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简答题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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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简答题

思修简答题

1、分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出自《老子》第六十四章,原文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意思是说,走一千里路,是从迈第一步开始的。

比喻事情是从头做起,逐步进行的。

虽是古话,在今天却仍具现实意义,对于大学生而言,真正懂得,真正做到古训所言也是极为不容易的。

“千里之行”,也就是说,你在出发前需要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也就是这个“千里”的现实含义。

有目标才有动力,目标是你心中的渴望,是你不竭的能量来源。

“始于足下”,这四个字,在我看来,却有着两层含义。

首先,你要有出发的欲望,更要有行动的勇气。

幻想每个人都会,想象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技能,然而谁也没有光凭意念就完成壮举伟业的才能。

所以我们需要勇气,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鼓起勇气开始旅程。

其次,你要有坚持的毅力。

许多默默无闻的人不是输在了起跑线上,他们是倒在了终点线前的最后一步。

由此可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重要性。

以上提及的三个要素,目标、勇气、坚持,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有了坚定的目标,才会有出发的勇气,才能在种种困难面前不停下坚持的脚步。

所以,我们便能理解了,为什么鉴真多次失败后依然不放弃东渡,即使他在第一步处徘徊了许多次;我们也懂得了,爱迪生在电灯问世前的那百余次尝试。

树立切实可行的坚定目标,迈出至关重要的行程第一步,继续遇到困难后的脚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古训给我们的启示大抵如此吧。

2、辨析“诚实守信会吃亏”诚实,即忠诚老实,就是忠于事物的本来面貌,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思想,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不说谎,不作假。

守信,就是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要去做。

诚实守信,自古以来便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优良传统美德,然而,在当下社会,它还应作为我们为人处事的原则吗?随着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成了富翁,抄袭代考、夹带、偷看的人得了高分,我们不禁思索,诚实守信会不会吃亏。

思修简答题

思修简答题

1,简述理想与空想,幻想的区别。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在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

理想带有时代的烙印,在阶级社会中,还必然带有特定阶级的烙印。

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

理想不仅具有现实性还具有预见性。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3,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

从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4,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5,大学生活较之中学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

学习要求的变化,大学学习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大大增加,专业方向基本稳定,需要发挥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生活环境的变化,进入大学以后都离开父母,甚至离开家乡,衣食住行都需要自己安排。

社会活动的变化,进入大学后各种组织活动增多,各种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社会实践,社会志愿服务的机会增多。

6,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7,大学生怎样才能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

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8,培养法治思维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

掌握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

参与法律实践。

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

养成守法习惯。

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

9,我国刑法规定的十类犯罪行为是什么。

危害我国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思修考试试题案例分析

思修考试试题案例分析

思修考试试题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张华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他一直以来都是班级里的优秀生,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然而,最近张华遇到了一些麻烦,他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接触到了一些不良信息,并逐渐沉迷其中,导致他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问题阐述1. 张华的行为对他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有哪些不利影响?2. 作为同学和朋友,我们应该如何帮助张华走出困境?3. 学校和社会应该如何预防和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案例分析张华的行为不仅影响了他的学业,还可能对他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长期接触不良信息可能导致价值观扭曲,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因此,张华需要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措施改正。

作为同学和朋友,我们应该主动与张华沟通,了解他的困扰,并给予他正面的引导和帮助。

同时,我们也可以鼓励他参与更多的集体活动,转移他的注意力,帮助他重新找到学习和生活的方向。

学校和社会层面上,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社会也应该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环境,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

四、结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张华的问题虽然严重,但只要他能够认识到错误,并得到周围人的帮助和支持,是完全可以改正的。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思考与讨论1. 你认为张华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2. 如果你是张华的辅导员,你会如何帮助他解决当前的问题?3. 你认为学校和家庭在预防类似情况发生中各自承担哪些责任?请考生结合上述案例,进行深入思考,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思修简答题

