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掘进队、通维队及生产、通风、安监、机电、调度室等相关连队与部门,通知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贯通距离及水文地质情况。
2.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工作面瓦斯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通知停止贯通,并立即处理。
3.通风瓦斯科、生产科接到贯通通知书后,指导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及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维队按方案提前构筑通风设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
4.施工单位接到贯通通知书后,被贯通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保持正常通风,并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巷口设置栅栏,揭示明显警标,阻止人员进入,磺头要设置瓦斯传感器。
5,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人在工作面入口处站岗。
施工单位要精确掌握施工进度,每班汇报掘进进度。
6.煤层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由地测科放线,抽采防突队负责施工一个钻孔,钻孔必须与被贯通巷道打通。
7,贯通相距20米前,由安监处负责牵头对贯通巷道的支护、通风、瓦斯检查执行情况、贯通巷道的设施设备保护情况、通风系统调整准备情况、测量放线情况按措施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只有经现场确认措施到位并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掘进。
7,贯通相距5米前,施工单位应在调度早会上汇报,调度室应在会上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和防范工作。
9.采用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班组长和瓦斯检查人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在掘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在两个工作面及通向贯通地区所有通道上警戒;对方工作面警戒点必须设在栅栏外的全风压通风地点。
煤业公司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一、掘进巷道不得与采空区、老窑破坏区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掘进巷道贯通前相距2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地测部门必须报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平行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贯通,一个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贯通一方不得留下已经掘出的盲巷。
2)两巷的贯通相距20米时,停止一个头的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
每次爆破前,贯通巷道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当对方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设好警戒,方可装药爆破。
3)正副巷和横贯的施工,不得同时装药爆破,每次装药爆破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4)横贯贯通后应停止掘进工作,立即组织封闭前一个通风贯眼,并进行局扇改道移动工作。
5)贯通工作由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措施落实。
三、贯通巷道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做好瓦斯排放工作。
只有当贯通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装药爆破。
四、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生产采区的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贯眼,如确需贯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风流短路。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一、贯通巷道两头相距(一般巷道相距20米、突出煤层及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即进入贯通管理。
二、进入贯通管理前,由矿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写出贯通施工安全措施,方可按贯通措施在贯通区间进行施工,否则停止作业。
三、贯通头若被封闭,进入贯通期间提前排放瓦斯,并进行正常通风,不能排放的必须编制特殊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
四、贯通期间,每放一炮,必须对贯通迎头的瓦斯、通风、煤尘、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五、贯通期间矿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施工班长每班要向矿值班汇报当班爆破进尺,再由矿值班把记录填好,严禁出现假记录、假汇报。
六、贯通期间矿要作好调风的准备工作,提前构筑好通风设施,贯通后立即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待通风系统稳定及调风影响区域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七、严禁出现误贯通,否则按重大未遂事故进行处理。
八、超过5米又未进行通风的巷道视为盲巷,凡盲巷必须进行封闭。
停风的掘头超过24小时都必须进行封闭。
九、封闭的盲巷及掘进头前设正规栅栏,并挂“严禁入内”警示牌及说明排板,瓦检员每班对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煤矿采掘的不断深入,巷道贯通成为煤矿生产中不可避免的环节。
巷道贯通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对于煤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制度,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文将就煤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巷道贯通前的准备1.巷道贯通前的设备检查在贯通巷道之前,应当对贯通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贯通设备中必须确保电缆、电机、液压管路以及其他关键部件的完好性。
2.确定巷道贯通方案在巷道贯通之前,必须要根据巷道贯通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贯通方案。
需要进行全面的技术论证,确保贯通方案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巷道贯通时的要求1.巷道贯通的技术要求(1)贯通进度要合理安排巷道贯通是个复杂的工序,在贯通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贯通进度。
特别是当出现天候等不可控因素的时候,应及时对贯通进度进行调整,保证贯通的顺利进行。
(2)巷道贯通的水平要求巷道贯通时,要严格按照贯通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贯通的水平偏差。
在贯通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贯通后巷道的水害、煤与瓦斯等其他方面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和整改。
(3)松动的煤岩收尽在巷道贯通过程中,松动的煤岩可能会破坏贯通机具,造成不可逆的损失。
因此应及时且周密地进行收尽,确保贯通机具的正常运行。
2.现场的安全要求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安全始终是关键。
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危险。
同时,巷道贯通现场的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贴近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巷道贯通后的管理1.巷道贯通后的质量检测贯通后,要对贯通后的巷道进行全面质量检测,确保贯通后的巷道质量符合标准。
其中,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巷道形状、平面及立面水平、断面尺寸和任意面形状等。
2.对巷道的维护与管理巷道贯通结束后,需要对贯通后的巷道进行维护和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巷道的通风、排检、安全员配置等管理工作。
需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巷道维护和管理的效果。
结论煤矿巷道的贯通是煤炭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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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二、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技术措施,并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生产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贯通计划、组织实施贯通工作、监督检查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4. 安全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盲巷进行定期检查等。
