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第一条继续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力量。
为调动我校广大继续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先进、树典型,促进继续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从事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工作的院系分管领导和继续教育负责人、函授站负责人、专兼职教师、教务员以及班主任。
第三条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热爱继续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声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熟悉岗位业务与工作流程,能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中有突出表现;4.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能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5. 从事继续教育工作连续2年(含2年)以上。
除以上条件外,各岗位还要符合以下条件:⑴院系分管领导和继续教育负责人、函授站负责人①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作风严谨,廉洁奉公,无违规办学行为;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创新能力,在继续教育理论研究、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有所建树。
⑵专兼职教师①从事继续教育教学工作,担任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连续2年(含2年)以上;②坚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方面突出成人学习特点,继续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③教学态度认真,按质保量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无任何教学事故,学生测评结果优良。
⑶教务员①熟悉教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按章办事;②熟悉专业教学计划,了解其实施情况及各个教学环节;③妥善保管好各类教学管理档案和学籍管理档案,无缺失;④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能使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效率高;⑤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各类统考的考务工作。
⑷班主任①熟悉继续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勤奋学习;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与工作状况,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好工学矛盾;③熟悉专业教学计划,了解其实施情况及各个教学环节。
厦门市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暂行办法
厦门市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提高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和鼓励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投入力度,推进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我市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制度、从事能源开发、利用、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节能目标完成好(40分)
较好完成本年度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或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单位年度节能计划。
(二)节能效果显著(30分)
年度节能量、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率、产品能耗下降率等节能指标提高显著。
(三)节能管理措施得力(30分)
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节能奖惩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监测、统计,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开展能源宣传和培训等。
三、评选程序
每年组织一次“厦门市节能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一)参评单位申报
各单位填写《节能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自主申报。
(二)先进单位产生
各主管部门推荐、市节能办和市经发局牵头进行评估审核(百分制,按评选条件的评分标准打分),征求各参选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评选出节能先进单位。
四、奖励
对评选出的节能先进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节能先进单位”称号,颁发荣誉牌匾,并在申请我市“循环经济节能专项资金”等各项节能奖励资金时给予优先安排。
评优评先管理规定
评优评先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重庆X 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年度部门及个人评优评先暂行办法一、目的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和激励公司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每年度先进部门及优秀员工的评选过程,适用于本办法。
三、评选原则(一)公平、公开广泛收集意见,评选出名符其实的优秀管理者和员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和公开化。
(二)客观、公正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以量化评估为主,并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评价。
四、评优评先工作的分工(一)评优评先小组评选小组组长:XX评选小组成员:XX、XX、XX评优评先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甄选及结果报送工作,董事会、监事会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批。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评选材料的汇总、奖励的实施及负责修订和完善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等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及时申报工作。
五、名额设置及奖励标准(一)评优评先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
其中团队类为先进部门奖,个人类为优秀员工奖。
(二)奖励期限,各类奖项奖励期限均为年度。
(三)奖项设置1、先进部门奖设A、B、C三类,奖金分别为0元、0元、0元,颁发奖牌。
2、优秀员工奖设X名,奖金0元/名,颁发证书。
六、评选范围(一)先进部门奖,在公司现有X个部门(1部、2部、3部、4部、5部、6部)中评选。
(二)优秀员工在总公司调入员工、公司聘用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中评选。