思修简答题

1、如何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理想远大,热爱祖国过;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2、如何辨证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理想与现实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的。

理想是主观的,现实是客观的;理想是未来的,现实是当下的;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有缺陷的;理想是“应然的”,现实是“实然的”。

另一方面,现实与理想又是统一的。

理想来源于现实,包含着现实的因素,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理想会转化为现实;而现实中则孕育着理想,包含着理想的条件和因素。

3、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正确认识理想和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4、如何辨证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其中社会理想应占主导地位。

一方面,社会理想决定、制约着个人理想,适应、符合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实现的基本条件。

另一方面,个人理想体现着社会理想,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练和升华,社会理想的实现要靠社会成员的努力奋斗。

5、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是什么?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6、大学生如何才能做到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承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就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自觉为国家利益,就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7、简述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

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建了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

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

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例题)

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例题)

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1、如何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理想和现实是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一对范畴,理想和现实的区别在于:理想来源于现实,是现实的升华,现实是向目标进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李大钊同志说过:“无限的‘过去’都以‘现在’为归宿,无限的‘未来’都以‘现在’为渊源.理想就其本质来说,是人们对客观事实发展的超前反映,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给自己构筑的未来蓝图,是观念上存在的明天的现实.”但理想不等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理想总是美好的、完善的.是真、善、美的集中表现.正因为理想高于现实,比现实更美好,所以,它才成为人们的奋斗目标,对人们有着巨大的鼓舞作用.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在于现实孕育着理想,是理想的基础.在一定条件下,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过去的理想,经过实践,可以变成现在的事实.将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就是艰苦奋斗,积极实践.理想实现的过程就是改变现实的过程.人们之所以追求理想,无非是为了用理想状态去改变现实中那些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和不合理的状态,使之更加完善.2、简述爱国主义的含义及其内涵。

科学内涵: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国家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国家、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基本要求:1.爱国主义的大好河山.2.爱自己的骨肉同胞3.爱祖国的灿烂文化4.爱自己的国家其中爱故土、爱人民、爱国家是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3、简述人生目的含义及其在人生实践中的作用。

人生目的是:指人生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地位:人生目的一经确定就居于人生观的核心,对人生道路,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具有决定作用.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断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其中人生目的是核心,决定着其他、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人生月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尺度.人生目的一经确定就居于人生观的核心,对人生道路,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具有决定作用.4、简述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及其具体含义。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30万元,余款在货物到达后10日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丙公司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货物到达甲公司时,甲公司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拒绝支付余款。

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将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定金30万元。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拒绝支付余款,以及丙公司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履行合同后,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担保的,定金应当交付。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案例分析1. 关于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甲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余款的义务。

然而,甲公司在货物到达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有权要求丙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丙公司返还定金。

2. 关于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的问题虽然甲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甲公司仍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余款,已构成违约。

因此,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支付余款7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思修简答题

思修简答题

简答题:(1)简述理想信念的类型?(基本特点)答:1. 理想信念具有思想性与实践性。

人们的理想信念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

属于一种精神现象,但它又不只是一种纯粹的主观现象和静止的精神状态,而是一种包含着行动一直的复合现象,是一种从精神想行动的转变过程。

2.理想信念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人们的理想新年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时代的人们具有不同的理想和信念。

在存在阶级的时代里,理想信念打上阶层的烙印。

3.理想信念具有多样性和共同性。

由于成长环境和性格等的不同,人们会形成一种不同的理想信念,从而使之具有多样性。

但同时,在一定的社会中,人们的各自的理想信念又有所相同之处,从而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

(2)法治与法制的关系?答: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3)家庭美德基础规范有哪些?答:家庭美德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以及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题

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题

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题一、简答题1.什么是世界观?2.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什么?3.什么是价值观?4.如何正确对待自我?5.什么是人的自由?6.为什么说人的行为有目的性?7.如何正确对待科学技术的发展?8.怎样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9.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怎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论述题1.请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2.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列举几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并解释它们的意义。

