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
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
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二)促进多专业协同。
工业化建造建设模式
工业化建造建设模式
工业化建造、邀请招标模式
建筑工业化建造是以构件预制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方式,以设计标准化、构件制品化、施工机械化、管理信息化为特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是提高劳动效率、提升建筑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也是我国未来建筑业的发展方向。
医疗系统工程项目主要是建设病房大楼,适合当前各级政府鼓励推行的标准化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建造模式,根据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文《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第三条中“推进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工程项目建设试点,支持建设单位以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本省龙头企业参与建设”等相关内容,可采用工业化建造、邀请招标模式选择有实力的施工企业。
工业化建造、邀请招标模式对预制率有最低要求,根据闽建【2015】6号文《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三)“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15%”的规定,目前正在设计阶段的人民医院、
光前医院可考虑预制率规定,或者将三个项目打包为一个整体由第一医院综合考虑预制率规定采用该模式实施,分阶段建设。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要求,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装配式建筑评价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是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以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评价实行属地化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称“省住建厅”)负责全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指导与管理。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称“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评价遵循自愿、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装配式建筑评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设计阶段预评价,第二阶段为施工阶段评价。
装配率以施工阶段评价的结论为准。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按照下列评价程序与要求组织实施:(一)设计阶段预评价1. 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申请设计阶段预评价。
2. 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阶段预评价。
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详见附件1)要求,通过评价的,出具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基本符合要求,但部分项目需要整改的,由评审专家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整改,经原评审专家确认后通过评价并出具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申报材料,达到条件后重新申报评价。
(二)施工阶段评价1.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2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向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申请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
2. 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实地组织评价,通过评价的,出具施工阶段评价意见。
00 预制率计算
国家及各地预制率、装配率计算标准汇总2017-03-18 00:00预制率、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政府制定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指标。
然而现阶段其状况却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乱。
预制率、装配率、预制装配率、预制化率、标准层混凝土的预制率、结构构件的预制率多种名称都在使用。
这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些名词(指标)的概念到底是什么?预制率计算含不含非承重内墙?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该如何计算?钢、木等材料算不算“预制”建材?预制率高些好?还是低一些更科学?“三板”应用项目预制率能达到多少?装配式建筑政策该依据什么指标制定?为了解决些问题,我们首先从这些概念的形成过程说起。
▲不同概念名称的提出时间表一、国标《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5给出定义:预制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适用)不低于20%●混凝土体积计算比较繁琐,不便于核查。
●部分专家有不同看法:非承重内隔墙、裙房、地下室等部分混凝土体积是否参与计算?钢结构、木结构建筑是否也应提出预制率指标?装配率——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实际评价规则中,不含已经计算预制率的构件)不低于50%●装配率计算只针对单独构件或建筑部品,未提出单栋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方法(分6类,各部位装配率均大于50%,视同建筑整体装配率大于50%)。
●参与预制率计算的构件,是否仍参与装配率计算?●是否需要引入权重?(从评分规则来看,是有权重的)二、深圳政策:深圳市住宅产业化项目单体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预制率不低于15%●针对标准层计算。
●非承重内隔墙纳入计算,但计算体积时需乘系数0.5。
●非承重内隔墙部分计算体积比时,上限不超过7.5%。
装配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构件和装配式模板技术施工时,采用预制构件所免除的模板面积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面积之和,占传统现浇所需模板总面积的百分比。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具体工作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实施。
第二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附件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1)附录A 土石方工程 (2)A.1土方工程 (2)A.2石方工程 (5)A.3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7)附录B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8)B.1地基处理 (8)B.2基坑与边坡支护 (10)附录C桩基工程 (12)C.1打桩 (12)C.2灌注桩 (13)附录D砌筑工程 (15)D.1砖砌体 (15)D.2砌块砌体 (16)D.3石砌体 (18)D.4垫层 (20)D.5砌筑超高增加费 (20)附录E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1)E.1现浇混凝土基础 (21)E.2现浇混凝土柱 (22)E.3现浇混凝土梁 (24)E.4现浇混凝土墙 (24)E.5现浇混凝土板 (26)E.6现浇混凝土楼梯 (27)E.7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 (28)E.8后浇带 (30)E.12 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 (30)E.15钢筋工程 (31)E.16螺栓、铁件 (33)E.17相关问题及说明 (33)E.18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柱 (34)E.19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梁 (34)E.20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墙板 (35)E.21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板 (35)E.22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楼梯 (36)E.23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其他构件 (36)E.24嵌缝打胶 (38)E.25非承重隔墙 (38)E.26成品风帽 (38)E.27烟道、通风道 (40)E.28相关问题及说明 (40)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 (41)F.1钢网架 (41)F.2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 (41)F.3钢柱 (42)F.4钢梁 (42)F.6钢构件 (44)F.7金属制品 (45)F.8相关问题及说明 (46)附录G木结构工程 (47)G.4 装配式木构件 (47)附录H门窗工程 (49)H.1木门 (49)H.2金属门 (50)H.3金属卷帘(闸)门 (50)H.4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51)H.5其他门 (52)H.7金属窗 (53)H.8门窗套 (54)H.9窗台板 (55)H.10窗帘、窗帘盒、轨 (55)H.11门窗五金 (55)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 (57)J.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 (57)J.2屋面防水及其他 (58)J.3墙面防水、防潮 (60)J.4楼(地)面防水、防潮 (61)J.5基础防水 (61)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63)K.1保温、隔热 (63)K.2防腐面层 (65)K.3其他防腐 (66)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 (67)L.1整体面层及找平层 (67)L.2块料面层 (69)L.3橡塑面层 (70)L.4其他材料面层 (70)L.5踢脚线 (71)L.6楼梯面层 (72)L.7台阶装饰 (73)L.8零星装饰项目 (74)附录M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75)M.1墙面抹灰 (75)M.2柱(梁)面抹灰 (76)M.3零星抹灰 (77)M.5柱(梁)面镶贴块料 (78)M.6镶贴零星块料 (79)M.7墙饰面 (79)M.8柱(梁)饰面 (80)M.9幕墙工程 (81)M.10隔断 (81)附录N天棚工程 (83)N.1天棚抹灰 (83)N.2天棚吊顶 (83)N.4天棚其他装饰 (84)附录P油漆、涂料、袜糊工程 (86)P.1门油漆 (86)P.2窗油漆 (86)P.3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87)P.4木材面油漆 (87)P.5金属面油漆 (88)P.6抹灰面油漆涂料 (88)P.7喷刷涂料 (89)P.8裱糊 (90)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 (91)Q.1柜类、货架 (91)Q.2压条、装饰线 (91)Q.3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92)Q.5浴厕配件 (93)Q.6雨篷、旗杆 (95)Q.7招牌、灯箱 (95)Q.8美术字 (96)附录R拆除工程 (97)R.1砖(石)砌体拆除 (97)R.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97)R.3木构件拆除 (97)R.4抹灰层拆除 (98)R.5块料面层拆除 (98)R.6龙骨及饰面拆除 (99)R.7屋面拆除 (99)R.8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 (100)R.9栏杆栏板、轻质隔断隔墙拆除 (100)R.10门窗拆除 (100)R.11金属构件拆除 (101)R.14其他构件拆除 (101)附录S 措施项目 (103)S.1脚手架工程 (103)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 (104)S.4超高施工加压水泵费 (107)S.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07)S.6施工排水、降水 (108)S.7总价措施项目 (108)S.8二次搬运 (109)附录T其他项目 (110)T.1其他项目 (110)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以下简称《房屋建筑与装饰计量规范》)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制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房屋建筑与装饰实施细则》)。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地通知
WURD格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 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省建筑业协会:省厅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并形成《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 2018 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建筑业处(传真: 0591-******** )。
附件: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 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8年6月日(此件主动公开)专业资料专业资料附件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8 年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序评价项目 分值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备注 号内容起评 60 分 ——企业参与企业通常行为评价的起评分为60 分系统自1 动评价。
—— 分1、房建总承包序列 :省内施工企业需在每年1 月份登录评价系统录入上一年度的建筑业2.1.1 企业上一年度累计完成的施工产值:总产值,数据须与上报统计部门的年度建筑业总产值数据一致。
省外施工企业的施工产值由房建总承包序列: 没有施工产值或未填报施工产值的, 不得分;评价系统自动获取, 为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 施工产值为 1 亿元得 2 分, 10 亿元得 3 分, 50 亿元得 4 分,管系统 (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子系统) 备案的房100 亿元及以上得 5 分。
根据线性差值法计算企业的分值并保施工 企业按规定建工程在上一年度累计完成的施工产值。
满分 2.1 施工 留两位小数。
2、市政总承包序列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2如实填报, 系产值 市政总承包序列: 没有施工产值或未填报施工产值的, 不得分; 包企业的施工产值由评价系统自动获取, 为福 产值5 分 统自动评价。
施工产值为0.5 亿元得 2分,5 亿元得 3分,20亿元得 4分, 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 (施工合同备案管 50 亿元及以上得 5 分。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05-11-23 阅读人次:38277人国土资发〔2004〕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部研究制定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现发布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供地。
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
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时应提供有关论证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预审或批准用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供应土地时,必须依据《控制指标》的规定,在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拨用地决定书》等供地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约定条件的用地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在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化进程中集约用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典型,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控制指标》的程序与办法。
