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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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一、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奖励先进,激励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戒,维护机关工作的纪律和秩序。

二、创新制度制定机关创新制度,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提出建议,推动机关工作的持续进步。

三、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机关工作任务和发展要求,制定明确的目标指标和考核标准,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推动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的共享与交流,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

五、培训发展制度建立健全的培训发展制度,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提高机关工作水平。

六、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工作人员的权责和职责,建立科学公正的人员选拔、使用、考核和管理机制,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七、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考评和绩效激励,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八、沟通协调制度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制度,加强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九、廉洁从政制度建立廉洁从政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严禁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总之,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机关工作的持续发展和进步的关键。

同时,这九项制度需要与机关实际情况相结合,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最终,通过这些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实施,可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推动机关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1. 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制度,明确领导班子的组成、选拔、任期、考核等规定,确保机关领导班子的稳定和高效运转。

2. 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关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标准,定期对机关各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干部和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决策机制改革制度:改革机关决策机制,强化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 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意见交流和资源协调,提高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避免决策执行中的障碍和矛盾。

5. 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和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制定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提高干部和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6. 制度执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制度,加强对机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7. 创新激励机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机关的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思维和出色表现的干部和员工给予适当激励,提高机关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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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简报

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简报

简报
修文县六广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六广中学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12月22日下午,六广中学校长组织全体教师会议,学习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十不准”》文件。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措施。

“十严禁”是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做到的十条禁令;“十不准”是为进一步改进全省党员干部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提出不准违反的十条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和“十不准”,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格、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应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树立我支部党员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良好形象。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

《作风效能督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特制定xx年督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本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查领导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其他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督查办公室,由分管负责人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每次组织督查时,由一名负责人带队,督查办公室成员和科室代表参与。

二、督查内容1、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情况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3、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4、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5、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在岗、在位、在状态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6、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情况7、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8、督查领导组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三、督查方法1、受理投诉。

公布本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接受群众投诉2、明查暗访。

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定点、突击和回访等方法,深入到有关镇、部门和企业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3、专项督查。

对违反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事项进行调查4、调查核实。

对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5、提出建议。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报送督查领导组6、督促落实。

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四、结果运用机关作风与效能督查工作纳入本局月度共性工作考核内容,督查情况与科室考核打分相挂钩。

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科室(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并督促限期整改。

第二篇:作风整顿督查制度清涧县工贸局作风整顿督查督办制度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3、局长指定督办的事项;4、局长或局长授权由分管副局长交办的重要事项;5、上级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7、批评、建议类事项;8、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5篇)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5篇)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科室及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2、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和分管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每位工作人员要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并将工作开展及目标完成情况与本人年度考核相挂钩。

4、岗位责任制由各科室负责落实,各分管领导为落实岗位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ab岗工作制1、ab岗工作制是指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当a岗因故不在岗时,b岗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2、各科室要根据人员职责情况,每一岗位都要确定ab岗(除不宜实行ab岗制度的特殊岗位),并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3、a岗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按局考勤制度的规定做好汇报审批工作,并在离岗前向b岗人员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离岗,b岗人员应主动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

4、b岗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和顶岗工作,并兼有顶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顶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是指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将对服务对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等做出公开的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1、行政许可中的服务承诺内容:(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2)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条件、程序、收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3)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即时用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5)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6)对办理许可事项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必须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7)保证上班时间科室有人在岗,做到随时服务,能办即办,急事急办,特时特办。

关于机关效能检查的通报

关于机关效能检查的通报

关于机关效能检查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XX市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根据镇街党工委统一安排,街道效能办于年月日早7:30--8:30,对机关工作人员早晨出勤情况进行了督查。

除有个别同志请假外,绝大多数同志均能按时上班,显示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较高素质。

镇街党工委要求:一、街道机关各部门、科室在新的一年里继续高度重视效能工作,清醒认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面临的紧迫形势,认真学习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文件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树立大局观。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时刻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的“五条禁令”及镇街“十不准”规定,确保在机关作风效能不出任何问题。

三、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一定要加强自查和监督,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本部门人员切实做到收心归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四、效能办继续加大对工作人员作风效能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出勤、服务作风、会风会纪、中午饮酒等违纪情况。

特别通知,纪委效能办将不定期、不定时、不定次数、不定范围的到各镇街进行暗访和录像。

一旦发现违反效能规定的问题将责令进市作风建设学习班学习,电视曝光,书面通报,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最终将严重影响镇街年度整体考评结果。