3.感恩、奉献和谦虚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请谈谈你认为这些价值观念在当代大学生中的现实意义。

4.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和改变,请说说你身边的一个科技创新对你生活的影响,并阐述你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态度。

三、案例分析题1.某大学举办了一场讲座,邀请了一位社会名流进行演讲。

该名流的言论中存在一定的政治倾向,部分学生对其言论的观点提出质疑。

请你以一个学生的身份,谈谈你如何理智、客观地对待这种情况,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维护了学术自由和思想多样性。

2.某大学社团组织举办一次义卖活动,旨在筹集善款用于支援当地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

然而,在活动现场,发生了一起突发事件,一位参与者因为不慎滑倒受伤。

请你以该社团成员的角色,谈谈你应该如何正确处理这一事件,保护受伤者的权益,并且继续顺利开展义卖活动。

四、综合题1.思修课程是大学生的一门重要课程,请谈谈你对思修课程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它对你的成长和发展有何影响。

以上是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的题目,希望同学们认真复习,准备充分,以获得满意的成绩。

祝各位考试顺利!。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可选)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可选)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可选)第一篇: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部分(法律部分为主)1.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

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

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

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

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

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

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

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

1980年平反出狱。

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

宋甲在外地工作。

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

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

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

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

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

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

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

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

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

(完整word版)思修简答题

(完整word版)思修简答题

2.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修”课的意义和方法。

3.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的理解?4.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5.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才的作用6.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7.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8.什么是爱国主义?如何理解其科学内涵及优良传统?9.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那些内容?10.什么是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是什么?11.什么是时代精神?内涵是什么?12.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需要在哪些方面努力?13.什么是人生观?什么是人生价值?14.人的本质是什么?如何理解?15.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16.对人生价值评价要坚持那几方面的统一?17.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是什么?19.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20.如何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2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22.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3.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25.谈谈当代大学生怎样树立诚信品质?28.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29.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指导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31.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32.《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3.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35.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及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

36.简述法律的一般含义及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37.什么是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及法律适用?38.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39.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40.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它的特征是什么?41.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42.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是什么?4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45.什么是民法?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46.简述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大学思修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大学思修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小李是某大学法学专业的一名大三学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积累实践经验,小李决定在课余时间兼职打工。

经过一番努力,小李在一家餐厅找到了一份兼职服务员的工作。

工作期间,小李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得到了餐厅管理层的认可。

然而,在兼职打工过程中,小李与餐厅发生了劳动争议。

具体争议如下:1. 工资问题:小李认为餐厅承诺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餐厅以各种理由拖欠小李的工资。

2. 工作时间:小李与餐厅在兼职工作时间上存在分歧,小李认为餐厅安排的工作时间过长,影响了其学业。

3. 工作环境:小李认为餐厅的工作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要求餐厅进行整改。

二、案例分析1. 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餐厅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小李的工资。

然而,餐厅以各种理由拖欠小李的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 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小李认为餐厅安排的工作时间过长,影响了其学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餐厅应当合理安排小李的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小李加班。

3. 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餐厅的工作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餐厅有责任保障小李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餐厅应当及时整改工作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三、案例分析结论1. 餐厅拖欠小李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餐厅支付拖欠的工资。

2. 餐厅安排小李加班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餐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3. 餐厅工作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餐厅有责任及时整改。

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餐厅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启示1. 大学生在兼职打工过程中,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思修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25岁,汉族,某市人。

被告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

2017年7月,原告李某入职被告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原告每月工资为8000元,公司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018年8月,原告李某因个人原因向被告公司提出辞职。

在离职前,原告李某向被告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其未休年假工资。

被告公司认为,原告李某在合同期间未休年假,且双方劳动合同中未约定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因此拒绝支付原告李某未休年假工资。

