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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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我省煤炭行业已整体退出,不再列入),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能耗方面(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制定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下达年度节能监察任务,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

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及时公布监察结果,督促违规企业整改落实。

2.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

对重点行业中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淘汰类的产能,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3.加快煤电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按照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含燃煤自备机组)标准和国家能源局年度工作部署,认真排查、确认年度应淘汰的煤电落后产能。

对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要明确关停时间,确保按期淘汰。

4.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依法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 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整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

2019年整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6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199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批)
为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目录。
72 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
73 CJ8系列交流接触器*
74QC1QC1QC系列起动*
75
JRJRJR1JR1JR16-*
系列热继电76电动机驱动旋转直流弧焊机全系*
77GG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
78
SL7-30/1SL7-1600/1S7-30/1*
S7-1600/1配电变压79型B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
32汞法烧*
33年万吨以下的电石200
34开放式电石200
35铁粉还原法苯胺工*
36年100吨以下黄磷生产200年.
37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2000年
38联苯胺和联苯胺型偶氮染料*
39高中温钠法百草枯农药工艺*
40
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
明焰隧道窑41建筑石灰土窑1999年
51“二人转”式有色金属轧机2000年
52热轧方法生产铜线杆(黑杆)2000年
53B58B58型精纺细纱200
**
54BC58BC58型粗纺细纱20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5B59绒线细纱200
**
56使用期限超2年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200
三、落后产
序名称淘汰期限号57汞电池1999年
58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2000年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把推进结构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实现我市传统优势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坚持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发号和粤府办文件要求,争取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我市印染、玻璃、水泥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详见附件).二、工作分工(一)各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每年度行政区域内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市、区可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制订细化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策”,及时将省、市下达本行政区域内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组织相关淘汰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全部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并通过省、市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做好下岗职工遣散安置等工作.(二)有关职能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推进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造纸、酒精、味精、制革、印染、化纤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促和检查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其工作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督查验收,及时对我市淘汰情况、核查验收和进展情况汇总、报送上级部门.会同市财政局争取上级淘汰落后产能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统筹安排本级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鼓励资金.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开展落后产能有关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和节能评估审查、产业政策确认等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技改“区域限批”;指导相关行业兼并重组工作;总结推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效做法.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牵头负责推进钢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开展落后产能有关行业新建项目核准、备案和市级投资项目安排;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向省发展改革委或上级部门建议实行项目立项“区域限批”;指导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工作;检查落实相关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情况;总结推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效做法.贯彻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差别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各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市监察局: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且未按期整改到位或因关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的,启动实行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争取、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落实市淘汰落后产能牵头部门的有关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根据国家及省下达任务及我市实际,统筹考虑安排市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鼓励资金,定期检查各地专项鼓励资金使用情况;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市、区和企业,在安排挖潜改造、节能减排等资金时给予倾斜;对不按规定时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督促各市、区帮助落后产能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职工安置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有关市、区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开展落后产能重点行业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通过“三旧”改造政策支持落后产能企业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开发转产;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土地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督促各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用地进行清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用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市环保局:建立环境保护监督性监测制度,对淘汰落后产能行业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对有关企业进行抽查核实;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开展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环评“区域限批”;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管理,开展相关淘汰落后产能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未按期淘汰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撤回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信访局:指导处理与淘汰落后产能有关的上访事件.市工商局: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被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市国税局:应加大对落后产能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规定的,应停止其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原有职工失业后再就业,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指导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市地税局:应加大对落后产能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规定的,应停止其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如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转产的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市质监局:组织企业向省质监局申请制订相关行业的能耗限额和产品质量等地方标准,开展相关淘汰落后产能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对到期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组织企业将淘汰的落后产能相关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的情况报省质监局;及时提供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淘汰落后产能产品获证情况.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监督对落后产能企业融资信贷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债权处理与保全工作.供电局:严格执行政府公布的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惩罚性电价政策,监管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对列入淘汰名单、到期拒不关停的企业(生产线),配合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停止供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4.30•【文号】发改运行〔2019〕785号•【施行日期】2019.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工信委、经信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8.1亿吨,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以上,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