镇街党工委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纪人员从严落实责任追究。

不仅严肃追究违纪者个人违纪责任,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还要追究科室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中共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的规定

中共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的规定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十不准”的规定
(2007年4月18日)
加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干部的良好形象,保证反腐倡廉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党的纪律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耍特权、盛气凌人。

二、不准越权表态和处理执纪执法事项。

三、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

四、不准借调外单位设备、物资供个人私用。

五、不准用违纪违法手段对待被调查对象。

六、不准泄露案情和其他工作机密。

七、不准对职责之内的事项推诿或拖延不办。

八、不准利用职权违规替人办事。

九、不准在执行公务时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十、不准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规定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解释,由省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办公室“十不准”

办公室“十不准”

办公室“十不准”引言概述:办公室是一个工作场所,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很多公司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其中之一就是办公室“十不准”。

这些“十不准”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办公室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公室“十不准”的内容和意义。

一、不准大声喧哗1.1 不准在办公区大声交谈:办公区是员工工作的地方,大声喧哗会干扰他人工作,影响工作效率。

1.2 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打电话:在办公室内大声打电话不仅会打扰他人,还会泄露机密信息,严重影响公司的利益。

1.3 不准在办公室内吵闹:办公室是一个需要专注和安静的环境,吵闹会干扰他人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二、不准随意进入他人办公区2.1 不准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办公区:每个员工的办公区都是私人空间,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办公区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2.2 不准擅自借用他人办公用品:办公用品是每个员工的个人财产,未经允许擅自借用他人办公用品是一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2.3 不准在他人办公区内随意观看文件:办公室内的文件可能包含机密信息,未经允许随意观看他人文件是一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三、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3.1 不准在办公桌上吃零食:吃零食会弄脏办公桌,影响办公环境的整洁。

3.2 不准在办公室内散发异味:吃零食可能会产生异味,会打扰他人工作,影响办公室的气氛。

3.3 不准在办公室内吃嘈杂食物:吃嘈杂食物会发出噪音,干扰他人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四、不准私自带宠物进入办公室4.1 不准在办公室内养宠物:宠物可能会引起他人过敏,影响他人的工作和身体健康。

4.2 不准将宠物带入办公室:宠物在办公室内会引起噪音和异味,干扰他人工作,破坏办公室的工作环境。

4.3 不准在办公室内喂养宠物:宠物的喂养会产生噪音和异味,打扰他人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五、不准随意更改办公室布局5.1 不准擅自移动他人办公用品:办公室布局是根据每个员工的需要进行设计的,擅自移动他人办公用品会影响他人的工作效率。

办公室关于落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办公室关于落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办公室关于落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局办公室人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地委书记郭连山在地区机关效能建设大会上的讲话,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牢固树立“四个”服务思想。

即为领导、为基层服务、为机关各科室和全体同志服务的思想和“能办的事,要不讲条件马上办;可能办得到的事,要创造条件尽快办;在目前的条件下办不到的事,要耐心讲明情况,待条件成熟后立刻办”的服务思想。

确立“四个到位”的工作原则。

即“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态度到位、语言到位”。

杜绝“四难”现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正确处理好按规章制度办事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在不违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做到服务工作的“人性化”。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认真学习办公室文秘工作、后勤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加强与机关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机关各科室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1、实行问责制。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

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程序的人和事,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进一步规范文书处理、文件签批、信息报送等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地区司法局文书处理制度》、《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办法》,同时按照行署法制办的要求,加强对机关现行有关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报备工作。

3、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

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区司法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局办公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如下机关部室和市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人员)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一、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严守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到会,手机一律关闭、静音或振动,不得讲小话或随意走动.同时,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1小时向主管会议领导请假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结果向综合办公室报备复核。

三、坚守工作纪律:维护办公秩序,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庄重;不准上班时间进行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闲聊。

四、遵循请假制度:部室负责人和以下人员请假一天内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按劳资规定办理;部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向主管领导请假审批,两天及以上的向局长请假并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禁酒后工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饮酒。

工作日(包括正常上班和安排加班)中午休息时间除公务接待外,不得饮酒。

严禁机关人员酒后驾车。

六、公干管理规定:部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外出公干的,由部室主要负责人审批;部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公干的,须提前报主管领导审批,要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效、有反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两个部门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联合外出公干的,先向主管领导报批,再向综合办公室报备综合协调,经局长批准后执行。

公务接待按相关办法执行,除年度表彰、团拜会和局长特批的其他情形外,内部接待一律只使用邮政分销酒(200元/瓶内);市局机关人员下县市局调研、检查、考核等公务接待,一律在县市(区)局食堂就餐。