原告李某不服,遂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李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如果有权,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天数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未休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工资的数额为劳动者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四、案例分析1.关于原告李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原告李某在被告公司工作满一年,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因此,原告李某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2.关于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休年假工资的数额为劳动者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原告李某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每月工资为8000元,故其未休年假工资应为8000元×20%=1600元。

思修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员工总数为500人。

乙是甲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于2010年1月1日入职,担任生产部技术员职位。

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的月工资为8000元,试用期为6个月。

在乙入职后的前6个月,甲公司对乙的工作表现给予了肯定,认为乙能够胜任技术员职位。

然而,在试用期结束后,甲公司发现乙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 乙经常迟到早退,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达到20次;2. 乙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多次出现技术失误,导致生产线上出现质量问题;3. 乙与同事关系紧张,经常在工作场所发生争吵。

针对上述问题,甲公司多次与乙进行沟通,要求其改正。

然而,乙并未认真对待甲公司的要求,仍然我行我素。

甲公司遂决定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思修简答题

思修简答题

思修简答题1 与高中生活相比,大学生活有哪些变化?大学生活与中学生活相比,学习要求、生活环境、社会活动都发生显著的变化。

2如何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当代大学生应该自觉塑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崭新形象:理想远大,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3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和成才目标是什么?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成才目标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即从一个非独立的社会人转变为一个自食其力,能适应社会需要、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是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5结合自身实际,谈谈理想信念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理想信念对于大学生成才成长的意义:(1)指导人生的奋斗目标。

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

(2)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

指引大学生走什么路。

(3)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激励大学生为什么学。

6大学生为什么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先进、最严密的思想的思想体系,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崇高的。

(2)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3)马克思主义以改造世界为己任。

7如何正确看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与逆境?理想的实现就是一个奋斗的历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是曲折坎坷的。

有顺境和成功,也有逆境和失败。

即所谓逆境就是人们向着理想的目标奋进的过程中出现了不顺利的境遇。

而所谓的顺境和逆境都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他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顺境和逆境还可以相互转化。

在顺境下,一定要居安思危,做好吃苦受挫的思想准备,还要善于自我节制。

8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什么?实现这种共同理想的意义何在?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6月,某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网络技术将这些信息出售给他人。

经查,李某共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余万条,涉及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多个方面。

该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二、法律分析(一)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李某的行为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1)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李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属于未经授权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2)李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李某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以谋取非法利益,属于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3)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

根据案件事实,李某共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余万条,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1. 刑事责任主体李某作为自然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主体。

2. 刑事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案件暴露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严峻形势该案暴露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严峻形势。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仍需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原则和责任,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思修答案7

思修答案7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复习题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法律是如何产生的?它的一般含义是什么?答: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社会主义法律有哪些内在规定性?答: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看,它是社会历史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看,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3、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构成?答: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答: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包括哪些基本内容?答: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答:新的国家安全观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

6、如何培养法律思维?答: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

7、法律思维方式有哪些特征?答:讲法律。

讲证据。

讲程序。

讲法理。

二、论述题:(一)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发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这个过程中要完成以下任务: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立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思修简答与案例

思修简答与案例

简答题:1实现理想的途径: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理想必须通过实践才能转变为现实。

P38 最后一段~
2简答题:什么是诚实守信?
答:首先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其次,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最后,诚实守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3
法律的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为
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的。

二: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三:法律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

四:法律义务和法律权利都有明确的界限。

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

案例分析:同学们在恋爱关系上应当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1恋爱与学习的关系2恋爱与关系集体的关系3恋爱与关爱他人和社会的关系P167。

2022年大学思修考试辨析简答案例分析题大全

2022年大学思修考试辨析简答案例分析题大全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运用过往旳车辆压掉麦粒,始终劳动到深夜12时。

其10岁旳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现。

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导致孩子当场死亡。

司机与否应负刑事责任?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旳行为也许发生危害社会旳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这种成果旳,是过错犯罪。

”可见过错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旳后果为前提条件旳。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危害社会成果旳发生才构成过错犯罪。

