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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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二、调解前准备。

一般情况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在调解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选定调解主持人,调查核实纠纷情况,拟定调解方案。

四、制作调解协议书。

对于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民间纠纷,或双方纠纷当事人要求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签名,填写调解日期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协议书一式多份,其中由纠纷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司法所备案一份。

六、严格遵守调解期限。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月内调结。

防止纠纷久拖不调或久调不决,导致纠纷激化。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
一、发起调解申请
1、申请人提出双方调解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纠纷情况、调解诉求等。

2、存在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应签字确认调解申请书,并附上有关证据材料。

3、当事人同意调解后,双方监督人员应立即开始调解程序。

二、调解程序
1、双方监督人员应根据调解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采取积极思考、交流讨论、实地考察等手段,对纠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详细分析;
2、双方监督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针对纠纷情况采取有效的调解措施,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求取调解结果;
3、双方当事人应遵守双方监督人员的安排,按照其交代的要求,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实现纠纷的和解;
4、双方监督人员应将调解过程的相关情况如实记录,结合调解申请书、证据材料及调解结果,如真实有效,制作调解书。

三、调解书签字
1、双方监督人员应在调解书上签字盖章,证明调解结束;
2、双方当事人应在调解书上签字盖章,表明同意接受调解书拟
定的调解结果;
3、调解结束后,双方监督人员应及时将调解书报送调解机构备案。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人民调解是指当事人、社区组织、机关单位在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调解达成解决争议纠纷的方式。

人民调解是一种依法进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具有快捷、廉价、灵活等优点,因此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运用。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一)调解申请调解申请可以是当事人自愿提出的,也可以是相关部门或单位推荐的。

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可以书面、口头或者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出。

(二)申请受理人民调解机构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登记、归档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调解机构受理的时间、地点和调解程序,告知申请人在调解过程中的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三)调解工作调解工作主要包括分析争议矛盾的事实、采集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同时还需要邀请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且具有一定社会声誉的人士担任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保障调解全程的公正、公平。

(四)达成协议当事人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共识,达成协议,可以用文字、视频等方式形成协议书并签字盖章。

(五)确认协议调解员应当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并告知双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应当要求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六)监督执行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

人民法院会以调解协议为依据,对态度消极的一方进行责令履行。

人民调解工作机构主要以基层为主,具体包括街道(乡)、社区、村(居)等。

街道(乡)、社区、村(居)的许多机构和人员都可以担任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岗位,例如街道调解委员会、社区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等。

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关键岗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有服务意识,善于沟通,能够平稳处理矛盾纠纷。

2、有相关专业知识,有执法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3、经过调解培训并考试合格。

人民调解工作机构的运作需要按照制度程序进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工作提出指导和督导,并对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民事调解流程

民事调解流程

民事调解流程
民事调解是一种以协商的方式调解纠纷的办法,是比促解但又比诉讼更加快捷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经常使用,被公认为一种有效的、成本较低的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调解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立案审查
当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调解申请后,法院会就申请还行立案审查,对其提出的调解要求和事实情况等进行审查,然后法院会根据舞例判断是否接受立案或者驳回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登记
如果立案审查通过,那么双方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登记,以及服务其中的意见和要求,由法官来酝酿调解。

双方当事人需要充分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参与调解协商,根据自身利益考量,尽量按实际情况达成和解协议。

四、审查确认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需要交付法院审查确认。

法院会根据舞例审查检查当事人的双方调解协议是否有异议,以及调解对象的意思表示是否是自愿的。

五、立案生效
审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立案进行登记,当成为法院认可的法律文书后,民事调解方可生效。

民间纠纷调解流程图

民间纠纷调解流程图

民间纠纷调解流程图一、申请受理1.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申请书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纠纷背景和要求等。

二、调解受理1.调解机构受理申请后,由调解员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三、调解准备1.调解机构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约定调解时间、地点和方式。

2.调解员了解纠纷事实和双方主张,核查相关证据材料,准备调解材料。

四、调解程序1.首次调解会议:a.调解员介绍调解程序和原则,确保双方当事人了解调解的性质和目的。

b.双方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主张和要求。

c.调解员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向。

d.调解员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主张,找出双方的分歧点和共同利益,并提出解决方案。

e.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进行讨论,寻找解决方案。

f.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员将协议内容记录下来,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多次调解会议(如果需要):a.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在首次调解会议上达成协议,调解员可以安排多次调解会议。

b.调解员帮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对方的诉求和意向,加强沟通和理解。

c.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d.双方当事人针对新方案进行讨论和修改。

e.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员将协议内容记录下来,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五、调解结果1.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调解员将拟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2.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未达成协议或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结果,调解员将终止调解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例如仲裁或诉讼。