七、评选标准(一)先进部门评选标准1、对上级的决策积极贯彻落实,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部门全年无重大考核扣分项;2、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执行不走样,贯彻落实不打折;3、部门人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4、积极组织部门培训学习,参与培训热情高,能有效完成各项培训计划;5、组织纪律性强,全体成员富有集体荣誉感;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效应做出突出贡献;6、具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部门内部风气正,凝聚力强;7、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8、部门成员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先进评选办法
先进评选办法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先进评选工作,体现集团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表彰为集团发展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通过激励先进,树立标杆,激发员工潜能,打造优秀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成立集团先进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集团办公室为评选工作牵头部门。
二、评选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标准、择优评选,杜绝暗箱操作。
三、参选范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集团总部各部室、各分公司、各项目部以集体名义参加先进集体奖项评选。
四、奖项设置共设四个奖项:先进个人奖6个,先进集体奖1个,突出贡献奖2个,劳动模范奖2个。
五、参选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品行端正。
2、工作认真负责,年度工作成绩良好。
3、全年无旷工,出勤率90%以上,全年请假天数不超过20天。
4、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无重大工作失误。
六、评选标准(一)先进个人奖1、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为完成本部门全年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2、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认可。
3、能够主动工作、超前工作,有较强的协调和协作能力,工作效率高。
4、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能主动与同事沟通配合,为实现团队整体业绩尽心尽力。
5、对任何有损公司利益或责任心不强的言行敢于批评并帮助其改正。
(二)先进集体奖1、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全年工作有亮点。
2、内部管理流程清晰,岗位分工明确,工作效率高。
3、执行力强,坚决执行公司决议,能够落实公司的管理要求。
4、团队建设好,具有较好的凝聚力,具有融洽的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5、协作能力强,与其他部门能够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突出贡献奖1、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济效益的提升,成绩突出者。
2、在销售、项目、贸易方面为集团大幅创收或者节约成本做出突出成绩者。
3、在工作流程、管理方法、节能降耗等方面提出重大改进方法并取得较大效益者。
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年度评优评先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特制定以下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在每年年初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本年度评优主题。
评选基本条件(参加评优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评选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具有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转正的正式员工;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符合本年度提出的评优主题要求的条件。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
本年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本年度受公司通报批评者;本年度内有未通过的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考核。
荣誉种类和具体条件“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绩效考核为一档,或月度考核至少三次一档记录,全年考核无三档及以下记录;服从整体安排,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工作失误,无被顾客或同事投诉;遵守考勤纪律,全年出勤良好,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除外),全年无上班旷工、早退。
“突出贡献员工”荣誉称号必须为各部门推举的本年度优秀员工人选;在本年度,工作业绩非常优秀,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在员工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团体成员团结一致,全面按时完成公司本年度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业绩显著增长;团队在促进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等公司日常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合理利用资源,使经营效率提升,在推进业务工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公认;团队成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凝聚力强,强烈认同公司价值观;团队成员在本年度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重违规或不当行为,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良好成绩;原则上,参评团队的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超过20人的部门或代表处,应以细分的班组或项目组为单位参评。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各类奖项的评选和管理,合理支出奖励费用,更好地发挥先进群体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体系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五好班子”(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第一条“五好班子”(先进单位,以下简称‘五好班子’)是指集团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中评选出来的年度先进;先进集体是各生产、经营单位中班组、劳务队、专业队和两级机关部室中评选出来的年度先进。
第二条凡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单位和集体,均可参加“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的评选。
