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煤矿安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AQ1029_2019瓦斯监测监控标准
10~15m
T7
10~15m 10~15m
T2
T1
T0
38 2020/3/7
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工作面“U+I型”
10~15m
T2 T8
10~15m
T7
10~15m
T0 T1
≤10m
39 2020/3/7
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工作面“W型后退式”
10~15m
T2
T1
≤10m
40 2020/3/7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 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 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采煤机和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 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设置便携式 瓦面斯及检其测回报风警巷仪 各或 设甲 置烷1个传甲感烷器传T感0,器在工作
47 2020/3/7
16. 分站 substation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
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 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 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分站还 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 简单的数据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 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 控制执行器工作
35 2020/3/7
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工作面“U型”
10~15m
T2
10~15m
T4
T1
≤10m
上隅角
T0
≤10m
T3
36 2020/3/7
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工作面“两条回风巷”
T6
10~15m 10~15m
T2
T5
T0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矿井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矿名
监控系统型号
煤安标志证号
煤安标志有效期
系统建设时间
第一部分地面验收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标准分
评分办法
检查
得分
一、设备及机房
8
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 份能在5分钟内启动。主机或显 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操作一次切换试验
1
一项不符
扣0.5分
2.设备主机必须与上级管理部门 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查看联网主机数据
1
一项不符
扣0.5分
3、有专用上传主机,必须双机 备份。
查看设备台账
1
一项不符
扣0.5分
4、必须有专用机房,中心站机 房必须有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 通讯及办公设施。
现场检查
1
一项不符
扣0.5分
5、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 配备不小于2小时不间断电源, 对联网主机应配备软硬件防火墙 等安全设备,必须有声光报警装主机 联网及机房要求
(1)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 过1.0%时,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 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切断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 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 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
从系统内选择一个重 点采煤工作面,找岀 工作面甲烷传感器、 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 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 通过甲烷传感器每次 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 电情况,检查当甲烷 超限时,断电器的执 行情况和相应馈电器 的反应情况。从系统 内选择一个重点掘进 工作面,找岀工作面 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 器,及其控制断电器 和相应的馈电传感器, 通过局部通风机每次 倒机试验,查看风电 闭锁功能,也可通过 查看风电瓦斯闭锁试 验记录,查看断电器 及馈电曲线对应关系。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验标准
XX县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验收标准矿名法人代表姓名生产厂家代理单位监控系统型号煤安标志证号原系统新系统煤安标志有效期原系统安装时间系统升级时间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及要求是否合格验收人员签字一、设备及机房(一)设备要求1、安全(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2、安全(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防爆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
3、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二)设备种类和数量1、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系统设备(含分站和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即分站备用量为:现场用量的×20﹪,传感器备用量为:现场用量的2倍×20﹪。
(三)主机联网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
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内。
2、设备主机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
3、必须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中心站必须有防静电地板、消防器材、通讯及办公设及机房要求施。
4、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硬软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必须有声光报警装置和18端口可配置交换机。
5、地面中心站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的防雷接地设施必须齐全可靠。
二、安装及使用(一)传感器的安装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绘制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
2、接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3、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4、井下分站宜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悬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
5、甲烷、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安全监测监控检查评分标准标准
第六部分安全监测监控标准一、产量监控系统相关制度1.1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2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3设备管理制度1.4设备维护维修制度1.5产量监控故障报告制度1.6产量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二、产量监控系统相关表格1、监控员相关表格2.1.1产量监控系统运行日志2.1.2产量监控系统故障申告表2.1.3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2.1.4产量监控系统原煤与毛煤的折算系统上报记录表(与矿方商量后再做)2.1.5产量监控系统产量数据和上报统计产量数据进行对比记录表2、维检员相关表格2.2.1设备台账(现场打印)2.2.2产量监控系统故障记录2.2.3产量监控系统检修记录2.2.4产量监控系统巡检表2.2.5产量监控系统定期校验记录一、人员定位系统相关制度及岗位责任制1.1异常情况处理制度1.2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1.3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4值班制度1.5煤矿“五长”下井安全检查记录与制度(需求矿方出制度)二、安全监控系统相关表格1、监控员相关表格2.1.1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监测日报表2.1.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运行日志2.1.3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异常情况及处理记录2.1.4检身房与监控系统下井人员对照记录表2、维检员相关表格2.2.1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台账(现场打印)2.2.