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4第二学期劳动法
劳工及道德体系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类别 人道待遇 人道待遇 人道待遇 人道待遇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不歧视
三 、工资 53~64
工资与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全文参考
工资与福利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五条、第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
工资与福利 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工资与福利 《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第三章
工资与福利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工时 工时
《《职劳工动带 和薪社年会休保假障条部例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第二条、第三条 》
工时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工时 《每周休息工业公约》
第一条至第三条
工时 《工资、船上工作时间和配员公约》
第12条
工时 《1996年家庭工作公约》
第1条至第4条
工时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工作时数,建议减少工作时数
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五条
2005年
第 7条、第8条、第 18 - 26条
劳部发〔1996〕29号
一至三
劳社听函〔2005〕323号
第 3条、第 25 - 31条
劳动法全册课件(2024)
2024/1/30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 动者死亡等情形。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支付经济 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11
特殊类型劳动合同规定
2024/1/30
集体合同
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的 协议。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 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024/1/30
25
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解读
福利待遇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 经营状况变化,福利待遇 可适时调整。
20
社会保险缴纳及待遇享受条件
社会保险种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024/1/30
社会保险缴纳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 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待遇享受条件
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享受 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024/1/30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 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24
职业病防治与伤亡事故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可 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 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法4(劳动保障)
第二节 工伤保险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 a.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 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b.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 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节 工伤保险
(4)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规定的职业病有10类,115种。
第二节 工伤保险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一节 劳动就业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 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4)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 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 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 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二节 工伤保险
三、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 1、条件 (1)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治疗。 (2)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 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 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第二节 工伤保险
2、范围 (1)治疗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用人单位承担,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第二节 工伤保险
(2)劳动者、家属、工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 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 17条第2款)
劳动法试题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02 —2003 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劳动法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10 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代表讨论劳工问题的会议是()。
A、1880 年瑞士会议 B 、1990 年柏林会议 C 、1880 年柏林会议 D 、1990 年柏林会议2、与劳动法相邻的法律部门最密切的是()。
A.行政法B. 经济法C. 民法D. 社会保障法3、集体谈判起始于 ( ) 英美等工业化国家。
A.19 世纪初B.19 世纪中叶C.18 世纪末D.18 世纪中叶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合同类型是()。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B.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C.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D. 书面劳动合同5.按照计时工资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必须考虑的因素不包括()。
A.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B.劳动繁重程度C. 工作时间的长短D. 劳动成果的多少6.我国1994 年通过的《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
A.50B.45C.44D.407.下列选项中没有正确描述我国劳动纪律特征的是()。
A.劳动纪律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B. 劳动纪律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C.劳动纪律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D.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8.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被保险人特定为()。
A.用人单位B. 职工C.用人单位和职工D. 专门的保险机构9.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是1871 年在()颁布的。
A.英国B. 法国C. 美国D. 德国10.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担任。
A.职工代表B. 企业工会代表C. 企业代表D. 企业法定代表人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
劳动法绪论
绪
论
1、何为劳动者?农民、教师、家政人员 是劳动者吗?
2、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承包 租赁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3、在外企打工的劳动者受劳动法调整吗? 4、作为劳动者,享有哪些劳动权利?
5、大学生一毕业就失业,他能领取失业 救济金吗?
6、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 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7、作为女性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特殊 保护和待遇? 8、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算工伤吗?见 义勇为算工伤吗?
案例讨论
2004年1月,41岁的安徽籍保姆周岱兰从雇主 家的四楼摔下,腹腔大量出血,脾脏破裂, 腰椎粉碎性骨折。经抢救,周岱兰生命无忧, 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生瘫痪的危险。可 高额的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 经为其支付2万元医药费的雇主也表示难以 为继。 讨论:周岱兰所受伤害该如何获得救济?