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大力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
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的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00预制率计算
国家及各地预制率、装配率计算标准汇总2017-03-18 00:00预制率、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政府制定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指标。
然而现阶段其状况却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乱。
预制率、装配率、预制装配率、预制化率、标准层混凝土的预制率、结构构件的预制率多种名称都在使用。
这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这些名词(指标)的概念到底是什么?预制率计算含不含非承重内墙?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该如何计算?钢、木等材料算不算“预制”建材?预制率高些好?还是低一些更科学?“板”应用项目预制率能达到多少?装配式建筑政策该依据什么指标制定?为了解决些问题我们首先从这些概念的形成过程说起。
111号文枇十1理外沆£配化中5口用预;I”n¥30%▲不同概念名称的提出时间表一、国标《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5给出定义:预制率一一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适用)预制率=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国护结构中粳制粒三二郢组!退司士然就•一对应构件混凝土总体积不低于20% • 混凝土体积计算比较繁琐,不便于核查。
•部分专家有不同看法:非承重内隔墙、裙房、地下室等部分混凝土体积是否参与计 算?钢结构、木结构建筑是否也应提出预制率指标?装配率一一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 量(或面积)的比率。
(实际评价规则中,不含已经计算预制率的构件)装配率=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同类构件或部品的总数量(或面积)不低于50% •装配率计算只针对单独构件或建筑部品,未提出单栋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方法(分6 类,各部位装配率均大于50%,视同建筑整体装配率大于50%)。
• 参与预制率计算的构件,是否仍参与装配率计算? •是否需要引入权重?(从评分规则来看,是有权重的)二、深圳政策:深圳市住宅产业化项目单体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预制率不低于15% • 针对标准层计算。
转)《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转)《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管理办法》修订背景《福建省企业技术中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
心认定管理办法》自2017年6月修订以来,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创新能力提升,2017-2019年共新增省企业技术中心135家,其中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88家,数量逐年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47家,有力推动建筑业企业的转型升级。
但是,管理办法运行两年多来,也发现一些不合理、不科学地方,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些指标需加以完善。
为进一步推进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相关部门、专家、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省工信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厦门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单位对《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包括放宽基本条件、优化上报流程、加强认定管理、优化评价指标和调整发文单位等。
二、《管理办法》修订后主要内容新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于2020年1月16日印发实施,主要内容如下:(一)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1.申报。
省工信厅分批次集中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原则上每年四次,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含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
建筑施工企业向省住建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编制。
2.条件。
申请认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已被所在设区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提升各方主体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现结合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情况,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工业化建筑是指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工业化建筑认定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进行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
预制率是指依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含拆分设计文件,下同),单体建筑的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混凝土构件部分的体积与其混凝土用量总体积之比。
其中,钢结构的预制率计算中,仅计取结构中所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不包含钢构件部分。
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包括柱、梁、剪力墙、楼板、楼梯、阳台板等。
第三条工业化建筑在设计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范的设计要求。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且采用BIM 技术设计。
鼓励室内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
(三)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15%;钢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50%。
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和系统门窗产品。
对于全部使用预制外墙板、内墙板的,则分别折算成4%、3%计入预制率;部分使用的,则按比例折减后计入预制率。
全部使用系统门窗产品的,预制率增加2%。
第四条工业化建筑在施工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没有违反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
(三)采用外墙保温的预制外墙板,其保温材料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预制外墙板铺贴瓷砖、石材的,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
(四)制定适应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节能、节水、节材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定额说明(2017版)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定额说明(2017版)装配式总说明一、《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补充定额》(闽建价[2015]18号文)等,并结合福建省实际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制构件混凝土集中拌制、金属结构构件按工厂制作生产的方式进行编制,制作定额及预制构件混凝土集中拌制中仅包括工厂制作生产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算构件不含税出厂价时还应计取工厂综合费(含管理费、利润,不含税金),其中:1.预制构件的材料价格执行工厂所在地的材料信息价,对工厂地点的考虑在编制预算时可按距离工程所在地最近的工厂。
