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文学作品内容的法律管理
网络小说IP全版权运营版权保护
2、当前版权多元化运营存在的 问题
尽管版权多元化运营具有诸多优势,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 版权保护意识不强,导致侵权行为频繁发生;其次,缺乏规范的版权交易市场, 使得交易过程难以公平公正;再者,公司对IP的运作缺乏专业团队和经验,导致 无法充分发掘IP价值;最后,政策法规的变化也会给版权多元化运营带来一定风 险。
2、拓展海外市场:积极推进作品在海外市场的授权和合作,以全球化视野 运营IP。
3、创新商业模式:尝试开展付费阅读、原创内容付费下载、周边产品销售 等多元化盈利模式,以满足不同类型读者的需求。
4、作者合作与培育:加强与优秀作者的合作关系,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以提升作品质量;同时,积极培育新人作者,拓展优质内容的来源。
1、加强技术保护:针对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应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发 出更高效、便捷的版权保护技术。例如,利用数字水印、版权管理信息等技术手 段,为作者提供更好的作品保护。
2、完善法律制度:针对当前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问题,政府应加强对版权 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作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 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5、社区互动与活动:举办线上线下的互动活动,加强与读者的交流,提升 读者参与度和粘性;开展各类评选活动,让读者对作品进行投票和评价,了解读 者需求和反馈。
6、数据分析与优化:通过收集和分析用户数据,了解读者需求和行为偏好, 为作品策划和运营提供数据支持;同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不断优化产品功能 和服务体验。
5、加强行业自律:网络小说行业应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行业秩序。例如, 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同时,鼓励行 业内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版权保护工作中来,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与管理探究
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与管理探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普及,网络文化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交流思想,而网络文化也日益多元化、丰富化。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充斥着一些低俗、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信息。
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网络文化秩序,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与管理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文化内容审查机制在我国,网络文化内容审查机制主要由国家版权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
国家版权局主要负责对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等进行内容审查和登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则负责对互联网信息进行全面管控。
同时,各大网络平台也有自己的内容审核机制,如微博、微信、知乎、虎扑等,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和过滤。
虽然网络文化内容有望通过审查机制得到规范和改善,但是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审核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 国家政策法规的完善。
目前,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法尚处于起草阶段,推动该法尽快实行,对网络内容审核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2. 审查机制的透明化。
网络内容审查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由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并对内容删除和封禁进行解释说明,使用户对审查过程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3. 社会力量的参与。
应当鼓励社会组织、媒体、专家学者等围绕网络文化内容审核,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推动网络文化内容审核和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
二、网络文化内容创作与传播经过多年的发展,网络文化的内容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现如今,网络文化内容既有高质量的原创,也包含低俗、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信息,如何平衡网络文化内容的创作自由和社会价值观的规范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网络文化内容创作与传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1. 规范网络文化市场。
应当建立市场规则和标准,积极推动网络文化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2. 加强网络文化扶持。
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强对网络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推广优秀的网络文化内容,提升整个网络文化市场的质量和水平。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思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纸质媒介被突破,数字化形式的作品开始广泛流传。
由于数字化技术使作品更方便、迅速、低成本、高品质地被复制,提高了对作品操控、传播和改变的能力,进而对传统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数字化作品给传统立法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越来越多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遭到了侵权损害,虽然我国有相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仍有一些滞后和不足。
下面来谈谈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思考。
一、我国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现状1、案件数量增长快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传统著作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所占比重日益上升。
究其原因,一是网络已经渗透到现代人生活的多个方面;二是网络链接、搜索等高科技的发展,使侵权成本变得更低;三是著作权人及其他集体管理组织维权意识不断形成,他人的维权成功案例迅速通过网络传播,成为其他著作权人维权的诱因和动力。
2、被侵权对象范围不断扩大该类案件被侵权对象范围不断从传统的文字、图片作品拓展延伸到影音作品、游戏软件等,其中影视作品、游戏软件成为被侵犯的主要对象。
视频、软件下载或在线使用网站和网吧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视频、软件网站和网吧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个人学习,合理使用的旗号供广大网民下载、使用,成为著作权人追责的主要对象。
3、侵权手段复杂多样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要通过提供网络链接、搜索引擎等方式为网络客户提供服务,由于缺失监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侵犯著作权人权利后,成为著作权人争诉的焦点。
侵权手段更加隐蔽,取证难度不断加大,典型表现便是侵权形式从原来的动态点播下载进化为静态定时播放。
4、关联案件多由于现有文化信息产业和动漫软件等公司的兴起,一个公司名下享有多项著作权利,公司通过发行、销售著作权产品产生经济利益,一旦一个公司名下多项著作权被同一或不同民事主体侵犯,或者同一民事主体侵犯多个著作权,按照诉讼效率理论,多名原告或多名被告的案件会集中起诉,合并审理。
