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特区内外一体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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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 构筑民生幸福之城

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 构筑民生幸福之城

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构筑民生幸福之城作者:全永平黄建华来源:《闽南风》2011年第02期“十二五”期间,厦门要力争实现“五个翻番”、打造“五个厦门”。

“五个厦门”,是要大力打造“创新厦门”、“宜居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幸福厦门”。

不仅老百姓把“幸福感”挂在嘴边,厦门城市的决策者,未来五年也将努力使得这座城市“更幸福”。

近日,《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简称《建议》)正式公开,一万八千余字的《建议》中多处提及“幸福”字眼。

正如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所强调,“把发展过程变成创造幸福、分享幸福、提升幸福的过程”。

“十二五”期间,也将是厦门岛内外一体化的关键五年。

日前,于伟国书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生动地解读了未来五年厦门岛内外经济协调发展、厦门人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的美好蓝图,揭开蕴含其中的“幸福密码”。

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将惠及所有市民2010年2月25日上午11时,是一个开创性的时刻,必将载入厦门开发建设的史册。

厦门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动员大会暨集美新城奠基仪式,在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在建工地举行。

集美新城、环东海域同安滨海新城、翔安新城、海沧新城……规划中的厦门岛外一座座新城,如同大鹏的羽翼、将奋力展翅高飞。

出席仪式的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为媒体记者和现场观众指点着新城规划平面示意图,饱含深情地说:“新城建设要让所有市民受益。

”于伟国对记者表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是民心所向,是岛内外的民众的迫切愿望。

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

近几年来连接岛内外的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等交通通道相继建成,随着福厦高铁的通车,厦深、龙厦铁路也将相继通车,厦门进入了“高铁时代”。

因此,现阶段把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及时由岛内向岛外转移,一体化推进岛内外城市建设,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做强做大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时机已经成熟。

最新 城管局五个一体化工作方案-精品

最新 城管局五个一体化工作方案-精品

城管局五个一体化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四大工作格局”和区委“六大战略”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全域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管理”纳入全区中心工作之一的有利机遇,按照“中国梦,城管在行动”活动要求,以构建“大城管”格局为基础,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努力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按照我局2013年“五个一体化”总体工作意见安排,通过探索和推进以城市管理与执法互动、管理力量与资源共享、城市管理绩效考核优化、全域城市管理同步提升及城管队伍管理规范提升等机制为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管罚一体化”、“资源一体化”、“绩效一体化”、“全域一体化”和“责权一体化”的工作目标和格局,并力争出亮点、出品牌。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管罚一体化”。

根据“信息互通、力量互补、管罚联动”的原则,在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间建立行政许可共同踏勘、审批监管信息互通、重大项目联合评估、整治行动共同参与的互动平台,加大对建筑渣土处置、餐厨垃圾收运的监管力度;坚持疏堵和劝罚相结合原则,创新人行道车辆违停、流动摊贩等难点问题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成效;深化联动,在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维修改造的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好燃气等行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并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或和个人及时指正,要求整改。

(二)推进“资源一体化”。

按照“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老城区“一包五互”的组团网格式管理模式,在逐步向新城区及其他镇(街道)推广的同时也要根据区域不同丰富内涵;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延线拓面工作,完善协同网络工作机制,并依托设备及技术资源,积极服务于局域网维护、队伍出勤考核,执法信息取证及市政、园林、环卫等行业作业管理;有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与网民在线交流、政府开放日、城管义工代表座谈会等活动,定期邀请公众参与市政公用设施行业考核。

城市一体化措施

城市一体化措施

城市一体化措施
城市一体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统筹城乡发展: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建立一种协调发展的机制,打破城乡分割的局面,实现城乡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

2.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优化城市和农村的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城乡土地利用一体化、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

3. 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产业联系,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加强城乡产业合作、推进农业现代化等。

4.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之间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连通性和共享性。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信息网络建设等。

5.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公共服务联系,提高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

6.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

7. 完善城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城市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城乡管理机构建设、推进城乡管理规范化等。

总之,城市一体化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政策协调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0.29•【字号】深发[2003]15号•【施行日期】2003.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3年10月29日深发[2003]15号)为加快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步伐,实现深圳经济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宝安、龙岗两区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工业化水平大大提高,经济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村民基本上已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

