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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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2023 - ** - ** 发布2023 - ** - ** 实施制度信息页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的及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定义(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参考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集团安全环保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CEMS联网

CEMS联网
根据客户要求,将现场CEMS测量数据,通 过4-20mA、厂内网、电话等方式,将现场 数据传送到厂内部服务器进行存储和分析 过程。
SDL
联网通讯类型分类
• 1.现场工控机通过RS-232或RS485等方式, 和数据采集仪进行通讯,转发到数据中心 平台。 • 2.数据采集仪接收4-20mA模拟量信号和开 关量信号,转发到数据中心平台。 • 3.数据采集设备和PLC进行通讯,将采集的 数据传输到数据中心平台。 • 4.现场工控机通过811端口,直接将数据传 输到环保数据平台。
SDL
1.2、在数据库中建立相关数据表
• 除实时数据外,国标一般要求有历史数据: 五分钟数据库,小时数据库,日数据库, 污染物主要包括SO2、NOX、CO、O2、 烟尘、温度、压力、湿度、流速(流量)等 参数,以及这些量的实测值平均值、实测 值最大值、实测值最小值、折算平均值、 折算最大值、折算最小值、总累计值等。
SDL
CRC 校验字节的生成步骤: ① 装一个 16 位寄存器,所有数位均为1。 ② 取被校验串的一个字节与16 位寄存器的高位字节进行“异或” 运算。运算结果放入这个16 位寄存器。 ③ 把这个 16 寄存器向右移一位。 ④ 若向右(标记位)移出的数位是1,则生成多项式1010 0000 0000 0001 和这个寄存器进行“异或”运算;若向右移出的数位 是0,则返回③。 ⑤ 重复③和④,直至移出 8 位。 ⑥ 取被校验串的下一个字节 ⑦ 重复③~⑥,直至被校验串的所有字节均与16 位寄存器进行 “异或”运算,并移位8 次。 ⑧ 这个 16 位寄存器的内容即2 字节CRC 错误校验码。校验码 按照先高字节后低字节的顺序存放。
SDL
SDLTransmit数据 转发软件设置步骤SDL2.1、系统变量设置界面

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加强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的稳定、健康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

三、职责污水厂厂长负责在线监测站房水、电等能源供给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健康稳定运行。

自动监测系统由第三方运行和维护的,应当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

四、运行管理(一)在线监测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三)未经允许,非运维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在线监测站房,外来人员须经有关负责人许可,并有人陪同下登记后方可进入;(四)所用物品须摆放整齐,保持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五)在线站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灭火器;五、系统维护(一)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二)定期维护视频监控、监测设备、采样或监测平台等附属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三)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四)建立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记录;(五)自动监测设备所需的试剂和标准物质,应注明制备单位、日期、浓度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六)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于发生故障后 12小时内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七)不得擅自停用、移动或者改变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八)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记录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和维护信息,保证记录信息的完整、真实;(九)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十)在线监测站房监测仪器检查和运维记录保存不少3年。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仪技术规范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仪技术规范
3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现状..........................................................................................4 4 技术要求的制定......................................................................................................6
户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的 需 求 进 行 选 通讯接口:八路 RS232,RJ45, 择。引用美国 ZWORD 公司的嵌入 系统技术,具备自动采集数据、 无线 GPRS,SMS 通讯接口
完善的查询统计功能,具备报警 电源:220V±10%,50Hz 功能。数据采集器具备保密功能, 能设置密码,通过密码才能调取 功率损耗:<30W
2.2 制定的方法
2.2.1 按照标准编制程序进行; 2.2.2 在调研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3
2.2.3 对依据不强或把握不太准的指标进行必要的调查与测试验证。
2.3 技术依据和相关资料
2.3.1 污 染 源 在 线 自 动 监 控 ( 监 测 ) 系 统 数 据 传 输 标 准 (HJ/T212-2005); 2.3.2 有关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研究成果与研制技术; 2.3.3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0)。
目前,国内生产数据采集传输仪的厂家有几十家,由于在此之前 没有相关标准,各厂家的产品规格、技术指标和通讯协议都不相同, 处于各自为战的混乱状态,导致如果在同一地区安装了不同厂家的数 据采集传输仪,就需要在上位机安装不同的监控软件,给自动监测系 统的安装、管理和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 系统数据传输协议和上位机监控平台,2005 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 《HJ/T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为全 国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提供了统一的数据传输标 准。