第三条“五好班子”和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一次。
先进单位由集团公司总结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总结评选领导小组确定。
“五好班子”主要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年度承包经营指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
先进集体主要考核集体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和团结协作情况。
“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的评选控制在班子、集体总数的20%以内。
第四条评选的“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由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联合授予“五好班子”(先进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章先进个人第五条先进个人奖项分两项,即××标兵和××劳模。
凡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标兵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
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中××标兵的评选,根据分配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
第七条××劳模每年评选一次,从××标兵中产生,评选数量为10人左右。
××劳模的候选人实行公示制。
××劳模在两个评选年度内不得重复当选。
第八条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联合授予“××标兵”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优秀管理和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一、目的为了表彰先进和激励广大员工,切实有效地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树先进促后进,特制订此政策。
二、评选范围1、优秀员工评选范围:本年度3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
2、优秀管理评选范围:生产与质量部门且本年度3月1日前担任管理职务的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1、优秀管理的评选条件:(1)、本部门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包括:火灾、千元以上工伤事故、批量(单批次报废金额≧*万元)废品、*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2)、工作业绩突出,质量稳定(在质量指标范围内,或虽超出指标但较上年度有**%以上明显进步的)(3)、团队协作精神强,能完成生产任务;(4)、服从安排、无抗拒上级行为的(5)、本人无行政处罚(不包括质量处罚);(6)、部门员工全年离职率≤**%(入职满7天的);(7)、能积极支援其它单位工作,维护公司利益;(8)、本人出勤率高,全年请病事假缺勤≦*天内的。
2、优秀员工评选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实事求是;(2)、质量意识强, 个人无质量事故或不良率低的;(3)、对本岗位工作技能熟练,个人产量业绩突出的;(4)、出勤准时,全年无旷工,全年请假天数累计≦**天;(5)、团队观念强,不搬弄是非;无公司行政处罚记录;(5)、团结工友,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服从分配,虚心进步;(6)、节能降耗,成本意识强;(7)、安全意识强,本人全年无安全事故,无工伤;无违章操作造成他人伤害,无设备损失;四、评选名额1、先进管理者名额:1-2名;2、优秀员工提报名额(先进员工的评选比例为各部门或各车间总人数的**%,超出名额择优选取)五、评选程序1、各部门、各车间主管依据人事提报的考勤、工伤、奖征等记录提报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
2、由部门主管填写《优秀员工评选申请表》将优秀员工的相关工作业绩及先进事迹写明,交由工厂负责人审核(行政部门由企管办审核)。
3、最终产出的优秀员工名单及《优秀员工评选申请表》需在年会前一周,交到企管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先进评选管理制度
某某集团评选先进管理制度(试行)一、总则:表彰各年度为公司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做出切实贡献和成绩的团队和个人,树立经营单位和员工队伍的学习模范和榜样,激励我集团下属各单位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业务水平,促进某某持续健康发展.二、奖项设置:1、集体奖:先进集体、优秀班组、安全生产标杆企业;2、个人奖:先进工作者、销售标兵。
三、奖项评选奖励原则:尽可能多地鼓励先进,避免重复评选奖励。
四、集体和个人否决条件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设备事故的;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3、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含子公司)制定的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各单位不按规定执行或没有及时做好宣传、解释、沟通工作;4、发生泄露商业秘密事件的。
五、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发布执行,由企管部、综合部、市场部进行解释,修改亦同。
具体评选标准及办法见如下规定:第一、某某集团公司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第二、某某集团车间优秀班组评选办法 (3)第三、某某集团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7)第四、某某集团安全生产评优办法 (15)第五、某某集团销售标兵评选办法 (18)第一、某某集团公司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一、为规范、科学考评各单位经营业绩,表彰先进,激励我集团下属各单位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业务水平,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集团公司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集团公司各部室协助提供相应数据。
四、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并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先进集体2家。
五、先进集体评比条件: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各项生产任务、经营指标。
2、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管理有序。
3、单位内外部关系和谐稳定。
4、未发生重大质量、设备及人身事故。
六、依照经营业绩考评成绩确定先进集体:考评单位:由集团公司企管部根据考核办法及经营责任状要求进行考评,财务部、市场部负责提供相应数据,按考核成绩排名确定。
先进部门(集体)评选办法
先进部门评选条件一、基本参评条件1、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环境健康及安保情况好。
2、团队凝聚力强,富有团队精神及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团队形象及信誉良好。
二、必备条件1、完成14年既定目标/工作计划。
2、主要业绩,围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扩大销售业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行的一切可量化的管理创新活动,如技术革新、精益生产、立项、市场推广和维护、管理提升等。
