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司法考试模拟A卷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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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62.00)【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分数:14.00)(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011国家司法考试模拟A卷卷四答案

2011国家司法考试模拟A卷卷四答案

卷四参考答案及解析一、(本题20分)答案略二、(本题22分)答案:李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信用卡诈骗罪、持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

李某在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是被发觉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的,不转化为抢劫罪。

李某的伪造信用卡与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处罚。

这两罪和抢劫罪之间应数罪并罚。

李某的抢劫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举何某不属于立功。

钱某构成盗窃罪、持有毒品罪、持有枪支罪、买卖枪支罪。

钱某未经所有人的同意,使用摩托车、占有车内财物、并毁坏摩托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占有毒品用于吸食的行为构成持有毒品罪。

占有枪支并出售的行为构成持有枪支罪和买卖枪支罪,两者存在吸收关系。

钱某的所有犯罪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钱某构成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本题21分)答案:1、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高院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3、高级法院应当改判,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并主动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4、最高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1)甲公司对乙商场的要约失效。

根据《合同法》第30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乙商场在作出承诺时将买方提货变更为卖方代办托运,改了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同时导致甲公司要约失效。

(2)合同与9月7日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A. 拘传B. 拘留C. 监视居住D. 取保候审2.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体现了刑法的哪一项原则?A. 罪刑法定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则3.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财产继承权4.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

后甲公司违约,乙公司依法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最高金额是多少?A. 50万元B. 100万元C. 75万元D. 25万元5. 下列哪种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A. 借款合同纠纷B.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C. 继承权纠纷D. 物权请求权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沉默权。

(×)2.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法律规定的合同义务。

(×)4. 未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5.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四个要件。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2,考试时间90分钟)1. 分析题【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

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

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

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

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

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

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

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

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

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

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

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

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1. 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2. 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 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4. 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5. 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6. 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7. 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题及解析(⼆)模考吧⽹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考试试题及解析(⼆)、⼀(共案例分析问答题⼩题,24共分)60.0第1题甲于11⽉1⽇在报上刊登⼴告出售某件古佛像⽯雕,价⾦500万元。

⼄于11⽉3⽇致函于甲,表⽰愿意以370万元购买。

甲于11⽉6⽇函复愿降价10万元,但应于⼀周内答复,⼄未为任何表⽰。

到11⽉26⽇,甲再致函于⼄,愿意以400万元出售。

⼄不知甲之来信,于11⽉27⽇致函于甲,愿意以400万元购买。

甲之信于11⽉28⽇上午到达,⼄之信于11⽉29⽇下午到达。

甲于发信后,获知有⼈愿意以⾼价购买,即于11⽉27⽇下午以特快专递发撤回之通知,因邮差误投,于11⽉30⽇下午始⾏到达。

⼄即发迟到之通知,并请求交付该件⽯雕,并移转其所有权。

12⽉5⽇在甲⼄⼆⼈履⾏完毕后,经⼄请专家鉴定,该⽯雕为赝品,仅值10万元。

⽽且甲刊登⼴告时即明知其是赝品。

请回答下列问题:说明该订约过程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正确答案】:答案:甲11⽉1⽇⼴告为要约邀请。

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寄送的价⽬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1⽉3⽇之信为要约。

依据《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该意思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约束。

”甲11⽉6⽇之信是变更要约。

(1) 视为拒绝原要约⽽为新要约。

依据《合同法》第20条第4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要约失效:……(四)受要约⼈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 新要约因承诺期间经过⽽消灭。

依据《合同法》第20条第3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要约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未作出承诺。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一、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80分)(1)甲、乙、丙三人自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是否有效?(2)若丁胜诉,公司应如何处理?(1)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二、论述题(每题35分,共70分)1. 论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及其意义。

2. 论述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及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三、文书题(40分)2010年,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0%。

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将10万元借款交付给王某。

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

张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你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案例分析题答案1.(1)无效。

(2)公司应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2.(1)有权。

(2)是。

(3)有权。

二、论述题答案1.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包括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理论对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书题答案民事起诉状(略)一、案例分析题知识点1. 《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治理结构。

