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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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职责、工作流程、内审计划的编制、准备、实施、内审报告的编制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对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及验证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注: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2008(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2000-2006(idt 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Q/RHSG 1502 记录管理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3号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活动,并向管理评审提交内部审核报告。
3.2 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并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部审核及内部审核资料的存档。
3.3 内审组负责实施内部审核及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
3.4 相关部门配合审核组进行内部审核,并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 内审流程及步骤
审核准备组成审核组编写审核计划通知受审核方编写检查表首次会议收集客观证据审核组会议填写不符合报告并编制不符合项分布末次会议审核报告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跟踪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实施效果、考核
4.2 审核计划的编制
4.2.1 技术中心制定“年度内部审核工作计划”(见附录A),于每年年初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内部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各个部门、各个要素的全面审核。
4.2.2 内审工作安排按批准后的“年度内部审核工作计划”组织进行。
注:因特殊情况,审核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2.3 审核的范围: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登高东路688号车间1幢1
层的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生猪屠宰加工及管理体系中涉及的部门。
4.2.4 审核准则包括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删减条款
7.3、7.5.4)、GB/T22000-2006(idt ISO22000:2005)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3号《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所有管理体系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3 审核准备
4.3.1 由管理者代表根据审核部门及工作内容任命具有内部审核员资格的合格人选担任审核组长和审核组成员。
4.3.2 审核组长负责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对内部审核员进行分工,保证内审员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
4.3.3 审核组依据内审要求,准备审核文件,包括起草内审通知、制定实施计划、收集审核准则、编写检查表(见附录C)等,并将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3.4 审核所依据的文件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删减条款7.3、7.
5.4)、GB/T22000-2006(idt
ISO22000:2005)、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3号《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及其他相关标准。
4.3.5 内部审核策划应根据区域的重要性及以往审核结果组织策划,对重要区域及以往不符合项应加强审核。
4.3.6 由审核组长提前一星期向受审部门发出“内部审核实施计划”(见附录B),审核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范围、日期、审核依据的文件、审核组成员及分工、审核日程安排。
4.3.7 受审部门收到“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后,如果对审核日期和审核的主要项目上有异议,可在两天之内通知审核组,经过协商可另行安排。
4.3.8 受审部门根据审核计划要求做好自查工作,选择熟悉本部门情况的人员作为陪同人员,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4.4 审核实施
4.4.1 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内审首次会议,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审核员参加并签到(签到表见附录D),阐明审核的目的、范围、方法、审核准则、审核中注意事项、日程安排等。
4.4.2 内审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检查现场等方法收集证据检查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将审查情况记入“检查表”中。
4.4.3 现场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内审员要当场让该项工作负责人(或操作者)确认,以保证不符合项能被审核部门所理解,便于纠正。
对于发现的潜在不符合项,审核员要及时通知受审部门负责人并报告审核组长,必要时以观察项的方式提出,便于采取预防措施。
4.4.3.1 不符合项包括: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GB/T22000-2006(idt ISO22000:2005)、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3号《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要求;现状不符合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实施后效果不符合目标的要求,即缺乏有效性。
4.4.3.2 不符合项性质区分:
4.4.3.2.1 一般不符合项:不符合标准或体系文件的某项规定的。
4.4.3.2.2 严重不符合项:与管理体系的文件要求相比明显不符合,系统失效;缺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管理程序要求,次要不符合项集中在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要求,区域性失效;对管理体系运行或产品质量、环境影响、食品安全产生严重后果。
4.4.4 审核组在末次会议前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审核结果汇总分析,并根据不符合项的严重程度来判断不符合项的性质,填写“不符合项报告”(见附录E)。
4.4.5 审核结束后召开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各受审部门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参加,宣读审核“不符合项报告”及审核结论,并提出纠正措施的要求和完成期限。
4.4.6 “不符合项报告”应由受审核部门签字确认,审核组长可组织内审员与受审部门探讨产生问题的原因,协助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时,必须规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及完成时间。
4.5 编制“内审报告”
4.5.1 由审核组长或其授权的审核员编制“内部审核报告”(见附录F),管理者代表确认后签字,发送至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
4.5.2 审核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核对象、审核的目的、范围、日期、审核依据的文件、审核组成员、审核综述、不符合项报告及不符合项分布情况、审核结论、纠正措施要求、审核报告发放范围等。
4.5.3 审核报告的发放范围: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受审核部门。
4.6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与考核
4.6.1 被审核部门根据不符合项报告和审核报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后,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按规定时间完成。
4.6.2 内审组向责任部门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并对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由技术中心或质检科根据商定的完成期限进行跟踪验证。
4.7 不符合项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部门予以考核,具体按考核办法执行。
4.8 内部审核中产生的全部记录由技术中心按照Q/RHSG 1502的相关规定保存并提交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