3、工作质量。
年度内部门工作无失误。
(三)选拔条件1、工作计划管理。
完成每月既定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扣除5分/项。
(20分)2、文体活动。
年度内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每人次计0.5分(评委及服务人员除外),获得过公司举办的各项比赛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
(15分)3、5S现场管理。
5S现场管理全年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8分,排名第三的计5分。
(10分)4、宣传栏建设。
年度内宣传栏创办全年排名第一的计15分,排名第二的计10分,排名第三的计5分。
(15分)5、出勤率。
年度内部门出勤率排名第一的计20分,排名第二的计15分,排名第三的计10分。
(20分)6、综合考评。
年度内部门综合考评排名第一的计20分,排名第二的计15分,排名第三的计10分。
(20分)7、奖惩。
年度内部门无任何表彰处罚的计5分。
表扬一次计1分;奖励计2分/百元;批评扣减1分/次;处罚扣减2分/百元。
(15分)(四)加分条件1、精益生产管理。
本年度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显著,受到奖励年度排名第一的加15分,排名第二的加10分,排名第三的计加分。
(15分)2、技术改革/创新管理。
本年度技术攻关/立项等奖励金额排名第一的加15分,排名第二的加10分,排名第三的加5分。
(15分)3、专利管理。
本年度已获批专利发明创造专利加1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加5分/项,外观设计专利加2分/项。
(20分)4、工伤管理。
年度内无工伤事故发生的加10分。
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暂行)第一条先进班集体建设是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班风学风良好的班集体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参加创建先进班集体的积极性,增强班级凝聚力,提高学生参与班级建设和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时间先进班集体每年9—10月组织评选。
第三条评选办法及程序(一)先进班集体评选以教学行政班为单位,按《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每学年评选一次,每院(系)评选一个班级。
(二)班级自评。
各班级对照评选标准,实事求是地对本班工作进行评估,撰写评优材料和上交评选材料说明表。
(三)院学习部对各班级进行调查了解,研究确定具备参选先进班集体资格的名单。
(四)院评选和审批。
院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有关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
评选小组对具备参选资格的班级采取听汇报和调查了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办法,评出本年度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全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东莞理工学院批准。
第四条评选标准先进班集体评选采取定性要求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评价标准如下:(一)定性要求1.班级凝聚力(1)组织建设。
按时按要求配全班委和团支部,班干部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充分发挥班委、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校园文体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建设。
班级建设目标明确,重视思想建设和基础文明建设,班级建设计划周详,制度健全,出勤率高;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班级建设首位,班集体团结奋进,班级风气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班级工作针对性强,形式活泼,有开创性,有促进成才的计划和组织措施,效果好;全班同学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班级经常开展各种促进学习和班集体建设的活动,全班同学积极支持、踊跃参加;积极完成学校、系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大单位、各经营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工会办公室。
第四条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工作遵循“重事迹、看贡献、量化考核、好中选优”的原则。
第二章先进名称第五条集团公司先进包括(但不限于):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第六条先进集体从集团公司机关及各二级单位中产生。
(一)先进集体的选定以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二)推荐参加行业、省、国家先进集体评选的单位必须是集团公司先进集体。
第七条先进单位从集团公司所属的全部三级单位中产生。
第八条先进班组从集团公司所属的全部班组中产生。
第九条先进个人从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中产生。
依据行业特点,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细分为“安全卫士”、“服务明星”、“业务能手”、“敬业模范”、“学习标兵”、“‘节能减排’功臣”、“金牌建议”等。
(一)“安全卫士”奖的奖励对象是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安全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二)“服务明星”奖的奖励对象是在集团公司窗口单位对旅客、货主、航空公司或在集团公司后勤保障单位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三)“业务能手”奖的奖励对象是在相关工作岗位上业务突出的个人;(四)“敬业模范”奖的奖励对象是热爱本职岗位、默默奉献、不求索取的个人;(五)“学习标兵”奖的奖励对象是主动学习与集团发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六)“‘节能减排’功臣”奖的奖励对象是在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七)“金牌建议”奖的奖励对象是在“我为集团公司献计献策”活动中提出建议并由此建议为集团公司带来一定效益的个人。
评先推优管理办法
XXX公司先进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在公司挖潜转型、科学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对先进宣传、学习,有效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XXX集团公司、省级公司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评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团委负责具体工作。
先进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先进集体和个人,技术竞赛、论文获奖按《XXX公司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先进个人在无特指情况下,指公司正式在册员工。
第二章评选要求第四条荣誉称号分类:(一)工会口径:“先进部室”、“先进分工会”、“先进班组”、“优秀员工”、“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二)党建口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第五条各部门、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好初审关,推荐参加评选的候选单位、个人必须满足条件。
