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10.6)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答案和解析1、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
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B.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2、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些可以成立?( ) 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B.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可以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C.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D.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正确答案:A,C,D解析:B项错误。
2015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5条规定:“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知识模块: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2.下列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中。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哪几项?( )A.某律师事务所为感谢常年的老客户,向其赠送一批《阿凡达》电影票B.某全国知名律师将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以自己的名字命名C.某高校教授兼职律师向当事人表示受案法院的法官都是自己的学生D.向当事人暗示另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非知名法学院,水平有限正确答案:A,B解析:考查律师事务所制度。
知识模块: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3.下列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哪些行为符合关于律师执业推广的相关规范?( )A.赵律师以授课形式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B.王律师以其个人名义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律师广告,并且注明其所在的执业机构名称。
该广告的内容包括律师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律师执业登记日期、联系方法、业务范围、代理的典型案件C.K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8月1日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为推广业务需要,于2008年2月1日在当地晚报上发布律师广告D.M律师事务所根据其对当地律师事务所的调查结果,在当地电视台上发布律师广告,声称其是当地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但未涉及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具体名称正确答案:A,D解析:考查律师执业推广规范。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考真题
1、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只有选项D体现的是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2、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根据《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法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
我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法律保障尚不系统,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履行职务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
3、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表述正确。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选项B表述正确。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每日一练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每日一练(2016.3.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
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司法部答案】ABC【考点】债权人代位权【答案解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所以,次债务人有权主张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和债务人,同时有权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A、B均有法律依据,应选。
甲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对于这些条件,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当然有权提出抗辩,C正确应选。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丙公司作为次债务人不能主张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但债务人可以被追加为第三人,D不选。
2、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司法部答案】BCD【考点】专利权、职务作品【答案解析】《专利权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7.8)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7.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
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答案解析】《本题考的是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我国法律未设明文,比较难。
所谓第三人清偿,谓债务人之外之第三人所为之清偿。
第三人清偿的有效要件有四:(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
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
(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则不可。
(3)须经债权人同意。
须注意:第三人清偿时,若债权人拒绝,则第三人不得清偿;但是,若第三人就债务的清偿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不得拒绝。
(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据此,本题中,第三人丙替债务人甲清偿债务,得到了债权人乙的同意,清偿有效。
故A选项正确。
(参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77页;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第三人清偿的主要法律效果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因第三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债权亦因此消灭。
(2)债务人与清偿人间,两者间有委任关系时,得依照委托合同求偿,无委任合同时,第三人可基于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债务人追偿;但第三人以赠与的意思代为清偿的,无追偿权。
据此,丙公司代为清偿后,有权依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向甲公司追偿,故B选项错误。
司法考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
司法考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司法公证制度之公证的救济1.公证书的复查。
为及时纠正公证工作中的失误和违法行为、提高公证质量、监视公证机构,公证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根据《公证程序规那么》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
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详细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谓“公证书有错误”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证书证明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公证的事项现实中并不存在;公证的事项被不恰当地夸大、缩小或遗漏;申请公证的文书签名、印鉴系当事人伪造或变造的;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是在当事人受胁迫或者受欺诈的情况下作出的;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以给付为内容等。
二是公证书的制作不标准,表述不恰当。
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展复查。
承办公证员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展审查、核实后,应当提出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公证机构对公证书的复查,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1)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2)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3)公证书的根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4)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展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1)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
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
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
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A.化工厂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2、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
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C.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D.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救济每日一练(2014910)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
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司法部答案】B【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改进【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实施该专利技术,A错误。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B正确。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妨碍技术进步,合同无效,乙公司改进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2、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司法部答案】B【考点】股东出资和公司红利分配【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
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
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
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
该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销售产品收入C.专利转让收入D.国债利息收入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收入范围。
选项A不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企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选项B、C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选项D不属于。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6、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精选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及解析共15篇 (11)
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2015年卷一50题,单选)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D、法院发现当事人中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5节>公证程序和公证效力【答案】:C【解析】:《公证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九)保全证据;……”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属于保全证据,属于公证事项,故A项错。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2.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47题,单选)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审判制度概述【答案】:B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了考察的热点话题之一、其中,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成为了考生们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2024年司考中公证的救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析,以完美回答相关题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证的概念和作用。