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故障记录2.2.3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检修记录2.2.4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巡检表2.2.5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一、安全监控系统相关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流程图1.1安全监测监控组织机构1.2各类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1.3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通信线路故障申告处理流程图1.5煤矿监控室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6煤矿监控室日检查制度1.7煤矿监控室维检员岗位责任制1.8煤矿监控室巡检制度1.9煤矿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1.10煤矿其它异常情况正常处理流程图1.11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正常流程图1.12异常情况处理制度1.13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1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1.15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二、安全监控系统相关表格1.监控员相关表格2.1.1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工作日报表2.1.2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日志2.1.3安全监控系统值班记录2.1.4安全监控系统监控员交接班记录表2.1.5瓦斯人工监测与传感器对照记录2.1.6中心站运行日志2.1.7安全监控日报表(现场打印)2.1.8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及处理记录2.1.9安全监控系统和通信线路故障申告表2.1.10安全监控系统电话记录表2.维检员相关表格2.2.1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台账(现场打印)2.2.2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故障记录2.2.3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检修记录2.2.4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2.2.5一氧化碳传感器校验登记表2.2.6三闭锁测试记录表2.2.7安全监控系统巡检表2.2.8安全监控系统报警断电记录(现场打印)2.2.9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使用情况登记表2.2.10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2.2.11三大监控系统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现场打印)1、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功能。
监测监控评分标准
现场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未 安装甲烷传感器,每项扣2分;高瓦 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回 风巷长度大于1km时未在回风巷中部 设置甲烷传感器扣1分。 现场检查: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 风流中,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扣1分。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 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 煤点处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 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 风流处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扣1分。
注:★为否决项,不计入总分。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1 组织机构 15 煤矿要设置监控调度室, 检查调度室及分管领导情况: 同时配备值班人员和维护 1、未按要求设置监控调度室扣3分; 人员,有分管领导。 2、无分管领导扣2分。 安全监控系统各工种上岗 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 有省厅颁发的工作人员上 岗资格证书。 1、安全监控系统应实行 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 运行,应建立健全各项规 章制度,包括: 2、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3、操作规程 1.3 管理制度 10 4、岗位责任制 5、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 的定期检修制度 8、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9、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10、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2 管理技 术资料 15 监控系统技术资料应归档 查阅各项技术资料,每缺少一项扣1 分,内容不规范扣0.5分。 管理,资料包括: 1、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 2.1 系统技 术资料 5 2、安全监控断电控制图 3、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 案 4、安全监控系统验收合 格文件 5、数据备份 1、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 系统无“MA”标志证书检查不合格。 有“MA”标志证书。 检查上岗工作人员: 未经培训或持上岗资格证书值班工作 人员不足6人,井下维护人员不足10 人,检查不合格。 检查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 间断值班制度,检查不合格。 检查内容及要求 检查及评分办法 扣分 得分
煤矿监控质量标准评分标准
(7)、线路每25—40cm必须上钩悬挂。
现场检查
8、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采区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采煤机、掘进机上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机载式甲烷断电仪。
(3)、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应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设备、线路上无煤尘、淋水等杂物,保持卫生整洁;
(2)、安全监控分站安设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3)、设备线路必须自被控制开关电源侧;
(4)、监控系统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5)、监控线路在井筒内须与动力电缆分挂巷道两侧,因巷道限制需吊挂同一侧时,因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0.2m以上;
(3)、监控分站备用量不少于20%
(4)、人员定位分站、读卡器备用量不少于20%,
人员定位识别卡不少于10%
现场检查
6、系统运
行情况
(1)、发生瓦斯超限时,监控员、维检员必须按《煤矿瓦斯超限正常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理:
(2)、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监控员、维检员必须按《煤矿瓦斯超限正常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理
现场检查
9、通讯电话
(1)、井下机电硐室必须安装通讯电话;
(2)、井下每处皮带机头必须安装通讯电话;
(3)、井下主要绞车处必须安装通讯电话;
(4)、电话必须安装电话箱,并附通讯录;
现场检查
9、通讯电话
(5)、电话防爆好、接线完好、接线无失爆;
(6)、每天值班、人员定
1、工作场所
1矿井要设有监控设备维修室、库房。
2、库房内设备要分类摆放,账目健全。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汇总表—2—一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3——4——5——6——7——8—负责人:检查人员:年月日—9—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表二采煤炮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满分100分)—10—负责人:检查人员:年月日三掘进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负责人:检查人员:年月日说明:1.检查项不存在自然得分,小项分扣完为止。
2.主要巷道是指开拓、准备巷道,主要巷道必须按中腰线标准检查评分。
4.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矿检查掘进工作面的平均分。
基 无腰线 巷道: -30~+50mm 腰线上7距离。
一个测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扣完为止4均匀布置5个检查点。
量测检查点前二架支架间的背板(网)。
一处不合柱窝挖到实底,底梁铺设在实底均匀布置5个检查点。
抽查检查点前一架支架的两个柱窝或一个底梁,挖1.支架间距 80mm ±100㎜3 均匀布置 5 个检查点。
尺量检查点前二架支架间左右两相邻立柱中至中的0.5 分,扣完为止 1003.支架梁水平度 (限值) ≤50㎜ 2 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扣完为止 24.立柱斜度 ±2° 2 均匀布置 5 个检查点。
用半圆仪测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两侧立柱内侧角度。
均匀布置5个检查点。
查检查点前二架支架,尺量棚梁接口处的上下离合3质量保证资料 6 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
每缺一附表一:刚性支架支护巷道检查评分表施工单位: 巷道名称:检查位置~ 米 检查工程量米得分检查项目 设计值 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及评分细则第一点 第二点 第三点 第四点 第五点实得分1212121212中线左71.巷道净宽(㎜)上: 主 要 巷 道: 0~+50mm2.2m 下:一 般 巷 道: -30~+50mm 2.7m 无中线 巷道: -30~+50mm7均匀布置 5 个检查点。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作为强制扣分项,不设分值,存在1 次,在总分100分中扣10分。
存在 的问题
得分
4.评估前1年时间内发生因瓦斯治理5%并持续3分钟以上的。
作为强制扣分项,不设分值,存在1 次,在总分100分中扣10分。
1.煤矿应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8.无矿长、总工程师之一或五职矿长中缺2人及以上的。