第六条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委员会和政治工作部负责各自口径评选的具体工作,对先进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第三章表彰项目的设立和审批第七条先进集体表彰限额:(一)“先进部室”2个/年;(二)“先进党支部”1个/年;(三)“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年;(四)“先进分工会”1个/年;(五)“先进班组”3个/年;第八条先进个人表彰限额:(一)“劳动模范”评选不超过2个/年(最终评定人数不超过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一),推荐人员必须为当年先进,xxx分工会可推荐2人,其他分工会各可推荐1人。
(二)“优秀员工”评选10个/年,各支部按4%比例推荐申报;(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2个,按1个/党支部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四)“优秀党员”评选4个,按1个/党支部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评先评优管理办法
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一)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和挖掘员工的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进一步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评选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为了树立标杆,选拔出符合公司文化的优秀团队和个人,特开展2021年度评优活动,对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上有突出表现、工作中有杰出贡献、企业运营中有卓越价值创造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部、部、划部、部、部、部、财务部、综合部。
2.优秀员工评选范围:公司全体在职正式员工。
三、奖项设置1.先进集体 3个2.优秀员工 15名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公司新年团拜和表彰大会上授予荣誉和奖励。
四、评委组成组长:总经理组员:总、总、总、总、总五、评价标准1.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标准。
⑴部门员工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部门及在职员工无违法乱纪及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现象。
没有针对本部门或部门员工的通报处罚。
⑵高效率的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得分80分以上。
⑶部门开展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成效。
⑷员工队伍稳定、积极向上、团结一致、互帮互助、有团队精神。
⑸与其他部门关系融洽。
⑹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2.优秀员工、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标准⑴工作积极主动,态度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年度绩效评估不低于75分。
⑵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技术,并能不断学习和创新,工作积极主动,不找任何借口,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⑶本年度未受到过客人和同事投诉,无违规、违纪或处罚记录,全年请事假不超过15天,迟到、早退不超过12次。
⑷尊重上司及同事,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同事关系良好。
⑸对客人或同事服务热情,受到过客人或同事的好评和表扬。
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秘级:文件编码:MZ-TZ-2011013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激情,鼓励员工爱岗敬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核心价值观塑造,培养广大员工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员工中树立标杆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员工共同学习提升。
为规范企业先进评选工作,逐步推动组织健康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含分子公司)及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班组、车间(厂、区)和研发、营销、综合服务系统及一线员工。
第三条评选原则1、一线员工优先原则。
除最佳教练奖、最佳管理分享奖等奖项外,其他奖项原则上不鼓励部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申报。
2、事实及成果举证的原则。
任何单位、个人申报和宣传的资料,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事实、数字和成果为评奖的依据,避免过多定性化描述,否则视同无效。
3、公开、透明的原则。
奖项的申报,可以由个人申报、通讯员申报等多种方式(原则上不再采用上级申报的形式);同时申报材料从年初即可开始受理,内容可随时更新,并在公司OA企业文化一栏中公示,事迹突出者将在明珠人报上宣传。
第四条一、成立集团先进评选管理委员会评选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先进表彰工作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修改集团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机构设置如下:1、委员会主任:总裁、副总裁2、评选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原卫平、郭小萍、谢建辉、阮继红、王阳、兰小凤3、评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各中心总监或中心指派代表4、评先员工代表:由后勤和一线员工代表2人以上组成5、评选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总裁办二、集团评选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责1、委员会主任:负责集团总体评选方案、费用、结果的审批。
2、评选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负责《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方案的讨论和审议,负责对先进申报人员按本办法参与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确定。
3、评选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牵头和推动委员会进行日常集团各类先进评选及表彰工作的开展;负责先进事迹的收集、宣传、以及先进申报材料及评选数据的汇集整理、材料初审,组织委员参与评审、表彰。
(完整)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先进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弘扬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充分体现榜样的作用为核心,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可量化指标进行评比。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先进部门评选条件、先进分厂评选条件。