七、电子办公规定:各部门机关人员要加强电子办公学习,掌握电子办公操作技能。

上班时间须即时登录OA办公系统和局长办公QQ群处理公务。

凡中途外出公干,局长助理以上管理人员须在局长办公群中报告。

八、机关服务规定:遵守“首问责任、层级管理”原则。

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

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

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
一、不准接受工作对象和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向工作对象和下属单位借用交通工具和贵重办公用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通过工作对象为个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在执法时购物或在购物时执法。

四、不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和向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程序,随意处罚、以收代罚和以罚代法,刁难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

六、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执法活动中饮酒以及发生其它不文明执法的行为。

七、不准伪造篡改检验、检定、检测、检疫结果和违规使用检验检疫单证、印章、标识;
八、不准违规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九、不准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和社团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开展有偿咨询等活动,强迫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收取不正当费用;
十、不准系统内各单位和上下级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互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借开会或办班之机发放礼品、组织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检查要求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检查要求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检查制度1.办公室环境卫生整洁。

单位办公环境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卫生干净。

2.考勤制度认真落实。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准不请假外出,工作时间有事外出需请假。

3.岗位职责主动公示。

主动公示科室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着装仪表整洁稳重。

工作人员装着装整洁、仪表大方,需要穿着统一服装时,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不得混穿。

5.办公电脑有效使用。

工作时间办公电脑只能用于工作,不能安装炒股、游戏(含QQ游戏、系统自带游戏)软件,不准在工作时间看电影、在线玩游戏、网上聊天(工作联系除外)。

6.日常管理严肃认真。

工作期间不准参与打牌、打麻将、打乒乓球、听音乐等文体活动(单位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除外),不准带孩子上班、带宠物上班或在办公区内养宠物,不准织毛衣、电话长时间与工作之外的人聊天,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三天以上法定假日,局办公室将值班表上报至市直效能办,值班人员迎接市直效能办对值班情况的抽查。

8.“六项禁令”指的是: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严禁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

严禁向服务对象推销商品,强行征订刊物、音像制品,强制参加各种协会、培训,强行组织各种捐款、捐物,强拉各种赞助等。

9.“四风行动”指的是: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十不准”启动行政问责

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十不准”启动行政问责
这 种 情 况 下 , 实 加 大 对 损 害 发 展 环 切 境 行 为 的 责 任 追 究 力 度 , 于 深 入 推 对 进 干 部 作 风 建 设 , 全 面 提 升 机 关 效 能 , 促 进 全 市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因此 , 必 具 有 要 对 损 害 发 展 环 境 的 行 为 在 问 责 情
外 , 于 本 办 法 所 规 定 的 条 款 主 要 是 由
下 原 则 : 法 依 纪 依 规 原 则 ; 权 统 依 责


责 罚 适 当 原 则 ;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按
针对 市 直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制 定 的 , 因
此 , 法 中还 同时 要求 各 县 ( ) 结 办 市 区 合 各 自实 际 制 定 具 体 规 定 。
导 全 市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准 确 掌握 《 任 责
形 、问责 主体 及 问责 方 式 等方 面 , 制 定 具有 刚性 约束 的具体 办 法 。根 据 市 委 、 政 府 的要 求 , 纪 委 等 有 关 部 市 市
门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 织 起 组 草 了 《 任 追 究 办 法 》 论 稿 , 市 委 责 讨 经
办 法 还 对 受 到 问 责
处 理 人 员 的 学 习 教 育 问
景, 相关 部 门负 责人 向记者
表 示 , 去 年 以 来 , 家 庄 自 石
《 任追究暂行 办法 溃 出台, 关部 门召开新 闻发布会 。 相
题 作 出 了 规 定 : 对 受 到
市 通 过 开 展 干部 作 风 建 设 年活 动 , 抓 “ 个严 禁 ” 狠 十 的落 实 , 市 的发 展 环 境 有 了 较 大 改 全 善 , 影 响 发展 环 境 的深 层 次 问 题还 但 没 有从 根 本 上 完 全解 决 ,不 作 为 、 乱 作为 等 问题仍 然 不 同程度 的存在 。在

“八项制度”、“四条禁令”和“十个严禁”

“八项制度”、“四条禁令”和“十个严禁”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

各级机关要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

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服务承诺制。

各级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实行承诺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服务事项、内容、程序、标准、依据以及监督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

承诺的内容要反映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所作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三、限时办结制。

