的社会状态。
浅谈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doc
浅谈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一、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区别对于依法治国的含义,普遍的大众都接受的观点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对于它的含义最重要的内涵就是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依据法律在治理国家,依据法律在做事。
关于党的领导的含义,马克思主义学说普遍认为,党的领导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对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统帅和向导作用,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管理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我国一直都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党派和群体是参政党,一直都是尽最大的努力来发扬民主。
党的领导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通过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二者有明显的区别:1.主体不同。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人民都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选出来的。
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是西方任何国家所不能比拟的。
党的领导的主体是共产党。
共产党是政治组织,它不是国家机关更不是社会群体组织。
它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农民阶级的先锋队。
2.客体不同。
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凡是涉及这些领域的人和组织,都应受到法律的规范、制约和保护。
不管是普通的老百姓还是单位的领导,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报护。
不能因为他们的不同而又特殊对待。
党的领导的客体是接受党的主张的人民群众和这些人民群众所生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群众组织,包括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各企事业单位、各种文化机构等等。
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的理解
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的理解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治国,二者是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的,而并非是相互对立、互相排斥的。
缺乏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就会失去方向,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坚持依法治国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和促进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
因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的特殊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强调“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四中全会对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去分析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深刻的内在联系:首先从理论角度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其次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长期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我国要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
试析当前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的关系论证
试析当前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的关系论证论文摘要我国的政治体制逐渐向着法治化方向发展,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明确两者之间的互相影响能够有效促进两者的互动,提高我国法治化进程。
本文论述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依法治党的最终目标,并探讨如何通过加强两者之间的互动,推动我国法治化的进展,明确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之间的关系和互相影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论文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党政治体制我国在全国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在这一前提下如何?提高我党的领导水平,已经成为了目前的热点研究问题。
对于依法治国来说,很多学者认为只有依法治党才能够实现依法治国,进而导致当前,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也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话题。
本文通过两者之间的关系探究如何通过依法治党实现依法治国,进而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建设民主公平的政治体制。
一、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之间的关系我国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核心,在实现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下,进行依法治党是必然要经过的道路,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之间是相互支撑的。