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是不同的。
劳动法学是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自 己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劳动法学是研究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 动法的理论与实践的科学。
劳动法的地位,通常有两种理解: 一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是指劳动法在社会中,尤其在经济建 设中的地位,实际上劳动法的重要性而 言。
注意:
此时“劳工法规”与现代以保护劳工为 主旨的劳工法规正好相反,实际上是反 劳工的。因此学界并不把“劳工法规” 作为现代劳动法的起源,而将其称为 “近代劳动立法”,也可以称其为“前 劳动法阶段”
2、民法与“工厂立法”综合调整阶 段(自由竞争时期)——劳动法的 产生
随着血腥的原始积累完成和资产阶级统治主 义制度的巩固,资本主义也进入了自由竞争 时期。资本家对工人的过渡压榨逐渐引发了 诸多社会问题,如工人运动兴起,人口素质 下降等。 统治者也开始意识到必须借助新的方式调整 劳动关系。此时的劳动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 阶段——现代意义的劳动法产生。
第四章劳动法
第四章劳动法第一篇:第四章劳动法【培训需求确定的基本步骤】:第一步:差异的评估:期望与实际的工作行为和业绩第二步:绩效差异的重要性:对比较分析所确认的差异进行评估,确定改变这些差异的重要性。
第三步:培训是否是最好的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各个层面的业绩问题,并非是可以通过培训来解决的,即便是,培训也未必是最有效的方法。
【培训需求信息的收集方法】传统的分析方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观察法、关键事件法、绩效分析法和经验预计法)新兴的分析方法(基于胜任力、任务和技能分析、缺口分析)(1)面谈法:分为个人面谈法、集体会谈法。
个人面试分为正式、非正式。
优点:有效、以了解对方,发现具体问题原因和解决方法。
缺点:需要时间长,要求培训者的面谈技巧高,一般员工不宜轻易透露自己的问题和不足。
(3)工作任务分析法:是以工作说明书、工作规范、工作任务分析记录表作为确定员工达到要求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依据。
工作分析法是非常正轨的方法。
可信度高缺点:花费时间多、费用多。
重要项目中使用。
(4)观察法:优点:与培训者亲自接触得到有关工作环境的数据,将评估活动的干扰降到最低缺点:观察者的观察水平要高,也会对雇员的行为方式有影响。
(5)调查问卷:优点:成本低,资料来源广,灵活的方式和广泛的应用面,提问方式多样,便于总结报告。
缺点:间接获取结果深度不够、缺少个人发挥的空间、问卷的设计难度大,有些答案不符合要求,返回率低。
阅读技术手册优点:目的性强;新产生的工作所包含任务的理想信息来源缺点:你可能不了解技术术语;材料可能已过时访问项目专家:优点:利于发现培训需求的具体问题,及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缺点:费时;分析难度大;需要水平高的访问者(6)绩效分析法:绩效现状和期望绩效(来源:客户需求,竞争压力,公司自身需求)的差距分析——分析原因(管理制度及流程,团队因素,员工因素,文化与领导,技术因素)——确定绩效差距原因——确定培训需求如果是员工原因:1,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2确认是不会做还是不愿做3若是不会做:1,员工是否知道做什么,标准是什么?2是否存在环境障碍,如原材料工具在岗辅导等?3人员选拔不当?不具备工作技能?4,培训不够?(7)基于胜任力的培训需求分析步骤:1、先确定不同岗位胜任力模型要求。
劳动法复习笔记
《劳动法》复习笔记1、劳动权:即公民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能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权和选择职业的自主权。
2、休息权:是指劳动者除了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可以自行支配时间的权利。
3、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4、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5、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6、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7、劳动就业: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8、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9、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0、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从农民中招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包括从农民中招用的定期轮换工。
定期轮换工亦称农民轮换工,是从农村招用的不转户口、不改变农民身份,定期轮换做工务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11、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
他是聘用单位与被聘用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12、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它虽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的,但因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予承认,法律不予保护。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13、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当事人的变更。
劳动法案例题
因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第三人刘某只要能就“下班途中”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举出证据,就能够证明作出工伤认定的证据充分。
4、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试分析:
本案是否应作为工伤认定?