这表明宝安、龙岗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加快两区城市化的步伐,对于统一特区内外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推进两区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缩小特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加快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把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竞争力为核心,紧紧依靠宝安、龙岗两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各项工作,实现特区内外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包府发[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11〕8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包党发〔2010〕2号)精神,结合国家和部分省市城乡统筹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转移进城农牧民的政策待遇(一)鼓励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

所有进城进镇落户的农牧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社会救助、教育、卫生、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待遇。

本市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惠农政策性补贴不变,集体收益分配等政策不变,并在10年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原有农牧民身份的计划生育优惠、奖励等政策以及孕产妇补贴政策。

(二)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户。

二、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统筹力度(三)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

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集中统一的市域规划管理体制,形成全市统筹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城乡建设新格局,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设施的共享度。

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与市政办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意见汇编.doc

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与市政办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意见汇编.doc

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与市政办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意见汇编市政办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发展需要,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三年攻坚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调整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加快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社会监督、依法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属地管理、责权明晰,协调顺畅、运转高效,配合联动、快速反应”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科学有序、扎实高效开展。

二、城市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一)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各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市城管委统一领导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促进城市综合管理权与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权的协调统一。

(二)市城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由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市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整体并入市城管办。

市城管办具体负责对市城管委确定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抓好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对各镇和各职能部门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提报市城管委研究解决。

协调各职能部门、各镇形成管理与执法合力,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三)各镇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

各镇成立城市(镇)管理办公室,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除鹤山路外所有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保洁工作。

市容环卫一体化意见建议

市容环卫一体化意见建议

市容环卫一体化意见建议市容环卫一体化是指将城市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城市设施的建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理念和行动。

通过市容环卫一体化的推进,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容环卫一体化的发展,我提出以下意见建议:1. 建立健全市容环卫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容环卫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对市容环卫设施的投入。

市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市容环卫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提高设施的档次和品质,满足市民对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3. 强化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

市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提升市容环境的整体质量。

市政府应加强对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的管理,保持其整洁、有序和美观,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5. 加强对市容环卫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市政府应加大对市容环卫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和形象。

6. 推动市容环卫信息化建设。

市政府应加强对市容环卫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市容环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7. 加强市容环卫工作宣传和教育。

市政府应加强市容环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市容环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卫工作,形成良好的市容环卫氛围。

8. 加强市容环卫执法和监督。

市政府应加强市容环卫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市容环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市容环卫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9. 积极引入市容环卫的创新技术和管理模式。

市政府应积极引入先进的市容环卫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市容环卫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

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

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整体介绍企业外网的发展从简单的形象宣传开始,逐步发展到开始市场营销、与访问者互动及门户角色的加入,泛微敏锐的认识到:与内网的集成将是企业外网的发展方向;同样企业内网的发展从最初的内网BBS,到集成日常办公,再到集成业务数据的综合门户,泛微敏锐的认识到:数据集成将是企业内网的发展方向。

有没有一个系统能将企业的内网和外网有效的整合在一起,真正意义上实现企业的一体化管理?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提供的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正是将企业的内外网协同完美的整合在一起。

通过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e-cology的七个关联模块协同运作集成了内网的新闻公告、事务管理、文档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会议管理、客户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基本功能;同时通过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e-cology的信息门户EIP将企业月刊、电子交易、在线定购、用户管理、产品及服务发布等外网功能整合进来,实现了数据的一次录入多次利用。

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企业的内外网协同一体化管理。

设计理念根据现代企业内外网整合的需求,企业通过希望建立一个内部的管理平台并且通过此平台能够后台处理外网的信息。

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e-cology创建了一个企业内部管理者、普通员工协同工作的平台,此平台将企业所有的信息都构架在一张信息网状图上,但我们找到其中的一个点时,就可获取所有与此信息点相关的信息。

同时通过此平台可将企业的产品信息、签约新闻、招聘信息等发布到企业外网上,可随时控制及更新,实现了企业内外网协同一体化的管理。

通过引入了企业信息门户EIP,将客户、供应商、分销商、代理商关联进来,随时进行交流互动,提升企业运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产品架构泛微协同内外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包括两部分,进行信息发布、网上交流、业务处理的外网,进行日常办公信息及业务系统的内网。

泛微协同管理应用平台八大模块协同运作提供了一个企业内部的办公平台,实现整个企业协同运作,加速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厦门市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

厦门市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

厦门市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作者:高惠燕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21期【摘要】目前厦门市岛内外一体化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厦门市“十二五”规划出台之际,我们可以看到厦门市政府甚至中央对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重视程度。