行业运行和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供给体系质量大幅提升,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将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向深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2019年去产能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新阶段,着力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标准和信用约束,努力实现科学精准、稳妥有序去产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淘汰落后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淘汰落后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信发电[2012]2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3.21
【实施日期】2012.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准备工作
的通知
(粤经信发电〔2012〕21号)
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市人民政府,广东韶钢集团:
根据《关于考核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2〕10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及国家电监会组成考核工作组,将于4月6日至20日对我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届时,考核组将听取1-2个地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随机抽选不少于5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全部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地市都有可能成为被抽查对象。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
头做好迎接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为顺利通过国家对我省的考核,防止因个别市工作不到位影响全省考核成绩,请你们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强,部分地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责任不够落实,当前我国一些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已经成为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1.发挥市场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税收杠杆调节,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

2.坚持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从五个方面提要求,不满足的水泥厂将被面临关停

从五个方面提要求,不满足的水泥厂将被面临关停

【资讯速览】从五个方面提要求,不满足的水泥厂将被面临关停近日.广东省出台《广东省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方案》表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广东省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制革、铅蓄电池、铜冶炼、铅冶炼、小火电、陶瓷等12个行业为重点,着力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2020年1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将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依法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企业清单及信息公开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1:业和信息化厅T 2020年1月31日前将2019年全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以下为《方案》节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广东省税务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T.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4月1H根据《方案》,水泥行业具体要求如下:能耗方面: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B16780-2012).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环保方面:(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水泥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质量方面:(1)淘汰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2)将水泥产品列入2019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计划2019年第四季度开展监督抽查200批次以I:;对抽査,P发现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或经整改复査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证照;(3)进一步加大对水泥产品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提请关闭技术方面:(1)淘汰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除外);(2)淘汰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粉磨设备;(3)淘汰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等落后水泥产能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凋充分发挥省淘汰落后产能「.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丁..定期召开淘汰落后产能「.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强化省「f)县三级II【资讯速览】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T.作合力各参与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常态化执法和部门联动.主动开展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把握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任务.妥善处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二)加强督导检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淘汰落后产能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加强T.作指导和督促.对末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方式进行督办(三)加强政策扶持:各级I: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礼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商务、国资、税务、市场、应急、能源、人行、银监、供电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追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7〕133号)的职责分T.统筹用好现冇资金.加大技术扶持.执行差别化信贷及价格政策.做好职1:安置.盘活土地资源.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四)做好信息公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崗根据职责分T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公告技术方面关停退til的落后产能企业情况.省'T.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咆以及燃煤锅炉退出企业名单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比违法单位和行为.并同时将有关情况报省I:业和信息化厅工作进度:(一)部署阶段(3—4月)省T.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心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分別向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2019年度具体工作其中,能耗方面.以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为重点.明确生产具有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的企业清单;环保方面.强化环评审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点区域令项执法和督查、产能退出工作任务清单等工作;质量方面,突出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核、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产能退出工作任务清单等工作;安全方面.部署法规政策宣传、执法检查、产能退.4;工作任务清单等T.作;技术方面.部署淘汰类T.艺装备摸査,发现一起、淘汰一起,并组织现场验收: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聚焦12个重点行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计划.分解年度丁.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抄送省淘汰落后产能【: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二)执法监管阶段(全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12个重点行业,按有关要求和本地区行动计划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并做好落后产能退出的验收、公筲和档案保存工作(三)总结阶段(6月底及12月下旬到次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能源局要将各自负责领域内摸查掌握的企业清单.分别于2019年4月15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报省丁.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并及时进行信息共享:2020年1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将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卄1工作总结、依法关闭退“M落后产能企业清单及信息公开情况■报省「业和信息化厅;省I:业和h'i息化厅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2019年全省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f J(来源:广东省工信厅)III。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一些落后的产能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为了推动产业升级和提高经济效益,淘汰落后产能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淘汰落后产能的必要性1. 落后产能造成资源浪费。

落后产能的生产效率低下,资源利用率低,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2. 落后产能影响环境保护。

落后产能的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较多,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3. 落后产能制约产业升级。

落后产能的存在,限制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应用,制约了整个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三、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1. 依法依规。

