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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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国放射源安全使用水平,预防和减少放射源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4.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5.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放射源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企业、教育机构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1)总指挥:由放射源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总指挥:由放射源使用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担任。
(3)成员:放射源使用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2. 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制定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修订和完善。
(3)督促、检查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放射源安全。
(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放射源安全事故情况。
3. 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1)应急小组组长:由放射源使用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担任。
(2)应急小组成员:放射源使用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4. 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放射源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
(2)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3)对放射源安全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五、放射源安全事故分类及分级
1. 放射源安全事故分类
(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源泄露、放射性物质污染。
(3)放射源设备故障、损坏。
(4)放射性事故。
2. 放射源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放射源安全事故、较大放射源安全事故、重大放射源安全事故、特别重大放射源安全事故。
六、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 事故报告
(1)放射源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2. 事故处置
(1)现场处置:应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处置,包括隔离事
故现场、封锁交通、疏散人员、控制污染源等。
(2)医疗救治: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必要时将伤员转送至专业医疗机构。
(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3. 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事故善后处理
(1)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事故单位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事故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应急小组、救援队伍等人员配备充足,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用于事故处置、赔偿、整改等。
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防护服、防护器材、监测仪器等。
4. 信息保障: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发布、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八、预案演练
1. 定期组织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九、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放射源使用单位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抵触,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