先进班组评选参照先进分厂评选条件进行。
第四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一)基本参评条件1、思想进步,有责任感,忠诚无私,守法勤奋,能够维护公司利益,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主人翁精神,胜任本职工作且能高质量按计划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2、遵守职业道德。
3、团结同志,与身边的人和谐相处,不正面和背后攻击别人。
(二)必备条件1、完成14年考核指标/工作计划。
2、14年个人的主要业绩,围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扩大销售业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行的一切可量化的管理创新活动,如技术革新、精益生产、立项、市场推广和维护、管理提升等。
3、本年度内无工伤发生。
4、本年度内无工作失误和质量问题.5、全年累计事假不超60天者.6、公司入职满1年(优秀大学生除外)的员工。
(三)选拔条件1、出勤率。
年度出勤率为全勤的计20分,迟到扣减2分/次.(20分)2、奖惩。
年度内无表彰处罚的计10分.表扬计1分/次;奖励计2分/百元;批评扣减1分/次;处罚一票否决。
(20分)3、文体活动。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计2分.获得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15分)4、外出办理私事。
正常上班期间年度内无外出办理私事计15分,若有每次扣减1分。
(15分)(四)加分条件1、本年度自考取得大专学历的加5分,取得本科学历的加10分。
(10分)2、本年度通过国家正式考试取得初级职称的加3分,取得中级职称的加5分,取得高级职称的加10分。
(10分)3、本年度专业论文/文章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加10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加15分。
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31•【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 号《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1日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优秀代表,包括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第四条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
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第五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一般采取定期评选的方式产生。
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
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一般每三年或者五年进行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开展及时性表彰奖励,授予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六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三)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0•【字号】•【施行日期】2006.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十月十日济南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是指在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我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承办。
第二章评选表彰第四条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一般5年进行1次。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市总工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对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也可以适时单独命名表彰。
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总工会主席、市人事局局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定评选总体工作方案,评审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查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以及其他需要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事项。
医院感染管理先进科室和个人评选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院感科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考核细则》,每周、每月对乙方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反馈,并认真评分上报审计科,与绩效工资挂钩。
1、各科室月度考核总分≥85分为合格。
2、月度考核总分<80分,由审计科扣减绩效工资200元。
3、管理奖励:分为月度和年终奖励(1)每月考核总分居前两位(可并列)的科室给予人民币五百元奖励。
(2)年终对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临床科室,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壹仟元,二等奖两名,奖励八佰元,三等奖三名,奖励六佰元;科主任(科长)、护士长给予伍佰元。
(3)对于年度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的科室,年终给予目标任务完成奖壹仟元;科主任(科长)、护士长给予奖励捌佰元。
(4)对在医院感染管理中成绩突出的职能部门,年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别给予壹仟元、八百元、六百元奖励。
(5)对在医院感染管理中表现突出(包括理论考试)的个人年终评出优秀奖两名(医技、护理),年终给予每人壹仟元的奖励。
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一、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情况(10分)1.院感科将医院感染管理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及时下发各科。
查资料,资料不完整,少一份-2分。
2.各科室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每年不少于4次,并有记录及知晓内容。
少1次-2分,不知晓-2分。
3.医护人员应参加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院的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并有记录及知晓内容。
少1次-2分。
不知晓-2分。
4.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
每年考核不少于1次并有记录。
少1次-2分。
5.随机抽查医护人员熟悉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不知晓-2分。
二、医院感染管理小组(10分)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专人负责。