我国网络原创文学的著作权法律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网络原创文学的著作权法律问题与对策分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原创文学逐渐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形式之一。
然而,与其发展相伴随的是网络原创文学著作权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网络原创文学的著作权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分析。
一、网络原创文学著作权法律问题1. 著作权保护的缺陷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原创文学的传播和拷贝变得轻而易举,这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挑战。
首先,网络文学的传播速度快,使得作品被不法盗版网站盗用的风险大大增加。
其次,网络文学作品通常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在,易于复制、传播和篡改,进一步加剧了著作权保护的困难。
2. 侵权行为难以追溯由于互联网文学涉及匿名创作和转载,侵权行为随之增加。
作者的著作权遭到侵犯后,很难找到侵权者的真实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网络平台提供的侵权检测机制和维权渠道不完善,也限制了作者的有效维权。
3. 传统版权法的局限性我国著作权法主要基于传统纸质出版物的保护,对网络原创文学的特殊性考虑不足。
例如,著作权法对公众发布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较为模糊,难以覆盖网络原创文学的各种形式。
此外,目前的著作权登记制度也不适应网络原创文学的发展,导致了取证和维权难度加大。
二、对策分析1. 完善立法和法规加强对网络原创文学著作权的立法工作,完善著作权法,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
应明确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在的网络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和权利边界,同时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尤其是对盗版、转载、侵权转载等重点进行管理和监管。
2. 加强平台责任落实网络平台应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的侵权检测机制。
平台应主动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加强对侵权作品的删除和处理,避免侵权作品的传播。
同时,加强平台的版权保护意识,合理分配利益,提供更多的版权收益给原创作者。
3. 强化维权机制建立完善的网络原创文学著作权维权渠道。
通过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维权协同机制,提高侵权行为的查处效率。
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保护
Legal S y st e mA^d Soci ety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保护李睿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
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使得规范网络原创丈学的法律不完善。
对于网络原创文学来说,我国现有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体系存在诸多不足。
本文分析了网络原创文学著作权的侵权形式、侵权特点和管辖关系,进而提出网络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三个对策:一是著作权人应建立并健全技术性保护措施,二是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立法保护,三是建立通知——取消制度。
这样通过立法机构的努力,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配合著作权人自身的措施,为网络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原创文学网络著作权著作权保护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33-02--4。
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互联网经历了迅速发展的过程。
伴随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原创文学也在迅速发展。
但伴随着网络原创文学的繁荣,网络文学作品被侵权的现象日益严重。
我国于2001年12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5年3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同年4月30日,我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发布。
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在各自的适用领域内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相对于网络原创文学来说,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本文分析了近年来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形式和司法问题,进而思考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几点对策。
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所谓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就是指作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简称网络著作权。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与传统环境下著作权相比,具有新的特点:(1)著作权的本质是专有权,而网络则是一个通过信息高速公路建立起来的全人类共用的开放性媒体,网络的开放性直接导致了大量“免费搭车”行为,极大削弱了专有权。
网络文学创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网络文学创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文学创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网络文学创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版权问题网络文学创作的特点是公开、自由、共享,但这也导致了作品版权的难以保护。
在网络文学中,很难查证哪一个作品是原创,哪一个作品是剽窃,这给网文创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对策。
一是建立版权保护机制,加强对网上文学创作的监管和管理,规范网上写作行为,保护正版作品的权益。
二是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提醒读者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引导读者阅读正版作品。
二、安全问题网络文学创作的过程中,个人信息往往会被泄露,这就给创作者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
为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创作者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一是合理利用安全隐私保护软件,这可以大大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
二是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泄漏个人信息,注意保护个人的隐私。
三、质量问题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参差不齐,有一些作品质量很高,但也有一些作品质量很低,这给读者带来一定的阅读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平和文化素养。
二是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审核制度,只有经过审核的作品才能发布。
三是引导读者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正规网站,避免阅读低质量的作品。
综上所述,网络文学创作中存在着版权问题、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者和相关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提高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和社会形象。