9.评估前1年时间内存在以下情况合计超过2次(含2次)的: (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2)发生一般瓦斯类生产安全事故的; (3)被认定为瓦斯超限频繁的(一个月内瓦斯超限3次或任一采掘工作面 瓦斯超限2次认定为瓦斯频繁超限); (4)矿井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超过3%并持续3分钟以上的; (5)矿井总回风巷外其他地点瓦斯超限浓度达到5%并持续3分钟以上的。
资金保障
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三、资金保 能力 障能力(20 (20分)
每拖欠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分)
3.企业和所属矿井不拖欠职工工资或拖欠职工工资不超过6个月。
6
超过6个月的,该子项目不得分,视为 无资金保障能力,资金保障能力单项
不合格。
4.煤矿企业安全专户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 每少1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2
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构人员 3.煤矿必须成立通风、地测、监测监控专业队伍,高瓦斯及突出矿井还须
(10分) 成立抽采专业队伍,突出矿井还须成立防突专业队伍,各专业必须配备足 够人员,持有效操作证的安全员、瓦检员、监控员、抽采工、防突工、爆
4
无相应机构不得分,人员少1人扣0.5 分,未持有效操作证作业扣1分。
附件 2:
项目
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准1 基本规定1.0.1所有井工矿井必须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严禁为逃避检查,不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或屏蔽、过滤数据。
1.0.2安全监控系统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必须具有四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MA标志证书。
1.0.3系统使用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必须有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联检证明。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1.0.4各矿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必须按集团公司统一要求实现联网,将监控信息上传至“同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
1.0.5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验收合格文件。
新装、更新或升级改造的安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具备验收条件时,按照《安全监控系统验收管理办法》,由上一级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申请集团公司复验,并出具合格文件。
1.0.6 安全监测部门必须配备值班人员、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具有通风、安全监控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
值机人员每矿不少于6 人,维护、调校和管理人员每矿不少于10人,并执证上岗。
1.0.7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1.0.8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负荷侧,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应使用专用电源供电。
1.0.9分站、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主要监控设备的备用量不少于应配数量的30%,系统其它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数量的20%。
1.0.10安全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必须齐全有效,且在每年4 月份以前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对防雷接地进行测试,出具测试合格报告。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准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同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山西省相关规定,由集团公司安监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国家有关资料,反复修改,最后由安监局组织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八章。
内容包括:基本规定;人员与机构设置;系统安装与检修;机房与主机配置;各地点传感器设置及报警、断电值;设备维护;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与联网信息处理;技术资料。
本标准适用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对矿井监测监控安全管理和监管,并作为《矿井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检查主要内容,其中第一章《基本规定》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对规范进行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集团公司安监局安全体系建设办公室,邮箱:。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同煤集团安监局主要起草人:丁学良康松涛段文广史永强王建江郭峰黄正成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 (3)第二章人员与机构设置 (4)第三章安装要求 (5)第四章机房与主机配置 (7)第五章各地点传感器设置及报警、断电值 (8)第六章设备维护 (14)第七章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与联网信息的处理 (17)第八章技术资料 (18)1基本规定1.0.1集团公司所有井工矿井必须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严禁为逃避检查,不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或屏蔽、过滤数据。
1.0.2安全监控系统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必须具有四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MA标志证书。
1.0.3系统使用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必须有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联检证明。
煤矿安全监察现场检查表(六大系统) - 评价表
煤矿安全监察项目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评价表)
系统
处罚依据:
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43条:对不能按期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或建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请有关部门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9条: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
3.《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标题五:对不能近期完成建设要求
4.《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安监管煤监一【2012】。
瓦斯监控监测检查表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1 设备及机房251.1 设备要求8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1、检查系统“MA”证书,无“MA”证书,考核不合格;系统配接煤安标志准用证规定以外的设备,无国家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报告,系统检查不合格。
2、检查系统设备,查阅设备资质证书,发现有一种设备不符合要求,扣1分。
1.2 设备种类和数量6 1、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
设有校验室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30%;没有校验室依靠矿区检定机构校验甲烷传感器、分站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50%。
3、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运转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马上投入运行。
对照相关图纸、设备台帐,检查:1、所使用传感器、分站数量、种类、安装位置、使用数量、供电电源是否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扣0.5分。
2、系统设备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20%扣1分。
设有校验室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30%,扣0.5分,分站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30%,扣0.5分;没有校验室的煤矿,依靠矿区检定机构校验甲烷传感器、分站,甲烷传感器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100%,扣0.5分,分站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50%,扣0.5分。
3、主机无双备份扣2分。
1.3 主机联网5 1、*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
并且有市局(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
现场检查监测监控系统的联网情况,没有按要求进行联网,检查不合格。
无市局(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扣2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新版2022)煤炭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新版2022)煤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22]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及标准
