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信息沟通机制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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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有限企业
董事会信息沟通体系工作规则
(办〔 201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董事会信息传达畅达,促进董事会、董事与省国资委、监
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成立亲近沟通、有效协调的体系,提高董事会的决议水平和
决议效率,成立高效、透明、友善的企业治理体系。
依照《企业法》、《 XX省省属国有独资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建议》、《企业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质,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多维、双向、对称、及时、充分、有效”的原则,保证董事会、董事与省国资委、监事会、经理层,外面董事与非外面董事等多维主体之间,保持及时联系、双向沟通、信息对称、充分沟通和有效协调,促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
断完满和有序运转,实现国有财富保值增值和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董事会与省国资委和监事会的
平常联系与沟通,并拟定完满相应的内部工作流程。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沟通的组织协调职能,详尽负责董事会内部,董事会与省国资委、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成立多层次的信息沟通体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为董事履职供给信息保障。
第二章外面董事履职的信息保障第四条按相关规定,企业的 OA办公系统向外面董事开放,外面董事享有企
业领导班子的接见权限。
第五条为便于外面董事认识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政策和
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更好地履行职责,企业成立外面董事传阅文件资料制度。
(一)上级文件的分送、传阅
1.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等相关上级部门文件,企业办公室应按文件阅
读层次分送董事会办公室 1 份,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外面董事于企业内阅读。
2.省国资委拟定的政策性、规范性及相关工作部署的文件和相关重要会议
文件,由企业办公室应分送董事会办公室 1 份和外面董事每人 1 份。
密级公文应严格依占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企业公文的分送、传阅
1.企业外面董事依照企业领导人员的相应职级,接收企业公文和在企业内
进行相关文件传阅(包括电子文档)。
2.企业文件,含企业经营班子会议纪要等,由企业办公室分送董事会办公
室1 份,供外面董事于企业内传阅。
3.企业合并年度审计报告、职能部门如期供给给企业领导的财务解析报告、
重要项目进展简报、月度经营解析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他重要的工作报告,应同时分送董事会办公室 1 份和外面董事每人 1 份。
外面董事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应注意保守企业商业奥秘。
(三)订阅报刊杂志
企业依照外面董事的需要,为外面董事适合订阅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期
刊、杂志、报刊等,便于外面董事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第六条成立外面董事调研制度,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配合外面董事履职需
要,拟定调研计划,如期组织睁开调研活动。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应即时将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与
外面董事进行沟通。
第八条成立外面董事参加董事会重要事项决议的早先沟通咨询体系。
重要事项审议前,外面董事可经过以下渠道充分认识相关信息,企业经营班子、相关单位及人员,应积极协助:
(一)征询议题主办单位的建议;
(二)征询经营班子对项目的审议建议;
(三)征询财审人员的建议;
(四)征询法律顾问的建议;
(五)盘问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章董事会内部信息沟通
第九条成立董事之间平常沟通体系,董事会成员如期或不如期互相通知企
业相关情况,提请关侧重要风险信息。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之间要加强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重要决议前要充分酝酿,充分沟通建讲和看法。
董事之间除了在董事会会议上的沟通外,应倡议会议之外更多的工作沟通。
第十一条成立董事会会前沟通体系。
董事长负责与董事进行董事会会议或相
关会议从前的沟通,听取董事的建议,加强董事之间的会前沟通;董事应就拟上
会议案与起草议案的相关个人或单位进行充分的会前沟通,实现决议效率和科学性
的有效连结。
第十二条成立董事会非决议性会议制度。
董事长如期或不如期主持召开董
事沟通会,成立全体董事信息沟通、沟通协调、达成共识的平台。
一般每半年安
排一次会商会,沟通内容包括企业经济运转情况、财务解析、管理解析、发展思
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听取外面董事对企业发展、经理层运作情况的建讲和建议,
并依照外面董事的要求,向经理层反响,督促经理层整改。
第十三条成立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检查、反响体系。
为加强董事会督查决议职能,由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连续追踪相关重要决议进展情况。
董事会办公室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董事会,保证董事会各项决议获取有效落实。
第四章董事会与省国资委之间的信息沟通第十四条董事长负责董事会与省国资委之间的沟通,依照省国资委的相关要求,负责组织董事会向国资委及时供给信息;代表董事会向省国资委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关于依照《企业章程》,需省国资委决定、赞同、审察、备案的
事项,董事会秘书应要依照董事会决议内容及时向省国资委供给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关于依照《企业章程》,须由董事会拟定方案报省国资委赞同的事
项也许董事会须依照省国资委相关文件规定决定的事项,董事长或其委托的董事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经过该方案也许决定该事项从前,向省国资委报告并听取省国资委
董事会工作处、相关业务处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的建议,并将该建议报告董
事会。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督促企业经理层依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即时报告制度,保证上述事件发
生后,企业在第一时间报告省国资委和相关政府部门、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睁开应抢救援和办理等情况。
第十八条企业受到重要损失也许发生重要经营危机事件,董事会应当
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省国资委;由于客观原因难以马上报告的,也应尽可能提前报告。
第十九条董事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向国资委
报告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认为有必要就相关事项向省国资委报告
也许沟通的,可以随时报告也许沟通。
第五章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负责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的沟通,负责组织董事会向监事会及时供给信息;负责成立与监事会联系的工作体系,对监事会提示和要求企业纠正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企业的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向监事会反响。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与监事会主席协调,成立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沟通体系。
沟通会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或依照实质情况随时召开,沟通内容包括企业财务、审计、财富情况和经营管理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审议定策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要投融资、改制重组、
产权转(受)让等重要事项,早先应报告监事会。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应当依照《 XX省省属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睁开当期
监监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及时向监事会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董事会向省
国资委报告的事项及相关资料,同时抄送监事会。
第六章董事会与企业经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第二十五条董事会要加强与经理层的沟通,涉及发展战略、重要投融资、重
要改革与重组等事项的决议,早先要充分听取经理层的建议。
召开董事会如期会
议或审议重要事项的临时会议从前,一般应召开董事会与经理层的会商沟通
会,就董事会决议的履行情况、拟上会审议事项以及董事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进
行沟通沟通。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要如期听取经理层的工作报告,认识掌握情况,听取其工作建议。
董事长、总经理与外面董事应成为董事会与经理层沟通的重要路子,
应当经常地、如期地当面沟通,并形成制度。
第二十七条经理层应成立向董事会平常经营信息的如期报送体系。
企业经理层要拟定特地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如期或不如期报送企业经营、财务、投资、风控等工作报告,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由董事会办公室收集,如期、及时提交全体董事,特别是外面董事,保证董事会动向认识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成立总经理工作报告制度。
总经理每年第一季度向董事会提交上
年度工作报告,并依照董事会要求在董事会休会期间向董事进步行不如期报告或向
各董事通知。
年度工作报告、不如期报告及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决定事项的履行情况;
(二)企业年度计划推行情况和平常经营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三)企业资本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企业重要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五)企业重要项目投资和进展情况;
(六)需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工作报告;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依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总经理负责成立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及时报告制度,保证上述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企业董事会以及国资委等政府相关部门、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睁开应抢救援办理等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则未尽事宜 ,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章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 , 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讲解。
经企业董事会审议赞同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宣告之日起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