2.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

二、论述题知识点1. 宪法基本理论: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制度、国家机构。

2. 刑法基本理论: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刑法学说。

三、文书题知识点1.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条件、诉讼程序、文书格式。

2. 民法基本理论:合同法、物权法、债权法。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答案和解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答案和解析

1、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2、香槟是法国地名,中国某企业为了推广其葡萄酒产品,拟为该产品注册“香槟”商标。

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B.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C.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D.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3、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5、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6、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试卷四一、参考答案(要点):1.根据材料,周永康同志在讲话中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要讲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重实践,努力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实践,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彻底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学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

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使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

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的重要阵地,事关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

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不断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参考答案: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因为长时间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不仅表明其行为是杀人行为,而且表明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

3.对事实三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如认为死者仍然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盗窃罪;其二,如认为死者不可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侵占罪。

4.事实四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与诈骗罪(未遂)的竞合。

因为陈某的行为同时符合二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

陈某对赵某实行威胁,意图索取财物未果,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陈某隐瞒李某死亡的事实,意图骗取财物未果,构成诈骗罪(未遂)。

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故从一重罪论处。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2、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16、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D
2、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18、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甲的继承人为丁。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正确答案】:D
3、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
B. 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D. 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

2011国家司法考试模拟A卷卷四

2011国家司法考试模拟A卷卷四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都旨在追求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和谐进步。

法治社会从制度层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

也有学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应当主要靠道德来进行约束,应大力提倡互助友爱的新风尚,减少通过法律诉讼这种“无人情味”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加强法治势必会与构建和谐社会发生冲突。

请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谈谈你的理解与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和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李某长期在甲市的多个银行自动取款机前窥探储户的密码,并捡拾取款凭条。

然后其将资料送交何某伪造银行卡。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用假卡取款。

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

2010年4月25日夜,李某在马路上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窜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

(钱某是吸毒人员,深夜外出是为了购买毒品吸食。

)钱某发现路边一辆摩托车没有上锁,钥匙还没有拔下,主人也不在跟前。

就骑上摩托车追赶。

但没有追上李某。

钱某本想将摩托车归还,但当他用钥匙打开摩托车工具箱后,发现大量的现金、毒品和手枪一支。

钱某顿起贪念,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将现金据为己有,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并将手枪在黑市出卖。

李某后来在一次使用伪造银行卡取款时被银行保安发现,李某当场使用随身携带的三角刮刀威胁保安,但仍被制服,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了2010年4月25日夜的犯罪事实,并揭发了自己的同伙何某。

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供述找到了被害人钱某,钱某在被公安机关询问时,主动交代了摩托车的事情,并检举了经常提供其毒品的毒贩。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答案和解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答案和解析

1、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

C项为禁止性规则。

D项为委任性规则。

故A项正确。

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四卷)试卷四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四卷)试卷四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四卷)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

”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

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

(事实三)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

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

(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

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

(事实五)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一、(本题20分)略。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

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事实二)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

(事实三)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

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

(事实四)陈某逃至外地。

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

(事实五)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事实六)问题: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1.【答案】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本题考查牵连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陈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陈某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购物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考前押密试卷(3)-中大网校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考前押密试卷(3)-中大网校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考前押密试卷(3)总分:150分及格:90分考试时间:210分本试卷为简析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1)案情:甲、乙、丙分别于2006年11月与A 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乙于2007年9月向黄河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A公司返还甲、乙各自所交的保证金2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其他费用1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

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为共同原告,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公开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被告分别返还三原告保证金各2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1万元。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中级人民法院将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中,甲、乙、丙认为A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二审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赔偿4000元精神损失。

判决生效后,A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

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

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

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

其中一辆卡车幸免,另一辆卡车起火燃烧,车毁人亡。

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

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3)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 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带解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带解析

1、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2、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3、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4、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

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

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

”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

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

”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5、下列哪些行为触犯诈骗罪(不考虑数额)?A.甲对李某家的保姆说:“李某现在使用的手提电脑是我的,你还给我吧。

”保姆信以为真,将电脑交给甲B.甲对持有外币的乙说:“你手上拿的是假币,得扔掉,否则要坐牢。

”乙将外币扔掉,甲乘机将外币捡走C.甲为灾民募捐,一般人捐款几百元。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一、辨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二、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50分)1. 甲(男,22周岁)与乙(女,19周岁)通过网络相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

