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巷道贯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在地下或地面开挖巷道、构筑物或设施时,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建设安全,进行各项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巷道贯通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第六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八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二章巷道贯通手续办理第九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要求负责管理的部门申请贯通手续。
第十条申请贯通手续时,应当提交巷道贯通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方案应当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方法、施工期限、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施工人员组织、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预警预案应当包括预警设备、预警信号、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贯通手续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获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未取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巷道贯通工作。
第三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十八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按照贯通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地下和地面设施的完整。
第二十一条巷道贯通施工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巷道贯通施工应当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开挖、爆破等行为。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一)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测部门提前书面将贯通点距离及巷道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向有关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
(二)生产、通风技术管理部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由生产部门负责编制巷道贯通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风措施。
(三)巷道贯通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必须包括防治瓦斯突出、瓦斯放炮管理、巷道施工及支护质量、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
(四)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风措施编制内容,必须绘制巷道贯通区域的通风系统图。
图上应分别标明巷道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浓度,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系统控风设施的布置和安全要求。
(五)巷道贯通的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系统调风措施,必须坚持会审制度,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所有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六)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至少3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七)巷道贯通采用放炮掘进时,每次装药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通风、瓦斯情况。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装药放炮。
(八)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每次放炮后,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必须巡视检查,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处理完毕无异常后,才允许进行掘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九)凡与贯通区域平行作业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十)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o贯通前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并保持正常通风。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井下巷道贯穿管理制度井下巷道贯穿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在贯穿已密闭的瓦斯尾巷、已采区、老空区及状况不明的巷道时,必需采纳“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
在贯穿之前必需制定贯穿巷道的安全措施,报有关上级批准。
贯穿时矿总工必需现场指挥。
2、用放炮方法贯穿井巷时,必需预备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调度室每班都必需把握贯穿距离等有关状况,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
3、当贯穿的两工作面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需向矿总工报告,同时向调度室、通风部门下达通知书。
报告应包括贯穿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煤性、地质构造、顶地板稳固性以及水文地质等状况。
4、通风科接通后,马上制定巷道贯穿措施,待矿总工批准后,贯穿工作才准进行。
5、贯穿前,矿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穿时调整风流的预备工作,预备工作应包括:①绘制贯穿巷道到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估计贯穿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转变状况。
②明确贯穿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的预备工作。
6、贯穿时必需由通风队队长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7、当贯穿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对前贯穿,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需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需设置警标和专人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需巡察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状况。
假如创造有特别状况,应马上处理。
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特别状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准进入掘进工作面连续作业。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二)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城市交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特别是在繁华商业区和居住区,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在2024年,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改善巷道贯通并实施有效的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是指连接不同街区和地区的巷道,使人们可以更方便地出行。
而盲巷是指没有出口或只有单一出口的巷道,人们容易迷失方向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逃生。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首先,对于巷道贯通,我们需要进行系统规划和规范设计。
在城市规划阶段,要充分考虑巷道的贯通性,避免出现过多的盲巷。
针对已有的盲巷,我们可以采取拓宽巷道、增设出口或者新建连接巷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此外,应当加强地下交通通道的建设,以缓解地表交通压力。
大元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大元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大元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巷道贯通的安全进行,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煤矿井下情况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巷道贯通时应有准确的图纸、准确的测量数据、完善的安全措施。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三条:当两贯通巷道掘进工作面掘进到相距20m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工作面的掘进作业,同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四条:停止掘进作业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与贯通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必须保持停掘工作面的正常通风。
通风员定时检查供风风筒的完好情况,保证停掘工作面的供风质量。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瓦检员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对停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七条:在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在掘进工作面的工作,进行瓦斯处理。