因此,对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做一个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在分析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现状、讨论岛内外一体化进程中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分析岛内外一体化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的基础上从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岛外地区本身等方面提出该采取的策略与解决思路。

【关键词】岛内外一体化现状问题原因建议一、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2003年5月国务院批复厦门市行政区划调整为六个行政区,即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并成立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整个市域土地面积为1699平方公里,其中厦门本岛面积为133.25平方公里,而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岛外区域的面积达到1565.75平方公里,占到了厦门市总面积的92%。

然而,厦门市岛外发展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赶上岛内的发展速度,不能很好地对岛内发展起到辅助的作用,而岛内经济发展也没能很好地起到辐射带动岛外经济发展的作用。

这就导致岛内外发展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岛内外人口布局与空间结构不尽合理2010年厦门市常住人口为351万多人,其中岛内地区的常住人口达到183万人,占到了总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人挤在面积不及全市总面积十分之一的岛内地区生活。

在2009年厦门岛内人口密度为9371人/平方公里,岛外为833人/平方公里,岛内外人口密度比达到11∶1,而到了2010年相信这个指标会更大。

这就引起岛内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压力较大,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压力较大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岛内外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悬殊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我们最常用的指标就是GDP。

关于深化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关于深化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关于深化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快速进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在持续增加。

在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初期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可研和初设管理之间的分离,造成了一系列的管理难题和协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旨在探讨和深化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通过将可研和初设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管理,可以更好地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文的主要结构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在引言部分,将对本文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背景、意义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展望未来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发展前景。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本文旨在为推进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以引领建设项目管理的创新发展,从而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讨论。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深化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概述进行说明,介绍本文的整体结构以及阐明撰写此文的目的。

其次,在正文部分,将从背景介绍、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意义和目前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展望未来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发展方向。

在背景介绍部分,我们将分析当前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在我国的背景和现状,探讨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后续的论述提供理论依据。

在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意义部分,将详细阐述深化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

包括提高项目预测和可行性分析的准确性、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在目前存在的问题部分,将分析当前可研初设一体化管理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不合理、信息共享不畅、协同配合不够紧密等方面。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6•【字号】青政发[2001]107号•【施行日期】200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01]10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1997年市委、市政府作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区街工作的决定以来,我市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各项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实施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逐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改革开放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总体水平。

(二)依法管理原则坚持依法治市,调整、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和执法监督,提高全民城市管理的法制意识。

(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城市管理辖区责任制,区政府对辖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驻区单位必须服从所在区的统一协调和综合管理,支持配合区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四)事权、财权相一致原则科学界定市、区城管责任、职能与权限,“费随事转、物随事转”,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

(五)政企分开、市场运作原则市、区城管各部门、各行业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坚持政企分开、管干分离,打破区域垄断和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城管作业市场化。

二、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属地化和系统化管理要求,调整市、区、街道城市管理职能与分工,把联系密切、分属各行业的城管作业有机结合起来,明晰管理责任,实行综合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建立全社会管理、全过程控制、全行业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

(一)市、区、街道城市管理职能市城管各部门负责制定城管法规、规章和行业政策;编制城管专业规划,依据规划指导和监管;确定城市管理总体目标、年度重点目标以及考核办法、管理规范与作业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和奖惩。

巡处一体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巡处一体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巡处一体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1. 明确目标和指导原则:在推进巡处一体化改革之前,需要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指导原则。

这可以帮助确保改革的方向与预期的结果一致,并为改革的实施提供指导。

2. 加强协调与沟通:巡处一体化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因此需要加强协调与沟通。

各部门之间应该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和执行改革计划,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3. 培训和能力建设:为了实现巡处一体化改革,相关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因此,应该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改革的要求。

4. 强化监督和评估: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巡处一体化改革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这可以帮助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以便进行调整和改进。

5. 注重信息共享和科技应用:巡处一体化改革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因此,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流通效率和工作协同效果。

6. 社区参与和反馈:巡处一体化改革应该注重社区的参与和反馈。

可以通过建立社区咨询委员会或开展社区参与活动等方式,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7. 逐步推进和试验:由于巡处一体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可以采取逐步推进和试验的方式。

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更大范围。

总之,巡处一体化改革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采取综合的措施来推进改革。

通过明确目标、加强协调、培训人员、强化监督、注重信息共享和科技应用、社区参与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提高改革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7•【字号】津政办发〔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7日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一)健全法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推动修订本市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严格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对假冒侵权行为打击力度。