2.工厂综合费以制作定额的人工费、不含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工厂综合费率如下表,各地市站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综合费费率。
3.套用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构件现场安装定额时,应当将工厂制作生产的预制构件不含税出厂价(不含运输费)计入现场安装定额的组成材料中并计取相应费税。
四、本定额未编列的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按《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执行;本定额总说明的其他内容,同《建筑定额》的总说明。
其中:1.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加压水泵台班增加费按《建筑定额》相关规定计算并乘以系数(1-预制率)。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率达15%以上(含15%)时,现场后浇部分的钢筋混凝土项目套用《建筑定额》时按下列规定执行:(1)地下室模板,按单独地下室(无上部结构)的规定计算;(2)±0.000以上后浇部分的钢筋,预制率15%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预制率50%及以上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预制率在15%-50%之间的按插入法计算;(3)±0.000以上砂浆抹灰,预制率50%以上(含50%)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修补工程量不另计算;(4)预制率指的是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部分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10
25 26 27
文教、工美 、体育和娱乐用溻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 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 制 造 业
罗 丨
29 30
31
化学纤维+ll造 业
橡胶 和 塑料 制 品业
彐 属 矿 物 制 品业 F金
≥ 1。 ≥ 1。
l
l
≥ 0.9 ≥ 0.9 ≥ 0.9
黑 色 金属 冶 炼 和 压 延 加 工业
丁 丨 丨 丨 丨 — — —
F
表2
福建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
(2013+本 )
行
代码
13
业
分
名
类
称
容积率
≥ 1.2
农 副食 品加 工业 食 品制 造业 酒 、 饮 料和 精 制 茶 制 造 业 烟 草加 工 业 纺 织业
纫 织 服 缓 、服 饰 业
14 15 16 17 18 19
≥ l。 2 ≥ 1.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 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 设备 制 造 业 汽 车制 造 业
玖烯
≥ ⒈0
≥ l。 O
≥ 1.0 ≥ 1.0
≥ 1.0 ≥ 1.1 ≥ l。 4
`粉 胭 、 朊 至 朊 大 和 萁 他 运 输 设 各 制 诰 q冫
≥ 1.1 ≥ 1.3 ≥ l。 5
20
21
木材加工和木1竹 、藤、棕、草制品 业
家具制造业 造 纸和 纸 制 品业 印刷 业 和 记 录 媒 介 复 制 业
皮革 、毛皮及 其制品和 制鞋业
≥ 1.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闽建办建函〔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进一步压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省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增设“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将通过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人员考勤数据,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等3类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实名制平台实施电子考勤打卡,具体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为准。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在一体化平台登记状态为“在建”的项目,不包括按规定登记为“中止评价(暂停)”、“预验收”或“完(竣)工”的项目。
二、评价规则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动态监管评价表第1.1.1条款等规定,将通过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对上述3类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记3分、总监记3分,安全员发现1人次记2分:(一)连续5天(含5天)以上没有考勤打卡的;(二)当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没有考勤打卡的;(三)上季度到岗率≤40%的(到岗率=季度到岗天数/当季度人员在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登记天数)。
有按规定批准,并在一体化平台登记请假的按照动态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连续请假超过5天(含5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的,施工、监理企业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人员顶岗。
《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08
精
p-2693 ≥ 2309 ≥ 1823 ≥ 1600 ≥
≥ 2693
≥ ≥ 2309
≥ 1823
≥
=1600
冫
=1458
∷
17
L8
=1600 =2693 ≥ 2309 ≥ 1823 ≥
≥ .M58
∷∷ 1
19
纺 织 服 装 、 服 ≥ 2693 ≥ 2309 ≥ 1823 ≥ ≥ Ξ =1600 饰业 反 单 丶 乇 反及 其 制 口 和 制鞋 田 冫 2693 ≥ 2309 ≥ 1823 ≥ ≥ ≥ 业 =1600
泛 1458 Ξ ≥
=l458
≥ 1316
≥
=1215
20 木 、 竹 、 藤 、 ≥ 1988 ≥ =1688
日 L利 不两 刀工 棕 、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 冫 ≥
≥ =1388 冫 129衽
≥ 1191
≥∷ 2 12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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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5 冫
21
冫 2214 Ξ
冫 1215 Ξ
农 副食 品加 工 ≥ ≥ 2693 冫 2309 业
≥ =1823 冫 1600 冫 1600 ≥
'=1458
≥ l458
≥ 1458
食 品制 造 业 卿 酒 茶 制丶 瞰 烟 草 加 工业 纺织 业
≥ 2693
≥ 2309
冫 1823 ≥
亠 1316 ≥ ≥ 1316 ≥ 1316 ≥ 1316 ≥
≥ 1926
≥ 2309 ≥ 2775 ≥ 2309
=1嗅 58
≥ 1350 ≥
=1044
22 23 24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8〕15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18〕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和《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办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促进建筑工程建造方式的转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2018年动工建设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2019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递增至8%,到2020年力争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5% 。
二、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属于我市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项目名录的,规划部门应在出具项目规划条件时予以注明,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注明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建设。