各级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

凡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时限,作出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四、首问责任制。

接待群众来访或办理有关事务时,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不得相互推诿、态度生硬,必要时要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AB岗工作制。

各级机关要在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AB岗工作制度。

即当A角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承担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

A、B岗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空岗、缺位。

凡面向社会、基层的窗口单位,其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事项的相关岗位必须实行AB岗工作制。

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

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

巴彦县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建设服务机关、效率机关,特制定巴彦县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随意缺勤、脱岗、离岗。

2、不准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听音乐或下载、观看和收藏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碟片、软件、网页,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

3、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公务接待除外),在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干私活、扎堆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刁难当事人,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接受宴请等消费活动以及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5、不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接待服务管理对象。

6、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违规办事。

7、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8、不准制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以及随意表态、乱发议论。

9、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0、不准泄露工作机密及职责范围内未公开的有关事宜。

对违反以上工作纪律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纪律处分的追究其纪律责任;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

县人大、政协、群团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本规定由巴彦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监系统关于落实“十不准”、“五公开”规定

质监系统关于落实“十不准”、“五公开”规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分局
关于落实“十不准”、“五公开”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质监部门行风建设,确实把政风行风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文明单位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从严刹风整纪,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便民、务实、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及时组织学习。

办公室要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原文学习《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五公开”制度》(详见附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并结合规定,认真分析当前我局工作的新形势,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做到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办公室要将“十不准”、“五公开”规定上墙,形成走廊文化,同时将规定制作成宣传画,张贴在每间办公室,时刻提醒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要求办事。

二是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份,人人皆知,自己遵守,并作为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

三是全体职工干部要认真学习《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五公开”规定》、日常工作之外还要通过观看廉政
警示教育片等,增强了自己的廉政意识、法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行风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十不准”、“五公开”规定进行反复宣导,领导小组成员要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重点检查:一是抽查提问职工对“十不准”、“五规定”的知晓程度;二是对“十不准”、“五公开”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领导小组成员要对科室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是否严格遵守“十不准”、“五公开”规定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同志将从严处置。

附件: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五公开”规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1. 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2.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机关工作绩效的提高。

3. 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管理制度,保证机关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4. 决策权下放制度:建立决策权下放制度,提高机关工作的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

5. 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发现和纠正机关工作中的问题,提升工作效能。

6. 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机关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性。

7. 资源配置制度:建立科学的资源配置制度,优化机关资源的利用效率。

8. 岗位职责明确制度: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制度,提高工作的分工和协作效率。

9. 统一协调制度: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建立机关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工作的协同性。

10.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机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第 1 页共 1 页。

四要十不准整改方案(2篇)

四要十不准整改方案(2篇)

四要十不准整改方案(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或其他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4、不准拒不执行____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____、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四要十不准整改方案(二)____省委____发布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锤炼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展示良好形象,近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制定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4.不准借口拒不执行____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十不准和十六条

十不准和十六条

十不准一、不准推诿扯皮,延误上级(shàngjí)交办或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请办的事项;二、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态度(tài du)冷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三、不准违法违规实施处罚、检查、审批、收费和采取(cǎiqǔ)强制措施;四、不准(bù zhǔn)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五、不准(bù zhǔn)工作日午间饮酒(外事活动除外);六、不准收受礼金和代币券;七、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八、不准用公款旅游;九、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十、不准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栾川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若干规定(guīdìng)(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根据《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zhuījiū)若干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栾川县乡镇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réndà)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中除临时聘用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直各部门(bùmén)各单位、各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年内受到2次效能告诫的,免去领导职务。

第四条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发生重大案件、事件,被中央、省、市媒体或网络曝光对栾川造成(zào chénɡ)严重负面影响,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给予分管领导免职处理。

第五条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赴京到省集体(jítǐ)上访事件,严重损害栾川形象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给予分管领导免职处理。

第六条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因工作不力(bùl ì),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事件,造成重大后果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给予分管领导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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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 (1)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2)出勤签到制度 (3)请销假制度 (6)工作议事制度 (8)学习(会议)制度 (10)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制度 (12)公文管理制度 (14)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16)西古委发〔2012〕5号文件 (18)西古委发〔2012〕6号文件 (32)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不签到。

二、不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赌博,上网打游戏、聊天。

三、不准推诿职责,行政不作为。

四、不准对来访群众无礼貌,不接待。

五、不准延误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

六、不准工作不请示、不反馈,越权行事。

七、不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不廉洁。

八、不准闲言是非,破坏安定团结。

九、不准环卫不洁。

十、不准衣冠不整,作风不检点。

廉洁自律八项承诺为了加强机关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切实做到为政清廉,励行节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作出廉洁自律八项承诺:一、不准公费接待未经请示批准的任何来人来客。