某晚,甲邀请乙到家中聚会,甲的室友丙、丁也在场。

聚会期间,甲、乙、丙、丁均喝了不少酒。

次日凌晨,乙因酒精中毒死亡。

经查,甲在乙酒醉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请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分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将部分资产出售给乙公司。

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支付了500万元。

后因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甲公司以合同未经股东会批准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请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3.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后甲因病去世,乙、丙、丁三人要求召开股东会会议,但甲的继承人戊不同意。

请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分析乙、丙、丁三人是否有权自行召开股东会会议。

三、论述题(每题35分,共70分)1. 论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 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四、法律文书题(每题20分,共40分)原告:张某,男,30周岁,汉族,住址:某市某区某街道。

被告:王某,男,28周岁,汉族,住址:某市某区某街道。

2011年3月5日,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将张某打伤。

经鉴定,张某为轻伤。

某市公安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张某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原告:甲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

被告:乙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0年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

后因钢材价格下跌,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

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考前押密试卷(5)-中大网校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考前押密试卷(5)-中大网校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考前押密试卷(5)总分:150分及格:90分考试时间:150分本试卷为简析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1)<Ahref="javascript:;"></A>(2)<Ahref="javascript:;"></A>(3)<Ahref="javascript:;"></A>(4)<Ahref="javascript:;"></A>(5)<Ahref="javascript:;"></A>(6)<Ahref="javascript:;"></A>(7)<Ahref="javascript:;"></A>答案和解析本试卷为简析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1) :<A ></A>(2) :<A ></A>(3) :<A ></A>(4) :<A ></A><A ></A>(5) :<A ></A>(6) :<A ></A>(7)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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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都旨在追求规则和秩序范围内的和谐进步。

法治社会从制度层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政治、经济领域中的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

也有学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应当主要靠道德来进行约束,应大力提倡互助友爱的新风尚,减少通过法律诉讼这种“无人情味”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加强法治势必会与构建和谐社会发生冲突。

请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谈谈你的理解与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和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李某长期在甲市的多个银行自动取款机前窥探储户的密码,并捡拾取款凭条。

然后其将资料送交何某伪造银行卡。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用假卡取款。

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

2010年4月25日夜,李某在马路上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窜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

(钱某是吸毒人员,深夜外出是为了购买毒品吸食。

)钱某发现路边一辆摩托车没有上锁,钥匙还没有拔下,主人也不在跟前。

就骑上摩托车追赶。

但没有追上李某。

钱某本想将摩托车归还,但当他用钥匙打开摩托车工具箱后,发现大量的现金、毒品和手枪一支。

钱某顿起贪念,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将现金据为己有,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并将手枪在黑市出卖。

李某后来在一次使用伪造银行卡取款时被银行保安发现,李某当场使用随身携带的三角刮刀威胁保安,但仍被制服,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了2010年4月25日夜的犯罪事实,并揭发了自己的同伙何某。

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供述找到了被害人钱某,钱某在被公安机关询问时,主动交代了摩托车的事情,并检举了经常提供其毒品的毒贩。

公安机关根据钱某提供的线索,破获了该市最大的贩毒团伙。

依据刑法分析李某和钱某的刑事责任。

三、(本题21分)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审查,认为检察院移送过来的材料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遂受理此案。

经过一审庭审,中院认定被告人赵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请回答下列各题。

1、被告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被告人依法享有哪项诉讼权利?(5分)2.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请问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此案?(5分)3、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检察院抗诉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被告人依法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此案?(5分)4、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此案,认为对原审被告人判处死刑缓刑执行并限制减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最高院如何处理此案?(6分)四、(本题20分)案情:甲公司于9月1日向乙商场发出一份电文,甲公司有一批茶叶,打算以50万的价钱卖给乙商场,如果乙商场有意购买,则于9月13日将20万货款打入甲公司账户,乙商场于9月15日到甲公司提货,9月18日将剩余的30万货款打入甲公司账户。

乙商场于同日收到该电文,于9月3日回复甲公司,同意以50万购买茶叶,但由于商场货车繁忙,请甲公司代办托运,并约定先支付的20万货款中15万作为定金,同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

