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管理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并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保障各员工的个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在管理活动中,按照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薪酬、工会权利等社会责任标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职责
人力资源部:制定、执行符合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规章制度。
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按照社会责任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4定义
4.1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工人阶级为加强内部团结、集
中协调力量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4.2未成年工:任何超过最低工作龄16岁,但不满18岁的员工。
4.3童工:任何属于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16岁以下的人。
4.4强迫性劳工:在惩罚的威协下所搾取非志愿性的工作或服务。
4.5拯救童工:为了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受遣散的儿童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
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和行动。
4.6工资:是作为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是指劳动者物质利益的重要组成部份。
4.7 工作时间:又称为劳动时间,指劳动者从事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即劳动
者在一天或一周内,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任工作的时间。
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法定的或领导决定的其它非工作时间。
4.8供应商:为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经济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构
成公司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的一部分,或被利用来生产公司的货物或服务。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社会责任管理组组织机构图
5.2职责
5.2.1 总经理: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承担最终的责任。
为社会责任管理提供适当的资
源保障,推动社会责任表现持续改善。
5.2.2 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建立和维持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公司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员工福利、员工培训及奖惩措施等。
5.2.3 管理科主管:推动、协调和监督社会责任活动的实施,作为安全主任,负责制定
和推广公司安全卫生制度,定期审核公司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提供安全卫生培训,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安全卫生法规,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5.2.4 财务部科长:根据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原则,负责制定公司工资福利计划,确保
工资福利符合当地法规要求。
5.2.5 生产总监:根据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原则,负责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工
作时问,保持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机器设备处于安全卫生状态。
5.2.6 采购部经理:根据公司政策和原则,负责将社会责任表现纳入供应商和分包商管
理程序,定期评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表现,加强合作,逐步推动供应商和分包商改善社会责任表现。
5.2.7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由员工选出,代表员工利益。
他应定期会见公司各个部门和
层次的员工,了解他们对公司政策、体系和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
建议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协助公司解释和推广公司的改善措施。
6流程说明
6.1招工程序
6.1.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要制定招工要求,内容包括职位、工作岗位、技术及工作
经验要求等,避免任何歧视性要求。
招工广告通过报纸、布告栏等方式发布。
6.1.2 招工时必须查验身份证原件,确保员工入职时达到18周岁以上,防止因提供虚假
年龄文件而误招童工。
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者一律不招。
6.1.3 招工时不得因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资
格或政党等方面的原因采取歧视行为。
禁止以任何形式歧视女工,特别是怀孕女工。
6.1.4 招工时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抵押物,也不得通过招工代理机构收取。
6.1.5 招工时必须同时建立并保持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入职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经
历、工作经历、家庭地址及紧急联络方法等,至少还应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6.1.6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人力资源部以电话形式通知录用,并安排报到时间,办理
入职手续。
6.1.7 公司与员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
两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6.1.8 公司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发现违反公司政策和法规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力资
源部甚至总经理投诉,公司应及时查清事实,采取纠正行动。
6.2 救济童工程序
6.2.1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抽查员工的实际年龄,鼓励员工举报使用虚假身份证进入公司
的事件,尽早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
6.2.2 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送该童工到医院检查身体的
健康状况,并通知北仑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不得立即辞退童工,以致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
6.2.3 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动局同意安排专人将其送到父母身边,公司负责全
部费用;如果需要治疗,则公司应负担全部费用直到其痊愈。
6.2.4 根据需要,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的义务
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6.2.5 公司应调查误招童工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类似事件。
6.3 未成年工教育
6.3.1 公司不得聘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应聘时查验身份证,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
者一律不招。
6.3.2 公司制订具体措施,避免招用在校未成年学生。
若该未成年工正在求学中,公司
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他们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如果他们需要工作,则不可安排他们在上课时间工作,并保证每日上课、工作及交通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