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凸显,污染源在线监测成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需要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

本文将就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监测设备与设施的要求(1)监测设备的选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选择是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关键。

必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监测设备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选用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

(2)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应遵循生产企业提供的操作指南和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监测准确性。

(3)监测点的布置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国家环境监测规范的要求,并考虑到污染源的类型、数量、布局以及周边环境等因素,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二、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传输(1)数据采集监测数据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并确保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监测数据应包括源排口的气体、液体和固体排放浓度、流量、温度、湿度等相关参数。

(2)数据传输监测数据的传输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可靠的数据传输技术,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完整性。

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传输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三、数据处理与分析(1)数据存储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保存在统一的数据中心。

数据存储应分为原始数据和处理后的数据,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2)数据处理与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时,应采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并参照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数据报告与发布(1)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数据报告应准确、真实地反映监测结果,以端正态度、科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处理过程和数据分析结果等内容。

(2)监测数据发布监测数据的发布应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并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

发布的数据应包括数据来源、采集时间、监测单位和监测结果等信息。

结语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范本模板】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范本模板】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联网申请一、办事流程排污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测试正常之后,填写《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数据联通申请》,向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申请自动监控设施数据联通,进行联网测试。

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配置相关参数接入自动监控数据。

排污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连续正常传输达到60天后,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根据《宜宾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规定,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审核,并填写《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协议使用情况表》,确认达到《宜宾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后,向排污企业出具《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技术规范性证明》。

二、办事流程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资料(一)、排污企业向信息中心申请数据联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附表一)2、《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附表二)3、《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附表三)4、《数据联通申请》(附表四)5、《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该项只针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附表七)注:以上材料各需加盖鲜章纸质件一套,电子件一套(二)、信息监控中心对数据传输进行审核时,需要填写如下资料:6、《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协议使用情况表(附表五)7、《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该项只针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附表八)(三)、信息监控中心通过排污企业数据联通申请时,需要向排污企业出具如下资料:8、《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技术规范性证明》(附表六)宜宾市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附表一: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中标明“必填”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未标明必填的项请尽可能填写,没有内容或无法填写的项目请空白.2、《基本信息表》,即表一中,“基本情况”栏填写注意事项为:“单位规模”项内容请根据企业分级填写: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型、中二型、小型、其他;“所属流域”项内容请根据排放去向填写:岷江、金沙江、长江等.“行政区划”项内容请填写至区(市)县级行政级别,如市辖区、宜宾县、高县等;3、每一张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

第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行使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检查机构)具体负责。

省级以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的权限划分,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与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相结合,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六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排污单位自行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应当配合、监督运营单位正常运行;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监督检查机构有义务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七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组织建设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排污单位或者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所有权单位,应当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情况交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登记备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现
02
状分析
污染源分布情况
工业园区集中分布
重点污染源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内,涉及化工、印染、造纸 等多个行业。
城市周边区域分散分布
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分布在城市周边区域,对城市环境质量产生一 定影响。
农村地区零散分布
部分小型工业企业及作坊式生产企业在农村地区零散分布,对当地 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企业 排污情况,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减少 环境污染。
建设目标与原则
建设目标
建立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 统,实现对企业排污的实时监测、数 据采集、传输与分析,提高环境监管 效率。
建设原则
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实时性 、准确性、易用性及可扩展性,同时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03
概述
系统构成与功能
01
数据采集
实时采集企业排污数据,包括废水 、废气等。
监控预警
实时监测企业排污状况,发现异常 及时预警。
03
02
数据处理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预处理、分析、 存储和传输。
信息管理
对企业信息、设备信息、监测点信 息等进行管理。
04
技术路线与实现方式
数据采集技术
采用传感器、流量计等设备,实时采集企业 排污数据。
数据传输
将采集的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到监控中心平台,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监控中心平台建设
硬件设施
建立专门的监控中心,配备高性能服 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确保 平台的稳定运行。
软件系统
开发或购买专业的在线监控软件系统 ,实现数据的接收、处理、存储和分 析等功能。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南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南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南
一、监控范围
本次监控重点关注公司产业园区内的主要大气污染源。

