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
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
2021年,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重要修订,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修订的总体原则与目标1.坚持以人为本:修订后的法律更加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强化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明确责任体系:修订后的法律强化和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三、新安法具体修改条款1.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第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第八条:拆分为第八条和第九条,修改为“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解读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修改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进一步细化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和矿业权的合法权益,强调了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
2. 加大了对违法惩处的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以维持法律的威慑力、影响力和引导力。
3. 强调了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基础制度进行了完善。
4. 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5. 对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注册制度。
6. 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剧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7. 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8. 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总的来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更加强调了法律的严格性和执行力,以及社会的共同责任,旨在通过法律的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解读1.修订背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之一,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和发展需要,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修订内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补充:(1)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规定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2)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3)扩大了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范围,规定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职业病,职工有权利知晓自己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
(4)明确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应用,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技术监督和安全评估。
(5)加强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和灾害防范。
(6)增加了对特殊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定,如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
3. 修订意义: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减少了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扩大了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范围,保障了职工健康权益,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有助于加快建设安全中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和意义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坚持安全发展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4.职工参与和权益维护5.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7.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文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新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坚持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各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3.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以确保安全生产与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
4.职工参与和权益维护:新安全生产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应当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5.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新安全生产法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7.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
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 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 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 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 导致事故发生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
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条
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 现信息共享。”
不得非法转施工资质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 加一款
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矿山、金 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 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 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目 录
1 新安全法总体要求 2 新安法对企业的要求 3 新安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4 新安法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5 新安全法修改内容对比
01 总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 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 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生产法》修订、《刑法修正案》解读
照。
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
修订意义
新增处罚方法:情 节严重的人员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
2
《刑法修正案》
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解读
《刑法修正案》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解读
概览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安全生产法》修订、《刑法修正案》解读
主讲人:XXX
目录
CONTENTS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刑法修正案》 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解读
安全生产 案例分析
1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概览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 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 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 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增处罚方法:未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的单位也将面 临罚款,拒不执行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第三条第二款:修订
原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
修订意义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 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生死
合同
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 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 √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 安全事故 伤亡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
49
从业人员
50 51 52 53
知情权
1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 2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索赔权
6 因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享有工伤社
协调
甲方安全 管理人员
协调
乙方安全 管理人员
45
46
场所
项目 经营 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 发包或者出租
单位
个人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或者相应资质
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
√ 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 产管理职责
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
统一协调、管理
接受 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
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采 √ 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7
重大危险源
√ 登记建档 √ 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 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 的 √应急措施 √将人重民大政危府险安源全及生有产关监安督全管措 理施 部、 门应 和急 有措 关施 部报 门地 备方 案
54 55 56
应当
√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义务
在作业过程中
√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服从管理 √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新《安全生产法》(2023版)全面解析
新《安全生产法》(2023版)全面解析引言2023年,新一版的《安全生产法》将会于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作为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文将全面解析新《安全生产法》(2023版),以便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变化。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新《安全生产法》是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安全生产领域的实践经验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二、重要内容解读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执行,要求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的权责。
企业必须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
2.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的规范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的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3.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职责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同时,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促使企业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一、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2002年安全生产法分布实施以来,针对安全生产的严峻 形势,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行政法规,对安 全生产法作了有益补充。
2002年1月26日,颁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作了修订) 2003年11月24日,颁布《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条例》 2004年1月9日,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决定》 2004年1月13日,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6年1月21日,颁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1月26日,颁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目
1 2 2 3
录
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修改的主要过程 修改的总体思路 修改的主要内容
5 4
一、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一、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 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标志 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建设 的轨道。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
进14年8月7-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安 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出台前评估会。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全国 人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草案) 》进行 了审议,165票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一、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目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1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09295起,死亡69434人。其中较大事故 1156起,死亡4590人,重特大事故49起,死亡865人,亿元国内生产总 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12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率1.5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88。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含全文)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含全文)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导读】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为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一、加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事故防控措施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对事故的防控措施,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存储和运输。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法律的制裁力度。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同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加大追责力度。
四、推动科技创新应用新《安全生产法》鼓励推动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水平。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智能化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同时,要加强对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职业健康意识。
全文如下:安全生产法(2023修订版)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新的安全生产法如下: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法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利益和基本政策。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
第三条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
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理解
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理解如下: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即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管生产的要担负责任。
•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包括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
•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新《安全生产法》设置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具
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
•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
新《安全生产法》严格了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 • • •