参考答案: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一规定与旧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所不同。
后者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
3.谢某于2005年1月到市内某公司做合同工,公司与其在合同中约定,谢某每周工作7天共70小时,中午吃饭时间10分钟,雇佣期间超时工作加班费包括在内的月工资为包干工资,总额为2700元。2006年初,谢某看到《劳动法》后,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的计酬办法重新计算其加班工资,遭到公司拒绝,遂以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诉至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2007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8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7年 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此合同于2007年3月20日被劳动行政部门确认。2007年8月1日,纺织公司从人才市场上招聘了一批女工,去充实新建立的一个纺织分厂。2007年8月3日纺织公司与这批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内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07年8 月5日至2008年8月5日;工人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8个小时,上下午各4个小时;没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实行每月850元的工资制度。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当2007年8月1日招聘的工人到纺织公司下属的纺织分厂上班后,发现车间细尘很多,连续工作4小时头昏脑胀,以陶某为首的分厂职工就向分厂领导提出工作期间休息一会儿,换换空气。分厂领导答复说,在上班时间不休息是劳动合同中已经规定了的,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报酬是每月800元,你们的报酬是每月850元,就是因为取消了20分钟的中间休息时间。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的中间休息20分钟是与其报酬数量少相对应的;在公司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把工资提高到850元/月,所以,取消了20分钟的工间休息。
劳动法案例
六、案例分析题1、2002年5月,林某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
林某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助厨师做一些杂活。
因为林某年级幼小,只有15岁,所以餐厅经理同与讲好,比别人的工资要少30%,林某表示同意。
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林某年级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林某向经理提出辞职,但是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缴纳违约金500元,林某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
林某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
林某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林某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试着分析:(1)林某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答:本案件中,不能够。
因为李某尚不满16岁,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林某需要缴纳违约金吗?答:不需。
劳动合同本身无效。
2、2003年2月,李某刚好满15岁,中学毕业后李某即外出打工,并于同年与一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后厂长屡次不满意李某的工作能力,多次调动李某的工作。
一年后李某无法忍受老板,辞去工作,并且于2004年3月与一摩托车配件厂签订劳动合同。
开始李某做搬运工,因为年龄偏小,工作一个月后4月被调动流水车间。
但是李某的业绩仍然不如同车间的其他工人,老板无奈只能够将工资从1500元的月工资降到1200元的月工资。
2004年6月,李某出差在外,因一起撤回致使右腿骨折,回厂后,8月份被调动厂长办公室任秘书。
12月份,因为李某家人多次请求,李某正式辞去工作,回家养老。
试着分析:本案件中有哪些劳动法律事实?这些事实各自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怎样的变化?答:(1)李某2003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
因为李某当时只有15岁,劳动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发布时间:[2003-5-15]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劳动法》总复习资料
《劳动法》【依据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自考教材《劳动法》郭捷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名词】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名词】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单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多选或简答】劳动法上的劳动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
②为基于契约关系。
③为有偿的。
④为职业的。
⑤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多选】劳动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
【简答】简述劳动法的功能?答: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②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③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④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单选】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及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名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简答】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①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②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③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④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⑤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多选】劳动关系的种类:①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
②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
③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单选】标准劳动关系是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并适用全部劳动基准和集体合同规定。
第四章 劳动法概述
第四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狭义劳动法:我国现行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公布,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广义劳动法3、劳动法学或劳动法课程二、劳动法中劳动的概念劳动法中的劳动,属于劳动力所有者将其劳动力有偿地提供他人使用的劳动。
内涵:1、以职工或雇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3、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4、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1、特征(1)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或雇主;(2)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3)是一种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4)是一种平等性质与不平等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5)是对抗性质与非对抗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
2、类型(1)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准(2)以劳动者特定身份为标准(3)以劳动关系所在产业为标准(4)以劳动岗位地点为标准(5)以劳动关系确立方式为标准3、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部分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96条)(4)非典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讨论案例:A公司主要从事床上用品的生产、销售,生产季节性较强,每年7月至9月是生产旺季。
朱某自2001年以来,每逢生产旺季,自带其本人的小货车至该公司从事运输等工作。
经济法(第二版)项目八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例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 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与张某订立劳 动合同
B.乙公司以只招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李女士从事会计工作 C.丙超市与刚满1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赵某签订劳动合同 D.丁公司要求王某提供2 000元保证金后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如:有一纺织厂(例原一棉的维修工)在固定降纱机的螺丝时把手挤了。 应停车没有停车。
