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争创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或作为主体单位,或作为总体单位主持完成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其中勘察项目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设计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综合工程和单项工程。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申报项目必须是各申报单位评选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第五条期限要求1、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勘察奖;2、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奖;3、竣工投产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六条规模要求1、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长度为5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公路线路测量,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测量,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工程测量;(2)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公路线路、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深水桥、大型立交桥、大型地下工程、大型厂房、16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及大型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勘察;(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规模虽小,但难度大有特色,效益显著的项目;(6)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勘察项目。
2、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综合工程1)新建铁路、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工程一个区段(含)以上;2)新建铁路的枢纽、编组站、区段客运站、工业站、货运站,或改建上述枢纽、车站,改建量在50%以上;3)新建大型工厂,改建大型工厂改建量在50%以上;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12.13
•【字号】陕建发[2012]335号
•【施行日期】2012.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陕建发[2012]335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局、市容园林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外,确因工作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尽快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现将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关于开展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参加人员
1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茶园站、邱家湾站、长生桥站)设计
王俊、王立新、张维驿、康华、尹陇彪、薛良森、
马娟、胡双平、杨开屏、张利斌、高杰、王磊、
王鹏、杨建学、张毓斌
2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地铁6号线二期北碚段复合式TBM区间设计
附件2
陕西省第十九次优秀工程设计(市政类)获奖项目
一等奖(8项)(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参加人员
1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地铁6号线二期五路口站单拱大跨车站及相邻区间设计
王俊、王立新、曹伟、尹陇彪、薛良森、张维驿、
李储军、王天明、张利斌、戴志仁、段亚刚、贾少春、
王鹏、张毓斌、杨沛敏
张祥君、吴延伟、陈宏杰、陈辉、姜宁宁、李侠、
赵会平、魏亮道、乔雷涛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参加人员
4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郭渊、石建会、张雯、龚沛、章武首、刘洋、
胡伟、王磊、戴雪峰、彭道强、殷繁斌、王平、
巨娟、邸诗雨、王璐
5
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杨凌集中供热工程
成都地铁2号线(东延线)膨胀土地层条件下区间隧道与相邻车站工程设计
康华、戴志仁、王立新、王博、崔景辉、贾少春、
曹伟、李储军、刘志轩、翁木生、李燕燕、王天明、
高志宏、王春希、唐红影
3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特设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二、评选目的1.奖励在工程勘察设计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其继续努力、提高水平。
2.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促进行业内的创新和竞争。
3.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品质和水平,推动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类别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评选标准包括技术水平、设计创意、项目效果及业绩等。
2.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师奖:评选标准包括个人技术水平、设计能力、项目贡献等。
3.最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奖:评选标准包括项目规模、技术难度、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单位、个人和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2.初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评审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
3.决选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听证,并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
4.颁奖仪式: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场合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颁发奖项。
五、评审委员会1.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等。
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
六、评选标准1.技术水平:评估单位、个人的技术实力和专业能力,包括技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能力等。
2.设计创意:评估单位、个人的设计思路和创新能力,包括设计方案的独特性、突破性和实用性等。
3.项目效果:评估单位、个人的项目成果和影响力,包括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业绩:评估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业绩和声誉,包括项目数量、规模和重要性等。
七、奖项设立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三个奖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12.13
•【字号】陕建发[2012]335号
•【施行日期】2012.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陕建发[2012]335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局、市容园林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外,确因工作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尽快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现将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稿)
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勘设协发〔2015〕06号)日期:2015/4/30 11:48:24来源: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各协会分会及工作委员会、各设区市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经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广泛征求意见,理事长会议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评选办法和各专业申报表格均从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下载。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抄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抄送: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附件-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1.doc附件-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2.doc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一步规范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后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 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15] 23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省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
为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优积极性,全面落实绿色、环保、节能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特增设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园林景观、建筑电气、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专项奖的评选。
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设字第593号【发布日期】1990-11-22【生效日期】1990-11-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建设字第593号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为了促进全国工程勘察单位技术进步,推动广大勘察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做出大批的优秀勘察成果,充分发挥工程勘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工程勘察奖的种类第一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设金质奖、银质奖和铜质奖三种。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在各部门、各地区的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基础上进行。
二、评选范围第三条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以每次评选截止报名日期为准)实际检验的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符合优秀工程勘察标准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经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国家储量委员会或相当等级的评委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符合优秀工程勘察标准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外资或合资工程,由中方承担勘察的,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援外建设项目的勘察,不参加优秀工程勘察奖的评选。
