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2011-06-22
深圳市英威腾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深圳市英威腾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深圳市英威腾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深圳市英威腾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资本市场服务-其他资本市场服务资质空产品服务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2.31
•【文号】证监许可[2013]1666号
•【施行日期】2013.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公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666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信证券关于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请示》(国信[2013]117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银监会令第92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二、你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公司应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重大业务事项。
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31日。
誉衡药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1-06-29
证券代码:002437 公司简称:誉衡药业公告编号:2011-08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誉衡药业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意见如下:经誉衡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用于以下用途: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收购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龙制药”)51%股权。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简称迪龙制药)成立于1996年,(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黑HabZb20050110;营业执照编号:2323021000000727)位于黑龙江省安达市,是以生产生化药为主的现代化制药企业,注册资本为2031万元人民币。
迪龙制药占地12万平方米,拥有资产8,000多万元,装备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800多台套,其中冻干机面积33㎡,先进的检验仪器20多台套,进口液相色谱3套。
建有小容量水针剂、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浸膏剂六条高科技、现代化生产线,并具备配套的中药提取、生化原料提取、化学原料药车间等前期处理条件。
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3,500万支、冻干粉针剂1,200万支、片剂5亿片、胶囊5亿粒、颗粒剂600万袋、化学原料药1,000公斤。
同时建设有高标准的化学检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物料存储、动力能源保障、生活办公等辅助区域。
英威腾:增资、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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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5F 电 话: 021-63391166(总机) 传 真: 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股权转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银信汇业评字(2010)第 A318 号
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股权转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银信汇业评字(2010)第 A318 号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13 日
目
录
评估师声明 .................................................................................................. 1 摘要 ............................................................................................................. 2 正文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3 五、评估基准日 ....................................................................................... 13 六、评估依据 ........................................................................................... 13 七、评估方法 ...........................................................................................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7 九、评估假设 ........................................................................................... 18 十、评估结论 ........................................................................................... 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1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21 附 件 ....................................................................................................... 22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XX,证券代码:X)于X年X月XX日、X日、X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为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特向贵单位(您)提出问询如下:贵单位(您)是否存在以下事项:1.是否正在筹划涉及我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如确有筹划前述重大事项的,请详细告知筹划进展情况,如是否已接触或确定交易对方、是否已正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已选定交易标的、是否已初步达成交易框架或制定相关方案、近期是否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等。
2.贵单位(您)对前述涉及我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是否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例如:事项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涉及我公司的前期已披露的并购重组或股份发行等事项取得有权部门正式批复,或拟进行重大调整、变更、终止的情形。
如有,请详细告知。
3.是否存在涉及我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如有,请详细告知,并说明澄清或回应的事实情况。
4.是否存在买卖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我公司股票的情况,如有,请详细告知,并说明是否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5.是否存在涉及我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如有,请详细告知。
6.是否存在影响我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其他重大事项?如有,请详细告知。
特此问询!并请于今天下午4:00前予以回复!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报:Model Y降价销量有望爆发,硅料价格持续上行
报告摘要:●上周板块行情电力设备和新能源板块上周上涨0.64%,涨幅落后大盘。
其中,上周新能源汽车指数上涨1.24%、工控自动化上涨1.24%、核电板块上涨1.10%、锂电池指数上涨0.62%、光伏板块下跌2.73%、发电设备下跌3.62%、风电板块下跌3.79%。
●新能源汽车:Model Y降价或引爆市场需求,建议布局特斯拉产业链龙头特斯拉国产中型SUV Model Y正式发售,长续航版售价仅为33.99万元起,比此前进口版降价14.8万元,我们预计Model Y有望引爆市场,销量将大幅增长,预计今年国产特斯拉产销量有望冲击50万辆,建议布局特斯拉供应链的各环节龙头。
此外,大众ID.4即将开始销售,戴姆勒等国际一线车企的纯电动车型今年也将放量,预计今年中国和欧洲电动车市场将迎来共振,给国内供应商带来较大业绩弹性。
●新能源发电:硅料价格反转持续上行,关注储能经济性拐点临近根据硅业分会数据,上周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8.4万/吨,环比增长2.44%,是继硅料价格触底反弹以来的连续三周上涨。
2021年硅料供需将持续紧张,成为光伏产业链景气度最好的环节,预计2021年硅料全年均价8.5万/吨,乐观预计9万/吨。
推荐硅料龙头通威股份、特变电工。