如:有一个青年到仓库提货从六楼掉下一扇窗户。
任务二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1)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者——用人单位 (2)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还得违反强制性 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的地位不同:签订时——平等; 履行时——从属(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
2.狭义劳动法:特指1994年7月5日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在著书立说、发表文章时都要 加上书名号《》。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
(二)劳动法调整对象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 会关系,说的通俗点,就是直接关系和间接关系。直接关系就是劳动者 和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间接关系就是与劳动关 系密切相连的社会关系。如,劳动部门的职业前培训、中介机构、社会 保险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等都属劳动法调整对象。
2.双方义务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例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 单位需承担的义务有( )。
劳动法学教案
劳动法学[2003年版]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一、狭义上的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这样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始施行的日期是()A.1993年1月1日B.1994年7月5日C.1995年1月1日D.1996年7月5日例:《劳动法》颁布以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劳动关系的调整发挥了巨大作用。
以下是《劳动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A.2004年1月1日B.2004年7月5日C.2005年1月1日D.2005年7月5日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例:下列关于我国劳动法的描述,错误的是( )A.劳动法统一适用于全国,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B.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C.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D.我国劳动法是一部综合性劳动法典二、劳动法的概念——广义上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上的劳动法应做如下理解:第一,劳动法调整的是两部分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第二,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学上的劳动法研究范围是广义上的劳动法。
三、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有以下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如劳动就业法律保障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四、劳动法的渊源1、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劳动法讲义
2、本案的赔偿责任是由刘某承担还是由刘某的雇工承担?
雇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雇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人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两者均以当事人之间相对立的意思的合意而成立;两者均以劳动的给付为 目的;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合同。但区别在于:
原则;4、协作履行原则。 (二)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
注意一点:劳动合同条款与集体合同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集体 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见《劳动法》第24条。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分三种情况 (1)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见《劳动法》第25条。 (2)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合同。见《劳动法》 第26条。 (3)因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被裁减人员解除 劳动合同。见《劳动法》第27条。见〈意见〉第25项。
劳动法讲义目录
一、劳动法概述 二、促进就业 三、劳动合同 四、集体合同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工资 七、劳动安全卫生与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争议 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一、综合测试题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融实体法和程序法为一体的劳动法律规范的 总称。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1)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法》第31条。 (2)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法》第32条。
第六章: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概要
② 用人单位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 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 的,视为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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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约定
③ 劳动者违法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 ④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⑤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 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⑥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尚未到 期的,劳动合同续延至服务期满。
• 解释2: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九条及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⑤
⑥
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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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张 2007 年 7 月从内地某护士学校毕业, 2007 年 10 月被深圳某市属医院招为护工, 医院按月向其支付工资,但一直未签订劳 动合同。2008年5月,小张要求医院补签劳 动合同,并支付 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5 月 的双倍工资。 • 问题 • 小张的要求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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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客体
• 客体 : 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 向的对象。
• 1.劳动行为 • 2.劳动条件
二、 劳动合同法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二章劳动法
第二章劳动法一、单项选择题1.与《劳动法》法律地位与立法层次相同的“姊妹法”是( )。
(2004年6月三级真题) A.《公司法》B.《合同法》c.《安全法》D.《工会法》【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均属于劳动法律的层次。
劳动法律的法律效力仅低于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的规范属于劳动法律。
2.( )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A.宪法的基本原则B.宪法的指导思想C.劳动法的基本原则D.劳动法的指导思想【答案】c【解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即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指导思想。
3.以下不属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特点的是( )。
(2008年5月二级真题)A.指导性B.权威性C.稳定性D.唯一性【答案】D【解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在于:①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律部门中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②不同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同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③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着高度的稳定性;④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均具有约束力。