小组成员必须定期参加医院感染委员会议和工作会议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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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级:文件编码:MZ-TZ-2011013
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激情,鼓励员工爱岗敬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核心价值观塑造,培养广大员工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员工中树立标杆和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员工共同学习提升。
为规范企业先进评选工作,逐步推动组织健康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含分子公司)及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班组、车间(厂、区)和研发、营销、综合服务系统及一线员工。
第三条评选原则
1、一线员工优先原则。
除最佳教练奖、最佳管理分享奖等奖项外,其他奖项原则上不鼓励部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申报。
2、事实及成果举证的原则。
任何单位、个人申报和宣传的资料,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事实、数字和成果为评奖的依据,避免过多定性化描述,否则视同无效。
3、公开、透明的原则。
奖项的申报,可以由个人申报、通讯员申报等多种方式
(原则上不再采用上级申报的形式);同时申报材料从年初即可开始受理,内容可随时更新,并在公司OA企业文化一栏中公示,事迹突出者将在明珠人报上宣传。
第四条
一、成立集团先进评选管理委员会
评选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先进表彰工作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修改集团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机构设置如下:
1、委员会主任:总裁、副总裁
2、评选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原卫平、郭小萍、谢建辉、阮继红、王阳、兰小凤
3、评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各中心总监或中心指派代表
4、评先员工代表:由后勤和一线员工代表2人以上组成
5、评选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总裁办
二、集团评选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责
1、委员会主任:负责集团总体评选方案、费用、结果的审批。
2、评选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负责《先进评选管理办法》方案的讨论和审议,负责对先进申报人员按本办法参与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确定。
3、评选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牵头和推动委员会进行日常集团各类先进评选及表彰工作的开展;负责先进事迹的收集、宣传、以及先进申报材料及评选数据的汇集整理、材料初审,组织委员参与评审、表彰。
4、评先员工代表职责:广泛搜集了解广大员工对评先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员工
参与评先工作,监督整个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性。
第五条评选项目、范围、标准、名额及费用:
4h
5h
6h
7h
8h
9h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第六条以上先进申报需符合以下基本入围评选条件:
1、集体申报评选条件:
1)该中心成立运行至少1年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各单位重点KPI指标);(企管中心审核)
3)部门员工全年出勤率达98%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4)部门人力、财务成本及费用控制率达标;(人力资源中心、财控中心审核)
2、个人申报先进评选条件:
1)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2)遵守考勤纪律,全年总出勤率在98%以上;(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3)季度、年度个人绩效无C或D;(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4)无严重投诉、违纪事项发生;(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3、具有以下任意一项即“一票否决”:
1)经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处罚、通报批评、处罚1次以上的集团体或个人;
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3)中心部门有重大安全和工伤事故事件发生;
4)申报先进集体/员工申报材料不全及无事实案例举证说明;
第七条评选流程:
h
第八条本办法自集团总裁签字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评先管理办法共印一份
呈报:集团正/副总裁、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抄送:各中心、分公司及OEM工厂、供应商,党工/行政部OA公告并存档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3月22日印发车
辆寄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甲方将以下车辆寄存在乙方公司,并委托乙方代为销售,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订协议如下:
一、车辆情况(若为多辆,可填写《寄信车辆明细表》):
车主姓名: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
车架号: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行驶里程:______________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车辆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若销售过程中实际价格低于此价,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电话协商确定。
三、寄售时间为___天,即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乙方须查阅甲方出示的车辆手续并预留复印件备查:□登记证书、□行驶证书、
□附加税证、□钥匙、□商业险保单、□交强险保单
五、甲方寄售予乙方之车辆,甲方必须具有完全合法之处分权,否则因此产生的纠
纷及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一切有关该车之证件,对证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并保证该车辆可以过户转籍。
六、甲方将该车辆寄售于乙方之时起,在此之前该车的一切交通违法或未按时缴纳国家相关规费引
起的罚金、滞纳金及由此引发的相关一切责任、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寄售成功后,买方提取该车辆之时起所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与甲方无关。
七、寄售成功后,该车辆的过户费由__方负责,乙方协助买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八、寄售成功后,甲方需支付元作为乙方的服务费。
九、甲方将车寄售于乙方期间,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车辆,在此期间若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