(10分)而上例中旳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旳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旳行为,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旳现象,纯属偶尔,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旳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旳成果。

因此,尽管司机导致了压死小孩旳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旳过错。

(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导致了损害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错,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旳因素引起旳,不觉得是犯罪。

”因此这位司机压死小孩旳行为不构成过错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5分)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

一日,甲带全班同窗到郊外游玩。

乙(3岁)是甲所带班旳学生,不慎落入粪池。

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

后来了一种青年小伙子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

最后来了一种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

问题:甲和丙旳行为与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答:甲旳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可以履行自己应尽义务旳状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

(4分),构成刑法中旳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如下条件:①行为人负有实行某种积极行为旳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旳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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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

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

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

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

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

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

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

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

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答: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

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答:(1)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2)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这一职业道德标准,是职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3)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是处理职业内外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4)服务群众。

服务群众,满足群众要求,尊重群众利益是职业道德要求的目标指向的最终归宿;(5)奉献社会。

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

9、婚姻家庭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婚姻家庭道德是在婚姻家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道德观念,其主要内容是:(1)婚姻自主,真正奠定在爱情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应该互敬互爱。

(2)在家庭生活中赡养尊敬老人,抚养教育子女,与邻里和睦相处。

(3)注意计划生育,勤俭持家,爱家爱国。

10、男女恋爱中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什么?答:(1)恋爱应是以寻找爱情、培养爱情为目的;(2)恋爱应尊重对方的情感和人格,平等履行道德义务;( 3)恋爱过程中要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方式。

11、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的关系?答:(1)道德品质是在道德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2)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3)形成了的道德品质对道德行为有指导和支配作用。

总之,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

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和结晶,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内容和外在表现。

12、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答:(1)正直无私;(2)忠诚守信;(3)仁爱互助;(4)勇敢进取;(5)敬业好学;(6)勤劳节俭;(7 )谦虚谨慎;(8)遵纪守法;(9)文明礼貌。

13、什么是友谊,它是如何获得和发展的?答:友谊有以下三个特征:(1)友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是相互间爱的给予。

(2)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力量,是人类美德化为情感的无偿赠予,它能沟通心灵、美化生活、稳定和巩固社会。

(3)友谊是需要平等、互助、互尊、互爱的心灵默契。

在人际交往中要获得和发展友谊,应做到:(1)与人为善,以心换心。

(2)学会宽容,善于原谅。

(3)严于律己,谨慎交友。

14、竞争与合作是什么关系?答:竞争和合作的辨证统一。

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

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孤单的竞争是无力量的。

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

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有:(1 )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2)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

(3)处理好主角和配角的关系。

15、现代人才必须学会与人真诚的合作。

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答: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体为达到共同的目的而联合,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1)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

(2)合作是人生力理的源泉。

(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

16、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答: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17、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答:自我修养是指一个人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经过学习、磨练、涵养和陶冶的工夫,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各方面进行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

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审美修养,心理修养。

18、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

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 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

(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

(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

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

(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

(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19、简述“贵在立志”。

答:(1)所谓志,乃是理想、决心、毅力。

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生命的去和、精神支柱。

青年是理想形成时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

(2)有志者,事竟成。

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对人类的贡献是与他在青年时期立下志向并不懈奋斗分不开的。

(3)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培养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着手?答:(1)改善认识模式。

A、是要求人们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对学会与人相处和协调人际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B、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

(2)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

其中包括:A、正确的人生观;B、高尚的品德修养;C、良好的心理品质; D、智慧和才能。

(3)掌握交往的艺术。

与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主要有:A、注意自我形象;B、与人交谈;C、注意动作行为;D、把握对方心境。

21、简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答: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22、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答: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

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

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

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

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同意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具体说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国家。

(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

(3)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公民依法活动,国家权力受法律的可靠保障和有效制约,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充分和切实保障的国家。

4、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答: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

(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5、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答:(1)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会、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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