6.3.3 公司应该跟踪未成年工教育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6.3.4 根据法规要求,建立未成年工档案,安排上岗前和每年定期体检,办理未成年工
登记,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任何可能危害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工作。
6.4 强迫劳动
6.4.1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可向新入职及在职的员工收取押金,亦不可保存员工
的身份证明原件。
6.4.2 各员工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外自由离开工作区域。
6.4.3 公司尊重员工自由权利,包括雇佣自由,辞工自由,加班自由及行动自由等。
6.4.4 公司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动、抵债劳动等。
6.4.5 公司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的行为,如扣押身份证件、担保、收取押金或
抵押物、扣押员工工资、使用监视、强迫搜身、限制员工出入工厂和强迫加班
等。
6.4.6 公司拟定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纪律必须经过与员工代表的协商同意,并符劳动合
同法有关规定。
6.4.7 员工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提交《员工辞职
申请表》(XXX-073)向部门主管呈交辞职申请,期满后办理离职手续。
6.5 健康与安全规定
6.5.1 安全主任负责制订并推行公司安全卫生计划,定期检查、检测及评估公司安全卫
生状况,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6.5.2 提供并维护安全卫生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劳动条件。
6.5.3 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安全卫生状况,减少潜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意外事故。
6.5.4 定期安排安全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转岗培训,确保员工安全地工作,安全的使用
机器。
6.5.5 定期安排急救、灭火和疏散逃生演习。
6.5.6 建立合适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鼓励员工报告事故和不安全因素。
6.5.7 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
6.5.8 公司为员工提供有清洁及卫生的洗手间、可饮用的水。
6.5.9员工需要接受每年最少一次的健康与安全培訓,而各新进厂或转岗的员工仍需接
受相关的健康与安全培训。
6.5.10 对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作定期的检查,每年安排专项体检,并
对所发现的潜在威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6.6 自由结社及集体谈判权规定
6.6.1 公司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资源协助员工达到
这一目的。
公司支持员工代表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或打击报复。
6.6.2 公司建立与员工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对话会,必要时,可
以召开临时会议。
6.6.3 公司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规定,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意见和投诉,并将结果通报
给员工代表。
6.7 歧视规定
6.7.1 公司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行为,在制订和执行有关招聘、工资、福利、培训、升
职、解雇或退休等的政策时,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不因员工的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趋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党等方面的不同而采取歧视行为,不干涉员工在上述方面的信仰、规范和特定的权利。
6.7.2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女工,特别是怀孕女工的行为。
6.7.3 公司的招工原则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签订劳动合同。
6.7.4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性胁迫、威胁、凌辱或剥削性质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
身体接触。
6.7.5公司建立申诉和投诉机制,发现有歧视行为,可以直接向员工代表,更高层经理甚
至总经理投诉;公司应安排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查清事实,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6.8 女工保护
6.8.1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6.8.2 禁止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工
禁忌从事的劳动。
6.8.3 女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
6.8.4 女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6.8.5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
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
6.8.6 女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
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6.9 惩罚性措施规定
6.9.1 公司各管理层不可对任何员工进行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及
言语上的凌辱作为惩罚措施。
6.9.2 人力资源部制定厂规,并于厂规內列明一旦违反厂规的惩罚措施,该份厂规需要
定时向各员工宣导。
6.9.3 当发现有员工违反厂规,应将事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处理,一切惩罚措施亦需要由
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各部门主管不可私自执行惩罚措施。
6.9.4 任何员工如对受到的惩罚不同意,应即时通知公司的工会代表,再由工会代表共
同对事件作出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9.5 任何员工如受到或发现公司有进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及言语上
的凌辱作为惩罚措施,应即时通知公司的工会代表,再由工会代表共同对事件作出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10 工作时间规定
6.10.1 制订工作时间政策应依据劳动法,并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6.10.2 严格控制未成年工加班,不得安排孕妇加班,禁止强迫员工加班。
6.10.3 公司执行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时作息制度,每
周至少休息1天,按国家法定假日有关要求安排员工休息。
6.10.4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员工如有事情向部门主管请假。
员工工作时间应有完整记录,
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
6.10.5 任何加班工作必须在员工自愿的情況下进行,同时所有加班工作都可得到法定要
求的工资。
6.10.6 生产系统部分岗位实行经北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和
不定时工时制。
6.10.7 员工请事假超过1个月的,员工所属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且该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员工复工时由公司另行安排岗位。
6.10.8 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的可享有带薪婚假、产假等,带薪休假期间该岗位工作由本部
门人其它人员兼任,假期满后回原岗位任职。
6.10.9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不能担任原岗位工作,应重新