一氧化碳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 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安设标准及检查要点 1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 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 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报警浓度为0.0024%CO。 3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 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 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 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掘进工作面内; (2)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 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 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 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 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 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 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 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 查要点及标准 李建军
执行标准
•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 范
• 设计和安装要求 • 1 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 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 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 电控制图。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 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 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 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 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 编号。 • 2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 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 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 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 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主机、监控分站、传输接口、传感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监控软件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主机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台式微型计算机同,双机或多机备份。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监控分站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大于2km,分站至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电源箱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传感器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
Z型、Y型、H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 所示。
图1a U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0~15mT 1T 2 T 310~15m T 4≤10mT 0上隅角≤10mT 1T 2≤10m 10~15m≤10mT 1 T 210~15m图1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甲烷传感器T 0、T 1和T 2的设置同图1a ;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5、T 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 5、T 6的设置相同。
安全监控系统评分标准
18、井下主要风门处必须 井下主要风门处未安装风门开关传感 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器扣1分。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未 19、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 安装风筒传感器扣1分。 机的风筒末端应设置风筒 传感器。
1.2 人员配备
★
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 未经培训或持上岗资格证书值班工作 有省厅颁发的工作人员上 人员不足6人,井下维护人员不足10
岗资格证书。
人,检查不合格。
1、安全监控系统应实行 检查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 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间断值班制度,检查不合格。
★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
2、 闭锁控制区域甲烷浓度超过断电浓 度时,声光报警、切断该监控区域的全 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 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 锁。
3、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 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切断供风区域 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闭 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 时,自动解锁。
10、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 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 置甲烷传感器。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内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11、在瓦斯突出煤层(包 括按突出管理的煤层)的 所有采掘工作面、采区回 未安装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风巷和总回风巷应设置高 感器和风向传感器各扣1分。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风速 传感器和风向传感器。
5、数据备份
2.2
★
1、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 有“MA”标志证书。
系统无“MA”标志证书检查不合格。
2.2
设备管 理资料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 安全监控设备无“四证一标志”,检 有“MA”标志证书,防爆 查不合格。
瓦斯评分标准
4.3
系统运行 资料
1.运行日志 2.巡检记录 查阅各项系统运行资料,每
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序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要求 系统运行 3.安全监控日报 4.3 资料 4.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7 5.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6.瓦斯人工监测与传感器对 照记录
7.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
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序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内容及要求 8.瓦斯抽放泵站应安装甲烷 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 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9.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应当安装 甲烷传感器。 10.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 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 烷传感器。 11.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 巷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应当安 装风速传感器。 检查、评分方法 扣分 得分 瓦斯抽放泵站未安装甲烷传 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未 安装甲烷传感器扣1分。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 总回风巷测风站未安装甲烷 传感器扣2分。 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 机的井筒内未安装甲烷传感 器扣2分。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 总回风巷测风站未安装风速 传感器扣2分。
4
资料
15
系统技术 4.1 资料
5
2.安全监控断电控制图 3.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4.安全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
查阅各项技术资料,每缺少 一项扣1分,内容不规范扣 0.5分。