4.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 )。
(2007年5月二级真题)A.保障报酬权B.保障物质帮助权c.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D.保障休息休假权【答案】c【解析】我围《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根据《宪法》的上述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5.( )是劳动权的核心。
(2007年11月二级真题)A.择业权和劳动报酬权B.就业权和择业权c.休息休假权和劳动保护权D.劳动保护权和职业培训权【答案】B【解析】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
劳动法参考书目
劳动法参考书目国内部分:1、曹燕著:《和谐劳动关系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功能的反思》,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2、姜颖主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讲座—-原理·制度·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3、黎建飞著:《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全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4、林嘉著:《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讲座》,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5、董保华,杨杰著:《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与应对》,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6、孙德强著:《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7、王全兴著:《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88、董保华著:《十大热点时间透视劳动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79、姜颖:《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主编10、颜运秋、周晓明著:《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法律出版社,200711、董保华、董润青著:《最新劳动合同法案例解读[中英文对照]》,法律出版社,200712、关怀:《劳动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7 主编13、姜颖著:《劳动合同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14、周伟著:《中国的劳动就业歧视:法律与现实》,法律出版社,200615、蒋月著:《中国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16、郑尚元著:《劳动法与社会法理论探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17、郑尚元著:《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18、王全兴、黄昆著:《中国劳动法(全国司法院校法学教材)(第3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19、胡彩霄著:《劳动法精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20、李环:《和谐社会与中国劳动关系》,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21、郭捷著:《劳动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22、黄越钦著:《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3、徐智华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4、周长征著:《社会正义的十年探索:中国与国外劳动法制改革比较研究[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5、黎建飞:《劳动法案例分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著26、关怀林嘉:《劳动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著27、王益英著:《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8、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29、任扶善:《世界劳动立法》,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30、王益英主编:《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1、贾俊玲主编:《21世纪亚太地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发展趋势》,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32、董保华等:《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3、杨燕绥:《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134、程延圆主编:《劳动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5、林燕玲:《国际劳工标准》,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36、周长征:《全球化与中国劳动法制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37、董保华:《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机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38、关怀主编:《劳动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9、常凯:《劳权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40、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反思与前瞻》,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41、姜颖:《劳动争议处理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42、孙德强:<中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43、郑桥:《劳资谈判》,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44、程延圆:《集体谈判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5、王全兴:《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446、贾俊玲主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47、常凯、张德荣著:《工会法通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48、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劳动者·劳权--当代中国的劳动问题》,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49、常凯、乔健主编:《WTO:劳工权益保障》,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50、陈东琪著:《新政府干预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51、陈恕祥、杨培雷著:《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52、陈云生著:《权利相对论--权利和义务价值模式的结构》,人民出版社,199453、崔义、崔生祥主编:《民主管理通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054、董保华著:《劳动法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55、范战江主编:《劳动争议处理概论》,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56、冯彦君著:《劳动法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57、高书生著:《中国就业体制改革20年》,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58、顾海良主编:《世界劳动市场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59、顾肖荣、杨鹏飞著:《劳动法比较研究》,澳门基金会,199760、关怀主编:《劳动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61、郭军等著:《中国社会主义劳动经济学研究》,红旗出版社,199662、胡鞍钢等著:《扩大就业与挑战失业——中国就业政策评估(1949-2001)》,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63、黄剑青著:《劳动基准法详解》,台湾三民书局,199364、黄越钦著:《劳动法论》,台湾政治大学劳工研究所,199465、黄越钦著:《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66、姜颖、吴亚平主编:《劳动争议处理教程》,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6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编《中国劳动标准体系研究》,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6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组织编写:《2003-2004年:中国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69、李德齐著:《政府企业工会:劳动关系国际比较》,华文出版社,199870、李景森、贾俊玲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71、厉以宁、吴世泰著:《西方就业理论的演变》,华夏出版社,198872、梁书文、回沪明主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73、林燕玲著:《国际劳工标准》,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74、刘开明著:《身体的价格—-中国工伤索赔研究》,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75、刘元文著:《相容与相悖—中国的职工民主参与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76、陆雄文著:《民主管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77、钱伯海著:《社会劳动价值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78、邱小平主编:《劳动关系》(第二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79、任扶善著:《世界劳动立法》,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80、石美遐著:《市场中的劳资关系:德、美的集体谈判》,人民出版社,199381、石美遐著:《集体合同集体谈判》,法律出版社,199682、史尚宽著:《劳动法原论》,1934年上海初版,1978年台湾正大印书馆重刊版83、宋晓梧著:《产权关系与劳动关系》,企业管理出版社,199584、宋晓梧著:《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85、孙仲范、冯同庆、常凯主编:《新编工会学》,人民出版社,200186、覃有土、樊启荣编著:《社会保障法》,法律出版社,199787、王家宠著:《国际劳动公约概要》,中国劳动出版社, 