5. 通风队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等。
三、巷道贯通管理1. 贯通前准备工作(1)编制贯通计划,明确贯通时间、地点、路线等。
(2)对贯通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情况、顶底板岩性等。
(3)对贯通地点的通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等。
(4)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瓦斯防治措施、顶板管理措施等。
2. 贯通过程中的管理(1)在贯通前,由生产科地测部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掘进、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分管掘进及通风专业的副总工程师组织调度、掘进、地质、测量、机电、通风部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____米(机掘工作面相距____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____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____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____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2)巷道贯通是指将不同区域之间的巷道贯通起来,以提高交通流畅性和便捷性。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矿井生产顺利进行,保障矿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是指矿井中的巷道进行连接,形成闭合的巷道系统,为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提供通道。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巷道贯通的管理,确保巷道贯通的安全与可靠。
二、巷道贯通的管理对象在矿井的巷道贯通过程中,管理涉及到的人员有:1.生产部门:主要指生产技术人员、矿长、生产组长等人员,根据矿井生产计划进行巷道贯通的安排和监督管理;2.工程部门:主要指矿山工程师、采矿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巷道贯通方案的编制、技术指导和质量检验;3.矿工:负责巷道贯通的具体施工,必须按照巷道贯通方案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三、巷道贯通的管理要求1.工作前准备在进行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排班和施工。
同时还需要对工人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需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工作过程中的操作要求进行巷道贯通时,必须严格按照巷道贯通方案进行施工。
在巷道贯通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气体浓度、地质构造等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工处理。
同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严格管控火源、禁止乱堆料等。
3.工作后管理巷道贯通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检查巷道的通行是否畅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同时还要查看巷道壁面和顶板是否安全可靠。
每一个巷道贯通的施工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追查责任。
四、应急管理在巷道贯通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如瓦斯爆炸、煤炭自燃、巷道坍塌等。
为了保障矿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必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响应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力量的储备、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备货等方面。
五、工作责任制为了实现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既有严格有力的工作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中应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如生产部门要负责巷道贯通工程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程部门负责巷道贯通工程相关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核,矿工必须按照巷道贯通方案和安全规范进行作业,以及应急管理人员应如何组织应急救援等。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掘进巷道贯穿管理制度引言:掘进巷道贯穿作为煤矿生产中的一个紧要环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一方面,它加强了矿井内部的连通性,使得矿工和煤炭能够自由地流通。
另一方面,灰尘、气体等有害物质也能够通过巷道成为危害矿工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
因此,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掘进巷道贯穿应当遵从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确保矿工能够在良好的安全环境下开展作业。
一、巷道掘进1.1巷道掘进前准备巷道掘进前应认真查看煤层赋存情况,搜集有关地质资料;订立巷道掘进方案,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依据情况布设通风和防止爆炸、瓦斯等不安全物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本领的认得和技能。
1.2巷道掘进中安全要求巷道掘进工作是一项不安全性比较大的工作,因此在掘进巷道的过程中,必需时刻注意安全,依照规定开展作业。
(1)通风要求为了保证巷道内空气的清爽,防止有害气体在矿井内积累,必需做到恰当的通风。
在巷道掘进之前,要先布设通风设备,保证通风的畅通。
巷道掘进过程中,要随时注意通风设备的正常工作情况,确保通风的效果。
(2)安全检查巷道掘进中,必需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发觉安全隐患适时加以除去。
巡察过程中,要关注巷道内的灰尘、瓦斯等有害物质,发觉异常情况要适时上报,保证巷道内的空气质量。
(3)作业人员要求巷道掘进中,必需严格遵守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确保人员的安全性。
工作时必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保证操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作业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私自更改方案,如发生不安全情况,要立刻停止作业,并适时上报。
1.3巷道掘进质量要求巷道掘进的质量是决议开采效果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需从技术上保证巷道掘进的质量。
(1)掘进精度巷道掘进的精度需要严格掌控,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掘进过程中,必需依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掘进,保证巷道的精度符合要求。
(2)施工质量巷道掘进过程中,要注意施工质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依照规定要求进行作业,保证巷道的质量符合规定。
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矿巷道贯通的管理行为,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的巷道贯通工作。
3. 工作流程矿巷道贯通的工作流程如下:3.1 安全检查1.在贯通前,应委派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巷道两侧没有松动的岩石、泥土等杂物,避免其对人员和设备带来伤害。
2.检查巷道内是否存在可燃气体,如存在需进行通风处理。
3.2 预处理1.符合要求的检查结果后,进行预掘巷道。
应安排熟练的巷道工人进行工作,开挖前按照规定采取措施消除吸附在岩石中的可燃气体。
2.预掘巷道的长度要求根据巷道钻掘机的等级确定。
3.3 工作表面准备1.按照矿山的规定安排承包商进行采掘作业,掘进巷道。
2.开掘巷道时应特别注意不得损坏矿山上的设施和其他更重要的设备。
3.4 工作面贯通1.工作面贯通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要注意通风问题。
2.工作面贯通时,应在贯通隧道两侧分别设置值班员,督促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操作。
3.5 安全检查1.贯通后,应再次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与预掘巷道一致。
2.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通风处理。
4. 工作责任制度4.1 贯通工作负责人贯通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矿山排班安排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确认巷道贯通的位置。
2.负责协调巷道钻掘机性能要求和贯通计划。
3.在巷道贯通前做好所有安全检查。
4.确保巷道贯通周期的正确设置。
5.指定或委派熟练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6.检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7.将所有信息报告给上级领导。
4.2 工作作业人员工作作业人员应根据排班安排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巷道贯通的实际操作。
