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等名在校生学籍信息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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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等××名在校生学籍信息的报告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位办公室:

经我中心清查学籍及依据学生本人申请,共有××人需变更学籍信息,其中

认真核查,未发现重姓名重身份证号的多条录取记录、未发现重身份证号的多条学籍记录、无其它关键信息的修改情况。我中心认为:上述待变更情况属实,发生信息变更的学生与我校当初录取的是同一人,未发现冒名顶替情况,我中心同意变更。相关资料我中心已留存原件或复印件。

特此报告,请予以审核。

武汉大学×××学习中心法人亲笔签名

武汉大学×××学习中心

(学习中心公章)

×年×月×日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按序号顺序整理)

1、×××证明

2、×××证明

提交变更信息附件材料的有关说明:

1、在校期间,学生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身份证号,与在校生库进行比对有变更,但姓名未变的,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变更学籍的申请、户口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原件,户口簿上应当有现身份证登记页和原身份证号码注销页。(户口簿的“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应当有信息更改记录并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签单)

2、在校期间,学生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姓名,与在校生库进行比对有变更,但身份证号未变的,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变更学籍的申请、户口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户口簿上应包含曾用名的注销页和注明了曾用名的现用名页。

3、姓名与身份证两项与在校生库比对,均有变更的,不允许修改,不受理。

4、在校期间,学生通过公安机关变更了性别,与在校生库进行比对有变更,但姓名、身份证号未变的,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变更学籍的申请、户口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性别变更证明》原件。

另外,变更专业只须提供学籍异动表,可不以报告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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