随着强制配套储能以及奖励政策落地,叠加储能成本快速下降,经济性拐点快速临近,储能装机有望实现爆发式增长,建议关注持续储能龙头企业。
●工控及电力设备:制造业投资持续回升,工控行业需求旺盛进口替代加快11月制造业PMI为52.1%,环比提升0.7%,连续9个月位于扩张区间,工控下游需求较好,我们预计四季度行业快速增长仍将延续,考虑到工控行业周期性,预计有望持续到明年。
国产工控龙头品牌具有较好的产品性价比和本土化优势,进口替代将加速推进。
●本周建议关注当升科技:三元正极材料龙头,海外客户加速放量。
孚能科技:软包电池龙头即将供货戴姆勒,国内外车企客户快速突破。
隆基股份:硅片及组件份额快速提升,产能扩张加速推进。
60110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2021-01-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2020年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财通证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000元。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60,377.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88,439,622.6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6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募集资金拟投资方向及拟投入金额情况如下: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情况自本次可转债方案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具体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国信证券收购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国信证券收购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日期】2006.02.15•【字号】苏证监机构字[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国信证券收购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06]25号)苏证监机构字〔2006〕25号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收购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的申请报告》(国信[2005]251号)收悉。
经审查,截止2006年1月12日,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不存在被法院查封、冻结情形,亦不存在没有归位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违法违规形成的负债,未下设服务部,同时,你公司受让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已经深圳证监局同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营业部转让的相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收购巨田证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请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同意收购后营业部名称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地址为无锡市中山路359号吟春大厦8楼,营运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临时负责人为李忠。
请在收到本批复后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并按证监会《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证券营业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资本市场利好频出,两融标的再获扩容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交易情绪延续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7万亿;两融余额(10.20)小幅升至1.56万亿。
继周四证金下调证券公司各期限转融资费率40bp ,有效降低券商中短久期融资成本后,沪深交易所周五公告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范围,对资本市场和券商两融业务构成直接利好。
此次扩容后,沪市标的股票数量从800只扩大至1000只,流通市值占沪市主板A 股流通市值达到95%,实现对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成分股、中证10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8%、86%;深市标的股票数量从800只扩大至1200只,流通市值占深市A 股流通市值比例接近90%,实现对创业板指数成份股、沪深3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中证10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7%、83%。
两融标的大幅扩容给予市场杠杆投资者更多投资选择,丰富了各类机构金融工具和投资组合架构,亦有望有效改善市场流动性,对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振投资者信心均大有裨益。
保险:上市险企9月原保费数据出炉,从经营情况看,人身险增速延续分化态势,而财产险仍保持良好复苏势头。
上市人身险公司除中国平安(-2.5%)外,1-9月原保费收入均保持个位数增速;财产险公司除中国太平(4.1%)外,1-9月原保费收入均收获双位数增速。
当前对险企业绩增长的两大掣肘因素——疫情和消费能力,对人身险经营的影响尤甚,而财产险需求相对更为刚性。
不过我们认为,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板块表现:10月17日至10月21日5个交易日间非银板块整体下跌1.72%,按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非银排名全部行业15/31;其中证券板块下跌0.21%,跑赢沪深300指数(-2.59%),保险板块下跌5.26%,跑输沪深300指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20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7月4日2017年6月22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经审核,现提出如下反馈意见: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0,4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标的资产建设项目。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募集资金项目中包含的基本预备费和流动资金是否能符合我会相关规定。
2)结合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货币资金用途、未来支出安排、资产负债率、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测算依据及必要性。
3)补充披露金牛研磨业绩考核期是否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节约财务费用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实施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等5人。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相关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是否可撤销,是否存在协议变更、违约或终止的风险,如是,补充披露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2)补充披露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减持计划及期限,杨建华等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增持计划及期限。
3)补充披露陈怀荣等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被质押,如是,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4)补充披露上市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成员的调整安排,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及上述安排对上市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影响。
5)结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和董事会构成等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天银机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银机电”、“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银机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55号”《关于核准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朱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核准,天银机电向朱骏发行1,758,883股股份、向梁志恒发行3,957,673.00股股份、向孙亚光发行1,758,883股股份、向陶青长发行1,758,883股股份、向乔广林发行902,68股股份、向雷磊发行451,343股股份、向王宏建发行451,343股股份、向王涛发行451,343股股份、向朱宁发行451,3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同时,核准天银机电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599,600元募集配套资金。
