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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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用电,防火和生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

二、全体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用电设备,专用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三、各部门所有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用电管理,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四、工作时要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工作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车间和仓库内吸烟,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穿拖鞋和赤膊进行维修作业。

五、汽车维修前应将车辆的轮胎用三角垫木固定,以防溜车,用汽车提升举升汽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用千斤顶举升汽车时,必须用马凳将车架支撑牢固。

六、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飞轮皮带,风扇,传动轴等旋转部件损伤人体和造成卷入头发,衣服等危险。

七、电焊机应通过专用的接线盒与电源连接,接地线应牢固可靠,严禁乱接乱搭。

八、气焊作业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隔离,作业点应离开氧气瓶和乙炔瓶于10m以外,并做好管路的保护工作,避免碰刮而造成泄漏。

九、在汽车上进行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燃油着火,未采取特别措施前,严禁焊补燃油箱。

十、做好燃油、润滑油、油漆、棉纱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料的保管,并且远离焊接作业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一、非工作需要不得移动任何车辆(包括维修车辆),不得在维修车辆内坐卧、抽烟、聊天等。

十二、车辆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车间内试车。

十三、试车和送检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发生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为确保广大师生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用电防火制度。

乙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乙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执行日期乙醇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批准受控状态审核版本/修订状态编制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及时查找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程序适用耐特食品有限公司。

3 权责3.1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乙醇管理使用的监管。

3.2仓储科负责乙醇罐区的管理及乙醇领用发放。

4 内容4.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4.2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特殊情况下应上报分管副总批准,并带防火装置后方可进入。

4.3乙醇罐区是公司防火、防爆禁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4严禁在罐区泄放油污,堆放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

下水道、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

4.5罐区应指定专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仓储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乙醇罐区由原料库保管员负责巡检,每日三次。

4.6保持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4.7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装置,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24小时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4.8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9对管道、容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查看其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

在冬季呼吸阀是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

4.10乙醇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

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罐体上不设照明,宜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4.11贮罐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4.12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污油等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4.13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4.14贮存低沸易挥发物料的贮罐,夏季须用冷却水冷却罐壁。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XXXX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检修人员和施工单位。

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受限空间:XXX内坑〔池〕、电缆隧道。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1安全隔绝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到达以下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4.3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4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2023版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全]

2023版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全]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检维修过程中动火作业特殊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订动火作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2生产部: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3.3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3.4设备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5动火作业人职责3.5.1应参与作业存在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5.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现场了解和熟悉作业环境、个体防护用品、应急器材、疏散路线等,应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证。

3.5.4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3.5.5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3.5.6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3.6动火监护人职责3.6.1动火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6.2在接至(J《动火安全作业证》后,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

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2.1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1.1 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2.1.2 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1 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4.2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3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4 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20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确保在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因意外而发生的高处坠落、高空坠物伤人等伤害,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

3.术语高处作业:凡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管理内容和要求4.1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进入操作场地要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米(含2米)以上高处或临边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4.2定期做好登高操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患有高空禁忌症的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4.3高处作业时首先应检查梯子、高凳、安全带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

不符合规定的工具,不准使用。

(脚扣、安全带腰绳)使用安全要求见附件一。

梯子、高凳使用安全要求见附件二)4.4不准站在不稳固的箱子、木、铁桶上或容易滑动的堆积物上作业。

4.5在高处或陡坡的房顶上作业时,应穿软底鞋和系安全带或用外脚手封檐。

4.6高处作业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并在作业区域内要有专人现场安全监护,防止行人、车辆穿过。

4.7高处作业时,应用带绳传递物料,不得上下抛掷。

4.8在轻型顶棚内或顶棚上(露天架设)作业时,应铺设脚手板操作。

4.9顶棚内工作需要照明时,应用安全灯或手电筒照明,不准使用明火或一般照明。

4.10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处或临边(如屋顶、窗口、滴水檐等)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无法系安全带的部位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11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顶棚上作业或行走,防止断裂摔伤。

4.12 2米以下登高作业,蹬踏物要牢固,不得蹬踏折叠椅类的不稳固物。

4.13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4.14垂直交叉作业要设“防止落物打击隔层”。

4.15平台、脚手架不得超负荷使用。

4.16严禁翻越平台、窗台、门梁、护栏等,防止高处坠落(含办公室、更衣室、操作室)。

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对在我港作业的挖掘机的合理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港务公司使用的挖掘机,含外包。