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文学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文学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其中包括低俗内容泛滥、知识产权侵权、创作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促进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建立相应的机制。
一、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网络文学涉及广大群众的精神需求,因此需要加强对网络文学的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网络文学平台的监督力度,引导平台规范内容,提高审核标准。
同时,应依法打击低俗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的网络文学作品,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威慑力。
此外,需要建立健全网络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作者培养,提高创作质量网络文学的发展需要拥有一批优秀的作家和创作者。
政府可以设立奖学金、奖励计划等措施,鼓励有潜力和才华的作家加入网络文学创作队伍。
同时,提供专业的创作指导和培训,提高创作技巧和素质。
只有提升创作者水平和作品质量,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推动网络文学行业的良性发展。
三、培育文学人才,促进多元发展网络文学需要有足够的人才支持其发展。
将网络文学纳入学校的课程体系,加强对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培养更多的文学人才。
同时,建立起网络文学作家的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潜力的作家持续创作,并提供更多展示和合作的机会。
多元化的文学人才队伍将使网络文学行业更加繁荣和创新。
四、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提升行业竞争力网络文学行业的商业模式需要与时俱进,因应市场需求。
除了传统的付费阅读模式,可以开展订阅制、广告合作、影视改编等多样化的商业合作模式,为作家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
同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创作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和多样化的创作方式。
只有具备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才能推动网络文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国际交流,推广优秀作品网络的发展使得作品的传播范围更加广阔,国内的网络文学作品也应该向国际传播。
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文学交流,推动网络文学作品的国际化和品牌化。
互联网时代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互联网时代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在数字化时代,无论是文学作品、音乐、影视作品还是软件等创作,都面临着被盗版、侵权的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不断探索新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就互联网时代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著作权保护问题的现状互联网的发展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许多挑战。
首先,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著作品被复制、传播的成本大幅降低,进而培育了盗版和侵权行为的滋生。
其次,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侵权者很难被追溯和追责,给著作者维权带来了困难。
此外,互联网跨国性的特点,使著作权的保护更加复杂。
各国法律标准的不一致,使得跨境盗版难以追究。
二、当前的著作权保护方案为了解决互联网时代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强化了著作权法的立法和执行。
许多国家通过修改法律,增加盗版、侵权的刑事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维权成本,以起到威慑作用。
其次,多数国家建立了版权管理机构,负责著作权的注册、登记和维权工作。
此外,与互联网企业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合作,加强侵权监测和处理,也成为一种常见做法。
然而,这些措施仍然难以彻底解决著作权保护问题。
一方面,由于技术更新换代快,法律在适应技术变化方面显得滞后,导致其执行的有效性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法律的执行成本高昂,加之互联网的匿名特性,对于小规模的侵权行为,著作者难以维权。
三、互联网时代的著作权保护解决方案鉴于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的困境,需要采取一些新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方案:1. 引入数字水印技术: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将版权信息嵌入到数字内容中,使其成为不可见的标识。
这样一来,无论内容如何被复制、传播,版权信息始终存在,侵权者难以毁掉或篡改这些信息。
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帮助著作者追溯侵权者,并提供证据。
2. 强化跨国合作:在互联网时代,跨境盗版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因此,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起跨国著作权保护的合作机制,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有哪些措施
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有哪些措施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文学蓬勃发展,成为了人们获取阅读乐趣和知识的重要来源。
然而,伴随着网络文学的繁荣,版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
网络文学作品的易复制性、传播的广泛性以及侵权行为的隐蔽性,都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障网络文学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加强版权保护。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是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基础。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版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著作权法》等,但随着网络文学的不断发展,现有的法律体系可能存在一些滞后和不足。
因此,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归属、侵权行为的界定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对于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应当制定更加具体和严格的处罚标准,加大对侵权者的惩处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其次,建立健全的版权登记制度至关重要。
版权登记可以为网络文学作品提供初步的权利证明,有助于在发生版权纠纷时明确权利归属。
相关部门可以优化版权登记流程,降低登记费用,提高登记效率,鼓励网络文学作者积极进行版权登记。
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版权登记数据库,方便公众查询和验证作品的版权信息,也能够增强版权保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是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重要途径。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例如,采用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手段,可以对网络文学作品进行标记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
