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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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1、整理肉摊。

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

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

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

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导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处罚

导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处罚

导购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处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导购人员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导购人员,导购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导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安排,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导购人员应保持工作态度端正,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和安排,时刻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争取荣誉。

第五条公司将对导购人员实行严格考核制度,根据导购人员的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条导购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岗位职责第七条导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商品的推销和销售工作,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

第八条导购人员应认真了解公司的产品知识,熟悉相关销售技巧和方法,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购物指导。

第九条导购人员应主动与顾客沟通,了解顾客的需求,根据顾客的需求推荐适合的产品。

第十条导购人员应做好商品陈列和维护工作,保持商品展示区的整洁和有序。

第十一条导购人员应确保销售过程中的交易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宣传和欺骗顾客行为。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导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穿着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导购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留宿工作场所。

第十四条导购人员应尊重顾客,礼貌待人,不得对顾客粗鲁无礼。

第十五条导购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导购人员应维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占用公司的物品或资金。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将对导购人员进行定期评定,根据导购人员的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八条导购人员在工作中有表现突出和成绩优异的,将获得奖金或晋升机会。

第十九条导购人员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二十条导购人员经处罚后,若反悔认错,能自我反省并承诺继续遵守规章制度,公司可酌情给予重新考核和再调整工作机会。

超市熟食售卖员规章制度

超市熟食售卖员规章制度

超市熟食售卖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熟食售卖员的行为,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从事熟食售卖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熟食售卖员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超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熟食售卖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超市的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熟食售卖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七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热情周到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八条熟食售卖员在上班时应当穿着整洁,着装得体,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装。

第九条熟食售卖员应当按照超市的要求准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岗。

第十条熟食售卖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对待顾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尊重顾客的权益,如实、准确地提供商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顾客。

第十二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妥善保管好工作工具和设备,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三条熟食售卖员应当积极参加超市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熟食售卖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中喧哗、吸烟或聊天。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十五条熟食售卖员在售卖过程中应当遵守超市的价格政策,不得随意抬高商品价格。

第十六条熟食售卖员应当认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外观,确保售卖的食品新鲜安全。

第十七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做好商品陈列和包装,保持货架整洁,清理过期商品。

第十八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积极解决问题,争取顾客的满意度。

第十九条熟食售卖员应当根据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合理的进货和陈列,确保商品的供应充足。

第二十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善于沟通和协作,与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熟食售卖员应当妥善保管超市的商业机密和顾客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从业人员基本要求1.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2.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3.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职责。

2. 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

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

3. 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4. 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5. 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1. 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期限。

2. 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经营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如实提供从业人员健康相关信息。

二、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第五条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有效期等内容。

第六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为一年,从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内接受健康检查。

第七条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八条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粪便检查、尿液检查、血液检查等。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检查结果应及时告知从业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第十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健康证明、健康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十五条健康档案应按照从业人员岗位分类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景区旅游商品经营管理制度精选(范本)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购物质量、价格、计量、税收、售后服务等商品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经营、文明化服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1、旅游商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亮照经营,文明经营,热情服务,坚决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现象;2、保证商品质量,不准出假冒伪劣商品,不准出售过期、变质的商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3、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各商品经营摊点必须保护环境整洁;4、严禁经销违禁物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二、价格管理1、各经营业户要规范商品价格,服从工商、物价部门管理,一律做到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质价相符;2、不准蛮横无礼、漫天要价、期行霸市、欺诈游客;3、不准哄抬价格、暴利经营。

三、计量管理1、经营业户使用的计量工具,必须经政府技术部门鉴定,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各经营业户出售的商品不能短斤少两,不能坑害游客、损害游客的利益;3、凡有违规经营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位置管理1、划定旅游购物商品经营区域,切实做到有序经营,规范经营;2、经营者不得争抢摊位,随意摆摊经营;3、各经营摊点业户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合理摆放物品,以便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

