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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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模版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模版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保护公司内部和外部信息的发布,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受泄露,以充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以及任何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合作伙伴。

三、信息分类根据信息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将信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商业机密:指公司的核心技术、商业计划、财务数据等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2.敏感信息:指与公司内部运作及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市场调研数据等;3.一般信息:指不属于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范畴的普通信息。

四、信息发布原则1.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发布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2.对于一般信息,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通知的发布标准和途径;3.信息发布应具备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4.未经授权,任何员工不得发布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到公共媒体或个人社交媒体上;5.员工重要发表个人观点时,须注明该观点与公司无关,避免给外界传递错误信息。

五、信息发布授权机制1.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必须由授权部门进行审核和许可;2.每个部门应指定信息发布的责任人,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公司相关政策;3.信息发布责任人应对发布的信息负责,并进行备案存档;4.员工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后,才可进行信息发布。

六、外部信息发布1.对外发布的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公关部门或授权人员进行;2.发布的信息应经过严格筛选,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发布的信息要在与外界进行沟通交流之前必须经过高层授权;4.与合作伙伴或媒体的合作项目,应签订保密协议。

七、内部信息发布1.内部信息发布是指公司内部沟通交流的信息;2.内部信息发布应采用内部网络平台、电子邮件等安全通道进行;3.公司内部信息发布应明确接收对象,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4.员工接收到内部信息后,不得擅自外传。

八、信息泄露处理1.一旦发现信息泄露行为,需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2.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行动阻止和追究;3.信息泄露行为经确认后,将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罚;4.信息泄露可能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或违规方承担。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1. 介绍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作用: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和利益,防止重要信息的泄露和不当使用。

通过规范和管控信息的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高组织的安全性和竞争力。

2. 信息发布保密的范围和内容:信息发布保密的范围包括组织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人员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等。

信息发布保密的内容包括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和销毁的全过程,以及信息发布的权限和责任等。

3. 信息发布保密的管理原则:(1) 需真实性原则:信息发布应基于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禁止故意歪曲和误导。

(2) 需保密性原则:信息发布应在确认信息的保密性后进行,遵守保密协议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3) 需权限原则:信息发布应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的权限进行,避免未授权的人员获取和使用信息。

(4) 需安全性原则:信息发布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和不当使用。

4. 信息发布保密的管理措施:(1) 严格控制信息的获取和传输途径,确保信息在非授权人员无法访问的情况下进行传播。

(2) 建立信息的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划分权限和责任。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经过正确的审查和授权程序。

(4) 建立信息发布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对信息保密的认识和意识。

(5) 建立信息发布追责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处罚。

5. 信息发布保密的责任和监督:(1) 组织应明确信息发布保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和监督管理。

(2)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网络信息保密制度(5篇范文)

网络信息保密制度(5篇范文)

网络信息保密制度(5篇范文)第1篇网络信息保密制度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7、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发布。

网站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不随意把用户名给他人使用,否则,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第2篇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共信息发布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凡发布公共信息必须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程序执行。

三、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

凡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四、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五、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共信息的组织、制作、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新内容。

网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上网发布信息。

六、网站不得发布下列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如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将依法依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相关处理。

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范文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发布信息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网络发布信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密工作的原则是:合法、必要、适度、平衡、安全、便捷。

第四条使用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严守保密纪律。

第二章保密管理措施第五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意识和保密教育培训,了解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六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机密等涉密信息。

第七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第八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复制、传播、泄露、篡改或丢失已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传播未经审核的信息。

第九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更换密码,并采取必要的密码保护措施,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超越权限擅自查看、修改、删除信息。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护第十一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控制机制,包括数据加密、安全认证、安全审计等,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排查和修补系统漏洞。

第十三条网络发布信息系统应当建立相应的日志管理机制,记录每次操作的人员、时间、内容等信息,以便追溯和审核。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被攻击的网络发布信息系统,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保护信息安全和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纪律,泄露、篡改、删除、传播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保密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严重的纪律处分。

社交媒体保密管理制度

社交媒体保密管理制度

社交媒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利益和信息安全,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社交媒体指的是公司所使用的各种社交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Twitter、Facebook 等。