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在掘工作面才能爆破。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八条: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否则,不得爆破。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九条:每次爆破时,必须在确认进入停掘工作面的检查人员撤离后才能爆破。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元罚款。
第十条:进行巷道贯通工作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按制订的措施进行管理。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掘区域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才能恢复工作。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煤矿采掘的不断深入,巷道贯通成为煤矿生产中不可避免的环节。
巷道贯通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对于煤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制度,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文将就煤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巷道贯通前的准备1.巷道贯通前的设备检查在贯通巷道之前,应当对贯通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贯通设备中必须确保电缆、电机、液压管路以及其他关键部件的完好性。
2.确定巷道贯通方案在巷道贯通之前,必须要根据巷道贯通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贯通方案。
需要进行全面的技术论证,确保贯通方案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巷道贯通时的要求1.巷道贯通的技术要求(1)贯通进度要合理安排巷道贯通是个复杂的工序,在贯通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贯通进度。
特别是当出现天候等不可控因素的时候,应及时对贯通进度进行调整,保证贯通的顺利进行。
(2)巷道贯通的水平要求巷道贯通时,要严格按照贯通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贯通的水平偏差。
在贯通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贯通后巷道的水害、煤与瓦斯等其他方面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和整改。
(3)松动的煤岩收尽在巷道贯通过程中,松动的煤岩可能会破坏贯通机具,造成不可逆的损失。
因此应及时且周密地进行收尽,确保贯通机具的正常运行。
2.现场的安全要求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安全始终是关键。
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危险。
同时,巷道贯通现场的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贴近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巷道贯通后的管理1.巷道贯通后的质量检测贯通后,要对贯通后的巷道进行全面质量检测,确保贯通后的巷道质量符合标准。
其中,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巷道形状、平面及立面水平、断面尺寸和任意面形状等。
2.对巷道的维护与管理巷道贯通结束后,需要对贯通后的巷道进行维护和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巷道的通风、排检、安全员配置等管理工作。
需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巷道维护和管理的效果。
结论煤矿巷道的贯通是煤炭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二、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技术措施,并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生产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贯通计划、组织实施贯通工作、监督检查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4. 安全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盲巷进行定期检查等。
5. 通风队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等。
三、巷道贯通管理1. 贯通前准备工作(1)编制贯通计划,明确贯通时间、地点、路线等。
(2)对贯通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情况、顶底板岩性等。
(3)对贯通地点的通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等。
(4)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瓦斯防治措施、顶板管理措施等。
2. 贯通过程中的管理(1)在贯通前,由生产科地测部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掘进、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分管掘进及通风专业的副总工程师组织调度、掘进、地质、测量、机电、通风部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1、巷道开口必须根据设计先图上标定,井下实地准确标定放样,建立标定与解算台账。
开口地点必须加强支护和瓦斯检测,防止冒顶、瓦斯等相关事故发生。
2、两个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必须在采掘工作面图上填写进度。
3、一般巷道在贯通前50m以前,地测科技术员必须向地测科长汇报,并向施工队(班组)和通风、调度、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4、施工队(班组)和技术科、通风科等部门接到贯通通知后,立即编制贯通作业规程及贯通管理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送交施工队(班组)组织实施。
5、队组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作业规程和贯通管理措施,并签字。
6、施工队组必须按下列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作业:(1).车场、马头门等大断面斜巷施工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
(2).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m(机掘50m)时,只准由一个工作面掘进,并保持正常通风两个掘进工作面,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的通风,并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4).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每班必须检查工作面和停止掘进工作面的风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贯通,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设置栅栏或专人设警戒。
(5).加强迎头的瓦斯和放炮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使用水泡泥制度。
(6).巷道贯通前,通风管理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指派通风人员在现场指挥;技术部门做好贯通段加强支护设计要求。
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井巷贯通管理制度
井巷贯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两井间贯通和一井内导线周长3000m以上贯通测量工程应有贯通测量设计,并报公司审批。
贯通测量工作结束后,应有技术总结报告。
第二条掘进工作面碛头距离贯穿点岩巷20m、煤巷30m(综掘巷50m、突出煤层相距60m)前,矿地测科(部)必须发放纸质贯穿通知书。
第三条巷道长度不足第二条规定的短距离巷道,必须在巷道开掘前发放贯穿通知书。
第四条贯穿点是最先揭穿的巷道最近点,而不是测量导线(或巷道中线)的交点;贯通距离是指贯穿点距掘进碛头的最小距离。
第五条贯穿通知书必须由测量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六条经审批后的纸质贯穿通知书发放给有关矿领导、调度室、生产科(部)、施工队、安全科(部)、通瓦科(部)等相关安全生产单位。
接收人必须签名确认收到并签注日期,地测科(部)保存纸质原件。
第七条贯穿通知书发放后,因设计修改、调整贯通方案等需要重新发放贯穿通知书时,必须在新贯穿通知书的“备注”栏注明原因,作废的要收回。
第八条巷道贯穿前,应在施工现场标注贯通控制点或控制线、贯通点,以便有关单位准确控制贯通距离,设置贯通警
示。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巷道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并将巷道使用纳入规范化管理,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巷道贯通的场所,包括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3. 安全责任3.1 组织责任管理方应建立并负责巷道贯通的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3.2 管理责任管理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包括巡查巷道状态、检修维护和处理异常情况等,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3 监督责任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对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操作4.1 巷道贯通手续在进行巷道贯通之前,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巷道贯通申请、巡查记录和安全评估报告等。
4.2 巷道贯通检查巷道贯通后,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巷道的通畅、安全。
检查内容包括巷道的开放状态、支护设施和通风状况等。
4.3 巷道异常处理如果发现巷道存在异样情况,如塌方、瓦斯超标等,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处理后,应重新进行巷道贯通检查,确保问题解决。
4.4 巷道维护与保养为了确保巷道的正常运行,需要对巷道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维护和保养工作内容包括支护设施的检修、通风系统的清洁和维护等。
