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黑龙江省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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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
决定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黑人社发[2011]24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1.31
【实施日期】2011.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
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黑人社发[2011]24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战线的全体同志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畏艰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同志们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省厅决定: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为2010年度信访仲裁工作标兵单位;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家单位为2010年度信访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5家单位为2010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绥芬河市劳动仲裁院等23家单位为2010年度仲裁工作先进单位;于洋等37位同志为2010年度信访先进工作者;孙剑虹等39位同志为2010年度仲裁先进工作者。
受到表彰的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立足岗位,砺学砺行,努力工作,再创佳绩。
希望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机构及其全体同志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继续发扬“乐于奉献、敢于争先、善于团结、勇于开拓”的精神,在新的一年里扎实工作,不辱使命,奋力拼搏,再接再厉,为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
2010年度信访仲裁工作标兵单位名单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度信访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省森工总局人事局
附件2:
2010年度县(区)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