公证是国家依法行使的一种证明和监督活动,是一种司法行为,具有公证的证明效力和公证的强制执行力。
公证机关可以进行证人证言、证据保全以及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公证活动。
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行为,既可以保护证明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公证的救济机制以及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
公证的救济机制主要包括公证异议救济和公证纠纷救济两个方面。
公证异议救济是指公证参与人对公证机构进行异议的救济方式,包括提出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处理异议和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
公证纠纷救济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主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救济,包括公证效力确认、公证纠纷处理和公证事后救济等。
公证救济机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首先,公证救济机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救济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证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公证救济机制可以促进公证行为的规范和规范化。
通过公证救济机制,可以对公证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整,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公证救济机制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与其他司法救济方式相互补充和协调,共同构建一个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具体的解答中,考生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证的救济机制进行详细分析和解析。
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首先,对公证异议救济进行解析。
考生可以介绍公证异议救济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异议申请的内容与期限、公证机构处理异议的方式与结果等。
同时,考生还可以分析公证异议救济的目的和效果,以及异议申请人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其次,对公证纠纷救济进行解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证申请人的行为或者事实进行确认,并作出书面证明的行为。
公证机关是司法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公证机关有责任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证机关在履行公证职责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证行为的合法性。
公证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公民的依法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行为予以确认。
同时,公证机关要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履行证明事实的职责。
其次,公证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证机关在实施公证行为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要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类公证服务,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公证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证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
同时,公证机关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确保公证行为的科学、准确、权威。
最后,公证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与联动。
公证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其他司法机关之间应该建立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进司法和建设,共同为广大公民提供更便捷、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
总之,公证机关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
公证机关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积极维护社会秩序,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的职责与责任是推进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带解析
1、证明标准 (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2、“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是( )的重要精神。
A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C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第二次全体会议D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下列关于强制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B.可以口头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C.情况紧急时可以不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直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无须提前通知生产经营单位4、生产经营单位的(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B.主要负责人C.安全部门负责人D.所有出资人5、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D.车间标准7、证明标准 (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D.车间标准9、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说法错误的是( )。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9.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司法部答案】C【考点】公开审判【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时一律公开。
本题涉及商业秘密,属于申请不公开,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01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1、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3、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
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解析一、单选题45.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
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 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B. 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C. 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D. 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不仅要按实体法办事,而且要按程序法办事。
(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如法官的中立性。
(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例如,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选项A、B符合)。
(4)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一是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选项C符合)。
(5)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程序参与性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指那些利益或权利可能会受到民事裁判或诉讼结局直接影响的人应当有充分的机会富有意义地参与诉讼的过程,并对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其有效的影响和作用。
(6)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确凿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对案件的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
选项D是执法为民的体现,与司法公正无关。
46.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B.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D.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2.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A. 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 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C. 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D. 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3.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A. 某甲,自学法律多年,最终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B. 某乙,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年C. 某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曾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曝光,近年来刻苦钻研,发表了不好高水平的文章D. 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禁止?A.法官参加法学会B.法官出版专著C.参加正当活动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为了充分发挥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但是可以接受私人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从事非诉讼性的咨询活动B.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C.法官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D.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6.张浚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A.张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B.张浚的配偶不得与张浚在同一法庭分别担任庭长、审判员C.张浚的子女不得担任张浚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张浚作为女法官表现优秀,赢得百姓好评,被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她当选后,更加努力的作好法官工作7.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8.某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工作检查中,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因私人事务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在时间紧迫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时,又对嫌疑人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当事人请客送礼后,又帮助当事人隐瞒证据;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常因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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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每日一练(2014.10.6)
一、选择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
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正确答案】:B,C
2、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 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 通过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D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4、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5、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6、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8、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
9、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正确答案】:A,B
10、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 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