2.负责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3.按计划执行贯通工作。
4.保障矿山和其他设备的设施不被破坏。
5.对贯通工作进行报告。
4.3 工作现场安全员工作现场安全员应根据矿山排班安排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在巷道贯通前进行安全检查。
2.在贯通工作过程中,随时确认现场的安全措施。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瓦斯防治中心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地测防治中心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地测防治中心下达通知书后,矿调度指挥中心每班必须向瓦斯防治中心通报掘进进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员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科长。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
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7)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矿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
某煤矿巷道贯通制度及贯通通知单
XX矿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02X年某矿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为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巷道贯通的全过程分为三个部分: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巷道贯通工作→巷道贯通后的完善工作。
一、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1.生产技术部必须在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前,在现场准确标出明显的贯通距离起点及对方巷道贯通点的具体位置,及时向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调度室、机电班、施工班组出具书面贯通通知单。
2.在掘进施工前,贯通巷道本身设计长度炮掘不足20m时,生产技术人员出具的贯通通知单与核实现场中腰线情况按以上要求同时下达。
3. 生产技术人员必须在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编制贯通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措施中要明确贯通地点加强支护情况,通风系统的调整情况等,特别是对“先探后掘”的相关要求要明确。
4.巷道贯通剩余5m时,用钻杆一次性探透。
具体探眼距离、方位、角度、位置等参数由生产技术人员提供并在措施中明确规定,生产技术人员要监督把关到位,确认贯通距离,保证安全贯通。
5.通风人员必须对贯通措施中的贯通前后通风系统及风量情况作具体规定,并在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前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
6.施工班组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不得对掘,被贯通的巷道必须停电、撤人、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掘进、进行处理。
7.炮掘巷道贯通剩余10m、5m、2m时,施工班组必须提出贯通申请。
8.贯通距离剩余5m时,掘进班组施工探眼,一次探透。
不打探眼或探眼不合格,严禁放炮,严禁将探眼作为炮眼进行装药爆破。
9.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前,必须对贯通点附近进行加强支护(具体规定执行贯通措施要求)。
二、巷道贯通工作1.炮掘工作面在贯通时,每次放炮前,施工当班班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局扇运转情况。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巷道贯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在地下或地面开挖巷道、构筑物或设施时,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建设安全,进行各项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巷道贯通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第六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八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二章巷道贯通手续办理第九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要求负责管理的部门申请贯通手续。
第十条申请贯通手续时,应当提交巷道贯通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方案应当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方法、施工期限、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施工人员组织、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预警预案应当包括预警设备、预警信号、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贯通手续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获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未取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巷道贯通工作。
第三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十八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按照贯通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地下和地面设施的完整。
第二十一条巷道贯通施工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巷道贯通施工应当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开挖、爆破等行为。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炮掘巷道贯通在相距6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由通风防突部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落实,通风区负责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配合。
二、当贯通的两巷相距60m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掘进、通风、测量人员)、机电运输部、调度室、安全监察部、通风防突部、通风区等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施工单位及通风区必须向职工贯彻实施,并有记录可查。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调度室和施工现场都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由生产副总经理统一组织指挥。
贯通剩余5m时,由调度室组织生产、通防部及施工单位队长(或副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且必须在贯通现场签单上签字认可,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防突部至少有一名测风员在现场测定贯通前后的风量及瓦斯浓度。
四、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瓦斯,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停止贯通,立即进行处理。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生产技术部负责预报剩余距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所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六、巷道贯通当班,按照风流调整方案确定受影响范围,由调度室通知该范围内所有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通风防突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贯通巷道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停工地点恢复生产。
七、通风防突部要认真做好贯通台帐,记录贯通时间、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措施、风流调整方案、通知单和现场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贯通后当天把影响区域的测风情况报通风防突部和总工程师。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在贯通时,综合机械化巷道贯通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技术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分别送开掘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施工队、调度室,并指明贯通的中心线和腰线以保证接通方向。