此外,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网络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链接和盗版资源,能够有效地遏制侵权行为的扩散。
提高网络文学作者和读者的版权意识也是关键。
一方面,作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版权法律法规,在创作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创作手稿、邮件往来等。
同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读者的版权意识,引导读者尊重知识产权,拒绝阅读和传播盗版作品。
网络文学IP改编版权侵权现象探析
2.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许多网络文学作者、机构以及投资者对知识产权的认 识不足,对版权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这种意识上的缺失为侵权行为提供 了土壤。
三、影响分析
1.损害读者权益:版权侵权行为使得盗版作品在市场上泛滥,读者在不知情 的情况下可能购买到盗版作品,从而导致读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影响创作生态:版权侵权严重影响了网络文学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和权益保 障,对网络文学创作生态造成了恶劣影响。缺乏良好的创作环境将制约网络文学 的进一步发展。
网络文学IP改编版权侵权现象探析
01 一、背景
目录
02 二、原因分析
03 三、影响分析
04 四、解决措施
05 五、结论
06 参考内容
随着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IP改编成为了一个备受瞩目的领域。然而,与此 网络文学IP改编版权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给整个行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本次演示将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探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谢谢观看
参考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学作品已成为一个日益壮大的文化产业。近 年来,网络文学作品IP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等形式的趋势日益明显,这给原创作 者和投资人带来了巨大的商业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版权问题。本次演示将 分析网络文学作品IP改编中存在的版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
一、版权问题分析
一、背景
网络文学是指在网络上发表和传播的文学作品。随着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 IP改编逐渐成为了网络文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IP改编是指将网络文学作品改 编为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其他形式作品的过程。然而,随之而来的版权 问题也日益突出,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二、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完 善之处,难以完全保障网络文学作者的权益。虽然《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版 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电视剧等形式的过程中,涉及到多方利益分配 问题。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制片方和投资方往往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忽视 了原创作者的权益,导致原创作者在版权收益上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一些原创作 者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往往在利益受到损害后无法得到有效的赔偿。
网络文化管理法律法规介绍
网络文化管理法律法规介绍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文化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文化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侵犯他人隐私等。
为了规范网络文化的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网络文化管理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探讨其对网络文化的影响。
一、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法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法是我国针对网络文化管理制定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旨在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信息,都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还明确了对不良信息的处理措施,如删除、屏蔽、关闭相关网站等。
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法的实施对网络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它规范了网络信息内容,减少了不良信息的传播,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它也为网络文化的创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鼓励了优秀的网络文化作品的产生。
二、网络文化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管理暂行规定是我国网络文化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规定主要针对网络文化经营者,要求其依法经营,确保网络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和健康性。
规定明确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程序和要求,要求网络文化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经营。
网络文化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对网络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它规范了网络文化经营者的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提升了网络文化产品的质量。
同时,它也促进了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网络文化经营者提供了一定的规范和指导。
三、网络版权保护法网络版权保护法是我国网络文化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旨在保护网络作品的版权,维护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规定,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与传统作品相同的权利,并规定了网络作品的保护期限和权利归属等问题。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如删除侵权作品、赔偿损失等。
网络小说如何应对内容审查和监管的挑战
网络小说如何应对内容审查和监管的挑战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络小说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文学形式,拥有着庞大的读者群体和创作者队伍。
然而,随着网络文学市场的不断扩大,内容审查和监管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网络小说创作者和相关平台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何在保证创作自由的同时,积极应对内容审查和监管,成为了行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内容审查和监管的必要性。
网络小说的传播范围广泛,读者年龄层次多样。
一些不良内容,如低俗、暴力、血腥、恐怖、宣扬违法犯罪等,可能会对读者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读者。