三、标准和条件第七条优秀工程勘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2.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3.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4.成果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论据充分、结论正确、资料齐全,整个勘察过程都经过严格的检查审核。
5.勘察方法和勘察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并能以恰当的工作量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6.工效能达到或超过定额标准,勘察周期短,提交成果及时。
7.勘察期间未发生过人身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机具事故。
8.申报优秀工程勘察的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指导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规定,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实际及历年评优工作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市城乡建委的指导意见,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由某某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
每年进行一次,每年3〜5月启动评选工作,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公路工程设计、通信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以及建筑结构等专项工程项目(逐步扩大评选范围)。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四条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某某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市级(省部级)奖项,包括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类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五条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第六条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等专业。
第七条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项目总数的60%o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三章评选原则第八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设计体现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符合国情。
第九条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建筑方针,以项目设计所体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工程设计的基本准则。
第十条安全、节能、环保等重大要素是否在设计中充分体现。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项目的勘探手段是否先进合理,岩土工程评价是否体现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鼓励原创,重点考虑自主创新力度。
第十三条不以工程规模、性质论高低。
第十四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十五条获奖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充分满足建筑的功能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技术先进性达到市内同类设计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三)设计创意构思新颖,文化性、艺术性强,体现综合效果水平;(四)内外空间尺度把握恰当,与环境景观结合自然融合;(五)设计执行标准、规范准确,没有违犯强制性规范条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16•【字号】陕建发〔2022〕285号•【施行日期】2022.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根据《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陕建发〔2022〕283号),现就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按照《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陕建发〔2022〕283号)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申报。
二、申报程序(一)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目和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申报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应经一年以上实际应用。
(二)申报单位请填报《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表》(附件1),并对照《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逐项准备材料。
1.各设区市的勘察设计单位申报项目应经企业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由各设区市统一汇总(附件3),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
2.中央驻陕、省属勘察设计单位申报项目应经本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由本单位统一汇总(附件3),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
三、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一)各勘察设计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联系人,认真遴选优秀作品参评。
(二)省厅标定处负责评奖受理、组织、实施工作。
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正式文件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厅标定处,具体附件材料(附件1和附件2)在省勘察设计协会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2.21•【字号】陕人社函[2011]102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10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陕人发〔2007〕217号),现将2011年度申报“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11年3月9日---3月11日。
二、申报地点: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新城广场省政府9楼15号。
三、联系人:郑普益联系电话:************。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在陕西建设网()查询和下载。
附件1: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件2:《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表》附件3:《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附件1: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组长:雷宝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建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成员:茹广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亢保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处长张伟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处长办公室:主任:茹广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成员:李若良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长李空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郑普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附件2: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表申报人姓名:申报人单位: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申报日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填表说明一、本表一式两份,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2.23•【字号】陕建发〔2017〕61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7〕6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已经2017年2月20日第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及相关申报表同时可从陕西建设网站()下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23日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激励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一步规范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省级最高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分设一、二、三等奖。
获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为进一步激发勘察设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优积极性,全面落实绿色、环保、节能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特增设: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园林景观、建筑电气、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专项奖,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引言: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到城市的发展、人们的生产及生活等方面。
为了鼓励优秀的勘察设计团队,激发他们的创新和工作热情,某某省制定了“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一、奖项设置:某某省将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只评选一个,二等奖评选三个,三等奖评选五个。
并且每年的三等奖中会评选出一名优秀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1.设计成果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2.设计管理和项目资料管理具有安全性、标准性和严密性的;3.设计效果和运用效益显著。
三、评选流程:1.申报:每年三月份进行,各城市可以自主报名参赛,也可以由省内有影响力的设计院、科研机构等推荐参赛。
2.评审: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家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一等奖需要两次投票分别在初审和终审的时候进行,才能决出获奖作品。
3.颁奖:在某某省建设节期间进行颁奖仪式。
一等奖为20000元,二等奖为10000元,三等奖为5000元。
优秀个人奖为5000元。
同时,获奖内容在省政府、各城市政府官网等平台公布。
四、评选意义:1.营造良好的设计环境: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意味着一系列的荣誉和尊重,这将会吸引更多的有才华、有创意的设计师加入,促进行业的发展。
2.激发设计创新热情:奖项的设立不只是让那些获奖者看到自己的成果得到认可,更能够激励未获奖者继续努力,发挥设计创新潜力。
3.提升工程质量:对于获奖作品的评审可以促使勘察设计人员更理性思考、更科学规划,更加重视设计质量,进而提高工程品质。