(一)2018年起各县(市、区)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应当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到2019年上述项目比例应达到50%以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推进我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就支持我省建筑业发展壮大提出如下措施:一、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
鼓励发展集设计、咨询、施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拓展上下游建筑产业链,着力打造“海西建筑航母”企业,提升福建建筑业品牌竞争力。
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贷款、投标保函等表内外业务给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骨干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支持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票据以及其他新型融资方式直接筹集资金。
创新担保方式,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物为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对具备上市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优先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对上市募集资金符合产业政策的计划投资项目,在规划、用地指标上优先安排,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给予支持。
确定50家左右重点骨干施工企业作为省重点扶持对象,率先推行全省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优先向社会推介;资质升级实行“绿色通道”,可直接向省主管部门申报。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产业做优做强、做专做精、提高产业集中度。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发展,中、小企业向特色专业企业转型,鼓励企业整合资源,晋升资质等级,拓宽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8.03
•【字号】闽建〔2020〕4号
•【施行日期】2020.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建〔2020〕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并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3日。
厦门出台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
厦门出台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年(卷),期】2014(0)11
【摘要】本刊讯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市建设与管理局等4个部门关于实施《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有三大亮点:一是到2020年,全市釆用建筑工业化模式建造的在建项目要达到当年开工面积的50%;二是在产业培育期,按每平方米300元对工业化项目进行奖励;三是建筑工业化项目可以釆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建筑工业化施工安装经验的施工队伍。
【总页数】1页(P24)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金华:出台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意见
2.温州:出台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意见
3.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4.聚焦新型建筑工业化共谋行业高质量发展—第四届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国际(深圳)高峰论坛举行
5.《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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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提升各方主体参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现结合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情况,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工业化建筑是指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工业化建筑认定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对象,进行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
预制率是指依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含拆分设计文件,下同),单体建筑的室外地坪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混凝土构件部分的体积与其混凝土用量总体积之比。
其中,钢结构的预制率计算中,仅计取结构中所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不包含钢构件部分。
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包括柱、梁、剪力墙、楼板、楼梯、阳台板等。
第三条工业化建筑在设计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范的设计要求。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且采用BIM 技术设计。
鼓励室内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
(三)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15%;钢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50%。
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和系统门窗产品。
对于全部使用预制外墙板、内墙板的,则分别折算成4%、3%计入预制率;部分使用的,则按比例折减后计入预制率。
全部使用系统门窗产品的,预制率增加2%。
第四条工业化建筑在施工阶段评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现行国家和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没有违反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二)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
(三)采用外墙保温的预制外墙板,其保温材料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预制外墙板铺贴瓷砖、石材的,与预制外墙板一次成型。
(四)制定适应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节能、节水、节材和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建立部品部件可追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鼓励实施室内装修与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施工,对于室内装修一体化施工并实现成品房交付使用,预制率增加5%。
全部使用整体式厨房、卫生间的住宅建筑,预制率分别增加1%。
第五条工业化建筑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实施:(一)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业化建筑认定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经图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制率计算书)。
对于承诺实施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一体化施工或使用整体式厨房、卫生间以及系统门窗的,建设单位应另附承诺书并提供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将相应增加的预制率部分计入总预制率。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按照设计阶段的认定条件进行复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出具设计阶段认定意见,同时抄送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抄报省住建厅。