所有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保密责任1.员工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言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发布涉及公司机密、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

2.员工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发表的言论,应当清楚标明与公司无关,不得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发布言论。

3.公司员工不得在社交媒体上泄露公司和客户的机密信息,不得散播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中伤他人。

4.公司员工在使用社交媒体时,应当注意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声誉,不得发表包含违法、色情、暴力等内容的言论。

5.所有涉及公司业务的社交媒体活动,都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管理。

三、保密措施1.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加强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公司将建立社交媒体监控系统,对员工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公司将建立社交媒体宣传规范,对公司员工在社交媒体上的宣传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符合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

四、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保密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下岗、开除等相应的处理。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对于客户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违规信息,公司将及时处理,并积极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五、保密管理责任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起保密管理的责任,对员工的社交媒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公司将建立社交媒体保密管理专门小组,负责社交媒体保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3.公司将建立社交媒体保密管理制度,对社交媒体保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六、其他规定1.公司将建立社交媒体保密管理制度的标准化档案,保留相关记录和证据,以备查证。

2.公司将定期对社交媒体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保护信息安全,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信息发布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遵守信息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信息泄露或风险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保密规定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第二章信息发布工作的权限管理第七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权限,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操作。

第八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应按照权限对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不得随意修改、删除、泄露信息。

第九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在处理机密级别及以上的信息时,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不得将信息发布工作中的权限私自转移或借用给他人。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本单位时,应及时将权限移交给继任者,并清除个人在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信息发布工作的操作规范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指南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在处理信息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信息用于非法或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移动或触碰信息发布设备。

第十五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在外出或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锁定电脑和文件柜,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接触的文件、材料等应当按规定归位,不得随意携带或带离单位。

第十七条信息发布工作人员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保密备份文件的存放位置。

第四章信息发布工作的安全保障第十八条本单位应配备信息安全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信息发布工作应急预案,保障信息发布工作的正常运作。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1、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2、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3、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办公室指定一名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干部负责初审,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

4、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信息上网时间以及计算机操作员。

5、严禁国家绝密级、机密机、秘密级信息上非泄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6、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泄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传输和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7、更改原对外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8、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9、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互联网信息保密制度范本

互联网信息保密制度范本

互联网信息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用户。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信息内容管理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负责,不得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防止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处理用户举报的违法违规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互联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八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行为。

第九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用户的信息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网络安全监管。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未履行信息内容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或组织对于内部或外部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企业或组织的机密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并且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和流程。

以下是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信息分类和标记:根据信息的敏感程度和保密等级,将信息分为不同的分类,并标记相应的保密级别,如机密、秘密、一般等。

2. 信息授权和访问管理:对于不同的保密级别的信息,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和管理机制,只授权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可以访问和发布信息。

3. 信息发布审核和批准:对于涉及重要信息的发布,制定审核和批准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并遵守法律法规。

4. 信息发布渠道和方式:规定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方式,如内部通知、公告、新闻发布会等,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 信息发布责任和监督: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和监督机构,对信息发布的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信息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开展相关的信息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

7. 信息泄露事件处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对信息泄露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追踪,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8. 信息发布保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定期对信息发布保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或组织保护重要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它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并且需要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相结合,共同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是指一个机构或组织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保护和管理其所拥有的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该制度包含以下内容:
1. 信息分类和等级:对信息进行分类和等级,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 信息访问控制:设立权限管理制度,确定谁可以访问和使用哪些信息,严格控制权限和访问范围。

3. 信息传输和存储安全:规定信息传输使用安全通道,采用加密等措施保护信息的传输过程;规定信息存储需要使用加密和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 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规定和有权发布。

5. 信息发布渠道限制:规定仅允许使用指定的渠道和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使用非授权的平台或途径发布。

6. 员工保密义务:明确员工在信息发布过程中的保密义务,保护机构或组织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7. 审计和监控:建立信息发布的审计和监控机制,对信息发布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防止信息泄露的风险。