六、调解记录与保密1.调解员应将调解过程中的纠纷事实、当事人主张、调解方案和协议等内容详细记录下来,并保密调解过程中的敏感信息。

2.双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获取调解记录,调解机构应向其提供。

综上所述,民间纠纷调解流程图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受理、调解准备、调解程序、调解结果和调解记录与保密等环节。

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和帮助,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协议,实现和解。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受理(2)对纠纷进行审查(3)进行调解(4)制作调解协议书(5)进行回访(6)结案报告(一)纠纷的受理1、受理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明确被申请人;②有具体的调解要求;③有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2、受理的途径: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纠纷的受理有两种途径:一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我们应制做询问记录,由申请人签名。

二是调委会发现纠纷后,及时主动调解。

这里有个问题需要强调一下:受理纠纷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

(二)纠纷的审查1、是否属于人民调解的范围《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

对于受理的纠纷要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同时由申请人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

3、调查分析纠纷决定受理的纠纷,要深入进行调查,弄清纠纷情况判断清楚是非曲直,包括走访知情人、现场勘查及纠纷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等。

4、如果发现纠纷的性质或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应动员纠纷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三)进行调解1、公布调解庭组成人员调解纠葛应当组成调解庭,根据纠葛难易程度决定调解员人数,普通由1—3人单数组成。

2、奉告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抑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承担下列义务:(1)照实陈述纠葛事实,不得提供虚伪证明材料;(2)遵守调解规则;(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3、当事人陈述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顺序分别由当事人陈述事实经过,说明具体的要求和理由,以及调解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申请调解流程步骤

申请调解流程步骤

申请调解流程步骤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法,它以调解员的中立身份引导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流程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本文将介绍调解的一般流程步骤,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参与调解过程。

一、咨询与申请调解的第一步是咨询与申请。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亲自前往相关调解机构进行咨询,了解调解的相关信息和流程。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申请表格。

二、受理与派遣调解员调解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要求派遣合适的调解员。

调解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帮助当事人平等、自愿、合法地解决纠纷。

三、调解准备阶段调解准备阶段是当事人与调解员进行初步接触和了解的阶段。

调解员会邀请当事人参加调解座谈会,通过交流,了解双方的诉求、纠纷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材料和进行举证,以便调解员更好地了解案件。

四、调解座谈会调解座谈会是调解的主要环节,也是当事人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关键。

调解座谈会一般由调解员主持,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参与其中。

在座谈会上,调解员会引导双方进行对话,并帮助双方明确纠纷的核心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协商达成达成协议。

五、协议签署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会记录协议内容,并引导双方签署协议书。

协议书是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署协议前,双方可以请律师审核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六、协议执行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机构也可以就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七、调解结束调解的最后一步是调解的终结。

在调解成功后,调解机构会出具调解书,宣布调解结束,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未解决的问题。

若调解未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法。

总结起来,申请调解的流程包括咨询与申请、受理与派遣调解员、调解准备阶段、调解座谈会、协议签署、协议执行和调解结束。

法院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

法院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

法院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
法院调解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流程。

调解的开始,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者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注意事项。

调解时职权主义不能过重,影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反悔权要适当限制,防止调解权被滥用;
注重程序公正;调解效力要稳定。

此外,调解达成协议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等。

1。

街道调解工作流程

街道调解工作流程

街道调解工作流程一、调解工作概述1.定义2.目的3.适用范围二、调解前准备1.了解案情(1)开展情况调查(2)收集相关证据2.组织调解人员(1)确定调解员(2)组建调解团队3.确定调解方式(1)面对面调解(2)电话调解(3)线上调解三、提交调解申请1.申请主体(1)个人(2)单位2.提交材料(1)调解申请书(2)相关证据的复印件3.申请方式(1)现场提交(2)邮寄提交(3)线上提交四、调解通知1.通知双方当事人(1)调解时间(2)调解地点2.确认参与意向(1)参与回复(2)处理缺席情况五、调解会议1.会议准备(1)调解场地布置(2)会议记录准备2.开会程序(1)开场致辞(2)听取当事人意见3.讨论与协商(1)听取各方意见(2)形成解决方案4.达成调解协议(1)书面协议(2)双方签字确认六、调解后续工作1.监督协议执行(1)定期回访(2)收集反馈2.处理未执行情况(1)协调再次调解(2)提交法院诉讼七、案件归档1.完成调解记录(1)记录保存(2)案件总结2.统计分析(1)调解成功率(2)常见纠纷类型八、注意事项1.保护当事人隐私2.一视同仁、公正客观3.调解员的中立性九、相关咨询1.咨询渠道(1)街道办事处(2)社区服务中心2.咨询内容(1)调解流程咨询(2)法律法规咨询。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案件调解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案件调解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案件调解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除了依法判决和审理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进行案件调解。