包括以下行业的企业:
1. 电力行业:电厂等
2. 化工行业:油漆厂等
3. 建材行业:水泥厂等
4. 交通行业:高速等
二、监测指标
为实时和动态监测上述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我们将采集和监测以下主要大气污染物质:
1. 氧化石炭()
2. 二氧化硫(2)
3. 总粉尘()
4. 颗粒物(10、2.5)
三、监测设备布置
我们将根据企业的布局位置和不同行业的污染特征,制定合理的监测设备布置方案,保证监测覆盖面广、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四、数据传输与处理
实时监测数据将通过无缝连接的通信网络,实时传送至环境监测中心统一处理分析。

五、异常数据处理
定期分析监测数据,一旦发现监测值超标或异常值,立即排查源头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

六、报告与评估
每月编制排污企业自动监测报告,半年编制一次排污企业运行评估报告。

如以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将能初步构成一个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流程的框架。

监控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细节,以保证监测质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1•【文号】环办[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现印发你们,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2年三月)目录1适用范围2术语和定义2.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2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3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2.4 例行检查2.5 重点检查2.6 不正常运行2.7 弄虚作假2.8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3监察工作依据4现场检查一般方法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5.1 信息资料的收集5.2 现场检查装备配置5.3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求6例行检查6.1 排污口检查6.2 采样点位检查6.3 监测站房检查6.4 擅自拆除、闲置、关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6.5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检查6.6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检查6.7 资质检查6.8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检查7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7.1 数据异常7.2 仪器参数设置异常7.3 自动监控设施状态异常8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8.1 废水采样系统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8.4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8.5 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8.6 重金属自动监测仪8.7 流量计8.8 校准和校验检查9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9.1 采样单元9.2 分析单元(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9.3 分析单元(颗粒物)9.4 分析单元(烟气参数)9.5 校准和校验检查10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10.1 仪器参数检查10.2 线路连接检查10.3 数据传输检查11监察报告11.1 基本信息11.2 现场监察情况11.3 处理建议附录A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附录B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附录C 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D 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E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附录F 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G 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H 流量计重点检查表附录I 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J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附录K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前言本指南介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率和监测数据的准确率,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施在污染物排放控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及监督管理。

三、管理内容或要求1.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设施能够稳定运行、数据准确有效。

2.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组织机构:3.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机构岗位责任制:3.1EHS部作为公司环保安全管理部门,对内总体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外负责与运营公司签订第三方委托运营合同(协议)。

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施第三方运营,同时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做好设施故障报告工作。

3.2EHS部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责任人为EHS专员,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及相关车间、运营公司的日常工作监管,发现问题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联系运营公司进行检修、维护,并做好监督、协调及故障上报工作。

3.3工程部仪表相关责任人为仪表工程师,负责对在线监测设施的定期巡检协助第三方运营商进行故障处理。

3.4车间根据烟气在线监控数据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整控制,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在日常监控中发现数据异常、对数据有异议应及时报告EHS部联系运营公司处理,在未确定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对排放进行控制,避免污染物超标排放。

3.5焚烧炉车间相关责任人为焚烧炉运营负责人,负责根据监控数据进行脱硫及脱硝工况的调整,对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6污水处理站负责根据外排废水在线监控数据,对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调整控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日常监控中发现数据异常、对数据有异议应及时报告EHS部,以便及时联系运营公司处理。

在未确定情况时应采取暂停排放措施,杜绝废水超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相关责任人为污水处理系统岗位负责人。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28号)

36.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7月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需要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制定工作计划。

第六条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三)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管理;(五)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六)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水)简介及设备维护