安排工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6.10.10 员工患职业病或遭受工伤事故康复后,因身体原因不能担任原岗位工作,应重
新安排工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本人
提出,并获得相应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6.11 薪酬规定
6.11.1 工资分配原则:遵守法律,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奖勤罚懒,逐步提高,依法提
供社会保险。
6.11.2 工资支付制度:
6.11.2.1 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或者通过银行帐户支付,不得以实物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
按月在约定的日期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工资;确有困难时应与员工协商并报北
仑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6.11.2.2 工资应支付给员工本人,除非员工书面授权他人代领。
6.11.2.3 不得克扣员工工资,不得采用扣减工资的方式惩罚员工。
6.11.2.4 至少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工资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并能提供一
些可以随意支配的收入。
6.11.2.5 加班工资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工作日加班应至少支付本人工资150%的工
资,休息日加班而没有安排补休的,应至少支付本人工资200%的工资,法定休
假日加班应至少支付本人工资300%的工资。
6.11.2.6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依法支付工
资。
6.11.2.7 员工根据劳动法享受有薪年假,女工享受至少90天有薪产假。
6.11.2.8 因员工本人过失造成停工的可以不发停工工资;非因本人过失造成停工的应发
放停工工资。
6.11.3 工资计算:
6.11.3.1 员工入职时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员工应持有一
份劳动合同。
6.11.3.2 公司工资计算方法是月薪制,工资标准或工资计算方法发生变化时,应书面通
知员工,并在工厂张贴,员工可以随时咨询工资计算方法。
6.11.3.3 工资单应清楚列出工资的组成,工作时间,有关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
6.11.4 员工按正常程序办完辞职手续,应于一周之内予以结清工资。
6.12 对内对外沟通规定
6.12.1 对内信息沟通
6.12.1.1 公司社会责任政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由总经办负责及时传达到公司各部门
及员工。
6.12.1.2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运行中产生的信息资料,应根据政策和制度要求及时传达到
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
6.12.1.3 员工的咨询、质疑和投诉,由管理科或者总经办收集,并负责答复。
6.12.2 对外信息沟通
6.12.2.1与供应商的信息沟通由采购部负责,与客户(买方)的信息沟通由销售部负责,
与当地政府,工会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由总经办、管理科、人力
资源部负责,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6.12.2 信息沟通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如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座谈会、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等。
6.12.3 应针对质疑或投诉的问题解释公司政策和程序,妥善处理质疑和投诉事件,并
及时作出反应。
重大问题应报高层经理批准。
6.12.4 一旦发现有违反公司政策、法律法规的事项,应及时采取补救和纠正行动。
情
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
6.13 事故补救及纠正行动
6.13.1 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管理科主管任组长,组员由生产部和管理科等
单位组成。
6.13.2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的有效性。
6.13.3 管理科负责保持与当地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的
通讯联络表,并及时更新。
6.13.4 应急响应
6.13.4.1 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给所在部门经理并报告管理科,同时采取措
施控制事故扩大。
管理科应立即联络生产部经理及义务消防队立即赶到现场。
6.13.4.2 若火势不能控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队,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
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6.13.4.3 管理科负责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或通知医院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6.13.4.4 其他管理人员协助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等工作。
6.13.5 纠正措施
6.13.5.1 事故发生后,管理科应组织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
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行动,交管理者代表确
认后付诸实施。
6.13.5.2 当遭受台风袭击或发生洪涝灾害时,管理科应紧急通知各部门对人员及财产采
取保护措施。
同时,管理科负责对设备及化学物品妥善保管或处理,尽可能减
少因设备发生异常事故、化学物品泄漏等带来的事故后果。
6.13.5.3 如果因公司需要增加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需要增设高压容器或重要环保
设施等,则需针对泄漏、设备事故等可能的隐患,及时更新本程序,增加相应
的内容。
6.14 供应商管理
6.14.1 采购部应根据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表现挑选供应商,选择表现良好的供应商,淘汰
表现不好的供应商,从而鼓励所有供应商采取措施改善其社会责任表现。
6.14.2 采购部应建立供应商社会责任档案,保持供应商评估结果和改善措施的证据和记
录。
6.14.3 所有供应商在得到订单或合同前都应签署社会责任承诺书,承诺遵守当地劳动法
规和社会责任标准,并接受公司要求的现场审核。
6.14.4 采购部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供应商现场审核,评估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表现,跟进
改善措施。
6.14.5 发现供应商故意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或其他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应立即停
止合作关系:
6.14.6 公司还应了解供应商与其分供应商的商业关系,防止其供应商严重违反社会责任
条款,如使用童工、监狱劳工和其他强迫劳动等。
6.15 培训规定
6.15.1 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社会责任标准、有关工作时间、工资和福利的法律规定、公
司政策和程序、安全政策和程序、安全操作规程及咨询渠道。
6.15.2 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入职时应安排培训,之后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重新培训。
6.15.3 公司政策或程序发生改变时应安排重新培训。
6.15.4 对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岗位人员要安排专门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法
定的培训并取得操作证。
6.16 离职规定
6.16.1 员工可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辞职并填写《员
工辞职申请表》(XXX-073)。
6.16.2 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公司(本人)
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6.16.3 合同到期,一方不再续签可以提前30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7 相关文件:无
8 附件:无
9 表单及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