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培育自主品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创新和产品内销的积极性。

(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监管体系。

优化部门联合抽查机制,推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管。

加大对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公众反映强烈、影响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法律震慑力。

增减挂钩内外业一体化检查平台设计与实现

增减挂钩内外业一体化检查平台设计与实现

增减挂钩内外业一体化检查平台设计与实现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拆旧复垦形成耕地节余指标,缓解城镇用地矛盾,高效利用农村土地,盘活农村闲散土地资源。

增减挂钩项目自设计到验收备案需要经过多重检查环节,形成的检查验收成果较多,且各类验收材料均为纸质材料或者其扫描档,数据分散缺乏统一集中管理,数据成果溯源、信息融合困难重重。

复核检查结果仅靠文本记录而缺少实际测量数据将导致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无法保障。

基于此本文提出一种内外业一体化的综合性管理平台系统,系统以业务需求为中心开展质量管理方案系统功能模块建设,从而为增减挂钩项目的质量检查提供规范、可靠的一体化质检管理系统。

关键词:增减挂钩;框架设计;实现1框架设计管理平台系统采用科学、主流符合发展方向技术、设备和理念进行系统设计与开发,保证系统结构构架具有严谨性与扩展性,让DOM与复核数字化地形图完美结合,配合标准化问题数据库,使得质检系统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系统支持PC端、安卓跨平台加载,能将其同时与TIF、SHP叠加显示,从而提高系统进行数据加工整合的效率以及数据资源的合理规划。

系统通过内外交互平台实现内、外业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系统分为用户层、业务应用层、平台层、数据存储层、运行环境层等五个部分,同时提供统一接口适配、遵循安全保障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如图1.1所示。

图1.1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内外业一体化平台框架图2.1用户层外业巡查系统可以同时支持手机和电脑端使用,用户需求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内业检查系统仅支持在Windows客户端使用。

2.2业务应用层土地整治类项目类型多种多样,本研究以内、外业一体化管理为目标基于土地整治复核成果外业核查基础上构建了通用的GIS移动端平台,可快速修改适应不同的业务,大大降低了业务开发的工作量,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系统移动端集成了定制化表单的功能,可在不需要重新编译程序的情况下,编写配置文件即可生成自定义字段的填报表单,适应了各种特殊复核情况。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甬政发[2002]24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02.04.03【实施日期】2002.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水平,加速我市城市化进程,促进中心城市全面发展,现就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若干意见,请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重点、目标和原则(一)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重点。

改革和完善的重点为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内河、公共客运、静态交通等方面体制性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改革和完善的内容包括调整机构设置及其事权的划分;与事权划分相关的财权的重新调整;建立规范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完善法规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科学考核,强化激励。

(二)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目标。

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明确责权利相协调、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管人与管事相衔接的城市管理职能;形成政事、政企和建管分开,保障合理充分、监控完善有力、执行高效有序、奖惩分明有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从而建立起科学、高效,富有特色与活力的现代城市管理体制。

(三)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牢固确立为“人”服务的观念,竭力为城市居民提供舒适、安全、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创业环境。

——综合效益原则。

要根据实际的职能需要与发展需要设置机构,调整机构间交叉的职能,改变当前城市管理中越位、错位、缺位的现状。

牢固树立整体利益大于部门利益的观念,扭转以局部利益对抗、清解全局利益的不良倾向。

——重心下移原则。

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管理范围与各管理层级的管理权限,适时适度将管理重心由市向区和街道转移,切实贯彻建、管、养分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城市区域发展战略

城市区域发展战略

城市区域发展【背景链接】2010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

【标准表述】[原则]首都四城区调整,遵循以下原则:调整区级,即调整只涉及相应区级机构的整合。

街道不动,即原来四个区的各个街道,保持现状。

深入细致,即精心筹划、组织实施。

平稳有序,即调整区划的同时,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

[原因]东城、西城、宣武、崇文这四个核心区地域狭小,由于行政区划划分过细,四个区的发展受到空间因素的制约,特别是位于南部的崇文区和宣武区发展受空间因素制约更为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滞后于核心区北部。

另外,由于核心区资源相似,各区在招商引资方面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造成无谓的内耗。

[意义]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搞好“十二五”规划编制,为首都未来数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科学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

抓住这一时机适时调整核心区行政区划,完全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推动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审时度势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对首都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尤其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推动核心区域均衡发展。