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水)简介及设备维护
磷在自然界中分布很广,与氧化合能力较强,因此在自然界中没有单质磷。在
天然水和废水中,磷几乎都以各种磷酸盐的形式存在。它们分别为正磷酸盐、缩 合磷酸盐(焦磷酸盐、偏磷酸盐和多磷酸盐)和有机结合的磷酸盐,存在于溶液和 悬浮物中。
检测意义
磷和氮是生物生长必需的营养元素,水质中含有适度的营养元素会促进生物和 微生物生长,令人关注的是磷对湖泊、水库、海湾等封闭状水域,或者水流迟缓
原理:
碘化汞和碘化钾的碱性溶液与氨反应生成淡红棕色胶态化合物,此颜色在 较宽的波长内具有强烈吸收。通常测量波长在410~425nm范围。
纳氏试剂光度法
水质监测技术
氨氮-分析原理
反应机理:
① 氨与次氯酸盐反应生成氯胺。NH3+HOCl ←→ NH2Cl +H20 ② 氯胺与水杨酸反应形成一个中间产物-5-氨基水杨酸;
样,它不反映水质中那些具体的有机物的特
性,而是反映各个污染物中所含碳的量,其 数量愈高,表明水受到的有机物污染愈多。 应用场合:高氯水样监测。
水质监测技术
氨氮-简介
பைடு நூலகம்定义:态存在的氮。
水溶液中的氨氮是以游离氨 (或称非离子氨,NH3)或离子氨(NH4+)形
氨氮中游离氨和铵盐的比例取决于pH和水温:
pH偏高时,游离氨比例较高,反之铵盐则较低; 温度偏高时,游离氨比例较低,铵盐则较高。 无氧环境下,亚硝酸盐在微生物作用下,还原为氨; 有氧环境下,水中氨也可转化为亚硝酸盐,甚至硝酸盐。 人们对水和废水中最关注的几种形态的氮是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氨氮和有机氮。通过生物化学作用,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物含量大于2mg/L有干扰,在酸性条件下通氮气可以除去。六价铬大于
50mg/L 有干扰,用亚硫酸钠除去。亚硝酸盐大于 lmg/L 有干扰,用氧 化消解或加氨磺酸均可以除去。铁浓度为20mg/L,使结果偏低5%;铜 浓度达 10mg/L 不干扰;氟化物小于 70mg/L 也不干扰。水中大多数常 见离子对显色的影响可以忽略。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解决方案:XXX在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中应用广泛,本文章中只是介绍了其中一个案例,为了更方便软件在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行业中的使用,力控提供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行业版,针对这一行业的特点,下面列出该行业版中所支持的测控设备的厂家列表:1、广州市怡文科技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3、山东省青岛金仕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山东省青岛竞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5、德国WTW公司6、厦门隆力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7、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8、北京蓝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北京蓬甲科技发展公司10、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科学研究所11、欧美大地仪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12、意大利哈纳仪器中国总代理13、北京哈纳科仪科技有限公司14、厦门艾士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5、江苏电分析仪器16、日丰柴田科学器械工业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17、赛普环保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天津)18、北京北美仪器公司19、北京北分麦哈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20、香港昌信科学仪器公司上海维修站21、日本岛津制作所22、北京华厦科创仪器技术公司23、北京金信诚有限责任公司24、吉林市北光分析仪器厂25、吉林市北方电光应用技术研究所26、中西公司(北京)27、北京普莱而得机电技术有限公司28、吉林市科技开发实业公司29、吉林省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30、河北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32、北京圣地万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33、广东省佛山分析仪器厂34、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公司35、英国KANE中国公司北京承天科技公司36、北京德隆博宇科贸有限公司37、河北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8、浙江省杭州恒达工业自动化研究所39、佛山分析仪器厂40、上海宏伟环保设备仪表厂41、天津市河东区环保局42、天津市华津环保技术发展公司43、山东省青岛竞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44、大连中环仪器仪表有限公司45、太原中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6、江苏电分析仪器厂47、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48、中国环保监测总站河北省承德市华通环保仪器厂49、美国帕金尔默公司宏超高科北京分公司50、欧陆科仪(远东)51、承德华通环保仪器厂52、烟台海阳国环测控仪器有限公司53、江苏环发环保科技推广中心54、广东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55、山东省恒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6、山东省恒大环保57、北京北美仪器公司58、宏超高科北京分公司下面以XX市环保局环境在线监测系统为例,详细说明力控软件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应用。