淘汰落后产能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有序进行。

淘汰落后产能要有序进行,避免对市场和产业造成过大冲击。

3. 保障职工权益。

淘汰落后产能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就业和生活稳定。

4. 支持政策。

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

四、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措施1. 制定淘汰计划。

根据产能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淘汰计划。

2. 加大政策扶持。

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3. 引导技术改造。

对于一些存在潜力的企业,可以引导其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能的效率和环保水平。

4. 健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合规。

五、淘汰落后产能的考核机制1. 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效考核。

对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包括淘汰数量、淘汰效率等指标。

2. 环境保护效果考核。

对淘汰落后产能对环境保护的效果进行考核,包括减排量、环境改善等指标。

3. 职工安置情况考核。

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就业率、社保保障等指标。

六、总结淘汰落后产能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可以有效推动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

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

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产能过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落后产能淘汰是指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自愿申报等方式,对那些技术陈旧、环保设施不达标、能耗高、安全隐患大的企业进行淘汰和退出,以达到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率、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的。

首先,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需要明确淘汰的范围和标准。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淘汰的产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陈旧、环保设施不达标、能耗高、安全隐患大等方面。

同时,对于淘汰后的企业,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扶持,以减轻企业的退出压力。

其次,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退出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产能淘汰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退出程序、退出条件、退出补偿等方面。

同时,对于淘汰后的用工人员,政府应当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岗位安置,以减少淘汰对员工的影响。

再次,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淘汰企业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淘汰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同时,对于淘汰后的产能,政府应当加强资源整合和再利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最后,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淘汰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引导企业自觉申报,加强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总之,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才能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效率,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 目标和 原 则
( 工作 目标 一) “ 一五 ” 间淘汰落 后 水泥 生产 能 力任 务 , 力实 现全 十 期 努 省新 型干 法水 泥 , 各有 关部 门密 切配 合 , 成 工作 合 力 , 同推进 形 共 淘汰 落后 水泥 生产 能力 工作 。
地 要 的行 政手 段 , 严格执 行环 保 、 质量 监 督 、 电价 、 收 、 税 信 的限期 等量 淘汰 落后 水泥 生产 能 力承 诺书 , 处城镇 规 划 区 、 景 名胜 区 、 风 水源 保 护 区 等环 境 敏 感地 区 内的水 贷 等 政策措 施 , 依法 促使 落后 水泥 生产 能力 退 出市场 。
00年 善处 理淘汰 退 出企业 的职 工安 置 、社会 保 险等 问题 , 维 三角 洲 地区及 其 他有 条件 的地 方在 2 1 前淘 汰全 部
护 社会 和谐 稳 定 。 3 .加 强监 管 , 法淘 汰 。综 合运 用经 济 、 依 法律 和 必 机 立窑 等落 后水 泥生产 能力 。 7 步兑现 各地 在 申报水 泥 投 资项 目核准 时签 订 .逐
力 总量 。
各地 、 各有关 部 门和单位 要各 司其 职 , 切合 作 , 密 积
《 东省 淘汰 落后 水泥 生产 能 力实施 方案》 经 省人 民政府 同意 , 印发给你 们 , 认真 组织 实施 。 广 业 现 请 实施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问题 , 请径 向省 经 贸委 反映 。 广 东省人 民政府 办公厅
二 O O八年 一 月二 十二 日
广 东省 淘汰 落后水 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
为进 一步 贯彻落 实 《 国务 院 关于 印发 节 能减 排综 合 下 发 后 列入 关 闭淘汰 范 围而 近年 来 又 重 新投 入 生产 的 性工 作方 案 的通 知》( 国发 (0 7 1 2 0 ) 5号) 《 和 国家 发展 改 水 泥 生产企 业 ( 生产 线) 。 革委 办 公 厅关 于 做 好淘 汰 落 后 水泥 生 产 能 力有 关 工 作 3 《 . 工商 投资领 域 制止 重 复建 设 目录 ( 第一 批) 》 的通 知》( 改办 工 业 (0 7 4 7号) 神 , 保 完 成 国 ( 国家经 贸委 令第 1 发 2 0) 4 精 确 原 4号) 行后 未经 有 关部 门批 准新 施 家下 达广 东 省“ 一 五 ” 间淘 汰落 后 水 泥 生产 能力 工 建 的机 立窑 。 十 期 作任 务 , 合广 东省 实 际 , 订本 方案 。 结 制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和总结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01•【字号】粤经信材料函[2013]2845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和总结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材料函〔2013〕2845号)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18部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和《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粤经信材料〔2011〕186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现场验收和年度工作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开展现场验收工作(一)验收范围。