决定》共计52 条,对原《安全生产法》60% 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 律条文总数增加至114 条,其中: (1)新增条文16 条,占总数的14%。 (2)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的32 条,占总数的28%。 (3)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27 条,占总数的24%。 (4)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39 条,占总数的34%。
1、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
在国家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经营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扩 大了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自主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也相应确立,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 产工作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满足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 安全生产保障。
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 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 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 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此 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 验的机构等安全生产专业机构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除去总则中立法目的、原则、方针、政策以及附则中 补充说明的内容外,主要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以及专业机构服务等六个方面做出规定和要求。
1.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 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 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 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ppt课件
1
(一)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通过, (2014年12月1日实施)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 门执法地位(管业务、管行业、管生产经营必须 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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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 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 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 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
9
注意: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 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 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 志,绘制现场简图 并做出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 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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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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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 准等内容。(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什么是安全组织体系建设?了解如何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安 全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重大危险源监管
重大危险源是什么?了解如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和防范,确保人员和环 境的安全。
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监 管
为什么对特定行业进行专项监管?探索如何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和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
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的意义是什么?了解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的评估和监督。
法律责任与惩罚制度
探索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惩罚制度,以提高查和处理?了解如何进行事故调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是什么?了解如何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促进 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如何影响和提高安全意识?探索如何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解 读
本次演示将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各个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探讨其重要性、 适用范围、标准化、监管与执法,以及企业责任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 内容。
导言: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
了解为什么安全生产法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以及如何通过遵守法律规定来 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
法律适用范围
新《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哪些行业和企业?了解各行各业都需要遵守的安全 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标准化
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如何建立和推行标准化,以及标准化如何提 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的全文解读包括以下部分:修改背景和历程:新《安全生产法》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对现有《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需求。
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工作于2020年开始,经过了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于2021年6月1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新《安全生产法》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
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如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
针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实施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广大人民群众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对未来的影响和展望: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还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影响。
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深入研究和解读,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_规章制度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_规章制度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小编整理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欢迎大家阅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表明的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
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来设计,并为立法目的服务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据此,本条明确了4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互相联系,层层递进,集中展现了《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和目标。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制定《安全生产法》最直接的目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只能持续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极为重要的工作。
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其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就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立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也需要制定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确立具有共性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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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
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第三章章名由“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其他章目不变;增加17个条文、修改59个条文(第83条改成了2条,按照增1条、改2条计算),分别占到原法97个条文的18%、61%。
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新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
安全生产是为了人,安全生产要依靠人。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实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
新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把预防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打非治违”等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文化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就要求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职工参与就是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政府监管就是要切实履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行业自律主要指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自我约束,通过行业间的自律,促使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能从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和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健康的角度出发,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社会监督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建立这一工作格局,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新法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全面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与原法相比,在新增的17条条款中,9条与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直接相关。
而在全法114条条款中,71条都与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直接相关。
新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规定了企业内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机制。
为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新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强化了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
为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力度,新法增加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三)对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规定更严格。
新法把金属冶炼、道路交通新增为高危行业,与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一并都做为高危行业监管。
规定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论规模,都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高危行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规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原来规定是300人;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根本上说,无论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以满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同时,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水平,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益做法,新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
新法增加了四个方面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二是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参与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三是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对其打击报复,包括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对于一些新的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
譬如对劳务派遣工、实习生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特别是培训和教育规定得比较清楚。
对于金属冶炼、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并报审批。
此外,对危险性系数比较大的,比如海洋石油开采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也纳入到了特殊管理的范围。
(六)加强了承发包方的管理。
在实际之中,特别是建筑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倒查责任,一般不可避免地发现工程有层层转包的现象。
层层转包是我们国家建设合同里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层层转包、转包承租过程中必须得有安全生产义务的重新分配。
新《安全生产法》就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
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在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基础上,新法增加了很多培训教育的规定,比如以前对企业负责人,新增了一项责任,就是培训职责,培训职责里还对职工的培训做出新的要求,要求培训必须让职工了解应急知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八)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新法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同时在标准化方面做出了规定,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使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成为全面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
(九)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建设项目验收的责任。
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考虑到强化和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法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的主体由主管部门改为建设单位,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并规定由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
(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
新法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与和平经营单位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结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同时,为发挥商业保险在事故预防、救援以及赔付第三方人员伤亡等方面的作用,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标志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又迈进一大步。
今后,面对政府执法更加严格、违法成本更加高昂以及公众关注度日益增加等形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有效的措施,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谋求安全发展。
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推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完善自身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管理;三是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提高全员风险管控能力;五是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管理队伍;六是积极利用法律赋予的新手段,如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更好地规避企业风险;七是各级企业要尽快适应政府监管手段的调整,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执法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和地位、强化监管方式和手段。
(一)监管体系有调整。
第一,新法明确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同时,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