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汇报

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汇报

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汇报污染源自动监控是指通过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实现对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实时监测、记录和报送的技术措施,也是环境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企业排污情况的监控和管理,推动环保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实现了对排污行为的全面掌控。

以下是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情况的汇报。

一、监控设备的安装情况截至目前,我省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数量达到1144家,占计划监测企业总数的85%以上。

其中,废水自动监控设备覆盖率为90%,废气自动监控设备覆盖率为80%以上。

二、监测数据的在线传输情况监测数据在线传输率稳步提高,目前已经达到95%以上。

主要原因是对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进行了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并利用智能化监控,实现实时监测、在线传输和动态监控。

三、数据管理与利用情况监测数据通过环境监测平台实现数据集中、在线上传、实时处理和共享。

监管部门通过监测数据进行污染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信息的自动分析、计算和统计,形成月报、年报等报表,为环保管理提供依据和实时反馈。

四、监管执法情况环保执法人员依据监测数据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管,对存在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约谈、立案调查和严肃查处,推进企业治污和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监管部门加强对安装设备企业的重点监督,逐步对未按要求配备或不正常运行的企业予以处罚,以保证企业排放情况符合法规标准。

五、监测设备维护与更新情况针对监测设备维护等问题,监管部门着力完善各项技术指标和管理规定,并实行设备维护检修机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同时,鼓励企业使用更加精准、先进的自动监控设备,提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总之,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全面推行和深入应用,有效降低了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为保护我们的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自我管理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环保工作。

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简介

环保局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简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简介编制单位:xxxx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06年3月目录第一章前言 (3)1环保现状分析 (3)2系统简介 (4)第二章系统设计原则 (5)1先进性与成熟性 (5)2扩展性 (5)3可靠性 (5)4开放性 (6)5可维护性 (6)6经济性 (6)第三章系统体系结构设计 (7)1系统结构图 (7)2系统开发与运行平台 (7)3远程通讯方案设计 (8)4系统组成结构 (9)4.1 环保局监控中心总述 (9)4.2 企业监测中心总述 (9)第四章环保局监控中心 (10)1监控中心设备组成 (10)2监测中心软件系统 (10)2.1 数据通讯系统 (10)2.2 数据处理系统 (12)2.3 局长查询系统 (13)第五章企业监测中心 (14)1企业中心设备 (14)2企业监测软件及其功能 (14)3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 (15)3.1 COD在线监测仪 (15)3.2 污水流量计 (15)3.3 烟气在线监测仪 (16)3.4数据采集器 (18)第六章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21)1技术服务承诺 (21)2支持方式 (21)3系统维护 (22)第一章前言1 环保现状分析随着我国经济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长期以来,对于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环保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超标排放和偷排现象时有发生,环境监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压力更大。

污染源监测信息采集与监控是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目前采用的主要手段。

近些年来,环境污染源监测工作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基于环保部门及企业自身因素等多方面原因,环境治理发展水平不一,主要表现为:a、部分企业,仍然依靠落后的人工检测手段,进行不连续的、随机性强的手工检测作业,不仅工作强度大、自动化程度低、数据完备性差,而且数据利用率低、不能很好地反映实际工况,因此对于环境监察作用甚微;b、有些企业已经安装了传感器、二次仪表、黑匣子等污染物监测设备,但有些设备仅提供了现场显示、查询或打印功能,甚至不具备存储功能,设备运行,必须专人长期值守,因此在实际中没有太大的实用性;c、有些企业,污染物监测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同时具备存储及打印功能,但不具备数据自动传输能力,或者未能发挥作用,数据仅仅局限于企业自身使用,共享能力差,上级环境监察部门不能急时掌握监测数据,时效性差,因此也不能很好地满足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7月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

污染源在线监测

污染源在线监测随着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成为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污染源在线监测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

本文将探讨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定义、作用、技术和前景展望。

一、定义污染源在线监测,简称“PMCS”(Pollution Source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是一种利用传感器、通讯技术和信息处理系统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实时、连续监测的技术手段。