பைடு நூலகம்
★
5.数据备份 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 系统无“MA”标志证书检查 MA”标志证书。 不合格。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MA ”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安 安全监控设备无“四证一标 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制造 志”,检查不合格。 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 格证,即“四证一标志”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及评分标准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师煤矿安全保证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差不多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农六师管辖的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差不多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在本方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比本方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方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
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方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农六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矿井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验收申请书、自检报告、系统设计(或补充设计)及批复文件、系统布置图。
第五条检查验收程序:矿井完成“六大系统”1个子系统→煤矿自检(合格后)→向所在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专家组,在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由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文件形式(附验收表复印件)报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比评分方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系统实际得分。
3.矿井单项系统验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决项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的,该系统为合格;总分小于80分或否决项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系统即为不合格。
4.检查标准及验收评分表详见附表1—附表6。
(新版)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题库(含答案)
(新版)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题库(含答案)单选题(总共219题)1.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应以百分体积浓度表示测量值,采用数字显示,其分辨率应不低于(),并应能表示显示值的正或负。
A、0.3%B、0.2%C、0.1%D、0.01%答案:C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分别是()。
A、≥1.0%CH4,≥1.0%CH4,<1.0%CH4B、≥1.5%CH4,≥1.5%CH4,<1.5%CH4C、≥0.5%CH4,≥0.5%CH4,<0.5%CH4D、≥1.5%CH4,≥2.0%CH4,<1.5%CH4答案:A3.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A、预防为主B、质量为本C、安全为了生产D、生产为了安全4.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日。
A、0.5B、1.5C、1D、2答案:C5.掘进工作面采用的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
A、5mB、30mC、20mD、10m答案:D6.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传感器,在距其()远处的声响信号的声压级应不小于80dB,光信号应能在黑暗环境中()处清晰可见。
A、2m,20mB、1m,20mC、5m,20mD、1m,10m答案:B7.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电源或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与触电者分离开。
A、切断C、将电源接地答案:A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对下列参数的测量中,()属于模拟量。
A、风门B、馈电C、局部通风机D、风速答案:D9.某矿井发生致伤事故,有伤员骨折,作为救护抢险人员到现场抢救时,应该()。
A、先进行骨折固定再送医院救治B、立即送井上医院救治C、先报告矿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答案:A10.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次。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天至少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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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1 设备及机房251.1 设备要求8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1、检查系统“MA”证书,无“MA”证书,考核不合格;系统配接煤安标志准用证规定以外的设备,无国家防爆检验机构联检合格报告,系统检查不合格。
2、检查系统设备,查阅设备资质证书,发现有一种设备不符合要求,扣1分。
1.2 设备种类和数量6 1、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
设有校验室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30%;没有校验室依靠矿区检定机构校验甲烷传感器、分站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50%。
3、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运转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马上投入运行。
对照相关图纸、设备台帐,检查:1、所使用传感器、分站数量、种类、安装位置、使用数量、供电电源是否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扣0.5分。
2、系统设备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20%扣1分。
设有校验室的煤矿,甲烷传感器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30%,扣0.5分,分站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30%,扣0.5分;没有校验室的煤矿,依靠矿区检定机构校验甲烷传感器、分站,甲烷传感器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100%,扣0.5分,分站备用量少于在用量的50%,扣0.5分。
3、主机无双备份扣2分。
1.3 主机联网5 1、*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县、市、省煤矿瓦斯信息网联网运行。
并且有市局(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
现场检查监测监控系统的联网情况,没有按要求进行联网,检查不合格。
无市局(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扣2分。
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山西省煤矿安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1.4 机房设备及安装要求6 1、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有声光报警装置。
2、中心站计算机电源由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对实现联网的主机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3、监控系统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现场检查:1、专用机房应有防静电地板,声光报警装置,防火设备,通讯设施齐全。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
无声光报警装置,检查不合格。
2、中心站计算机后备电源符合要求,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布置合理,网络运行符合要求。
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
3、监控系统无防雷保护措施,扣1分;机房无防雷接地设施,扣1分。
2 安装使用502.1 传感器的安装28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绘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
2、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矿井出还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其回风流中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4、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矿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机电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1、无布置图扣2分,布置图存在缺陷酌情扣0.5~1.5分。
现场检查:2、瓦斯矿井在采煤工作面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工作面回风巷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1分,在工作面上隅角无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扣1分。