五、税收管理各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做到自觉、按时交纳税费,不准偷税、漏税。

六、售后服务管理1、各经营户必须保证售后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2、对确因销售商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3、售后服务工作要规范、耐心、热情,不能应付了之,或拖而不办;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2021年7月23日景区购物场所管理制度一、经营服务人员应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优美、举止大方、热情礼貌;二、经营服务人员证照、标志应齐全,并在指定区域定点经营,杜绝流动小卖;三、对经营服务人员要不定期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纪守法意识;四、经营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不欺行霸市,不强买强卖,不哄抬物价,不兜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经销违禁物品,不敲诈勒索,不围追、尾随、抢甩、强拉旅客;五、销售点应做到标牌整齐统一,环境整洁美观,商品陈列有序,无违法违规宣传广告;六、经营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连锁熟食店员工规章制度

连锁熟食店员工规章制度

连锁熟食店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店铺整体经营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连锁熟食店的全体员工,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行为。

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服从店铺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店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入职要求一、员工应年满18周岁,并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员工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

三、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店铺工作。

四、员工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责任心。

五、员工应参加店铺举办的入职培训课程,须通过相关考核。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员工应按照店铺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二、员工应遵守店铺的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确保店铺的正常运转。

三、员工应遵守店铺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明火,注意用电用水安全。

四、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五、员工应遵守店铺的价格政策和销售规定,不得私自变动商品标价,不得私吞店铺营业款项。

六、员工应积极解决顾客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店铺的形象和信誉。

七、员工应保守店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店铺内部信息,不得私自使用店铺资源谋取私利。

第四章处分与奖励一、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店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二、员工如有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行为,店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表扬、奖励或提升。

三、员工如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店铺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综合表现给予处罚或奖励。

第五章附则一、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店铺管理公司和员工代表共同商议确定。

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店铺经营损失,将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店铺管理公司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自颠覆之日起生效,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店铺的正常经营秩序,谢谢合作!。

卖场营业员管理规章制度

卖场营业员管理规章制度

卖场营业员管理规章制度一、员工入职规定1.1 招聘:所有销售员工的招聘需经过面试,并签订聘用合同。

1.2 培训:新员工入职需经过培训,熟悉公司的产品与服务。

1.3 资格:员工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工作时间规定2.1 上班时间:员工需按时上班,迟到早退需事先请假。

2.2 加班:如有需要加班,需提前报备,经过领导批准。

三、销售规范3.1 服务态度:员工需对顾客热情有礼,主动提供帮助。

3.2 产品知识:员工需熟悉公司的产品,能够为顾客提供准确的信息。

3.3 推销技巧:员工需掌握一定的销售技巧,提升销售效率。

四、库存管理规定4.1 盘点:员工需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数据准确。

4.2 补货:库存不足时,需及时补货,保证产品供应持续性。

五、销售额考核规定5.1 销售额目标:公司将设立销售额目标,员工需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5.2 考核方式:销售额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

六、奖惩制度6.1 奖励: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奖励,如提升薪资、发放奖金等。

6.2 处罚: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薪等。

七、突发事件处理规定7.1 突发事件:如发生紧急情况,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应急流程进行处理。

7.2 报告:员工需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突发事件,以便公司及时处理。

八、保密规定8.1 保密意识:员工需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避免泄漏任何关键信息。

8.2 数据安全:员工需对公司的数据进行严格保护,避免数据泄露。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卖场营业员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提升公司的服务质量。

希望员工们能遵守规定,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按要求悬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并按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三、购进食品或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按规定索要购货有效凭证,做好台账记录,并索要供货方资质及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备案。

四、在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洗消、防护及其它必备的设备或设施,经营场所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感染,并做好各种器具使用前消毒和清洁工作。

六、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患有食品安全法所列举的相关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按规定穿着清洁的衣、帽。

七、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或散装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并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标示。

八、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用水及洗涤、消毒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九、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度要对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自查并留存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应三、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六、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跳蚤市场人员规章制度

跳蚤市场人员规章制度

跳蚤市场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跳蚤市场各类人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跳蚤市场内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商贩、买家、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跳蚤市场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市场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维护市场秩序、文明经营。

第二章跳蚤市场人员行为规范第四条商家在摆摊经营时,应按照市场管理部门的规定摆放物品,不得占用过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不得私自囤积商品。

第五条商家应保持摊位整洁,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保持环境卫生。

第六条商家应对所售商品负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欺骗消费者,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七条商家不得私相掩盖、转卖非法物品,不得参与非法交易活动,如收购盗窃物品、走私产品等。