它可以对工业排放源、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等进行精确监测,实现对污染物浓度、排放量和排放质量的快速检测和准确评估。

二、作用污染源在线监测具有以下几个重要作用:1.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传统的污染源监测主要依靠定点取样和分析,周期长、费用高,并不能实时了解到污染源的实际情况。

而在线监测可以实时、连续地监测和记录数据,大大提高了环境管理的效率。

2.减少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可以实时掌握污染源的排放情况,一旦超过排放标准,系统可以自动报警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通过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可以找出污染源的问题所在,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高污染治理的效果。

4.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云平台,并向公众开放,实现对环境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三、技术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信息系统等组成。

其中,关键技术包括以下几点:1.传感器技术:传感器是在线监测系统的核心,其准确度和可靠性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目前常见的传感器包括光学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和气象传感器等。

2.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在线监测系统需要实时采集大量的数据,并将其传输至数据中心进行处理。

现代的数据采集技术包括无线传输、卫星通信和物联网技术等,能够实现数据的远程传输和共享。

3.信息处理与分析技术:在线监测系统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实时分析和评估。

信息处理与分析技术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手段,实现数据的挖掘和价值提取。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1 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1996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1999电磁流量计ZBY 120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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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
系统数据联网申请
一、办事流程
排污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测试正常之后,填写《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数据联通申请》,向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申请自动监控设施数据联通,进行联网测试。

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配置相关参数接入自动监控数据。

排污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连续正常传输达到60天后,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根据《宜宾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规定,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审核,并填写《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协议使用情况表》,确认达到《宜宾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后,向排污企业出具《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技术规范性证明》。

二、办事流程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资料
(一)、排污企业向信息中心申请数据联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2、《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附表二)
3、《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附表三)
4、《数据联通申请》(附表四)
5、《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该项只针对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附表七)
注:以上材料各需加盖鲜章纸质件一套,电子件一套
(二)、信息监控中心对数据传输进行审核时,需要填写如下资料:
6、《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协议使用
情况表(附表五)
7、《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该项只针对国
家重点监控企业)(附表八)
(三)、信息监控中心通过排污企业数据联通申请时,需要向排污企业出具如下资料:
8、《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技术规范性证明》(附表六)
宜宾市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表一:
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中标明“必填”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未标明必填的项请尽可能填写,没有内容或无法填写的项目请空白。

2、《基本信息表》,即表一中,“基本情况”栏填写注意事项为:
“单位规模”项内容请根据企业分级填写: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型、中二型、小型、其他;
“所属流域”项内容请根据排放去向填写:岷江、金沙江、长江等。

“行政区划”项内容请填写至区(市)县级行政级别,如市辖区、宜宾县、高县等;
3、每一张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排污单位需尽可能全面的提供以下目录中的附件,并在附件首页加盖公司鲜章。

宜宾市污染源企业信息登记表
附表二:
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的调查对象内容主要是自动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厂商信息和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厂商相关信息。

2、本表中标明“必填”的项请务必填写完整,未标明必填的项请尽可能填写,没有内容或无法填写的项目请空白。

3、如企业在用的自动监控系统有多套,请复印本表进行填写。

“安装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请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后的设备免费质保期起止日期;
“最近一次监控系统运维周期”指最近(最后)一次签订的系统运合同中约
定的运维厂商对系统运维的时间。

4、每一张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排污单位需尽可能全面的提供以下目录中的附件,并在附件首页加盖公司鲜章。

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传输方式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
数据联通申请
宜宾市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
按照省、市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我单位于年月委托进行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并于2014年1月完成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

根据相关规定,需将自动监控数据发送至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

特申请配置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接收平台参数并完成数据联通。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维护工作。

污染源现场具体参数如下: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控指标:
治理设施监控情况:
设备安装单位:
采集传输仪设备接入方式:
(排污单位签章)
年月日
《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协议使用情况表
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联网技术规范性证明
厂已于年月日将厂内污水排口污水流量在线监控数据上报至宜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数据传输采用仪器的通讯方式符合《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数据传输标准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至今数据传输稳定,特此证明。

附:自动监控数据60日汇总打印。

20 年月日
宜宾市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表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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