5. 风险控制5.1 安全培训管理方应对巷道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2 风险评估在巷道贯通过程中,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5.3 紧急救援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应制定完善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方法,确保事故时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6. 监测与评估对巷道的使用情况、设施状态进行定期监测记录,并定期评估巷道贯通管理的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7. 处罚与奖励对于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错误。
对于做出突出贡献、提高巷道管理水平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炮掘巷道贯通在相距6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由通风防突部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落实,通风区负责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配合。
二、当贯通的两巷相距60m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掘进、通风、测量人员)、机电运输部、调度室、安全监察部、通风防突部、通风区等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施工单位及通风区必须向职工贯彻实施,并有记录可查。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调度室和施工现场都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由生产副总经理统一组织指挥。
贯通剩余5m时,由调度室组织生产、通防部及施工单位队长(或副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且必须在贯通现场签单上签字认可,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防突部至少有一名测风员在现场测定贯通前后的风量及瓦斯浓度。
四、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瓦斯,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停止贯通,立即进行处理。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生产技术部负责预报剩余距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所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六、巷道贯通当班,按照风流调整方案确定受影响范围,由调度室通知该范围内所有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通风防突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贯通巷道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停工地点恢复生产。
七、通风防突部要认真做好贯通台帐,记录贯通时间、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措施、风流调整方案、通知单和现场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贯通后当天把影响区域的测风情况报通风防突部和总工程师。
巷道贯通制度(5篇)
巷道贯通制度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掘进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落、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有通防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道时,施工单位距透窝点____米时,必须实行边探边掘,先在巷道上部打探孔,然后在巷道中、下部打孔,探孔深度综机____米,炮掘为____米,每次掘进前必须对探孔内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当探孔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方可开机或爆破掘进,但每次进尺不得超过____米或____米。
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安全管理,确保巷道贯通期间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和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巷道贯通施工管理。
三、职责1. 生产技术科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贯通施工。
2. 地测部门负责在贯通相距20m前,向生产技术科、通风队、安全环保处等部门通报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
3. 通风队负责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4.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排专人对巷道贯通工作监督现场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巷道贯通安全。
5.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四、贯通前1. 当贯通的两煤巷炮掘相距100m(岩巷炮掘相距50m、煤巷综掘相距150m)前,由生产技术科矿建组负责下达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三天内完成措施编制工作,措施必须包括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方面内容,经会审、贯彻后执行。
2. 当贯通的两煤巷炮掘相距100m(岩巷炮掘相距50m、煤巷综掘相距150m)前,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组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编制并审批完成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贯通地点构筑通风设施(或临时通风设施)位置及要求,要求上述工作三天内结束。
3. 当贯通的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前,由生产技术科测量组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
五、贯通时1. 当贯通的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后,每天由生产技术科测量组负责在矿早调度会上通报巷道贯通剩余工程量。
2. 两巷相向贯通时,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相向贯通两施工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撤出作业人员但保持正常通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施工。
六、贯通后1. 巷道贯通后,通风队负责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确保通风稳定可靠。
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巷道贯通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它关系到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确保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对巷道贯通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贯通专项措施: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贯通专项措施,明确贯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技术措施等。
2. 停止作业面作业: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 设置栅栏及警标:停掘的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及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4. 通风系统调整:根据贯通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确保贯通过程中通风良好。
5. 瓦斯浓度检测: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6. 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用好前探梁、支架连锁。
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
7. 测量工作:围绕巷道贯通工程而进行的所有测量工作称为贯通测量,确保贯通精度。
8. 技术交底:对参与贯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统一指挥: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贯通过程中的安全。
2. 停止工作面作业:贯通时,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
3. 瓦斯浓度检测: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
4. 爆破警戒: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 通风调整: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 电缆铺设:井下电缆的选用、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7. 人员培训:对参与贯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巷道贯通后的工作1. 检查通风系统:贯通后,立即检查通风系统,确保风流稳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临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临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____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
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
9、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通风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____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____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设警戒。
11、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措施的实施记录备查。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2)是指对城市中的巷道进行管理和规划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内容:1. 巷道贯通要求:巷道贯通是指巷道与道路或其他巷道之间的连通关系。