五、总结:在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的推出下,优秀的设计团队得到了更多的肯定和奖励,随着这个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优秀设计团队涌现出来。
这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也提供了较好的设计环境,进而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陕建发〔2020〕167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结果的通知陕建发〔2020〕16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按照《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陕建发〔2017〕61号)组织实施,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项目、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计算机软件项目、园林设计专业项目、建筑结构专业项目、建筑电气专业项目、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项目、绿色建筑专业项目和水系统专业项目。
经项目申报、材料审查、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会议审定等严格的评审程序,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获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我厅将对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项目单位可对获奖项目及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希望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继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指示,创新创优,多出精品力作,提升设计水平,以一流设计引领一流建设,为全面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获奖名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6日。
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种工程建设不断涌现,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也得到迅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提高设计水平和质量,树立行业标杆,需要建立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规范评选程序和标准。
二、目的与意义1.促进勘察设计业务的发展,推动勘察设计水平的提高。
2.树立勘察设计业绩的标杆,推荐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激励行业人员创新、进取、超越,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
4.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弘扬优秀品质,防止不规范的行为侵蚀市场,想法恶劣的行业信誉。
5.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工程的科学性和可信性,加速工程的建设进度。
6.政府采取的扶持政策也将更多地倾向于优秀的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进一步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
三、评选范围1.园林、交通、水利、结构、地质等领域中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2.成为专家和行业内优秀人士,为建筑行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工程勘察设计人员。
四、评选标准1.业绩质量:获得项目的质量、技术创新、安全等多方面的认可;2.项目影响力:通过媒体等渠道在社会上获得的影响力;3.社会服务:参与本地区社会发展、公共环境治理、文化传承等方面工作的贡献;4.行业影响力: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推广、督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行业贡献言行,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声誉;5.诚信度:公平公正,没有任何作假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和个人应详细了解评选标准和申报办法,主动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必须的材料。
2.初评阶段:由评选组织机构会同行业内组织人员,对符合申报条件并提交完整材料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初步筛选。
初评内容包括申报书、成果获奖情况、专业能力考核及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
3.终评阶段:进入终评阶段的企业和个人,管理机构安排行业内权威专家进行访谈、实地考察、现场观察及技术考核等终评环节。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17•【字号】陕建发〔2022〕286号•【施行日期】2022.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1月14日第1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1月17日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物,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的复函》(陕评组函〔2022〕8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质规〔201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下简称省勘察设计大师)是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个人最高荣誉。
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过程接受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一般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
已获得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陕西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建陕西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准定额处。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我省勘察设计单位和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的精品意识,鼓励他们对技术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促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使我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系指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和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评选。
简称“四优”评选。
第三条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每两年举办一次,并根据评选内容按两部分安排:逢单年评选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市政类)和优秀工程勘察,逢双年评选优秀工程设计(工业类)、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和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
评选时间为每年的5-6月份。
第四条为加强对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主管厅长(或总工)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委员会(按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和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划分)和秘书处。
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标准的制定、专业委员会的组成和各种奖项的最终审定,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专业的评选工作,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材料的受理及上报工作。
第五条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和表扬奖,其中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建设部和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含部属驻陕单位)独立完成或与其他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
在我省备案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我省勘察设计项目也可参加我省评选活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3.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勘察
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建标发〔2020〕3号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评选活动范围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不再分单双年进行评选。
2、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3、申报参加评选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请及时与省勘察设计协会联系,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可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阅或下载(/)。
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
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
地址:西安市西七路291号中建西北设计研究院内
联系人:项晨联系电话:************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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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项目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时,应明确参加勘察设计工作单位的主从关系并于申报表中注明。并列单位共同申报,主从单位由主要参加单位负责申报,其他单位注明为协作单位。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勘察设计且建在国内的工程项目,其国内勘察设计部分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3.工程勘察项目的技术说明,内容应包括:
⑴勘察大纲;
⑵本勘察项目采用的先进技术和创新技术说明;
⑶本勘察项目的勘测技术水平与同期国内省内的比较。
4.全套勘察成果报告;
5.使用单位的评价材料和有关的效益证明材料;
6.本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必要的照片和声像资料(大型工程勘察项目应有反映勘探、测绘、试验、施工等特征或采用新技术的电子文件)。
表扬奖项目应是在行业或地区范围内有代表性或有明显特点的优秀项目。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设计模数、设计参数和设备选型等选用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便于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和工业化生产;
3.合理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⑴应用本专业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工程设计,经实践验证达到同期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
⑵将高新技术成果经工程设计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技术水平在省内或国内领先;