二、不准喝瓶装酒。

三、不准发包包烟。

四、不准陪客人数超限额(最多不超过三人)。

五、不准接待超标准六、不准未经请示采购任何办公用品。

七、不准未经请示批准打印任何资料。

八、不准未经请示公费租用车辆。

出勤签到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必须出勤、签到。

国家法定假日休假。

(休假期间执行值日轮休方式)。

2、每天工作时段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上午8:30-9:30为到岗签到时间、下午17:00-18:00为离岗签到时间。

3、每人每月出勤签到达20天以上的为全勤。

少于20天又无正当事由核销签到的为缺勤(全勤为22天,扣除事假因素2天)。

4、每天上午8:30至9:30为考勤签到时间,迟于9:30签到为迟到,早于下午6点离岗为早退。

无正当事由不签到的或假满不归者为旷工。

5、开会、公务出差不能及时签到者,必须向值日领导和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座班主任陈述去向,以党政办(便民中心)的《干部去向登记簿》的记录为依据考核。

请假以书面假条上领导同意批准的时间为核销出勤的依据。

6、违章处罚: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分0.1分。

②每旷工一天扣绩效分0.3分。

③缺勤和请假一律不得享受缺勤期间的各项工作经费补贴。

(按核定的月包干标准除以22天工作日计算)④凡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或旷工累计达五天以上的,取消当年个人评优资格。

7、奖励:凡连续6个月为满勤者加年度目标绩效分5分,一年度全勤者加年度目标绩效分10分。

8、出勤签到工作由党政办承办。

签到表由镇纪委书记收表审定汇总,每周公示一次,每月汇总通报,由财政所按规定兑现奖惩。

9、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县管部门,由镇纪委将考勤汇总每月报送县主管局纪检监察室。

请销假制度一、镇村两级干部因事因病请假时,必须书面向镇党委、政府领导申请。

一律不准口头、电话上请假。

二、每位干部每月请假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病假据实)。

三、政府工作人员请假,两天内由分管领导签批;超过两天的由镇长、书记签批。

站所长、副职领导请假必须由书记、镇长签批。

超过五个工作日(正科级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由本人填写《西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后,一般干部报人事局审批,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凭审批的请假通知核销考勤。

村三职干部请假,五天内的由分管组织书记签批。

超过五天的由镇长、书记签批。

四、每月凡有事假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超假期间不得享受目标绩效工资(扣除2天基数后按天计算)。

五、假满而无正当理由续假,未经请示批准,不按时归位出勤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六、村干部一年内请假不得超过1个月,重要工作期间不得请假。

不假外出超过一个月的,一律予以免职处理。

七、凡年度请假累计超过1.5月的(非病产假)扣当年目标绩效分3分,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八、请假批件一律由请假人报镇纪委书记处统一存档管理,每月公示一次,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工作议事制度一、党委政府机关议事会,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特别授权人)召集主持。

二、每周周一作为政府机关的议事日,特殊事项特定特议。

三、凡涉及人事、资金、稳定、安全、低保、救济、任务目标、执法、对外宣传、奖惩考评、发包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必须执行集体议决制。

重大事项可执行票决制。

四、本着“谁主管,谁提议”的原则,各站所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务必做到“一事一议,先谋后议”,事前谋划,疏理成文,编制好草案后,再向集体提议审定表决。

五、严禁各站所室工作人员,应议不议、知情不报、暗箱操作、自行其事、危害延误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提交党委讨论的提议,所议之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切合本地实际,表决务必审慎可行、无歧义、可操作。

七、提议表决由党政办、主管部门认真详实记录备案。

需行文的按发文规定程序办理。

八、参会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工作机密,党委未议定之事不得对外公布,党委未授权公布解释的人,不得对外公布会议议事内容。

学习(会议)制度一、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三职干部必须认真自觉贯彻学习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熟悉本行业务知识,不断丰富自身的文化知识和理论素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两天,村三职干部、党员、社长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天,各部门、各站所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不得少于一天。

三、每半年由党委政府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评。

一是通过查笔记;二是通过出题测试;三是个人自写学习心得上墙公示等形式进行督导。

四、政府机关各部门召集的会议必须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必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几个部门需传达的会议,可以一会贯彻传达,杜绝冗会繁文,精简会议次数。