规定可能要求巷道之间具有一定的贯通性,以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
2. 盲巷管理:盲巷是指只有一条出口或没有出口的巷道,在规划和管理中可能需要特别关注。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巷道贯通是指通过凿通地下巷道或地下通道将两个或多个地方连接起来,以方便行人或车辆的通行。
巷道贯通的管理是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巷道贯通的安全、顺畅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介绍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相关措施,以推动城市交通的发展和提升居民的出行体验。
一、目的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城市交通的连通性,提高居民出行的便利性。
通过统一规范巷道贯通的管理,减少因管理混乱而导致的不必要的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交通安全和出行顺利。
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内容1. 巷道贯通规划和审批巷道贯通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要求,经过专业机构的规划和设计,确定贯通点的位置和线路布局。
在巷道贯通的建设前,需要进行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审批程序应该简化,但不得放松对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2. 巷道贯通建设和施工管理巷道贯通的建设需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遵循相关建设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施工队伍,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负责巷道贯通的施工和管理。
施工期间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巷道贯通维护和养护巷道贯通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维护工作包括保持巷道的清洁、绿化和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和设备等。
养护工作则包括对巷道结构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其符合使用标准和安全要求。
4. 巷道贯通使用管理巷道贯通的使用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其畅通和有序。
巷道贯通的通行方式和时间应明确规定,禁止无关车辆和行人的非法占用和闯行。
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巷道贯通的巡视和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保证巷道的正常使用。
5. 巷道贯通紧急情况管理在巷道贯通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
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保护财产,应制定相应的紧急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巷道贯通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对巷道贯通工程的组织、计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巷道贯通工程指的是巷道与其他建筑或地下工作空间之间的通道工程。
第四条、贯通方式主要有直通、借道和绕行三种。
第五条、巷道贯通工程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科学、合理、节约、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巷道贯通工程的各个环节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七条、巷道贯通工程应该编制相关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规范,并依法进行备案。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巷道贯通工程的相关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巷道贯通工程的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巷道贯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的目标、任务、技术指标和经济预算。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签订相应的合同。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巷道贯通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巷道贯通工程的设计方案和详细施工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编制施工方案,并提前提交给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相关的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巷道贯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巷道贯通工程的验收,并记录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巷道贯通工程的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巷道贯通工程的质量管理应从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井下巷道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贯通管理制度是保障井下巷道运行安全、有序和高效的管理措施。
为此,制定并实施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地下设施的正常运行、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某城市为案例,探讨了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井下巷道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贯通关键影响地下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因此,建立完善的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是保障地下管廊运行的关键。
2.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各相关单位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减少管理漏洞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地下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三、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内容1.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的定义和范围(1)井下巷道贯通管理是指各相关单位在使用井下巷道时需遵守的管理规范和制度;(2)井下巷道贯通管理覆盖了井下巷道使用、维护、检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2.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的主体(1)井下巷道贯通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等各个相关单位;(2)各相关单位在井下巷道贯通管理中应各司其责、密切合作,共同维护井下巷道的运行安全和高效。
3.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的制度(1)井下巷道的贯通需要经过管理单位的批准和监督,管理单位应建立贯通申请制度,明确贯通的程序和条件;(2)使用单位在贯通井下巷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不影响其他设施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4.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的安全要求(1)井下巷道的贯通需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井下巷道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运行安全和稳定。
5. 井下巷道贯通管理的风险评估(1)在贯通井下巷道前,相关单位应对贯通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贯通后的设施能正常运行;(2)在贯通过程中,使用单位应随时做好风险感知和应急处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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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在贯通已密闭的瓦斯尾巷、已采区、老空区及情况不明的巷道时,必须采用“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
在贯通之前必须制定贯通巷道的安全措施,报有关上级批准。
贯通时矿总工必须现场指挥。
2、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准备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调度室每班都必须掌握贯通距离等有关情况,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
3、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报告,同时向调度室、通风部门下达通知书。
报告应包括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煤性、地质构造、顶地板稳固性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
4、通风科接通后,立即制定巷道贯通措施,待矿总工批准后,贯通工作才准进行。
5、贯通前,矿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应包括:①绘制贯通巷道到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
②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6、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队队长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7、当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工作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