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行业新国标应势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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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16日—2018年2月14日。
2018年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在会上介绍标准修订的有关情况,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罗永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
陈弈辉、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王莉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方便读者进一步了解新国标制定的背景,本刊编辑部对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总结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的不足之处以及新国标修订的意义,希望能为新国标的推广尽微薄之力。
1.电动自行车发展概况
随着电动自行车技术逐步走向成熟实用化,电动自行车除了节能、经济、环保之外,并兼有机动车省力省时的特点,符合当今中国消费者的消费特征和需求,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便拥有庞大的消费群。
发展至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消费国,年产量和消费量占世界总产量和消费量的比重均超过90%。
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到现在,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即起步阶段为1995—2004 年、快速发展阶段为2004—2007 年、成熟阶段为2007 —至今。
电动自行车具有骑行简便、速度快于普通自行车及省时、省力的特点。
20世纪90年代,自中国出现了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后,电动自行车凭借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很快得到广泛推广应用,电动自行车的产量从2000 年29万辆发展到2017年的 2 996万辆,十余年间增长了103.31倍;2014 年起,受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电动自行车产量有所下降;2014 年的产量为3 551万辆,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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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行业新国标应势而生
文/姚 鑫
的产量为3 257万辆,2016年产量为3 215万辆,2017年产量为2 996万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行业受国内经济增长减速和内需增长动力不足的影响,同时面临部分原材料、人力资源等制造成本大幅上升的压力,使得行业处
于转型升级、调整结构的新阶段。
自2013年起,电动自行车行业产量增幅放缓,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稳定成熟期。
2014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较2013年下降 3.90%,首次出现负增长;2015 年、2016年、
2017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均出现小幅度负增长现象,说明未来电动自行车产量合理控制将是行业发展的新常态,量的增长将逐步让位于质的提高。
我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情况如图1所示。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2017
400
676
1211
1950
2138
2188
2369
2954
3096
3505
3695
3551
3257
3215
2996
图1 我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
2.电动自行车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问题
(1)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较差
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监管不严,许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在许多配件的生产上不执行相关标准,导致产品质量较差,特别是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充电器、电池等配件。
2017年6月11日,央视新闻频道就报道了关于全国电动车质量抽检的报告。
其中,配件不合格率最低都达到86%,充电器抽检30批次,其中2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90%,质量令人堪忧。
(2)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开车路上太堵,等公交车又耗时间,所以不
少市民会选择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
然而在电动自行车给市民带来便利
的同时,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
却频频发生。
据统计,2013—2017年,全国
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
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
8 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
损失1.11亿元。
5年来,电动自行车
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
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
8.6%和13.5%。
(3)多地出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由于电动自行车本身电气线路、
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设计不合
理、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使用
不当等因素,在停放充电过程中容易
发生短路、过载等电气故障从而引发
火灾;且我国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
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充电,有的甚至
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
用走道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
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
时间内就可将与其连同的空间通道
蔓延充实,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2017
年这10年间,北京市平均每3起重
大火灾中,有1起的事故原因就是电
动车起火;2016年1月,北京市朝
阳区小红门乡牌坊村一村民,在室内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时发生火灾,
一家三口身亡。
2017年12月13日
凌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
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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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2)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电动自行车在我国使用广泛,部分消费者从使用方便角度考虑,希望电动自行车速度越快越好、体积越大越好、载重量越高越好、动力性能越强劲越好。
但是电动自行车作为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顾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的通行秩序。
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主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而目前我国不少地区非机动车道宽度有限、人车混行,如果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体积、重量和动力性能等大大超出自行车等其他非机动车,会大量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空间,或者影响非机动车道的正常通行秩序,或者对汽车等机动车的正常通行造成干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因此,新标准的修订工作始终本着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审慎研究和确定了每一项关键技术指标。
(3)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
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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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节奏的加快,新标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 km/h调整为25 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 kg调整为55 kg,电机功率由240 W调整为400 W,从而让消费者获得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减轻对骑行者的体力要求,提高了出行的效率,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和要求。
(4)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
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
因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此外,脚踏骑行功能还可以作为电驱动的重要补充,能够让消费者在车辆故障或电池乏电时继续行驶,避免了长距离的推行,便利消费者使用。
(编辑:季晨宸)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