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而依法治国是依法治党的根本目标,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基础邓小平曾经提出,只有党规党法完善的前提下,国防的实施才能得到保证,因此可以说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由于我国一直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核心,当政党法的建设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国法的节奏。
(二)执政党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力量之一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手段,在执政党的领导下,将我党的政策方针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确立,有助于团结我国上下各阶层人民的力量,推动我国向来健康的法制方向发展。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曾经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第十六届人大也再次确立了这一观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毋 庸置 疑 的是 , 作 为后 发 现 代 化 国家 , 我 们 关 于 现代 化 的一 切 知 识 、 观 念 体 系 都 来 源 于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连“ 民主”、 “ 政党 ” 这些基 本 的概 念 也深 受西 方 影
响, 因此 , 西 方 的政 治 实 践模 式 很 容 易成 为 一 种 “ 标
准” , 按 照这种 标准 来 看 “ 法治 ” 和“ 民主 ” , 无 疑 就 是
三 权 分立 、 宪法 司法 、 司法 审 查那 一 套 。而 按 照这 种
、
Hale Waihona Puke 依 法治 国与我 国 的政党
首 先我们 需要 明确 的一个 立论 前提 是 , 当我们 说 “ 法治 ” 或者 ‘ ‘ 依 法 治 国 ”时 , 我 们 究 竟 是 说 的 什 么 “ 法” ? 当我们说 “ 政党” 时, 又说的是什么“ 党” ?这 是客 观 认 识 我 国政 党 与 法 治 关 系 的 一 个 重 要 思 想
【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9 — 2 2 9 3 . 2 0 1 5 . 0 5 . 0 0 3 【 中图分类号 】 D 6 1 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 0 0 9— 2 2 9 3 ( 2 0 1 5 ) 0 5- 0 0 1 2 - 0 3
总第 1 6 卷第 8 7 期 第 5 期
2 0 1 5 年 1 0月
湖 南省社 会主 义 学院 学报
J O L l I I l a l o f Hu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li a s m
No . 5,2 01 5
具体 化 的一个 充 分表 现 。在 中 国的政 治语 境 和 政 治 生态 下 , 政 党协 商 要在 依 法 治 国原 则 的不 断 推 动下 , 升华 既有 的统 一战线 话语 体 系 , 促进 我 国党 际关 系 的 不 断 民主化 , 在 法 治框 架 下 致 力 于规 则 、 程序 的发 展 完善 , 不断促进 政 党协商 功能 的发 挥 。
进 而从法 理上 质疑 中 国共 产 党执政 的合 法性 , 执着 于 追 问“ 党大 还 是 法 大 ” , 这 种 倾 向在 法 学 界 可 能 表 现
得 更 为突 出 。
我 国 的政党 协 商从 一 种 统 战观 念 到不 断 发展 完
善的制度体系 , 这本身就是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 和
党委 、 党委 领导 个人 的权 力 不 等于 “ 党” , 这 是 需要 区 分 的概 念 , 也是 阻碍 法 治成 功 的关键 所 在 。 当前 , 我 国的社会 主 义法 律体 系 已经初 步形成 、 法 治政 府建 设 已经步 入正 轨 、 法 治 社 会 建 设 也 在有 条 不 紊 地 推 进 , 当前依 法治 国必 须关 注政 党权 力建设 的法治化 。
和具 体化 的一 个充分 表现 。在 中国的政 治语 境 和政 治生 态下 , 政 党协 商 需要 在依 法 治 国原 则的 不断推 动 下 , 促
进 党 际关 系的进 一 步 民主 化 , 从 程序 上不 断 实现 党际协商 的功 能发挥 。
【 关键词】 政党协商 ; 依 法治国; 观念 ; 程序
1 2 一
了 中国的稳定 转 型 和 治 国能 力 。我 们 需 要 反省 在 多
一
王江燕: 从 观 念到 程序
2 0 1 5年 第 5期
年 的 理论研 究 中实践 理 性 的缺 乏 , 同时 还 有 在 概 念 、 逻 辑研 究上 的混淆 和混 乱 。
事 实上 , 无论 在 西方 还 是 中 国 , “ 法” 的含 义 都 具
调 了政 党协商 在 我 国协 商 民主 中 的基 础 地位 和治 理 功能, 为我们 研 究 我 国政 党 制 度 提 供 了新 的 视 角 和
方 向。
发, 将“ 法治 ” 等 同于 “ 法律 ” , 将“ 民主” 等 同于“ 选 举” , 从这 一 角度 出发 , 全 面 否认 中 国的 民主 和 法 治 ,
基础 。
标准来看“ 政党” , 政 党制度就等同于多党制——按 照马克斯 ・ 韦伯 、 阿尔蒙德、 萨托利等人 的经典理论 ,
没有竞 争性 轮替 的组 织就不 能 叫做党 , 这是 西方 政 党
理论 的主 流 。按 照这 些 理论 , 中国 当然 是 没 有法 治 ,
也没 有政 党 。可是 我 们 却 习惯 于 用 这 些理 念 去 对 照 中国 的民主法 治和 中 国的政党 , 自然 就走 进 了一 个 无
S e i r a l No . 8 7
从 观 念 到程 序
浅议 我 国政 党 协 商 与依 法治 国 的关 系
王 江 燕
( 中央社会 主义 学院 , 北京 海淀 1 0 0 0 8 1 )
【 摘
要】 我 国的政 党协商从一种统战观念到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体 系, 本身就是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
法走 出的“ 囚徒 困境 ” , 所 以, 这 种 理论 永 远也 解 释 不
在法 治 与 政 党 问 题 上 , 或 者 在 法 治 与 民 主 问 题
上, 我们 最常 见 的两 种倾 向有 两 种 : 一 种 是用 中 国特
作者 简 介 : 王江燕 , 中央社 会 主 义 学 院 统战 理 论 教 研 部 副教 授 。
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去 自 弹 自唱、 抽象解释和论证我 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共产党领导的必然性 、 优越性 , 还 要与西 方发 达 国家去一 较高 下 , 包 括在 我 国的政 党制
度理 论领 域 ; 另 一种则 是 片面地从 专业 理论 和经 验 出
中共十八届 四中全会通过 的《 中共 中央关于全 面推进依法治 国若 干重大 问题 的决定》 以及今年初 中共 中央颁 布 的 《 关 于加 强 社 会 主义 协 商 民 主建 设 的意见》 ( 以下简称《 意见》 ) 可 以看作是新一届 中央 领导集体在法治与民主发展上的新思维。《 意见》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