按照《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我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粤经信材料〔2012〕949号)和《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我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的通知》(粤经信材料〔2013〕247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现场验收工作,验收企业应包括列入2013年淘汰计划名单的企业、往年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以及为实现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任务而提前淘汰的企业。

(二)验收要求。

验收工作务必实事求是,杜绝地方保护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对每一家企业均要到生产现场进行验收,并认真填写《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意见表》(见附表1)。

对已完成淘汰任务的,要收集企业关停(停止供电、注销证照等)、拆除落后产能(工厂全貌和设备拆除前后同一方位拍摄的彩色照片,并粘贴在同一张A4纸上)等证明材料;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要提供企业无法拆除落后产能设备的客观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及下一步当地政府部门监督企业加快拆除设备、确保其不能恢复生产的政策措施及政府承诺书等说明材料。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12.28•【字号】粤经信发电[2010]196号•【施行日期】201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0〕19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精神,做好2011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定并实施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的调查摸底。

请你们认真组织对本地区钢铁、电力、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造纸、制革、印染、酒精、味精、柠檬酸、化纤等15个行业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本地区相关行业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二、抓紧制定2011年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各地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抓紧制定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在制定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时,要注意与“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十二五”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三、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规定,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未能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你们高度重视,经信、发改、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抓紧按要求开展调查摸底,实事求是制定上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粤经信材料函[2010]3314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粤经信材料函〔2010〕3314号)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迎接国家和省级201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考核,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0年地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2010年本市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本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2010年落后产能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情况。

落后产能的主体设备、生产线关停、拆除和现场验收情况,特别是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二○一○年第16号和23号公告情况及落后产能设备在2010年12月底前拆除情况。

(三)本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全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定期报告及检查制度,以及目标任务完成和职工安置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一)各市自查。

各市要认真总结检查本地区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组织对企业现场核查,填写《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现场验收表》(见附件2)。

(二)行业验收。

省级行业牵头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并组织开展企业现场验收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造纸、味精、制革、印染、化纤等11个行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钢铁、电力行业。

(三)省级督查。

在完成市级核查工作和省行业现场验收后,省督查组对各市2010年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穗府办[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2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目标,确保2008年底前淘汰全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十一五”以来,我市已关停并转水泥企业65家、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006万吨,目前还有落后水泥企业26家、产能419万吨(详见附件)。

根据省政府要求以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市要在2008年底前坚决淘汰机立窑、湿法窑等全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拆除落后水泥窑炉及其厂房,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任务。

二、加强领导,建立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经贸委、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国资委、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信访局、国税局、地税局以及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政府和广州供电局、市建材行业协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健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区、县级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地区的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负总责。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合
格企业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5.05
•【字号】粤经信生产函[2014]680号
•【施行日期】2014.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合格企业
名单的通告
(粤经信生产函〔2014〕680号)
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和《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列入2006-2013年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但未按要求彻底拆除落后产能设备的企业进行了督查,通过现场验收和公示,13家企业(涉及水泥、造纸、印染等工业行业)认定为整改合格,现予以通告。

附件: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合格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5月5日附件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整改验收合格企业名单。

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广州政报》
【年(卷),期】2011(000)007
【摘要】<正>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2011]10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
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委反映。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56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电力行业:2011年3月底前,
完成列入《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
【总页数】10页(P31-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5
【相关文献】
1.十大行业3年要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具体指标——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J],
2.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J], ;
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J], 无
4.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J],
5.电监会、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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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淘汰落后产能是指通过淘汰、清理、整顿等手段,对存在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进行清退和淘汰的工作。

为了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实施方案。

以下是一份700字的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促使各类企业淘汰不合格、落后的产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考核内容1. 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相应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严格落实,确保计划落地落实。

2. 产能淘汰与环保要求的衔接情况。

考核单位要检查企业淘汰措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并根据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所带来的环境改善情况给予评分。

3. 企业出清落后产能的情况。

考核单位要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进行整顿和出清,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顿和出清的企业给予扣分。

4. 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情况。

考核单位要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后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提升产能质量和效益。

对完成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企业给予加分。

5. 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经济效益。

考核单位要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后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加分。