199188、王家宠、钱大东主编:《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89、王建新主编:《经济学家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问题》,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90、卫民、许继峰编著:《劳资关系与争议问题》,空中大学,199991、吴敬琏著:《转轨中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92、夏积智主编:《中国劳动法若干重要理论与政策问题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93、夏勇著:《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94、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95、徐显明主编:《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群众出版社,199196、徐小洪著:《冲突与协调——当代中国私营企业的劳资关系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97、许建宇著:《劳动法新论》,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98、余晖鸿主编:《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099、曾虹文主编《劳动监察概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100、张其恒著:《世界劳动关系总览》,台湾政治大学劳工研究所,1998101、张天开著:《各国劳资关系制度》,文化学院,1988102、章谦凡著:《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103、郑功成、郑宇硕主编:《全球化下的劳工与社会保障》,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10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国际合作司、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国际劳工研究所编:《世界劳动》(第一集),中国劳动出版社,1996105、周弘著:《福利的解析:来自欧美的启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106、周天勇著:《劳动与经济增长》,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07、朱柔若著:《社会变迁中的劳工问题》,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108、左祥琦著:《点击劳动关系》,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国外部分:1、[法] 卡特琳·米尔著,郑秉文译:《社会保障经济学》,法律出版社,20012、[德]W.杜茨著,张国文译:《劳动法[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法律出版社,20033、林晓云著:《美国劳动雇佣法》,法律出版社,20074、[日]马渡纯一郎著田思路译:《劳动市场法的改革[法律与社会丛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5、田思路贾秀芬著:《契约劳动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6、[美]罗伯特·A·高尔曼著,马静等译:《劳动法基本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7、[美]约翰Boo威廉姆森、弗雷德C·帕姆佩尔著,赵陵、马胜杰等译:《养老保险比较分析》,法律出版社,20018、[英]凯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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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102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劳动法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
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B.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的发展C.劳动法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2.与劳动法相邻的法律部门最密切的是( )。
A.行政法B.经济法C.民法D.社会保障法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劳动法》中的“拒绝作业权”就是一种罢工权B.结社权是指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C.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D.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利,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4.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
A.用人单位B.事业单位C.企业D.团体5.劳动合同的下列条款中,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法定条款的是( )。
A.劳动报酬B.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C.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D.试用期条款6.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集体协商中,职工民主推举的谈判代表,须得到( )以上职工的同意。
A.五分之一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D.半数7.下岗职工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藉此变更劳动合同,替代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
A。
1年B.2年C.3年D.5年8.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由( )支付的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劳动报酬。
A.政府社会保障部门B.所在用人单位C.所在地地方政府D.国务院社保部门9.国际上最早的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规范是( )。
A.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B.英国《工厂法》C.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D.日本《工人赔偿法》lo.对于阻挠、刁难、殴打劳动监察员、妨碍监察公务等情况,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责任人员进行( )。
A.警告B.罚款C.行政处分D.拘留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
共20分。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从工人运动的角度,可以将劳动关系分为( )。
A.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B.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C.利益分配型劳动关系D.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E.利益分裂型劳动关系2.劳动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是( )。
A.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B.劳动管理机构的设置C.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D.劳动管理机构的职权E.对劳动争议进行审判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关系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B.劳动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C.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D.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E.劳动关系是以劳动为内容的,不具有国家强制力4.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有( )。
A.双方履行原则B.按期履行原则C.实际履行原则D.全面履行原则E.合作履行原则5.按照集体合同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把集体合同划分为( )。
A.企业集体合同B.行业(产业)集体合同C.区域集体合同D.一揽子集体合同E.国家集体合同6.随着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目前试行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主要有( )A.工资指导线制度B.工资集体协商制度C.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D..A,T成本预测预警制度E.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度7.根据1991年5月10 El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1991年7月25日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有关问题的解释,伤亡事故分为( )。