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内首先用于工程设计,使本专业的水平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
⑷总结生产实践经验,提出改进技术用于工程设计,项目整体或本专业的技术水平在省内或国内领先;
第八条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建筑类、市政类、工业类)评选的项目,必须是具有独立功能且形成生产能力的整体或单体建设项目,并经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检验。
第九条申报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评选的项目,必须是经过省建设厅审批颁布的项目。
第十条申报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评选的项目必须经过省(部)级计算机软件鉴定机构鉴定通过,并在其适用领域使用效果良好,取得了相应效益。
第二十四条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申报表中,参加工程勘察项目的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参加建筑、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一般不超过8人;参加大型工业类工程设计项目,一般不超过10人;参加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项目,一般不超过5人;计算机优秀软件项目,一般不超过5人。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二十五条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分为“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阶段主要对参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每个项目提出初评推荐等级,总评阶段全面衡量初评结果,对每个项目提出总评意见,最后确定总评等级。具体评选进程由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掌握。
6.软件商品化程度高,使用方便,具有良好的可适应性、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
7.技术文档种类齐全、内容完整。
8.实际使用证明效果显著,有推广价值,可满足各类计算机使用。
第四章材料申报
第十六条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的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项目的推荐函;
2.省级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4.文字说明和总结;
5.鉴定批文或证明材料;
6.三个以上用户(包括施工单位)的使用效益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申报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项目,需报送的材料:
1.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申报表一式二份;
2.软件程序说明;
3.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
4.省、部级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
5.推荐部门意见。
第四条为加强对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主管厅长(或总工)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委员会(按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和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划分)和秘书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标准的制定、专业委员会的组成和各种奖项的最终审定,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专业的评选工作,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材料的受理及上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初评阶段工作程序:
1、首先确定是否需要划分专业评审组;
2、评委审阅申报材料,填写“初评记录表”;
3、评委综合分析初评记录或专业评审组评议,按项目填写“初评意见表”;
4、为慎重起见,评委可要求听取项目申报单位的直接汇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
第二十七条总评阶段的工作程序:
1、听取评委或初评专业组汇报初评意见;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我省勘察设计单位和广大勘察设
计人员的精品意识,鼓励他们对技术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促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使我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⑸使用新技术改造老企业,使企业有较大发展的工程设计技术。
9.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项目,应在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同期的先进水平;
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
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创新,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居先进水平;
第五条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和表扬奖,其中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建设部和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含部属驻陕单位)独立完成或与其他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在我省备案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我省勘察设计项目也可参加我省评选活动。
第二十二条省内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国外勘察设计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但应有业主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评价证明。
第二十三条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得重复申报。
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半年内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5.竣工验收证明和消防验收证明材料;
6.使用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评价材料和效益证明材料;
7.必要的彩扩照片(4-6张)和声像资料(大型工程应有电子文件)。
第十八条申报参加省级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奖评选的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
1.陕西省建设厅审批文件;
2.省级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3.标准图集一式二份;
6.勘测工效达到或超过定额标准,工作周期合理,提交成果及时。
7.勘测期间未发生过人身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机具设备事故。
8.省级优秀工程勘察一等奖的项目,其质量和技术水平应达到同期省内的领先水平;二等奖的项目应达到同期省内的先进水平;三等奖项目应接近同期的先进水平;表扬奖项目是在行业或地区范围内有代表性或有明显特点和优点的项目。
2、全体评委对申报项目逐个进行审议、讨论;
3、对全部项目汇总评议;
4、评委无记名投票,产生评选结果;
5、报“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八条经“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审定,以陕西省建设厅名义公布评选结果,并推荐一、二等奖参加建设部和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
第二十九条省建设厅对获得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勘察设计项目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对参加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颁发个人获奖证书,并记入勘察设计单位业绩考核档案;同时建议获奖单位对获奖项目给予表彰和适当物质奖励,对获奖个人,尚应记入单位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个人职称评定和晋升的依据。
第十一条优秀勘察设计奖的申报材料(包括应有的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符合申报要求,不得缺项。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十二条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方针、政策,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满足勘测任务书(合同)和勘测大纲的要求,充分体现勘测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思想。
2.勘测技术方案合理,勘测方法先进、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勘测成果有创新,在同行业、同类型工程勘测项目中达到先进水平或居于领先水平。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系指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和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评选。简称“四优”评选。
第三条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每两年举办一次,并根据评选内容按两部分安排:逢单年评选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市政类)和优秀工程勘察,逢双年评选优秀工程设计(工业类)、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和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评选时间为每年的5-6月份。
4.符合国情,充分利用我国资源,便于施工,安全可靠;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环保和综合防治措施落实;经实践检验,使用效果显著;
5.标准设计成果和申报文件齐全,内容、深度和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评选标准
1.理论和技术达到国内同类软件产品的先进水平,有独创性,功能强、技术含量高。
第十七条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的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项目的推荐函;
2.省级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3.设计项目的技术说明,内容包括:
⑴设计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设计任务书;
⑵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内容并附必要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⑶设计技术水平与省内、国内同类型的比较;
4.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按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图纸内容应专业齐全,以能反映工程设计状况为准;
第七条申报参加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必须是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评优产生的一、二等奖项目,市属勘察设计单位应经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应经省级行业主管厅局审查推荐,部属驻陕单位可直接申报,但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优和部优评选。省外勘察设计单位申报参加我省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应经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得在两省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