3、职责3.1生产部机械队负责挖掘机的日常维护保养3.2设备部负责挖掘机的定期检查,维护3.3安质部负责对挖掘机使用过程中的违章情况检查4、“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具体规定4.1挖掘机的使用必须由下列人员进行操作:4.1.1挖掘机司机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4.1.2挖掘机正式司机不准将机械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4.1.3操作挖掘机时,必须思想集中,禁止吸烟、闲谈及其它有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酒后操作机械。

4.2操作挖掘机时,除当班操作工外,不准其他人员站或坐在机体上;4.3机械发动后,禁止任何人员站在铲斗内、铲臂上及履带上;4.4发动机运转时,禁止任何人进入回转范围:4.5挖掘机在挪位时,驾驶员应先观察并鸣笛,后挪位,避免机械边有人造成安全事故,挪位后的位置要确保挖掘机旋转半径的空间无任何障碍;4.6挖掘机在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员在回转半径范围内或铲斗下面工作停留或行走,非驾驶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乱摸乱动;4.7挖掘机往汽车上装矿物时,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距车箱的卸载高度应在____米之间;4.8当机械需要在斜面上以及坡度处行走时,应将作业装置提起使铲斗有足够的对地间隙,切勿在斜坡上横向行驶。

4.9挖掘机行驶前应将铲斗提离地面,行驶过程中需要调整动臂,斗杆位置应在停机后进行。

4.10当挖掘机需要行走较长一段距离时,应将上部平台转到平行于行走减速器的方向,并用回转制动闸将上部平台锁紧,把铲斗、动臂收复,使工作机构处于道路行驶状态。

4.11挖掘机在行驶前,需做好履带上的清洁工作,严禁带土行驶。

4.12挖掘机行驶转弯时,要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

4.13挖掘机行驶通过厂区混凝土路面时,履带下必须要垫有木板或橡胶皮等,以保护路面不受损坏。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管理制度范文(4篇)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管理制度范文(4篇)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放和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管理。

三、定义1. 易燃易爆物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油漆、溶剂、化学品等。

2. 存放:指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或设施内,以确保其安全。

四、存放要求1. 存放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门设立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区域内应清晰标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字样。

2. 存放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防火柜、柜子或安全容器中,确保其密封性和防爆性能。

3. 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别存放,避免混放和混装。

4. 存放数量: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理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五、管理责任1. 物品责任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存放符合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

2.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制度,并对物品责任人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安全防护措施1. 防火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应配备灭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源等,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火设施的完好性。

2. 进出管理:存放区域应设置门禁系统或仓库管理员,严格控制人员进出,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

3. 禁止吸烟和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有火源的物品。

4. 定期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存放区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存放符合要求,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七、故障应急处理1. 发现火情:立即拉响火灾报警器,并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

2. 发现异常:如发现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有异常气味、渗漏现象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违纪处罚违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照公司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或停职处分。

九、附则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告知全体员工执行。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厂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定义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要求4.1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4.1.1 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

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要求。

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1.2 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范围,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1.3 生产部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用电危险性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生产部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准确填到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

4.1.4 生产部安排电工作业前,必须对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1.5 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应排专人现场监护。

4.1.6 若涉及到动火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还应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动火及其他危险作业许可证一致。

4.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4.2.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生产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4.2.2 临时用电结束后,生产部及时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收回保管。

4.2.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4.3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生产部共同检查验收。

4.4 临时用电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

4.5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

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

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为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二、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三、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四、本方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4.1、电工作业;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4.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4.5、登高架设作业;4.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4.7、压力容器操作;4.8、制冷作业;4.9、爆破作业;4.10、矿山通风作业;4.11、矿山排水作业;4.12、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五、本方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5.1、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5.2、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5.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5.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6.1、健康检查;6.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6.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6.4、本工种安全只是考试;七、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八、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九、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十、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十一、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拆除工作,防止脚手架倒塌、高处坠落等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EPC项目部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3职责:3.1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搭设的脚手架管理的监督检查。

3.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的脚手架施工措施的审批,安全工程师检查确认现场各项安全措施。