8. 外部合作伙伴管理:对与机构或组织有合作关系的外部合作伙伴,制定相应的保密协议和管理措施,确保他们也遵守相应的保密规定。

9. 违规处理措施:明确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措施,包括纪律处分、法律追究等。

通过制定和执行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机构或组织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同时,也能够建立一个健全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增加机构或组织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文件 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文件 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XX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现将《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县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按照信息发布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发布责任制。

第三条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各股室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工作秘密(指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向社会公开或正在起草的信息)。

第四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五条任何股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六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第七条不得恶意访问和攻击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强行阅读他人文件、文档、电子邮件,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破坏网络数据、网络资源,或在网络上进行恶作意炒作。

第八条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内部及外部信息的发布保密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行为,保护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及外部信息的发布保密管理。

第三条信息发布保密管理的基本原则:主动性、谨慎性、规范性、公正性、科学性。

第四条信息发布保密管理的目标: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及时、公开。

第二章信息发布保密的分类与等级第五条信息发布保密分级:按照信息的重要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

第六条绝密信息的特征: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一旦泄露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第七条机密信息的特征:对国家、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具有重要影响,一旦泄露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第八条秘密信息的特征:对国家、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具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第九条内部信息的特征:主要应用于本单位内部,未经授权不得外泄。

第三章信息发布保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信息发布的责任人:信息发布者、信息审核人、信息管理人。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者的主要责任和义务: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真实、及时、完整,不得故意篡改、编造或者删除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信息审核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对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负责信息发布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制度和流程,保障信息安全。

第四章信息发布保密的控制措施第十四条发布绝密、机密和秘密信息应当遵守信息发布保密等级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发布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内部信息发布的规定进行操作,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透露内部信息。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系统应当设有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只能由授权人员发布。

第十七条对外发布信息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备份和存档,以备查验和追溯。

第五章信息发布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XX省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提供给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工作由公司技术部具体负责。

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认真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

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在网上发布单位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上网信息发布应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按照技术部门自审—保密办审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对是否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保密办公室。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上网发布的,应当进行技术处理删除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内容。

第七条保密办指定的信息公开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公司员工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九条。

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公司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

第十条。

公司保密办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互联网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互联网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互联网安全,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互联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 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2. 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商;3. 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商;4. 互联网安全产品和服务提供商;5. 互联网用户。

三、保密责任1. 互联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

2. 互联网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本单位互联网安全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3. 互联网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密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互联网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保密措施1. 互联网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设施安全可靠,防止网络攻击、侵入、破坏和泄露。

2. 互联网企业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3. 互联网企业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对重要数据实施分类分级保护,确保数据安全。

4. 互联网企业应加强用户信息保护,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传输用户个人信息。

5. 互联网企业应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6. 互联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确保保密制度有效实施。

五、保密监督1. 互联网企业应设立保密监督机构,负责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 保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3. 互联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等依法进行的保密检查和调查。

六、保密奖励与处罚1. 对在互联网安全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上网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公司商业经营机密安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保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三、上网信息发布范围公司内部员工在上网浏览、查阅、发布信息的范围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内部网站;2.行业相关的报刊杂志、网站等;3.各类专业性学术信息源等。

四、保密要求为了保证公司信息的保密,员工需遵循以下要求:1. 对于商业机密保密要求1.任何人不得向外部机构或个人泄露公司保密信息;2.受到商业机密保密要求的员工,在处理商业机密时必须遵照公司的安全保密规定和规程;3.对公司商业机密,员工应当根据需要划定保密级别,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上报或咨询相关负责人。

2. 在员工工作范围内使用技能1.员工在处理信息时需保持对技能的使用合法性和正确性;2.员工不得参与研究或制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信息;3.员工应该对公司所有信息进行规范分类,必要时进行标记。

3. 遵循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员工应遵循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措施;2.员工应定期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培训,并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技术、管理和安全维护知识;3.员工应安装并更新个人电脑中的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补丁软件等。

4. 遵守法律法规1.员工在发布信息时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2.员工不得发布涉嫌违法犯罪、存在安全隐患及有损公司政治形象的信息。