可以对现有的空间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推进核心区南北均衡发展。

第二,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整合核心区内要素、资源、服务优势,形成核心区经济社会发展合力。

第三,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资源配置。

第四,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推进核心区发展建设,增强首都服务功能。

第五,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区划调整后可集中力量加快老城区改造,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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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特区内外一体化的意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尽快理顺特区内外管理体制,我局对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工作在法规、公共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的差异进行了梳理,现报告如下:一、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工作在法规、公共政策和管理体制上的差异(一)在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的差异1.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特区内园林绿化管理适用的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适用的规章是《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而特区外一直适用于《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在公园管理领域,国家、省、市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规规章对公园的建设、管理及保护进行系统地规范,而且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的管理职责也无明确法规规章予以界定。

2.城市照明管理特区内城市照明管理现适用的规章是1997年市政府59号令《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特区内城市道路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1--维护和管理。

对特区外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至今未有明确规定。

3. 环境卫生管理特区内环卫管理适用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特区外适用《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

4、户外广告管理特区内户外广告管理适用法规、规章是《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2006年,我市户外广告管理体制作了重要调整,原《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已不符合当前实际。

(二)在公共政策方面存在的差异1.园林绿化方面特区内城市绿地占用行政许可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地占用收费依据是2001年10月16日发布的《深圳市城市绿地占用收费办法》。

特区外城市绿地占用行政许可依据是《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地占用收费依据是广东省的相关规定。

两者在行政许可依据上存在差异,城市绿地占用收费标准也不统一。

2.城市照明管理2006年8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6]193号)下发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该规定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灯光景观系统规划》规定的范围内所设臵的景观照明设施,其维护费及电费可由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只是参照执行,没有明确规定。

3.环境卫生管理2--(1)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深府[2009]5号),发布了科学合理的清扫保洁预算指导价格,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改善环卫工人待遇,规范清洁服务招投标和作业市场监管,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和城市清洁水平,把深圳打造成为全国最干净、最优美的城市。

目前,盐田、福田、罗湖等区已先后按照政府预算指导价落实清扫保洁经费,盐田和福田区的清扫保洁均价提高到10.8元/平方米〃年,为高标准的环境卫生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近两年特区外各区的清扫保洁单价虽然也略有提升,但平均单价依旧低于4元/平方米〃年,甚至有些区域的发包单价仅为2元/平方米〃年,难以维持正常的连续性保洁,更难以做到全覆盖管理、精细化作业、机械化清扫、高标准冲洗,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要求,导致机械化作业水平低,特区内外环卫发展不均衡,城中村、内街小巷、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区域卫生状况较差,成为制约特区外各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2)《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158号令)自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效果十分显著,但还存在特区内外“三不统一”的问题。

一是征收方式不同。

特区内居民依不同户型实行按定额计收,特区外居民则按排污水量系数折算法计收,特区内部分居民对定额计收反映意见比较大;二是代征收手续费标准未统一。

目前,特区外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的代征收手续费由区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为3.5%。

特区内的代征收手续费在2007年垃圾处理费开征时,市城管部门虽然与特区内各供水企业签订了书面委托协3--议,但协议上未明确手续费标准,手续费标准只能暂定3%,时限一年。

到2008年10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正式通过了2007-2008年代征收手续费标准,但该次会议提出对2009年1月以后的代征收手续费由市财政局、物价局、城管局、水务局等单位结合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统筹考虑,重新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四委局组织开展重新调研与测算工作,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减免措施未统一明确。

对减免措施和特殊措施规定,均主要是针对特区内的具体情况。

(三)在城管执法方面的差异目前,在城管执法领域,特区内的街道执法队执法中优先适用特区法规、规章,特区外的街道执法队执法中只能适用国家、省或深圳市的法规、规章,不能适用特区法规、规章。

(四)在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架构方面的差异1.园林绿化、公园管理(1)特区内外绿化管理架构的差异:由于深圳特殊的历史原因,深圳市市政公共绿化现有的管理架构是市、区、街道、社区、企业等多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除了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的市政公共绿地和南山区部分市政公共绿地由市绿化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深圳市其他的市政公共绿地都是由各区、街道、社区或企业进行管理。

部分区、街道、社区无专门绿化管理机构和专业人才,管理力量薄弱。

2009年深圳市政府进行大部制改革,深府办[2009]100号)《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各区不再承担道路绿化、路灯维护管理事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大部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市绿化管理处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有序地对绿化管理事4--权进行接管。