因此,通过审查和监管来过滤掉这些有害内容,维护网络文学环境的健康和清朗,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那么,网络小说创作者在面对内容审查和监管时,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第一,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是关键。
创作者要清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哪些内容是不允许出现在作品中的。
同时,要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以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的作品引导读者。
在创作过程中,时刻自我约束,不追求低俗、暴力等不良情节来吸引眼球。
第二,注重作品的质量和内涵。
摒弃为了迎合市场而粗制滥造的创作方式,精心构思故事框架,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深入挖掘主题。
用扎实的文学功底和精彩的情节吸引读者,而不是依靠一些违规的、打擦边球的内容来获取关注。
第三,加强自我审查。
在作品完成后,创作者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仔细审查,检查是否存在可能违反审查规定的内容。
对于一些存在争议或者模糊的部分,要谨慎处理,或者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对于网络小说平台来说,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平台应建立健全的内容审核机制。
配备专业的审核人员,采用人工审核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上传的小说进行严格审查。
同时,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审核标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和社会环境。
加强对创作者的教育和引导。
通过举办培训、发布创作指南等方式,帮助创作者了解审查和监管的要求,提高他们的合规意识和创作水平。
浅析网络文化管理
浅析网络文化管理独创性声明本人对本文有以下声明:1.本人所呈交的论文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已按相关要求及时提交论文稿件,最终形成本文;2.在撰写过程中主动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接受导师的指导;3.本文符合相关格式要求,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的地方外,论文中单篇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不超过800字;4.本人本文成稿过程中不存在他人代写、抄袭或和他人论文雷同的现象。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摘要网络文化是随着网络的诞生而产生的,是人类文化与信息技术的结合的产物,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文化的发展遵循着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有其特殊性。
要科学认识网络文化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引导和管理网络文化的发展。
网络文化管理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由于网络文化的特殊性,传统的管理方式不能对其有效管理。
本文以政府对网络文化管理为立足点,阐述现阶段政府在网络文化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积极探索互联网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文化;网络文化管理;存在问题;对策ABSTRACTNetwork culture is with the birth of the Internet, is the product of the of human cultur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culture. development of network culture following the general law of cultural development, also has its particularity. To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and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network culture, using scientific theories and methods to guide and manage the development of network culture.Network culture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social focus problems, due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network culture,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 for its effective management. The government as the foothold of the management of network cultur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esent stage the government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network culture, an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scientific management, actively explore Internet management, effective management measur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Key words: network culture; Network culture management; There is a problem. countermeasures前言网络文化是一种新的社会文化形态,它深刻的改变着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对于网络文化的管理带来挑战。
浅析网络文学作品内容的法律管理
政府部门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 , 也是微观管理的执行者 ,他们 方面要扶持引导优秀文化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监督文化企业的行 为 ,对文学作 品这种特殊商品进行 “ 质检 ”。同家对网络低俗 内容进 行管理的政府部 门是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 “ 扫黄打非”T作小组办公 室 ,两个部门对互联网出版 的内容进行严格监控 ,包括 “ 网络 出版监 管系统” 、 “ 2 4 / Nt  ̄ , 网络出版 内容实时动态检测站” 、 “ 网络 出版舆 情报告系统单位 ”等检测力量 和手段 ,对低俗 内容全面管理 和清理 , 这些部¨累计对4 O 0 O 多家网络文学出版 网站中的近5 万中网络文学作品 进行重点监测 , 并组织5 0 多位专家对涉嫌色情 和低俗 内 容 的网络文学 作品进行审读鉴定 ,这些措施取得 了显著成效 ,一大批传播淫秽色情 和低俗 内容的网络文学作品 、网络原创文学网站和文学网页链接被删 除和 关 闭 。 在 对传统 出版 的管理 中,政 府对出版业 的管理表现在这 几个方 面:一是进入规制,包括法人 、产 品、职业和岗位 四位一体的进入规 制,这严格限定了出版主体的数量 和行为 ;二是内容审查 ,我国采用 事后审查方式 ,如果发现问题 ,可 以依法追究其作者 、出版者和传播 者的责任 ,涉及国家机密或者是重大选题必须实行选题和原稿同时备 案制度 ;三是书号方面 的控制 , 这是一个具有争议 的控制方法 , 但可 以对 出版物及其种类 、 数量进行有效管理 ;四是对 出版社经营范围的 规定 ,既有大型综合 的出版社 , 也有专业出版社 ,因而可以出版社可 以各 自发挥特长 ,出精品,出好书。
