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远程教学讲课提纲 《现代企业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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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远程教学讲课提纲•《现代企业管理研究》
第二讲企业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
主讲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孙小兰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最困难和争议最多最大的改革。国有企业按照改革、调整、创新、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切实可行的探索,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国有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加,国有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还要继续改革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有三个:即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建立规范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
一、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首先要正确理解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涉及到国有经济的战略定位问题。国有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成份。从深层次含义来说,国家投资兴办企业不是简单地为赚钱,更为重要的是保障国家安全、支撑整体经济健康发展,在国有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推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很多人认为,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就是指在有些领域办国有企业,有些领域不再办国有企业。这个理解当然没有什么错误,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分布过宽,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状况的确必须着力解决。但是,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在有限的领域办国有企业和在所有的领域办国有企业,原有体制铸就的企业内在矛盾仍然存在。仅仅局限于资源配置领域的调整并不能触动这个根本矛盾,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除必须由国家垄断的特定领域外,从长远看,“有进有退”的内在含义是什么?是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
因此,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中,“进”和“退”的主体是国有资本,是产权。“有进有退”是价值形态的退出与集中,而不是把本属于国有的那一部分机器设备从原有领域搬到新领域中去。国有资产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属性的
资本形态。在资本形态上,国有资产才能完成自身所不断重组和不断优化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一个可流动的概念。在不断的交易流动过程中,一方面,国有资本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或向真正需要其行使国有经济职能的领域集中;另一方面,企业产权结构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走向多元化。
国有资本怎样“进”?又怎样“退”?
根据国有经济的定位,国有资本必须控制哪些行业和领域呢?
总的来说,国有资本要从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集中;从弱势企业向优强企业集中;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也就是要确保国有资本向“涉及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转移,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表现出巨大发展潜力的情况下,国有经济是国家控制的特殊稀缺资源,应发挥民营经济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一方面可以加强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另一方面,可以为其他所有制经济让出更大的空间。凡是适合民间投资进入的领域,要鼓励、引导集体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互补发展格局。
对于大量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应该加大股份制的改革步伐,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方面对国有经济不需要控制的领域,采取多种形式逐步退出、搞活;另一方面发展非公有经济,培养新的投资主体。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仍然太多,达10万个左右,主要是地方中小企业太多,他们仍然大量活动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很难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需要继续进行资产重组等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央企业资产重组任务也未完成。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已有77家中央企业进行了41次重组,企业数已从196家减少到2007年初的157家。2007年底进一步减为151家。一般认为,国有企业在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规模效益显著,社会效益突出的领域有优势。因此,今后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就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而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把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到2008年,长期
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到2010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100户。
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虽然数量不断减少,但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显著提高,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8万亿元,实现利润1.62万亿元,上缴税金1.57万亿元。
2002—2007年,国有企业户数每年减少近1万户,但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9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2500亿元,上缴税金平均每年增加1800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6.1%、33.7%和18.2%。
2007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84万亿元,实现利润9968.5亿元,上缴税金8303.2亿元。截至2007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8万亿元,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26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19家,进入世界500强的有16家,分别比2002年增加20家、13家和10家。
如何发挥这些国有资产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现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运营效率低下,盲目重复建设现象普遍,收入分配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二是政企职责不明,政资机构不分,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同时兼有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社会管理者职责。三是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分割行使,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脱节,“无人负责”与“行政干预”的问题仍然并存。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显得很迫切。
十六大报告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了基本目标和原则。遵循“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思路,前几年政府大刀阔斧地撤消了9个管理企业的专业部,2003年3月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到现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为改变“五龙治水”的局面,使企业真正放下政府这根拐杖创造了条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