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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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2014-05-07 09:01:35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邢云鹏王建伟

4月11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细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并赋予其不同的发展功能定位。计划到2020年前,在全省着力构建四大战略格局。

重点开发区域占省域面积20.15%,未来功能定位为:支撑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升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区,引领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占全省面积的28.65%,未来规划为: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分为水土保持型、水源涵养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型四种类型,占全省面积的50%以上。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等,占全省国土面积14.2%。

“一核一圈三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发展条件好的河谷盆地相对集中,加快发展太原都市区和都市圈,培育壮大晋北、晋南、晋东南城镇群。六大河谷盆地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将构建汾河平原综合性农业发展区域,桑干河河谷盆地、滹沱河河谷盆地优质杂粮和肉乳产品为主的农业发展区域。“一带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将建设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区为主体的生态治理带。“点状开发”的生态友好型能矿资源开发格局,将在煤炭、煤层气分布面积广的地区,突出“小点上开发、大区域保护”,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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