甲公司于同日收到乙商场电文,于9月5日作出同意回复。

甲公司于9月6日签订合同书,乙商场于9月7日签订合同书。

乙商场于9月13日将20万打入甲公司账户,甲公司于9月15日,将茶叶交付货运公司丙公司。

【问题】1、甲公司对乙商场的要约效力如何?为什么?2、甲公司与乙商场间的买卖合同自何时成立?3、假设运输途中遇到暴风雨,整批茶叶发生腐烂,则该损失由谁承担?4、假设在运输途中,由于司机的失误发生了交通事故,茶叶被毁。

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时向乙商场交货。

这时,乙商场可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救济?5、假设乙商场收货后发现茶叶质量不符合约定,则乙商场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金责任和定金责任?为什么?五、(本题20分)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龙公司)是方便面“白象”商标的合法所有人,2007年10月26日正龙公司代理人在河南省四邻百货有限公司(简称百货公司)购买到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家公司)生产的“白家”方便粉丝,该种产品使用的为“白家”商标。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对正龙公司的上述购买行为进行了公证并出具(2007)郑黄证经字第4573号公证书。

正龙公司认为白家公司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上所使用的“白家”商标,侵犯了正龙公司“白象”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支持了正龙公司的诉讼请求,白家公司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8年11月11日上诉法院经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本案中百货公司处于何种诉讼地位?2、本案的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3、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前正龙公司有哪些维权途径?4、假如正龙公司庭审时将购买的“白家”方便粉丝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那一种?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5、二审法院应以何种方式审理本案?六、(本题22分)案情:2001年卫南县湖林乡政府将两块山林的所有权确认为甲村所有。

该村村小组遂将这两块林地承包给村民种植林木。

2007年5月2日该村村民发现,某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正组织人员机械推倒山林的林木,在双方争执过程中,该村村民了解到,卫南县政府为拉动地方经济,已于2006年10月1日将位于该县管辖区内的约2000亩土地的使用权授予该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而原属甲村所有的这两块山林恰恰也在这2000亩土地内。

甲村村民认为县政府在未经本村同意的情形下,将本村的林地使用权又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颁发给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县法院以该案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为由拒绝受理。

甲村村民又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市政府认为湖林乡政府颁发给甲村林地所有权在先,且该林地所有权证一直有效,卫南县政府在未告知甲村的情形下擅自将甲村所有的林地的使用权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撤销了卫南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对此复议决定不服,认为自己在获得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时,并不知道其中包含存有争议的土地,且为筹建高尔夫球场,该公司已投入千万资金,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使其遭受巨额损失,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本案中县法院以该案须复议前置为由,拒绝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甲村村民申请复议是否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还是必须以该村村小组的名义起诉?为什么?3、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若高尔夫球场提起诉讼,甲村村民和湖林乡政府的诉讼地位如何?4、如果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起诉,被告和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为什么?5、甲村村民申请复议,以及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提起诉讼的期限分别如何计算?6、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为什么?七、(本题25分)案例:仅半年的时间,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街分理处原办事员郭某就伙同他人以“存款给高息”的手段,用假存单诈骗了3家单位共计6050万元,案发后他逃亡了11年。

去年6月13日,郭某在暂住地附近棋牌室玩麻将时,因没有带身份证,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他随后交代了自己是负案在逃。

“我挺坦然的,我知道自己必然有这么一天。

”今年6月7日,郭某在法院受审时表示认罪,但认为还有其他参与犯罪的人没有归案,不应该让他一个人承担。

其辩护人则提出,郭某是初犯,在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据公诉人说,被骗的6050万元赃款,已经追缴回420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因郭某被警方盘查后即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及犯罪事实,可视为自动投案,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对于其辩护人认为郭某属于从犯的意见,法院认为,郭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并非从犯。

市二中院一审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68岁的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金融诈骗罪是否必须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必要构成要件,一直以来颇有争议。

下面是主流的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应当以此为要件;没有明确规定的,无需也不应以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构成要件。

第二种观点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不是所有金融诈骗罪主观方面的必备条件,金融诈骗罪的构成一般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但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构成不应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要件,这主要取决于刑法的具体规定。

第三种观点认为: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因此刑法规定的八种金融诈骗罪无一例外地都必须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

请结合本案例以及你知道的其他案例,谈谈你支持上述哪种观点,并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2.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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