案件调解是指通过法律途径将争议各方达成和解,并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本文将从调解流程、调解技巧和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角色等方面,探讨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案件调解。

一、调解流程在进行案件调解时,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遵循以下流程:1. 双方约谈:首先,工作人员应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明确各方主张和诉求。

2. 调解协商:根据双方提供的资料和陈述,工作人员应帮助双方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鼓励双方进行对话和协商。

工作人员应采取中立、公正的态度,平衡双方的权益,引导双方围绕问题进行讨论,寻求解决办法。

3. 提出调解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

该方案应注重公平、合理,能够解决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4. 双方同意签署调解协议:当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并对调解方案表示满意时,工作人员应协助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5. 履行监督:调解协议生效后,工作人员应督促双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如遇履行问题,工作人员应及时介入并给予帮助。

二、调解技巧为了有效进行案件调解,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一些调解技巧:1. 充分倾听:工作人员应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他们的情感、需求和利益诉求。

只有真正理解和认同他们的意见,才能更好地引导双方协商,达成和解。

2. 理性引导:工作人员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采取中立的态度,引导当事人将争议问题理性化、法制化,避免情绪化的争吵和冲突。

3. 创造性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应积极探索解决方案,提出具体的建议和创新的思路。

在遇到难以调和的纠纷时,可以尝试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意见。

4. 保持专业性: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保持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只有具备深厚的法律背景知识和丰富的案例经验,才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庭外调解流程

庭外调解流程

庭外调解流程
一,双方准备调解
1、双方协商,达成调解意向,准备接受家庭外调解;
2、双方向家庭外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二,签订调解协议书
1、家庭外调解机构教师与双方当事人选派调解人,给双方准备相关调解文书;
2、双方当事人在参调人指导下,签订调解协议。

三,调解协议实施
1、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执行,在调解机构监督下签订、验收实施;
2、家庭外调解机构在调解期限内,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行动进行不定期的回访和跟踪;
3、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果达成一致时,家庭外调解机构最终确认调解成功,正式
结案。

司法所调解纠纷流程

司法所调解纠纷流程

司法所调解纠纷流程
1. 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或口头的调解申请。

调解申请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纠纷的事实和争议点等。

2. 司法所受理申请:司法所将受理申请,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

3. 调解组建立:司法所会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组建相应的调解组。

调解组一般由一名主调解员和一至两名副调解员组成。

4. 调解开始:调解组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各自的诉求和意见。

调解组会采取积极的态度,倾听双方的陈述,引导双方进行对话,寻找解决纠纷的方案。

5. 调解过程:调解组会主持双方进行协商和讨论,推动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

调解组可以提出调解意见和建议,并帮助双方解决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6. 调解协议达成: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组会起草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

7. 调解失败或不接受调解: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接受调解建议,调解组将终止调解,并将案件移交给法院或其他有权处理的机构。

8. 调解结果报告:当调解过程结束后,调解组将向司法所提交调解结果报告,说明纠纷的处理结果以及双方的态度。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当事人在参与调解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解组的工作。

调解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参与调解,但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并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定义、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定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指通过第三方调解人员的介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一项工作。

其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1. 接受申请:当事人向调解机构提交调解申请,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并确认是否符合调解条件。

2. 调查核实:调解机构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和涉及的相关信息。

调解人员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个人收集证据和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纠纷的实质。

3. 调解准备:调解人员在正式进行调解前,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的背景进行充分了解和准备。

同时,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4. 召开调解会议:调解机构根据调解工作的需要,安排双方当事人到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会议。

调解会议由调解人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论,调解人员提供中立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话和沟通。

5. 达成协议:在调解会议上,调解人员以中立的身份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妥善的沟通和协商。

最终,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书,那么调解工作就算圆满完成。

6. 履行协议: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调解机构可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7. 结案和评估:调解工作完成后,调解机构将结案,并对调解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调解工作的效果、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以及调解人员的工作表现等。

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注意事项1. 公正中立:调解人员应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

2. 尊重当事人意愿:调解人员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

纠纷调解流程解析

纠纷调解流程解析

纠纷调解流程解析纠纷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是一种灵活、高效、便捷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本文将详细介绍纠纷调解的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纠纷调解的行为和步骤。

一、纠纷调解流程概述纠纷调解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提起申请:当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提起纠纷调解的申请。

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纠纷的事实、要求和相关证据。

在申请中,当事人需要明确表明自己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同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受理申请:调解机构在收到纠纷调解的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同时,调解机构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告知纠纷调解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的时间安排。

3. 纠纷调解会议:调解机构将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纠纷调解会议。

在会议上,调解员将主持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和协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调解员会根据当事人的需求,适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建议,并就双方的分歧进行适当的引导。