4.3施工单位提出脚手架搭设及投用申请,并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

4内容4.1脚手架搭设要求1.1.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并已取得脚手架搭设特种作业操作证。

1.2.2只有合格脚手架搭设人员才可以进行脚手架搭设和修改。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按标准搭设脚手架,保证所有脚手架是以安全的方式搭设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安全要求1.3.3脚手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作业场所选择合理的构架形式,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使用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相应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有足够的面积满足作业、行走需要,保证使用者安全。

1.4.4脚手架搭设负责人应在现场全过程监督脚手架的搭设作业,以确保搭设过程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安全要求进行,以确保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

4. 1.5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脚手架检查验收人员,验收人员有责任指导脚手架搭设,并检查验收已搭设完毕的脚手架,只有经检查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才能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

4.L6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πι,壁厚为3.5mm的焊接钢管。

木脚手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毫米、宽度为200-300毫米坚韧木板。

钢脚手板和扣件应选用有资质的生产厂加工的成品。

捆绑脚手板用的镀锌铁丝宜为8号镀锌铁丝O以上脚手架各部件均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4.L7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参加对所用钢管、扣件底座、钢(木)脚手板等材料进行的场外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运至施工现场使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职责3.1生物安全委员会。

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3;2单位法人。

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

3.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5人事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7药械管理部门。

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检定和档案管理;负责实验器材、试剂的供应和管理;负责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资质评估。

3.8后勤管理部门。

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实验设施设备运行的管理和维护等。

3.9实验室主任。

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安全管理。

3.10实验人员。

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3.11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2管理要求4.1培训要求。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xxxxx项目部2020年12月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范围适用于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3.职责项目部3.1组织和监督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落实和监督《安全责任协议书》的履约,组织分包队伍各级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监督分包单位对其各类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并保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和入厂安全教育记录,建立分包队伍人员动态名单并办理相应出入施工现场的证件,统一保管分包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3.2负责协调和确认分包队伍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措施的的实施情况, 作为分包工程的直接管理部门,将分包队伍按照各专业施工队(站、室)所属的班组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审核分包队伍提出的施工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分包工程开工前组织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施工交底,施工中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负责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确认。

4.程序4.1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确认《安全责任协议书》等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已签定,明确预留的安全保证金已交付。

分包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或分包工程开工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项目部。

4.2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其所属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对新进入现场或调换工种的分包人员也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交项目安保部备案。

进入现场前,如属特种作业人员,应将相关的资格证书交项目安保部统一保管并由项目部出具收据,调离时发还。

分包单位持进入现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向项目部领取出入证或胸卡,未经项目部同意或备案,分包队伍不得擅自调换施工人员。

4.3项目部按分包队伍提供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的名单对进入现场的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现场施工特点,相关的危险源和防范措施, 现场安全和劳动纪律要求,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往安全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等。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安全使用各类气瓶,预防事故发生。

二、原则及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气瓶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三、内容1.公司内使用气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1气瓶表面标示字样符合所装气体规定,并完好、清晰。

如:氧气瓶的瓶身为天蓝色,“氧”字为黑色;氢气瓶的瓶身为深绿色,“氢”字为红色;氮气瓶的瓶身为黑色,“氮”字为黄色等。

1.2瓶阀完好并有防护装置。

如:气瓶配戴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气瓶上还应配戴两个防震圈等。

1.3钢印标记齐全,包括制造厂代号、重量、容积、工作压力、制造厂与检验合格标记等。

1.4水压试验期限“最后一次水压日期”及钢印代号必须有效。

1.5瓶体完好,没有严重腐蚀、弯形伤痕等不安全缺陷。

1.6瓶体、瓶阀清洁无油脂。

1.7腐蚀性气体气瓶必须每二年检验一次,一般气体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2.运输2.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2.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2.3吊装时,吊装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夹具,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2.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2.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2.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2.7严禁烟火。

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2.8运输气瓶的车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3.储存保管3.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3.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3.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3.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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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

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

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

准备交接班。

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2)存在的问题;(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

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

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

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

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

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

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

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

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

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

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1.定期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

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

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领导。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

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气裸露设备是否采取绝缘、屏护或间距,以及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防护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预防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安装、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

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

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1)对新人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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