A.轻伤事故B.重伤事故C.死亡事故D.轻微死亡事故E.重大死亡事故8.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A.安排工作岗位之前’B.工作满半年C.工作满一年D.年满18周岁,距前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E.年满18周岁,距前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一年9.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A.工会的唯一性,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B.工会的独立性,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C.全国所有的工会组织都具有法人资格D.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E.工人可以自由组织各类工会组织10.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等形式。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责任D.经济责任E.劳动责任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1分)1.是劳动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2.工资应当以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3.在我国,集体协商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了事先未预料到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
但中止协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4·休息时间既包括工时制度规定时间之外的时间,也包括和5.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年满未满的劳动者。
6.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共同的调整对象是。
7.一般性监督检查通常分为和两种方式。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2.就业保障3.特种作业4.职业纪律5.职工民主管理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
共14分)1.简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2.简述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的区别。
六、论述题(10分)试述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的区别。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郭某2001年7月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北京某外资软件公司技术部,双方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该公司为录用郭某向学校交纳了1万元培养费。
2002年2月,南方某公司欲以高薪聘请郭某前去工作,郭某担心公司会向自己索要培养费而不敢提出辞职。
此时偶然的一个机会,郭某发现软件公司没有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于是就以此为由,向公司口头提出辞职,并于第2天前往南方某公司就职。
试分析:(1)郭某以软件公司未参加社会保险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郭某和软件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2.某厂为提前完成季度生产任务,安排厂里职工加班加点。
生产任务完成以后,职工要求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厂领导却说这是正常的工作安排,不发加班加点工资。
全厂一百多职工推举秦某、宫某二人上告。
1999年7月3日,这两名代表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后第5日决定受理,并于9月29日作出裁决,责令该厂支付拖欠的加班加点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于当天将裁决书送交双方当事人后结案。
试分析:(1)该争议的性质是什么?应该适用何种处理程序?(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是否有错?为什么?试卷代号:102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劳动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C 2.D 3.A 4.A 5.D6.D 7.C 8.B 9.A 10.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ABD 2.BD 3.CDE 4.CDE 5.ABCE6.ABCDE 7.ABCE 8.ACD 9.ABD 10.ABC三、填空题(每空1分。
共11分)1.社会劳动关系2.货币按月3.60天4.节假日年休假时间5.16周岁18周岁6.劳动行为7.现场检查书面询问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
共15分)1.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2.就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i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职业纪律,又称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5.职工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1.答题要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劳动法的效力范围,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劳动法在空间、时间、对人的效力范围。
(1分)(1)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空间范围既劳动法的地域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地域范围,直接与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相关。
(2分)(2)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即时间上的效力。
劳动法在时间上的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
(2分)(3)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既法规对哪些人发生效力。
(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对人的适用范围,该法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2款又进一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1分)2.答题要点: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
职业纪律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是一种义务;而职业道德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是一种自律信条。
(2分)(2)直接目的不同。
职业纪律的直接目的是保证劳动者劳动义务的实现,保证劳动者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职业道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以及实现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分)(3)实现的手段不同。
为了保证职业纪律的实现,法律、法规制定了奖惩制度,以激励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以促使人们遵守职业纪律;而职业道德的实现,则主要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依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以及人们的内心信念。
(2分)六、论述题(10分)答题要点: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并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子系统,但三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1)实施的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以工资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为限;(1分)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则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帮助对象。
(1分)(2)实施的依据不同。
社会保险是依据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的法律事实而实施的;(1分)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实施则依据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及家庭成员的负担等状况而定。
(1分)(3)实施的条件不同。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度,即劳动者必须履行缴纳保险义务,才能享受社会保险;(1分)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实施,则不需要以缴费为前提。
(1分) .(4)资金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于劳动者个人、社会(包括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国家三方共同负担;(1分)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基金则主要来自于国家或社会筹集。
(1分) ‘(5)实施的时间效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