(二)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由技术科负责,严格按(92)平煤第42号文件《关于巷道贯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规定》组织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防治煤尘和机电防爆等,并附贯通地点的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中表明现有通风状况、贯通后的风流方向,系统调整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岗哨位置等。
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调度、防突、技术、安检(监)等有关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生产调度、技术科、通风科负责向煤电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三)巷道贯通措施要由开掘副矿长或地测副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贯通过程必须由通风副总在现场统指挥,技术科长、通风科(队)长、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也必须到现场。
现场指挥人员要严格落实措施,必须做到责任清楚、岗位明确、落实到人。
(四)贯通工作面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对头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防治煤尘的安全措施,装设瓦斯监测探头,通风调度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五)贯通老巷或老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
(六)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七)严禁同一巷道两头相向掘进进行贯通,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掘进过程中,严格制定、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和防止冒顶等安全措施。
(八)采用放炮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每次装药放炮前,施工队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和回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设置对方工作面的警戒必须一同去两人,一人站岗、一人回来联络,只有接到联络人员汇报,确认警戒到岗后方准放炮,宜到贯通为止。
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安全管理,确保巷道贯通期间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和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巷道贯通施工管理。
三、职责1. 生产技术科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贯通施工。
2. 地测部门负责在贯通相距20m前,向生产技术科、通风队、安全环保处等部门通报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
3. 通风队负责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4.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排专人对巷道贯通工作监督现场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巷道贯通安全。
5.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四、贯通前1. 当贯通的两煤巷炮掘相距100m(岩巷炮掘相距50m、煤巷综掘相距150m)前,由生产技术科矿建组负责下达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三天内完成措施编制工作,措施必须包括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方面内容,经会审、贯彻后执行。
2. 当贯通的两煤巷炮掘相距100m(岩巷炮掘相距50m、煤巷综掘相距150m)前,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组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编制并审批完成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贯通地点构筑通风设施(或临时通风设施)位置及要求,要求上述工作三天内结束。
3. 当贯通的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前,由生产技术科测量组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
五、贯通时1. 当贯通的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后,每天由生产技术科测量组负责在矿早调度会上通报巷道贯通剩余工程量。
2. 两巷相向贯通时,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相向贯通两施工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撤出作业人员但保持正常通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施工。
六、贯通后1. 巷道贯通后,通风队负责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确保通风稳定可靠。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
掘进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巷道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巷道掘进作业的情况。
第三条巷道掘进作业是指在矿井中进行巷道的开挖、支护和维护的工作。
第四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按照矿井巷道掘进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重要巷道必须进行贯通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贯通巷道是与主巷道或其他巷道相连接,用于通风、逃生、救援和应急物资运输。
第七条职责分工:矿山企业领导层负责巷道掘进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巷道工区负责具体的掘进作业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巷道掘进作业组织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巷道掘进作业的组织和指导。
第二章巷道掘进作业的组织和准备工作第九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按照矿井巷道掘进规程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巷道掘进作业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巷道稳定性评估,确保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设置巷道掘进的标志和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落实必备的安全器材和安全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逃生通道的畅通。
第十七条巷道掘进作业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确保作业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三章巷道掘进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巷道掘进作业中必须设置固定的通风设备,保证巷道内的空气流通,提供矿工工作的舒适环境。
第十九条巷道掘进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煤尘、岩尘等粉尘的生成和扩散。
第二十条巷道掘进作业中必须设置合理的排水设施,排去巷道中的积水,保证巷道的干燥。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涉及通风系统管理和瓦斯管理的许多方面,加强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巷道贯通引起风流混乱,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2、生产办(1)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上填写明时间。
(2)一般巷道在贯通前,炮掘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把通知书下发到通风、采掘等有关科室和队组。
(3)通知书应包括贯通点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稳定性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4)一般巷道贯通,炮掘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5)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当班带班长必须派专人陪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
如有超限时,立即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并进行处理。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6)每次放炮时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7)每次放炮后,放炮员、通风员和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和瞎炮等情况。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下一次放炮工作。
(8)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9)每次放炮都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贯通前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先探后掘的原则。