天银机电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华清瑞达原股东购买其持有华清瑞达49%的股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078,27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599,574.9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30,949,574.9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19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208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6):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上涨0.56%,仔猪均价环比下跌1.06%
证券研究报告|2023年04月24日核心观点行业研究·行业周报农林牧渔超配·维持评级证券分析师:鲁家瑞证券分析师:李瑞楠*******************************************.cn *******************.cn S0980520110002S0980523030001联系人:江海航***********************************.cn 市场走势资料来源:Wind、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相关研究报告《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5)-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2.08%,仔猪均价环比下跌3.97%》——2023-04-17《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4)-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1.30%,仔猪均价环比下跌1.24%》——2023-04-09《农林牧渔2023年4月投资策略-全面翻多养殖,看好景气回升》——2023-04-04《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3)-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0.39%,仔猪均价环比下跌1.19%》——2023-03-27《农产品研究跟踪系列报告(63)-本周全国生猪均价环比下跌2.19%,仔猪均价环比下跌0.21%》——2023-03-20全面翻多养殖,期待转基因落地。
1)生猪:全面翻多生猪养殖板块。
我们认为,短期猪价不管是回落还是提前启动上涨,均不影响中期猪价强势走势。
另外,南方逐步进入雨季,养殖疾病有望步入高发期,后期猪价强势有望延续。
核心看好出栏增速快、成本管控能力强的标的,重点推荐:华统股份、新五丰、巨星农牧、天康生物、唐人神、金新农、温氏股份、牧原股份、新希望等。
2)禽:白鸡景气一方面受2022年祖代引种收缩传导的供给景气外,近年来白鸡进入家庭消费,消费提振开启独立周期,因此我们认为2023年白鸡板块有望开启高景气。
黄鸡近期产能继续回落,伴随生猪和白鸡景气回升,黄鸡价格再起的确定性更高,继续看好。
关于对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国信证券进行通报批评的函
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国信证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证券市场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是我国证监会,通过对近期监管情况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令人不满的问题。
我们向你们发出此函,向你们进行通报批评,希望你们能够认真对待并及时改正。
1. 长期以来,你们公司在证券交易中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证券交易规则,未能对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和投资建议等。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
2. 你们公司在营销销售证券产品时,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一些证券产品的风险披露不明确,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利益的情况。
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你们公司在内部管理和风控方面存在漏洞。
管理层对风险的认识不足,未能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导致了一些风险事件的发生。
这不仅损害了公司自身的利益,也对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们认为你们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希望你们能够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 你们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意识,是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关键。
2. 你们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遵守,严格执行相关证券交易规则,规范营销销售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充分。
3. 你们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养和风险意识,保障公司业务的合规运作。
我们期待你们能够积极配合,认真对待,切实整改。
我们也将继续关注你们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会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证券市场。
通信方式:************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期:2023年1月1日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国信证券:感谢我国证监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公司对监管部门的批评表示诚恳的接受,并将认真对待并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我们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问题,决心全面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老板电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2011-04-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电器”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在对老板电器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就《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以下简称“《内部控制有关事项说明》”)出具核查意见如下:一、国信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老板电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老板电器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老板电器内部控制环境老板电器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各机构在日常的运行中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证了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顺利执行。
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专门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自上市以来,老板电器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为内控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三、老板电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老板电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碧水源: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合资公司的保荐意见(无锡) 2011-07-07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合资公司的保荐意见(无锡)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碧水源拟使用2,215.20万元超募资金与三菱化学集团下属三菱丽阳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丽阳”)及江苏碧水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碧水源”)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一、关于碧水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69号”文核准,碧水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550.19万元,其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87,937.19万元为超募资金。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4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1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0年5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1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000万元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4.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作为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邹平电力ABS)计划管理人,未对邹平电力ABS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出具的《邹平电力购售电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部分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在邹平电力ABS存续期间,你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监督、检查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情况和基础资产现金流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执业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8年4月13日。