五、由党委政府组织主持的学习会议,通知应到会人员一律执行严格的点名考核制度,主持人执行会前、会尾二次点名,凡无故缺席者,由镇纪委、党政办通报警诫,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部门择日补会,并处缺会者每次扣绩效分0.3分。

凡迟到、早退会中不假擅自离席者,每次扣绩效分0.1分。

学习考勤记录纳入年度目标加减分考评项目。

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制度一、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公章是代表党委及政府、各部门依法行使集体权力的标志,务必严格管理,谨慎使用。

二、党委公章由分管组织副书记监管,未经党委书记同意批准一律不得加盖党委印章。

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监管,未经镇人民政府镇长批准,一律不得加盖政府公章。

三、副书记外出时公章交党委书记保管,党政办主任因事因病时公章由镇长或指定专人保管。

四、一切对内对外公务盖章,必须由盖章人领取填制盖章申请单,报送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加据意见后,经书记、镇长签审后,副书记、党政办主任据实登记,再加盖公章,批件存档保管。

五、外出办事携带公章,必须由书记、镇长同意后指定专人保管,并搞好印鉴交接登记。

事毕必须及时归还销号。

六、凡发现未经审批未经登记存档加盖公章的,由相关责任人向党委作出检查检讨,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经办人承担相关责任。

公文管理制度1、上级来电、来文(网上来文和纸质来文),党政办要及时搞好签收分送。

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呈请相关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办理。

文件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

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后,党政办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2、本级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

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

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所有发文必须做到不重不漏文号。

3、单位或部门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由单位拟定文稿,交分管领导审核,按照发文程序由主要领导审签后发文。

4、所有文印材料由党政办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由经办人请示领导,经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打印。

5、党政办原则上不对外打印,特殊情况由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打印、复印,对外打印必须登记收费。

信访首问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特制定信访首问责任制。

一、当群众来电、来访时的第一个被问询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认真记录,认真解释、答复。

不属于自己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应当积极引导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推诿怠慢。

二、属于自己办理但因其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致歉,做好解释说明,并承诺办理时间,不能马虎应付或久拖不决。

三、凡因首问时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引发群众闹事或上访的失职干部,执行责任追究,第一次由当事人书面检讨;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古楼镇委员会文件西古委发[2012] 5号中共古楼镇委员会古楼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内务管理的通知镇级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务管理、增强机关干部创业热情,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按照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内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大家严格遵守执行。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来客用餐、用烟接待制度(一)、镇来客生活费接待制度1、镇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镇伙食团;在镇伙食团无接待能力时,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外餐馆接待。

2、接待标准:来客为一般人员且在2人以下的,按20元/人以内标准进行便餐接待;来客为县科股室以上干部且2人以上的,按50元/人以内标准进行接待;参观、考察、交流来客由主要领导根据情况拟定,但标准在50元/人以内接待;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要统一安排生活的,按10元/人以内标准安排。

3、接待程序:首先,接待单位或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书记和镇长批准同意,然后,接待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派餐单”,按要求填写好“派餐单”上内容和来客就餐登记台帐。

同时,党政办发出的“派餐单”必须同时具备接待人、分管领导、发单人签字,缺一不可,主要领导栏可后补。

最后,接待人凭“派餐单”第一联可到餐馆就餐接待。

党政办负责“派餐单”管理,凭书记或镇长的安排填开“派餐单”,同时做好登记。

4、具体问题处理:1)分管领导不在镇的问题。

经接待人汇报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临时安排在镇值班的其他分管领导,由在镇值班的其他领导在“派餐单”和“台帐”上签字。

2)书记或镇长不在镇的问题。

由接待人请示书记和镇长后,由书记或镇长立即电话通知党政办发单人员,在“党政办发单人”栏填“书记或镇长”姓名,且签署发单人姓名。

书记或镇长返镇后,党政办发单人负责将“派餐单”和“台帐”传到书记或镇长处,完善签字手续。

3)派餐与台帐统一性问题。

派餐单与台帐的月份和序号要完全一致,派餐单与台帐的栏目内容只能由相应栏内的同志亲自填写,不能代写;党政办每月满后汇总,次月将上月的派餐单的第二联与台帐按序交到镇长处,4)怎样办理审批的问题。

镇长初审后,然后由餐馆老板逐次将报账单、派餐单第一联、台帐递交到财政所、纪委书记处逐一核实,最后将上述资料汇齐递交书记审核,审核时,要派餐单与台帐内容完全一致方可审批,否则,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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