(10)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照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1)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时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米。
贯通前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
3、通风队(1)通风队(区)接到生产办下达的贯通通知后,应立即制定巷道贯通的通风安全措施,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1)贯通前期,要继续搞好通风工作,确保两端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局扇、风筒以及其它通风设施能够正常的发挥作用。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1、矿井地测部门要及时通知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掘进进度情况,一般巷道要相距贯通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负责汇报矿总工程师、并通知通风部门。
2、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贯通时,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
进行贯通。
3、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4、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不紊乱。
5、每次贯通前,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须制定严密的贯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认真组织落实。
6、采、掘技术员制定出采、掘技术措施,通风技术负责人制定瓦斯排放及[换行]通风安全措施,报送矿总工程师批复后执行。
7、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部门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安全贯通。
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贯通管理的通风、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关规定。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1、井巷维修的标准,主要运输巷净高不得低于2.0米,其它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8米,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主要运输巷和倾斜井巷维修时应停止通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
3、平巷维修要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按照由上到下的顺序进行。
4、严禁上、下段同时进行维修作业。
5、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
6、独立井巷维修要先撤出里侧全部人员,且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7、要及时挑顶,做到随扩、随挑,严禁大撒手作业方式。
祥达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祥达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贯通前检查1.巷道支护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支护牢固,无明显裂纹,下沉等问题。
2.巷道内是否有积水,有水情况下是否存在水位过高导致显著增加的井下压力。
3.巷道通风是否畅通良好。
4.工作面和工作面之间的巷道支护是否符合标准,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贯通时的安全措施1.贯通前应对两侧巷道进行篇口支撑。
2.贯通前必须确认贯通面底板的煤体质量情况,需要低密度区放炮预爆。
3.煤粉灰斗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飞溅。
4.工作面的灰斗应当打开,防止灰斗的压力过大带来的危险。
5.煤粉灰斗打开前应先断开电源。
6.煤粉灰斗施工人员应佩戴合格的过滤式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贯通后检查1.贯通后应及时对支护加强补强,确保支护达到相关标准。
2.贯通后应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
3.工作人员在贯通后的巷道内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如穿戴合格的安全装备,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等。
贯通面进退方案1.放炮预爆前,必须对贯通面进行测量,并编制进退方案。
2.贯通面进退方案应明确离煤质视区和防爆锁用法等事项。
3.进退方案由贯通面负责人监督执行。
安全措施的督查1.工作场所的管理员应当负责执行对安全措施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管理员应当经常开展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矿上领导进行处理。
总结祥达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规定,不可忽视。
贯通前检查、贯通时的安全措施、贯通后检查和贯通面进退方案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受到相关人员的督查和安全培训。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加强和执行,才能够做到安全生产、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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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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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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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一、当爆破掘进相距贯通20m、机掘相距贯通50m时, 地测部门必须按有关要求向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监部、通风部及相关队组等部门发出贯通警报。
二、接到贯通警报后, 调度室每班都必须掌握准确贯通距离, 并且每天在碰头会上通报。
三、生产队组、通风队组必须制定各自负责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且必须在贯通前(爆破掘进相距贯通20m、机掘相距贯通50m)审批完毕, 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位职工, 否则不得进行贯通工作。
四、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 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做好调整通风系统
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 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 设置栅栏及警标, 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时, 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 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
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达到临界值时, 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 然后处理瓦斯, 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 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 2个工作面入口处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的规定。
(四)贯通后, 必须停止盘区内的一切工作, 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风流稳定后, 方可恢复工作。
(五)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贯通, 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五、贯通过程对现场跟班干部的要求如下:
1、贯通过程简单, 贯通后风流稳定的, 由通风队队干部、施工队组干部现场跟班指挥。
2、与矿井总回风巷或盘区回风巷之间的贯通, 或有些贯通过程预计比较复杂, 贯通后伴随通风系统调整, 影响相关区域瓦斯涌出量和风量分配变化的贯通, 矿、部、队干部必须到场到位。
六、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域时(爆破掘进相距贯通20m、
机掘相距贯通50m), 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恢复正常通风。
七、矿井巷道、采掘工作面或者采空区严禁与外界(老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等)沟通, 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
八、无设计部门设计的无
计划贯通或由于贯通距离、贯通地点掌握错误, 应按事故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