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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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为保证临床放射治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XX国卫生部1995年发布的《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估办法。
一、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标准
(一)房屋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普通或特制防护的(有低剂量率近距离放射单位)病房。
2、有放射治疗机房、定位设备机房、型模室、物理室。
注:放射治疗及定位机房的设计、防护、消防均须通过省、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
(二)放射治疗及配置设备基本要求
1、深部病灶外照射治疗机:60Co治疗机或医用直线加速器
2、浅层病灶外照射治疗机:千伏级X线机或医用电子线
3、基本模拟定位设备
4、型模制作设备
5、头、胸、腹、四肢等固定装置
6、电离室型剂量监测仪、个人剂量监测仪
其中三级医院需增配:
(1)放射治疗计划系统(TPS)
(2)近距离后装治疗机
(3)专用模拟定位机
(4)有条件的单位配置三维水箱
注:大型放射治疗机及剂量仪必须有质量合格证,并经省、市劳动卫生放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三)放疗医技人员基本要求
人员配备:放疗医师、临床物理师、放疗技师、护师、维修工程师。
1、放疗医师:具有医疗专业大专(2004年后新进人员应具本科)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专业上岗证(放疗科或肿瘤科内必须有一名具有放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2、临床物理师:具有大专(2004年后新进人员应具本科)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专业上岗证(有运用直线加速器的单位必须配有物理师)。
3、放疗技师:具有医疗专业中专(2004年后新进人员具大专)以上学历,在省三级医院放疗专业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并获相应专业上岗证。
4、机器维修工程师: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可兼职)。
二、科室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
(一)临床治疗方面
放疗医师:
1、治疗病人临床诊断明确(应有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据)。
2、建立、完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
3、严格按照ICRU50号文件要求执行,包括放疗前明确靶区X围、设野的合理性及相关补偿技术、射线质及能量的选择等等,有条件的单位应用TPS指导。
4、病历及放疗单中应记录所用射线质及能量、患者的体位、固定装置、设野面积、照射野界(以体表较固定的标记为准、定位时X线片或打印图片)、肿瘤深度、源皮距离(SSD)、百分深度剂量、机架角度、机头角度、补偿器、滤过
装置、照射方式、单次剂量、总剂量及总次数、周围重要组织和器官的剂量(脊髓、肾、脑干等)。
5、指导技师特殊照射的摆位及照射。
临床物理师:
1、根据临床医师的处方剂量及照射X围要求,优化放射治疗计划。
2、核查临床医师的处方剂量。
3、参与特殊照射的摆位及照射。
4、定期检测各放射治疗设备的技术指标。
5、不定时地检查放疗技师的摆位及照射情况。
放疗技师:
1、每日工作前检查放射治疗机的状况,各种常用摆位辅助用品是否齐,铅托架透光清晰度是否良好。检查机架、机头转角、运动方向、速度是否正常,周围有无障碍物,电子显示角度与刻度是否一致(±0.5°)。治疗床升、降、停止、转角、方向、速度是否正常,消除床旁障碍物。
2、认真查看放疗单中患者的XX、年龄、性别、诊断、现行照射条件(照射距离、射线质、射野面积)、照射剂量、照射标志、摆位要求(照射方式、体位)、照射附件(填充物、固定器、挡板)、楔形板、照射要求、当日医嘱及注意事项。
3、记录者根据照射条件核对病人XX、射线质、照射方式、应给剂量、机器单位指数及相应时间、准确将控制台条件设计好。
4、摆位者查看放疗单、请病人进入治疗室,并简单解释照射中注意事项,将床面下降至适当高度,帮助病人上床。
5、认真执行放疗单,摆位时要按次序完成各项工作条件,尤其要注意体位、两照射野之间的重叠区、楔形滤过板的度数和方向,重要器官的遮挡和体位的固定及应放的填充物等。
6、摆位结束后核对距离、机架、机头的转角、射野面积、灯光野位置、体
位的固定,必要时用室内激光定位灯,观察射出方向及应照射的X围和照射区是否正确。
7、治疗中技术员必须在监视器中仔细观察病人体位是否有移动,如有变动要立即停止出射线,进入治疗室核对有无变动,核对后再开机继续治疗。如变动较大或病人不能坚持该体位治疗,应记录下来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更改治疗计划。
8、照射完毕摆位技术员进入室内应再核对照射野,体位有无移动变化(如有移动应记录下来或报告主管医师),协助病人下床,作下一病人治疗准备。
9、治疗工作结束后,要将机器及辅助设备(包括空调器、监视器、扩大器等)按要求复位关闭,检查门窗、水、电关闭情况及安全、卫生情况。
(二)放射治疗设备方面
1、各放射治疗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标要求执行(表1、
2、
3、4),每年应接受省、地市劳动卫生放射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并符合国家标准。
2、医用放射源每月应验证衰减系数及相关数据的校正。
3、深部X线治疗机每月检查出线率情况。
4、机房应监测其湿度、温度并控制在允许X围内。
5、每天机器治疗前,物理师和机器维修工程师应检查机器及连锁装置等,待试运行正常后方可开始治疗患者,每次检测均应记录在案备查。
6、建立放射治疗设备的档案,并记录其保养、维修、年检等内容。
7、放射剂量测量仪应每年接受国家剂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校对。
三、放射治疗中各重要环节的要求
1、放疗设备:性能良好、稳定,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设野:诊断明确、分期准确、布野X围设计合理。
3、摆位照射:简便、舒适、照射准确。
4、射线:根据病灶部位、深度,合理匹配射线质及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