2010年4月接管了盐田区市政公共绿地管理事权,7月正式接管福田保税区周边的市政公共绿地。

目前,深圳市绿化管理处与蛇口工业区、市交通委正在办理绿化管理事权的移交事项。

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已达成移交共识,正在积极协商具体事宜。

龙岗、宝安、南山区的绿化管理事权的移交工作也在进一步的推进中。

(2)特区内外绿化管理机制的差异:绿化管理模式: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直接管理的市政公共绿地已全部实行市场化,推行绿地管养公开招标和末位淘汰的管理制度。

而区、街道、社区、企业等部门管理的市政公共绿地则未能完全实行市场化,也未能推行末位淘汰的管理制度。

绿化管养经费:各级管理部门不一样,绿化管养经费投入程度不一,造成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差别很大。

如南山区绿化管养经费为6元/年.平方米;龙岗各街道绿化管养经费3.5元/年.平方米,中心城区5.2元/年.平方米;光明新区实施总承包,绿地面积163万平方米,年度经费269万元,平均单价1.65元/年.平方米。

管养经费的投入偏低,远远不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3)目前,公园管理体制不同,特区内的公园和特区外的跨区公园主要由市公园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新区的公园除跨区公园外则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2.城市照明管理目前,特区外路灯分别隶属29个主管部门,人财物均独立,造成多头管理,资源浪费,并且由于特区外多数街道办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管理不到位、维修不及时、设施5--残旧、设备落后、路灯亮灯率、设备完好率和灯容灯貌与特区内存在较大的差异。

3.环境卫生管理目前,全市的环卫管理机构设臵和管理人员配备差异较大,其中:市设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市城管局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为78名;特区内外各区环卫管理部门在区城管局内设或外设,名称五花八门,特区内各区专职环卫管理人员的编制数为2-13名不等,特区外各区专职环卫管理人员的编制数为8-19名不等;特区内各街道由城管科负责环卫工作,整个城管科普遍只有4-5名编制,特区外各街道由市政服务中心负责环卫工作,专职环卫管理人员很少,少数加上兼职人员才8人。

由于全市环卫管理机构设臵不统一,各区、街道尤其是特区外各区、街道配备环卫管理人员很少,导致全市环卫管理效能层层递减,特区内外卫生质量不平衡、差距较大。

4.户外广告和非交通设施审批管理体制户外广告和非交通设施管理和审批,特区内统一由市城管局负责,特区外由各区负责。

(五)在爱国卫生管理方面的差异目前,我市爱国卫生管理特区内外差别较大,特区外“四害”密度高,环境卫生及市政基础设施差,经费落实和管理不到位。

二、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一体化的建议(一)在法规和规章方面的建议1.园林绿化、公园管理为切实解决园林绿化法规、规章方面的差异,我局于20096--年起草了《深圳市绿化条例》,目前该条例已上报市法制办,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恳请市政府协调尽快报市人大,争取年内能出台《深圳市绿化条例》,彻底解决特区内外“一市二法”的尴尬局面。

在《深圳市绿化条例》出台前建议特区内外园林绿化管理均依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

为全力推进深圳“公园之城”建设,我市亟需出台一部专门的《深圳市公园管理条例》。

2.城市照明管理尽快制订《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国家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7月将正式颁布执行,建议根据该《管理规定》制订发布《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对特区内外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力争该项工作在2011年底完成。

3.环境卫生管理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予以明确全市统一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他现行的我市环卫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均适用全市。

4、户外广告管理建议市法制办牵头组织重新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使户外广告管理尽快适应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二)在公共政策方面的建议1. 园林绿化管理为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管理公共政策方面的难题,实现特区7--内外一体化管理,建议特区内外城市绿地占用行政许可在《深圳市绿化条例》未出台之前,均依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绿地占用收费标准均依据现行的《深圳市城市绿占用收费办法》。

行政许可统一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并在各区设臵办事点,方便特区内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业务。

2.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府协调督促特区外各区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更加重视直接影响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的环境卫生工作,贯彻落实深府[2009]5号文件精神,首先,要突破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特区外环卫管理事业发展的困境,迅速提高清扫保洁外包单价,在2011年前按照政府预算指导价格标准足额安排道路清扫保洁经费,进而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和监管,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水平。

同时,由市发改委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尽快修改《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及实施方案》(深价管字[2006]75号),力争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由市财政委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尽快确定全市代征收手续费统一标准,力争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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