(二)通过设计阶段认定的工业化建筑,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阶段认定条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必要时包括视频材料)报送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部品部件采购合同、竣工图、预制率计算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出具施工阶段认定意见。
意见书应明确实际预制率,作为政策享受的最终依据。
意见书同时抄送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抄报省住建厅。
第六条工业化建筑的认定结果应用在以下方面:(一)被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的工程项目,方可享受闽政办〔2015〕68号文的优惠政策。
其中,工业化建筑预制率不低于50%的,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3%。
(二)优先推荐工业化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闽江杯”、绿色建筑、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等评审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三)工业化建筑的设计费用,应当考虑工业化建筑较传统建筑设计增加的工作量,建议增加10-20%的设计费用并在合同中予以协商明确。
(四)各试点城市可根据工业化建筑的预制率,进一步细化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
建议划分三档:预制率50%以上的(含50%)、预制率30-50%的(含30%)、预制率15-30%。
对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但预制率达不到15%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可将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纳入优先推荐评先评优的对象。
第七条对供地前按照《关于推进建筑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5〕68号)要求,已列入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工程目录的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出具项目规划条件时注明:本项目应当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的认定要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相关要求。
第八条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已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且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未明确要求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工程项目,在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有意按照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并且预制率不低于50%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建筑面积时,应扣除按规定可不计入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的面积,并对不计入的面积予以备注说明。
建设单位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申请表中应按幢注明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的面积,并对工业化建筑按幢不计入的面积予以备注说明,即在按幢核定的建筑面积后加上“(不包含按规定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面积×××平方米)”字样。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认定意见书,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核定的建筑面积,应扣除按规定可不计入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并对不计入的面积予以备注说明。
备注表示为在核定的建筑面积后加上“(不包含按规定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面积×××平方米)”字样。
第九条对于采用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工业化建筑的认定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并明确违约责任。
第十条省住建厅组建并公布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认定论证会时可从中选取专家,也可另行聘请。
第十一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业化建筑的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按照工业化建筑的建造要求加强项目管理。
对存在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抄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实行部品部件进场差异化管理。
对使用未经认证的部品部件的工程项目,应当加大抽查抽测频率,确保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情况,对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进行细化并制定出台认定措施报省住建厅备案后实施。
附件:1.现行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规范名录2.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3.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附件1现行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规范名录一、工业化建筑强调“等同现浇”概念,在建筑的安全度及抗震设防标准上需继续执行现行标准规范:《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二、现行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三、根据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的特点,参照执行以下传统建筑的规范和规程:《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 50502《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外墙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126《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1《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四、针对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的特点,执行以下的规范和规程:《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注:根据国家和我省标准规范编制情况,将对以上标准规范名录进行调整。
附件2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申报时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注: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一式六份。
其中,抄送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一份,抄报省住建厅产业办一份。
附件3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项目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申报时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 17 -- 18 -- 19 -- 20 -注: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一式六份。
其中,抄送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一份,抄报省住建厅产业办一份。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