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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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文件精神,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一系列工作过程。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是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的专项经费,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特殊性。该经费的开支范围是:重大前期项目的开发储备、规划设计、评估论证、
上报审批等工作,以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等工作的费用开支。
随州市发改委主要职责第五条规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二)项目资金预算下达和绩效目标
1、预算下达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随财发〔2017〕7号)文件,下达市发改委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金额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拨款(补助)。主要用于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经费。
2、主要绩效目标
2017年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工作布署,全力以赴推动投资和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投资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在全省“保五争三”目标,省级重点项目、省领导督办重大产业项目开工率100%,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率76%。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文件要求,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施绩效自评价。
1、前期准备:项目评价小组依据评价方案制定了项目评价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明确了评价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2、组织过程:(1)书面审核。评价小组对项目前期费相关依据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初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2)现场核查。评价小组结合相关材料,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去向进行现场核查。
3、分析评价。一是结合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确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初步结果;二是根据初步评价结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拟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初稿,提交办公会讨论。评价小组根据反馈意见对报告修改完善后,形成项
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随州市发改委2017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万元,绩效评价总分为92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在项目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关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后,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发改委收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账面显示实际使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3.83万元,预算执行率29.3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发改委《湖北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16〕1号)、以及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
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以报表形式内部公示,有力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实施。
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月初,相关业务科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实施前填写《项目支出申报审批表》、《出差申报审批表》等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金额再报相关领导审批,并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项目前期费开支中涉及政府采购和专家参与的,均已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定,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关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随州市2017年投资和重点项目完情况汇报》显示,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3.5亿元,同比增长16.3%,超年度计划目标0.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3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市州列第4位。
(2)完成及时率
2017年省督办重大产业项目3个,实际完成9.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45%;省级重点项目8个,实际完成41.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49%;新开工10亿元及以上项目14个,实际完成104.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22%;全市169个市级重点项目实际开工147个,开工率87%,完成投资348.3亿元,超额完成计划投资12.1%。
(3)质量达标率
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6.1%,第三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2.5%。三次产业投资占比分别为6.5: 49: 44.5,占比同比分别下降0.7、下降4.7、增长5.4个百分点。
从投资规模看,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405个,同比增加29个,完成投资同比增长8.7%;亿元以上项目270个,同比增加62个,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9.4%。
从投资结构看,民间投资完成781.1亿元,占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