1 运营主体控制法规 2 0 0 1 年1 2 月2 5 日 发布的 《 出版管理条例 》,该条例 已于2 0 1 1 年3 月 1 9 修订。规定 出版主体必须具 备规定 的条件 : ( 一) 有出版单位的名 称 、章程 ; ( 二) 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 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 管机关 ; ( 三) 有确定 的业务范围 ; ( 四) 有3 0 万元 以上 的注册资本 和固定的工作 场所 ; ( 五)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 国 家规定 的资格条件的编辑 出版专业人 员; ( 六) 法律 、 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审批设立 出版单位 ,除依 照前款所列条件外 ,还应当符 合 国家关于出版单位 总量 、结构 、布局的规划。未经许可并未办理相 关手续 的,不得印刷报纸 、期刊 、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 品、电子出 版物。在三十六条中规定 “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 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 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 户,应 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 《 出版物经营许 可证》。”2 0 0 8 年4 月1 5 日 新 闻出版总署颁布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 定》,其 中详细规定 : “ 设立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 一) 有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 、章程 ; ( 二) 有符合新 闻 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 ( ) 有确定的电子 出版物出 版业务范同 ; ( 四) 有2 0 o 万元 以上的注册资本; ( 五) 有适应业务范 同需要 的设备和工作场所 ,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 0 0 . T a c 方米 ; ( 六 )有适应业务范【 罚需要的组织机构 ,有2 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 出版 专业职业资格 ; ( 七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依照前款 所列条件外,还应 当符合国家关于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 、 结构 、 布局的规划。”第七条还规定设立 电子出版单位 ,经过主管单位 同意 过后 ,由主办单位 向所在的省 、自 治 区、直辖市新 闻出版行政部 门提 出申请 ,同意后 ,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这限制了从事网络原创文学 出版 的经营主体 ,可以严格监控他们 的经营行 为,强化经营责任 意
浅谈网络出版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险都很高 , 而 侵 权 的 成 本 与 风 险却 很 低 , 甚 至 为 零 。在 这 种 环境 下 , 著 作 权 人 为 防 止 他 人 对 网 络 出版 作 品 的 非 法 使 用 。 必 然 会 在 版 权 作 品 上 采 取 一 些 有 效 的技 术 措施 , 令 使用 者不能任 意复制 、 发行 、 传 播 和 修 改 ,从 而 达 到 更 好 地 保 护 其 合 法
施, 如设 置密码 、 付 费浏 览等 , 目 的 主 要 是 使 用 户 未 经 允 许 无 法 访 问 、接 触 某 个
网 页 或 该 网 站 的某 些 内容 。
对著作权的侵犯存 有隐蔽性 、 迅速性 、 全 球 性 以及 罪 证 难 以 收集 等特 点
1 . 互联 网 的 特性 造成 了侵 权 易 、 维权
也存在很多问题 , 其中著作权问题是网络出版亟待解决的问题。
【 关键词】 网络出版问题 : 版权保护
一
、
网 络 出版 的 定 义
求 多 媒 体 开 发 者逐 一 去 取 得 在 先 作 品 权 利 人 的许 可 , 所 花 费 的 金 钱 和 时 间 都 极 为 可 观 。这 一 点 是 现 行 多 媒 体 开 发 者 最
容 易 地 找 到 有 形 的 物 证 . 网络 出 版 作 品
被 侵 权 后 ,不 法 者 可 以 轻 易 地 从 计 算 机 中 删 除 被 侵 权 作 品 。造 成 诉 讼 证 据 难 以 被 有 效 收集 的 窘境 。
2 . 网络 服 务 商 的 法律 责任 问题
著 作 权 由合 作 作 者 共 同 享 有 。 没 有 参 加
部 网络 出 版 作 品 在 虚 拟 的 网 络 世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们可以轻松地在网络上获取各种知识、文化作品以及娱乐内容。
然而,这种便捷性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版权保护成为了一个日益严峻的挑战。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作品的复制和传播变得极为容易。
过去,要复制一本书或一张唱片需要一定的成本和技术手段,但现在,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在瞬间完成对数字化作品的复制和分享。
这导致了大量未经授权的作品传播,严重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在一些网络平台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被非法上传和分享。
这些盗版资源不仅损害了影视制作公司的经济利益,也影响了整个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为制作方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来创作优秀的作品,如果无法从正版渠道获得应有的回报,那么他们的创作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最终可能导致优质作品的减少。
此外,网络文学领域也面临着严峻的版权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抄袭他人的作品,稍加修改后就发布在网络上,谋取非法利益。
这不仅对原作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破坏了网络文学创作的良好生态。
那么,为什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如此困难呢?首先,技术的快速发展让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追踪。
侵权者可以利用虚拟专用网络(VPN)等技术手段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位置,使得版权执法部门难以查处。
其次,互联网的全球性使得版权保护面临地域差异和法律冲突。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版权法律不尽相同,这给跨国的版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再者,公众的版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认为在网络上分享一些作品是无伤大雅的。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应该如何加强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呢?法律层面上,需要不断完善版权法律法规,使其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特点。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侵权者望而却步。
技术手段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采用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对数字作品进行加密和授权管理,限制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
网络文学创作者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网络文学创作者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文学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作者投身其中,展现自己的才华和想象力。
然而,在追求文学梦想的道路上,网络文学创作者们也需要警惕潜在的法律风险,以确保自己的创作活动合法合规。
首先,著作权侵权是网络文学创作者面临的一大法律风险。
著作权法赋予了作者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包括复制、发行、改编等。
如果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的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了他人的创意和表述,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例如,有些创作者为了快速获取关注和流量,直接抄袭热门小说的情节、人物设定甚至文字表述,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会面临法律诉讼,还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声誉。
因此,创作者在创作时应坚持独立创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参考和借鉴,务必确保在合法的范围内,并注明出处。
其次,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保护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网络文学作品中,如果创作者故意或过失地披露他人的隐私信息,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导致其名誉受损,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以真实人物为原型创作时,若未经其同意而公开了其不愿为人所知的个人隐私,或者对其进行恶意丑化和诋毁,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创作者应当在创作中保持对他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即使是虚构的人物和情节,也不应超出合理的创作范畴而侵犯他人的权利。