三、考核办法1.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行差额记分法。

考核单位根据企业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加分或扣分,并将得分按照一定比例转化为综合绩效评分。

2.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对得分较高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对得分较低的企业采取限制措施和惩罚措施。

3.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行周期性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周期性考核定期进行,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临时考核根据需要进行,对重大项目或突发事件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处理1. 根据综合绩效评分,将企业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公布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淘汰落后产能是指针对国民经济中存在的低效、高污染产能,通过限制或关闭相关企业,以实现资源利用的优化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确保淘汰落后产能的顺利推进。

二、考核指标1.节能指标:企业耗能量相对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能力;2.资源利用效率:企业资源利用效率相对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能力;3.环境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相对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能力;4.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进步水平。

三、考核方法3.1 背景调研考核期前,组织开展相关企业的背景调研工作,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管理体制、技术水平等基本情况,为考核工作做好准备。

3.2 数据采集与分析组织相关机构对企业的节能指标、资源利用效率、环境质量等进行数据采集,并建立相应数据分析模型,得出企业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

3.3 评估指标和权重确定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并综合考虑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制定评估指标和权重的准则,并在考核过程中实施。

3.4 考核等级划分根据考核指标得分,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划分标准如下:•A类企业:在各项考核指标上均达到或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且排放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B类企业:在各项考核指标上相对同行业平均水平有所落后,但排放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C类企业:在各项考核指标上明显落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排放指标超过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D类企业:在重要考核指标上表现严重落后,且排放指标严重超过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3.5 考核结果反馈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对各类企业进行结果反馈,包括评估报告的编制、考核结果的通知和公示,以及对各类企业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等。

四、考核过程1.考核主体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成立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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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制革、铅蓄电池、铜冶炼、铅冶炼、小火电、陶瓷等12个行业为重点,着力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工业能耗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1. 明确工业能耗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12个重点行业,全面梳理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能耗不达标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实现节能监察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明确2019年节能监察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

2. 落实工业能耗限额监察。

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节能监察执法。

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3. 严格贯彻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我省的规定,对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新修订的,按照修订的版本执行,下同)淘汰类的产能,严格贯彻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表1:我省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能耗执法)序号重点行业工作要求1 钢铁执行以下3个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13),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50-2015),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17),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2 水泥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3 电解铝执行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4 平板玻璃执行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5 造纸执行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2015),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6 印染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我们将综合运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7 制革执行合成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7-2018),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8 铅蓄电池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我们将综合运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9 铜冶炼执行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8-2014),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10 铅冶炼执行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14),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11 小火电执行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2017),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12 陶瓷执行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 明确环保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实现执法“三个全覆盖”,即12个重点行业全覆盖、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执法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执法全覆盖。

清查梳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对12个重点行业环境违法处罚情况进行梳理,明确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

对尚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排查巡查力度,形成日常巡查动态企业清单。

2. 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2019年底前,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基本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广州市基本完成每小时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3. 严格环保执法。

聚焦12个重点行业和练江流域、茅洲河、广佛跨界等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统一要求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

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表2:我省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环保执法)序号重点行业工作要求1 钢铁(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钢铁炼焦项目。

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钢铁炼焦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钢铁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2 水泥(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水泥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3 电解铝(1)正在开展《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4 平板玻璃(1)正在开展《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5 造纸(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造纸项目。

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造纸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2)石马河、淡水河、练江、茅洲河流域内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控制行业,执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1-2017)、《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规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6 印染(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造纸企业。

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造纸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2)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练江流域水污染整治指示精神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园区外印染企业全部停产退出(3)石马河、淡水河、练江、茅洲河流域内纺织染整等重点控制行业,执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1-2017)、《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规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7 制革(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制革项目。

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制革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2)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8 铅蓄电池(1)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9 铜冶炼(1)正在开展《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10 铅冶炼(1)正在开展《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11 小火电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实行超低排放12 陶瓷(1)正在开展《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2)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实行煤改气(三)质量方面(省市场监管局负责)1. 明确质量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实现执法“三个全覆盖”,即:12个重点行业执法全覆盖;钢铁、水泥、玻璃3个重点行业所有企业执法全覆盖;其余9个行业的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

全面调查12个重点行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梳理无证生产、质量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将相关重点产品列入2019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明确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要求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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