五、违纪处理对于违反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警告、口头通报、书面通报警告等;2.暂扣、削减或取消部分工资;3.暂停、借调或降职等;4.开除、终止工作合同等;六、文件保管此文件为公司的保密文件,由公司负责制定和保管。

不得向外界发布和泄露。

员工需要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学习,同时保证不向外界传递此文件的内容。

以上就是公司制定的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持公司良好形象和经营状况。

互联网保密管理制度

互联网保密管理制度

互联网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保密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在互联网使用中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互联网保密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循保密工作的原则,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和保密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互联网保密管理应当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管理、技术手段和保密教育等手段,建立和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第二章保密管理责任第五条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互联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互联网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互联网使用中存在的保密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使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八条确保互联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的实施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

领导干部应当关心支持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责任。

第九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等要素。

第三章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第十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在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传输、交换和存储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包括加密传输、权限控制、访问审计等。

第十一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保密信息系统,推进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级别化建设。

第十二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系统的监控和安全漏洞的防范。

第十三条针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信息系统发生的安全事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四章互联网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使用管理规范,对互联网使用行为进行规范。

第十五条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应当对互联网使用设备和软件进行监控和管理,保证设备和软件的安全可靠。

互联网计算机及信息发布保密管理规定

互联网计算机及信息发布保密管理规定

互联网计算机及信息发布保密管理规定
1、任何部门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都应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能联接互联网。

2、互联网计算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3、互联网计算机应和涉密计算机物理隔离。

4、互联网计算机应当设置开机、屏保密码,在且屏保时间不可超过10分钟,
5、互联网计算机禁止处理与网上工作无关的任何日常工作。

6、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密信息,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

7、同一工作场所的互联网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不可置于同一工作平台上,二者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米,且涉密场所的互联网计算机不得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设备。

8、从互联网上下载资料转入涉密机时,必须通过非涉密中转机进行信息交换,不得在互联网计算机与涉密计算机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9、发送邮件前,邮件内容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查,以防涉及涉密信息,并填写上互联网传输信息登记表。

10、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FTP),要填写《上网发布信息审批表》。

10、上网机的历史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
11、对多人共用的上网机,还要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上网时间、离网时间;
12、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制制度.doc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制制度.doc

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 **乡上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机关、单位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第三条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发布信息的机关、单位的保密组织指定一至二名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对保密工作业务和本单位保密范围熟悉的党、团员负责初审,其保密组织负责人终审。

第四条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

第五条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第六条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单位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第七条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网行为管理,计算机管理1计算机管理制度1、公司设立局域网,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均在网上运行。

为保障网络安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确保行政审批业务和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2、启动和关闭计算机应按照正常程序操作。

3、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添加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随意删除系统文件。

4、管理员不定期对局域网内的计算机进行例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传播,发现病毒要及时清除。

5、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局域网上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6、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或者与业务无关的上网、聊天。

8、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的电源。

9、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供电、网络和计算机设备。

计算机上网管理制度公司实行指定部门专机上网制度,非指定计算机不准上互联网。

指定上外网的部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上网人员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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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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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 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或其它公众信息网站, 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 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 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 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四条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 虽不属于国家秘密, 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 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六条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 一) 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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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 三) 未经制文单位批准, 标注有”内部文件( 资料) ”和”注意保存”( 保管、保密) 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 四) 本部门或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第七条提供信息发布的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 一) 对拟发布信息( 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 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 二) 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地保密检查, 发现涉密信息的,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 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 三) 接受上级机关和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
( 一) 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 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 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 二) 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 三) 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四) 定期或不定期向保密工作部门通报网上发布信息保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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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情况。

第九条保密工作小组组长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 一) 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网上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 二) 协助参与涉及多个部门拟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

( 三) 向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中的重要情况。

( 四) 负责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经常性保密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查明原因, 并及时向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 五) 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网上泄密的事件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 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 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 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黑龙江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结合本局的实际, 制定本规定。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
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具有能
够接受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监管的违规连接互联网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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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省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 机密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 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 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它设备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 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她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 需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 经主管领导批准, 并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逐件登记涉密存储移动介质内的涉密信息。

六、复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 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 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 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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