3、掘进工作面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高瓦斯、煤(岩)地其回风流中无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4、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5、在高瓦斯矿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机电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6、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的测风站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8、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的测风站必须安装风速传感器。
9、矿井主扇风机必须安装压力传感器。
10、主扇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
11、井下主要风门处必须安装风门传感器。
12、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1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长度大于1k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置甲烷传感器。
14、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8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瓦斯抽放泵站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1分,抽放泵输入管路中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1分。
7、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的测风站无安装甲烷传感器扣2分。
8、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的测风站无安装风速传感器扣2分。
9、矿井主扇风机无安装压力传感器扣2分。
10、矿井主扇风机无安装开停传感器扣1分。
11、井下主要风门处无安装风门传感器扣1分。
12、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无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扣1分,无设置温度感器扣1分1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长度大于1km时无在回风巷中部设置甲烷传感器扣1分。
14、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800m时无在掘进巷道中部设置甲烷传感器扣1分。
2.2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5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的规定。
现场检查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进风侧等监测点安装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的设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的规定,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分。
2.3 调校与故障处理9 1、甲烷传感器必须定期(七天)调校并保持调校记录。
查阅相关记录:1、查甲烷传感器调校记录,调校周期、调校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甲烷传感器没有按要求调校扣3分。
调校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无记录扣2分。
号检查项目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62条规定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调试。
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保持故障记录。
2、监测监控系统调试记录,检查调试周期、调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系统没有按要求调试扣3分。
调试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无记录扣2分。
3、查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记录,检查是否对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并在故障期间采取安全措施,发生故障无措施记录扣1分,在故障期间无安全措施扣2分。
2.4 系统闭锁功能8 1、*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
2、闭锁功能的实现与解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0条和《煤矿安全规程》2001年版执行说明158条规定。
1、系统不具备各项闭锁功能,检查不合格。
现场检测:2、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故障或断电时,系统能切断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接通1分钟内,系统继续闭锁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
系统不能实现上述功能扣2分。
3、闭锁控制区域瓦斯超限,系统能切断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瓦斯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系统不能实现上述功能扣2分。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局部通风机风筒处于“关”状态时,系统不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切断供风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或风筒开关处于“开”状态值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系统不能实现上述功能扣2分。
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停风区域中甲烷浓度达到 3.0%CH4时,系统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并闭锁,当停风区域甲烷浓号检查项目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度低于3.0%CH4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系统不能实现上述功能扣2分。
3 机构、人员及制度123.1 机构 3 煤矿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
检查调度室及人员配备情况:1、未按要求设置信息调度室扣1分。
2、无备配置专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扣1分。
3、无分管领导扣1分。
3.2 人员 5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
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应有矿领导或值班领导的签字,并上报上一级管理单位。
1、检查上岗工作人员上岗证,每发现1人无证上岗,扣0.5分。
2、检查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检查不合格。
查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表,报表内容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无系统运行日志扣2分,无瓦斯日报表扣2分。
3.3 制度 4 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运行的有效性,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5、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6、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查阅各项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0.5分。
每项制度内容不完善或操作性差扣0.1分;没有具体实施或缺少实施记录的扣0.2分。
号检查项目分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评分方法扣分得分报告制度8、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4 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134.1 系统技术资料2 对系统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资料包括: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电子图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计方案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查阅各项技术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
4.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资料4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仪表台帐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登记表3、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4、甲烷传感器使用登记表查阅各项设备资料,每缺少一项扣1分,内容填写有欠缺扣0.2分。
4.3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报告4 1、操作员工作日志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表和瓦斯日报表3、异常情况及处理报告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查阅各项系统运行报告,每缺少一项扣1分,内容填写有欠缺扣0.5分。
4.4 系统管理资料3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5、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年检申请报告6、市局监测中心年检意见书查阅各项管理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