4. 协议达成: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一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主要包括纠纷的解决方式、权利义务的调整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5. 履行协议:一旦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调解机构可以在协议达成后进行履行监督,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6. 终结调解:一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纠纷调解流程就正式终结。

调解机构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纠纷已经解决,并将相关信息报备到相应的部门和机构。

二、纠纷调解流程的优势纠纷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灵活高效:相比于诉讼程序,纠纷调解更加灵活和高效。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在调解过程中灵活协商,达成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快速调解流程

快速调解流程
快速调解流程
步骤编号
步骤描述
责任人
预计时间
备注
1
提交调解申请
申请人
立即
申请人需提供纠纷详情、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
2
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员1-ຫໍສະໝຸດ 个工作日调解员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是否受理
3
通知双方当事人
调解员
受理当日
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4
调解前准备
双方当事人
调解前1天
双方当事人需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并准备陈述
5
进行调解
调解员、双方当事人
根据实际情况
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陈述观点、提供证据,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6
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
调解过程中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
7
签订调解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
达成协议后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员见证并签字
8
履行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
根据协议约定
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9
调解结束
调解员
履行完毕后
调解员确认双方履行完毕,调解结束
10
调解后跟进
调解员
履行后1个月内
调解员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进,确保双方履行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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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
工作流程
一、纠纷受理审查
(一)纠纷受理(受理管辖、受理方式)
1、受理管辖
〈1〉一般民间纠纷的受理。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2〉复杂、疑难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一是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二是共同受理:可以由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其他有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参加,共同调解;也可以由几个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受理,共同调解。

2、受理方式
〈1〉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调解组织主动调解(主要是通过摸排);但纠纷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二〉、纠纷审查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被申请调解人是自然人的,包括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被申请调解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说明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申请人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的)。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4〉属于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不应当受理的: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或者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行为、宗教纠纷等)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解决的。

(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以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严肃认真登记
〈一〉热情接待当事人。

调解人员对当事人的态度应当和蔼可亲,以礼相待,全面了解纠纷情况和当事人的真实要求;要表现出公正无私的工作作风,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二〉严肃认真登记。

人民调解组织在受理纠纷时,要做好登记。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民间纠纷的简要记载,是进行调解的第一道程序。

登记时,要尽量记载当事人的原话或原意,不要加入自己的分析判断。

对于可以当即解决的纠纷,也可以在调解结束后及时补记。

对于不受理的纠纷,应当在登记后注明移交的机关和人员,作为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和信息资源及移交的手续。

受理和调解结束以后,应当根据调解工作的具体情况,分别选择“达成协议”、“调解不成”、“不受理”栏目,填入适当内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不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简易民间纠纷,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后不必再填写其他调解文书。

三、调解前的准备
〈一〉指定一名调解主持人。

确定调解时间和地点(一般在调解庭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便利当事人的其他场所进行);根据需要,还可以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或者邀请有关人员参与调解。

纠纷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更换。

〈二〉调查核实纠纷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和理由,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进行实地勘查(以便准确掌握纠纷的第一手材料),形成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经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签名。

〈三〉拟定调解方案。

主要包括:调解所要达到的目的;准备好消除双方当事人争执的可行性方法和技巧;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调解具体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及社会公德。

在调解过程中不要生搬硬套方案,应当灵活机动有效的把握整个调解活动过程。

四、调解主要步骤
〈一〉权利义务告知
调解主持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整个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纠纷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纠纷当事人承担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2〉遵守调解规则;〈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二〉双方当事人陈述。

调解主持人要在当事人陈述过程中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双方的责任。

对于个别当事人在程述过程中故意歪曲事实、无礼纠缠的,调解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依法进行调解。

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调解人员要结合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他们统一认识,提高觉悟,端正对待纠纷的态度,互谅互让,消除对立情绪。

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调解笔录应当客观、真实、简练、整洁。

笔录经当事人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参加人、调解人、记录人签名。

〈四〉依法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可以调解主持人提出调解意见,当事人各方认可;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调解主持人签名或者盖章。

同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注: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要密切注意当事人情绪和周围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纠纷激化的苗头,防止纠纷激化。

对于已有激化征兆或者易向恶性案件转化的纠纷,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当事人情绪失控,酿成恶性事件。

)
五、督促协议履行
〈一〉回访。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做出记录。

(特别对那些较复杂、疑难的纠纷或者协议履行有一定难度的纠纷,或者当事人思想情绪尚不稳定、容易出现反复的纠纷要列为重点回访对象,坚持适时回访。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协议;
2、如当事人提出协议内容不当,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以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协议;
3、对经督促仍不履行协议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起诉。

〈三〉配合审判。

对当事人因不履行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起诉到风景区法庭的民事案件,原承办该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配合法庭对该案件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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