第八条商家应遵守价格合理、明码标价的原则,不得随意涨价,欺诈消费者。

第九条商家应遵守市场开放、关门时间,不得擅自延长营业时间,不得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商业活动。

第三章跳蚤市场人员行为规范第十条买家在跳蚤市场购物时,应自觉排队等候,不得推搡、踩踏他人,不得占用他人摊位。

第十一条买家应合理消费,不得横冲直撞,不得恶意讨价还价,不得私相掩盖、转卖非法物品。

第十二条买家发现商家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情况,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三条买家在购物过程中,应保护好个人财物,不得随意将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暴露在外。

第十四条市场管理人员应加强巡查,保障市场秩序,协助市场主管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市场管理人员应对商家和买家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消费。

第十六条市场管理人员发现商家或买家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做好相关记录,报告市场主管部门。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市场管理部门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市场管理部门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九条跳蚤市场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创建和谐、安全的购物环境。

农贸市场员工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员工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贸市场员工管理,确保市场秩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市场的良好形象,保障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厨师、服务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守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和管理要求,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

第四条:员工应当努力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市场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市场的商业信息。

第六条:员工应当维护市场的公共财产,不得损坏市场设施设备。

第七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接受他人的私人安排,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员工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市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当注重个人形象,服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员工入职前须进行面试及体检,经市场管理委员会确认合格方可录用。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熟悉市场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请假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根据市场的工作安排,配合主管领导开展工作,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擅自将工作量转嫁给他人,不得推诿责任或逃避工作。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不得有不良行为和言论。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工作,不得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营。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不得有侮辱、辱骂、谩骂等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不得私自使用市场的设备设施,不得挪用市场的资金或物品。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违规加班或旷工旷点。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垃圾乱扔等不良习惯。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了防止食品混淆和二次污染,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定期清理过期食品。

在采购食品时,必须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检查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

购进的食品应按照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保持指甲、头发、身体的清洁。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

5、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在进货时,要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包括查看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检验质量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供货方出具的“一单通”,核对其内容是否与实际进货的食品一致,并按要求规范建档保存。

7、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销售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8、检查包装标识,查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包含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9、检查商标广告,查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10、要求批发商提供各类证件,并统一保管和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1、如果检验发现不合格或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景区商店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景区商店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商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促进景区商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商店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景区商店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景区相关规定和本制度,确保景区商业秩序井然。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景区商店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商店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2. 热情接待游客,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3. 维护景区商业环境,保持店铺整洁、卫生;4. 配合景区管理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共同提升景区形象。

第五条景区商店从业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景区相关规定和本制度;2. 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不得欺诈游客;3. 不得擅自提高商品价格,损害游客利益;4. 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出借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等证件;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景区利益。

第三章入职与培训第六条景区商店从业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4. 通过景区组织的培训,取得从业资格。

第七条景区商店从业人员入职程序:1. 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2. 通过面试;3. 参加景区组织的培训;4. 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景区商店从业人员培训内容:1. 景区商业政策法规;2. 商品质量管理;3. 服务规范与礼仪;4. 应急处理与投诉处理;5. 景区商业道德规范。

第四章商品与服务管理第九条景区商店应经营合法、合规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条景区商店商品价格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第十一条景区商店应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热情接待游客;2. 提供商品咨询;3. 做好售后服务;4. 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景区商店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景区相关规定和本制度的,予以警告、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2. 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我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管理规定: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分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厂办负责联系开发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厂办指定开发区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分公司质检科,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分公司办公室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分公司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总经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分公司办公室应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和相应人员安排情况详细记录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中;7、监督检查:质检科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做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的部门或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扣罚;三、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染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堂中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是本单位购进食品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第五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第六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第七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索证索票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制度,做到严把商品质量关,认真对待消费投诉、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确保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我公司向工商执法部门和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承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一、进货时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进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进货凭证和台帐相符;进货凭证保存不少于二年:二、食品上柜销售前再次检验质量和商品外观,杜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三、销售食品开具销货凭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四、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五、食品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六、保持店容店貌整洁,营业证照齐全,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七、积极负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管理,确保本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符合法定要求、维护本单位的声誉,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单位,特制定制度如下: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持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四、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五、本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食品经营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制度食品销售台帐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1.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2.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职责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加工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4.工作程序报告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各分厂、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分厂、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4.2.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4.2.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4.2.3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照有限公司产品撤回程序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5.责任追究各加工厂、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加工厂、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6.纠正与完善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经营;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总结、推广经营,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二食品储存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等信息;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等内容;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三食品运输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四食品销售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等内容;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卫生管理制度1、全体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在店内工作.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服装要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不可放置在店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店内每天要打扫一次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篇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旅游标准知识:旅游购物