再者,网络文学作品中涉及的内容合法性也至关重要。
一些创作者为了吸引读者,可能会在作品中描写暴力、色情、恐怖、邪教等违法或不良内容。
这些内容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例如,过度渲染血腥暴力的场景,或者传播淫秽色情的图片和文字,都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因此,创作者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不良内容,创作出积极向上、有益社会的作品。
另外,合同法律风险也常常困扰着网络文学创作者。
在与文学网站、出版社等合作时,创作者往往需要签订合同。
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没有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可能会陷入不利的局面。
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研究报告
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研究报告一、背景介绍网络文学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文学作品,它以其便捷的阅读方式和海量的内容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关注。
然而,在网络文学市场中,版权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的现状、问题成因和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分析。
二、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的现状当前,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问题普遍存在。
许多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他人盗版、传播和商业化运营,给文学创作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尤其是一些优秀作品,在上线不久后就被恶意转载,作者原创的努力往往被侵权者无情抹去。
三、问题成因分析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问题的成因较为复杂。
首先,现有的法律制度对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规范有所欠缺,难以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其次,监管力度不足,许多互联网平台对于侵权盗版行为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的制止机制。
再者,大众对版权意识的薄弱,很多用户习惯了免费阅读和分享,缺乏对作品的版权尊重。
四、解决方案一:加强法律保护针对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问题,应加强法律保护。
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审判力度,以此来提高版权保护的效果。
五、解决方案二:引导网络平台建立版权保护机制重要的一环是引导网络平台主动建立版权保护机制。
平台应加大技术投入,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另外,建立版权保护部门或专项机构负责对平台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测和打击,确保网络文学作品能够得到正当的版权保护。
六、解决方案三:提高公众版权意识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对于解决网络文学市场版权保护问题至关重要。
政府、学校和媒体等社会力量应借助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版权教育和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版权,培养良好的版权意识。
七、案例分析一:腾讯文学的版权保护探索腾讯文学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之一,一直致力于版权保护工作。
腾讯文学通过技术手段对作品进行自动防盗链处理,并与各大互联网公司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文学盗版行为。
网络小说新规章制度
网络小说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小说创作和传播,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网络小说创作、传播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网络小说是以文字为载体,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杂文等。
第四条:网络小说的创作、传播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网络小说创作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制作、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创作管理第六条:网络小说创作者应当尊重原创精神,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网络小说创作者应当注重文学创新,提倡多元化的文学风格,不得恶意攻击他人,引起社会不良影响。
第八条:网络小说创作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不得宣扬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九条:网络小说创作者应当注重思想性、道德性,传播正能量,倡导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第十条:网络小说创作者应当保护自己的作品,不得未经授权转载、篡改、销毁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传播管理第十一条:网络小说传播平台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自律自查,严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网络小说传播平台应当加强技术防范,保护用户数据安全,防范网络攻击、侵权等行为。
第十三条:网络小说传播平台应当加强与作品版权方的合作,确保正版作品的传播和收益,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网络小说传播平台应当积极引导用户文明上网,不得传播谣言、虚假信息,不得散播仇恨、暴力等不良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网络小说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小说创作者和传播平台的管理指导,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七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网络小说监督管理工作,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文学健康环境。
论网络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适用问题
论网络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适用问题网络文艺作品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中越来越受欢迎,然而,随之而来的版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严肃。
网络文艺作品涉及的版权保护问题不仅与传统文学作品类似,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和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适用角度来探讨网络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问题,并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一、法律适用的主体与对象网络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法律适用的主体与对象。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享有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其继承人或受让人。
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个人,继承人或受让人则是指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相应继承或受让的人。
这些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署名权等。
而网络文艺作品的对象,则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程序等多种形式。
不同于传统文学作品,网络文艺作品不仅涉及到文字形式,还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媒介形式。
因此,在网络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中,需要对不同形式及媒介的作品进行细分和区别,以确保版权的保护有效和全面。
二、网络文艺作品的侵权情况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文艺作品的侵权情况也日益严重。
网络文艺作品的侵权主要包括抄袭、盗版、未经授权转载等行为。
其中,抄袭是指在未经原创者许可的情况下与其作品近似或相似的程度、范围甚至内容雷同的行为。
盗版则是指在未经原著作者或出版者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发布或销售与原作相似或雷同的作品。
未经授权转载则是指以未经原作者或权利人许可的方式在互联网上转载、发布网络文艺作品的行为。
这些侵权行为的出现,严重损害了网络文艺作品的著作权利和作者的利益。
因此,亟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网络文艺作品的版权。
三、版权保护的法律措施在网络文艺作品版权保护中,采取的法律措施主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方面。
(一)立法立法是网络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国的《著作权法》对网络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在实际执行上,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络文艺作品的监管、认定和维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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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文学作品内容的法律管理
作者:周志朱东方
来源:《卷宗》2013年第10期
摘要: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虚拟网络的监管越来越得到重视,这对于国家法律相关部门也是一个挑战。
作为近来发展最热门之一的网络文学,内容传播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关键字:网络文学;内容控制;法律监管;行为控制
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相对于互联网内容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是针对网络中出版者这一特殊主体进行法律规范的约束规则,在对出版主体、出版主体从事的活动范围和监督方面、内容质量控制都有明确的要求。
1 运营主体控制法规
2001年12月25日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该条例已于2011年3月19修订。
规定出版主体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未经许可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在三十六条中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008年4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其中详细规定:“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第七条还规定设立电子出版单位,经过主管单位同意过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这限制了从事网络原创文学出版的经营主体,可以严格监控他们的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责任意识。
2 出版内容质量控制法规
借鉴传统出版物的管理规定对网络出版物进行管理,1997年6月26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了实施严格、有效、可操作的图书质量保障规则,从编辑出版责任机制、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全面保障;2005年3月1日开始施行
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和印制四项,在内容和设计方面规定图书出版质量。
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发布多项规范性文件,保证图书质量。
如《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审读工作的意见》规定,必须建立科学的审读制度与审读程序并严格执行,按照专家审读、专家提出评审报告、出版行政部门做出结论及意见的程序。
建立三级图书审读信息网:图书出版单位、省级新闻出版局和新闻出版总署。
在对淫秽内容的认定上,早在1989年新闻出版总署就发布了《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规定》。
3 外部管理行为控制
3.1 政府监管
政府部门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微观管理的执行者,他们一方面要扶持引导优秀文化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监督文化企业的行为,对文学作品这种特殊商品进行“质检”。
国家对网络低俗内容进行管理的政府部门是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两个部门对互联网出版的内容进行严格监控,包括“网络出版监管系统”、“24小时网络出版内容实时动态检测站”、“网络出版舆情报告系统单位”等检测力量和手段,对低俗内容全面管理和清理,这些部门累计对4000多家网络文学出版网站中的近5万中网络文学作品进行重点监测,并组织50多位专家对涉嫌色情和低俗内容的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审读鉴定,这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网络文学作品、网络原创文学网站和文学网页链接被删除和关闭。
在对传统出版的管理中,政府对出版业的管理表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进入规制,包括法人、产品、职业和岗位四位一体的进入规制,这严格限定了出版主体的数量和行为;二是内容审查,我国采用事后审查方式,如果发现问题,可以依法追究其作者、出版者和传播者的责任,涉及国家机密或者是重大选题必须实行选题和原稿同时备案制度;三是书号方面的控制,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控制方法,但可以对出版物及其种类、数量进行有效管理;四是对出版社经营范围的规定,既有大型综合的出版社,也有专业出版社,因而可以出版社可以各自发挥特长,出精品,出好书。
3.2 媒体监督
大众传播媒体对社会环境有监测功能,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的加入,媒体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表现得更明显,微博、SNS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应用,让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记者,可以在任何时候都来发挥监督作用。
一方面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控制,另一方面提高人们的警惕意识,引导人们做出正确抉择。
3.3 同行业监督
同行业监督分为行业协会监督和行业成员监督。
在中国的出版领域,不同的环节有行业协会组织,出版行业的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业务环节的中国编辑学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等,不同的出版领域有音像、期刊、大学出版社协会等,来自行业协会的监督可以起到规范成员活动和行业协调作用,而且,随着出版社转企改制的进行,行业协会也不仅仅是一个政府管理“助手”的作用,从上传下达信息的功能向全方位服务角色转变过来,在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发挥越来越强的政策引导、行为监督作用。
行业成员监督方面,网络原创文学的产业化发展之路,更多的是追求网络原创文学作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为了长远发展,文学企业发展就要注重自身的品牌,激烈的竞争就使同行业相互监督,这有利于净化整个网络原创文学市场环境。
总之,法律环境的变化致使监管部门在方式上必须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海南:海南出版社,1997,2
[2]赵凯.解码新媒体[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