旅游标准知识:旅游购物

琼台仙谷景区购物场所照片
Part 6.1 购物场所建设(标准分值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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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都景区购物场所主要分布在游客 中心、轩辕文化街以及鼎湖峰景点 入口处,购物场所规划科学,布局 合理,建筑造型美观大方,与景观 环境相协调,不影响游客观光游览。 可以得15分。
缙云仙都景区购物场所照片
Part 6.1 购物场所建设(标准分值15分)
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 • 如果是具有本旅游景区特色的,每种得2分; • 如果是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每种得1分。
Part 6.4 旅游商品(标准分值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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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仙谷景区特色旅游商品一览表
Part 6.4 旅游商品(标准分值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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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仙谷景区部分旅游商品展销照片
Part 6.4 旅游商品(标准分值15分)
Part 6.2琼台仙谷景区购物场所文明诚信经营自律书照片
(为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与氛围奠定基础。)
Part 6.2 购物场所管理(标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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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仙谷景区商铺巡查记录表照片
琼台仙谷景区有序购物照片
Part 6.2 购物场所管理(标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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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仙都景区商铺管理规定
• 在A级旅游景区创建指导过程中,应重视购物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与上墙, 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价格管理、计量 管理等。
Part 6.3 商品境应从业人员管理(标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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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仙谷景区购物场所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照片
Part 6.3 商品境应从业人员管理(标准分值10分)
旅游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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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购物场所建设(标准分值15分) 02 购物场所管理(标准分值10分) 03 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标准分值10分) 04 旅游商品(标准分值15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培训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培训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2、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3、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4、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处置制度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4.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并且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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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录用条件
1、凡自愿在本公司从业者,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能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从业人员必须向本公司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历证明)、家庭住址等资料。

(三)用工程序
1、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允许上岗。

2、签定合同
从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集体或个人劳务合同、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

3、岗前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参加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安全规范(注意事项)、职业卫生等通用知识,并由公司形成完整的岗前培训记录
职业道德
爱国爱企自尊自强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公私分明诚实善良
克勤克俭宾客至上
热情大度清洁端庄
一视同仁不卑不亢
耐心细致文明礼貌
团结服从大局不忘
优质服务好学向上
职业形象
精神饱满佩证上岗
着装整洁仪态大方
站姿挺拔行姿稳重
微笑服务细致周详
语言标准言词得当
职业纪律
遵守职业纪律,做到“四不”:不擅自离岗、不嬉笑打闹、在岗时不吸烟、酗酒、不占用电话聊天。

商品购物服务人员要注意自己的着装和仪容仪表外,还要善于与游客沟通。

应主动向客人介绍富有本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购物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应统一佩戴胸卡,亮照经营,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

景区商品经营从业人员文明用语
1.您好!欢迎光临。

2.谢谢!欢迎下次光临。

3.您好!需要帮忙吗?
4.这是我们工作的疏漏,十分感谢您提出的批评。

5.非常抱歉让你遇到这样的麻烦...
6.请您坐下,慢慢说。

景区商品经营从业人员服务忌语
1.不知道。

2.自己看。

3.牌子上写的有,你不会自己看。

4.你可能不明白...。

5.我们不会...我们从没...我们不可能。

6.你弄错了。

7.这不可能。

8.你别激动...你不要叫...你平静一点...。

9.我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

10.没看到我们有多忙吗,你先等一下。

11.你刚才说你是谁?
12.禁止...;不准...;严禁...;不得...;违者罚款;严惩。

13.这不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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