60505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613.6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53.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60.0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8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三、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新产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对浙江创新产业进行增资并用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后续公司将通过继续对浙江创新产业增资等方式予以实施,公司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英威腾: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0-12-01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10-48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
(详见2010年2月2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实施“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徐州英威腾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
控股子公司名称为: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项目名称为: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94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详见2010年9月3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实施“年产600台防爆变频器建设项目”公告》及2010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英威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三方经协商,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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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英威腾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升动力”)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调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合同书、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深鹏所审字[2011]1098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并查阅了交易双方的工商登记和个人信息,对其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英威腾首次公开发行1,60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万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1,5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301.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8.5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58,998.5万元。
截至2011年5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77,185,000元。
三、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标的------合升动力的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以上数据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6月6日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英威腾”)与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升动力”)及其股东尚立库、张锐、王晓璐、窦晓牧、吴瑜华、张宗强、焦春生、孙楠、徐扬、章建霞(上述股东以下合称“原股东”)签订了《投资入股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书》”)。
《投资合同书》约定英威腾以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向合升动力进行溢价增资(以下简称“增资”),持有增资后合升动力21.15%的股权;同时,英威腾以总额人民币1,600万元向原股东购买合升动力33.85%股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在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英威腾最终将取得合升动力55%股权。
英威腾同意,若合升动力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则英威腾将以“20×合升动力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5%”的价格进一步收购原股东持有的合升动力15%股权;若合升动力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但高于人民币450万元,则英威腾以“17×合升动力2012年
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5%”的价格进一步收购原股东持有的合升动力15%股权。
上述收购完成后英威腾最终持有合升动力70%股权。
(三)本次投资溢价较高的原因
投资溢价较高的主要原因:
1、合升动力主要从事数控机床用电主轴和主轴电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所研发和生产的高速电主轴和主轴电机是目前中高端数控机床的核心部件,企业研发成果丰硕,技术领先于国内同行业,其产品和技术已得到行业客户的认可。
2、英威腾与合升动力有着极强的互补性,合升动力研发制造的电主轴和主轴电机能够与公司的伺服驱动器产品形成很好的互补,对英威腾谋求成为工业自动化控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有极大的帮助。
同时,英威腾自身的管理优势、营销和服务网络优势以及资金优势,可以使合升动力更好的发挥其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合升动力在数控机床电主轴和主轴电机市场的份额。
3、英威腾通过对合升动力近两年的业绩进行分期考核、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把合升动力的整体作价与其未来实现的业绩挂钩,大大降低了英威腾的投资风险。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该投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英威腾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英威腾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本次投资入股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与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应对政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电主轴和主轴电机作为数控机床的核心功能部件,与伺服驱动配套应用于加工中心、磨床、铣床、高速钻床、车床等数控机床领域。
随着国内工业自动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于电主轴和主轴电机的需求也呈逐年增长趋势,而目前主要的电主轴和主轴电机研发制造商集中在欧、美、日等国家,国内从事电主轴和主轴电机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技术相对落后,高精密度高转速的电主轴和主轴电机仍然极大依赖进口,国产化率较低。
我国国产的电主轴和主轴电机和国外产品相比较,无论是性能、品种和质量都有较大差距,掌握高精密度高转速电主轴和主轴电机技术才能在低国产化率的困境中突围而出。
英威腾投资入股合升动力,介入电主轴和主轴电机领域,将公司的资金和市场优势与西安合升的技术优势相结合,不仅能够完善英威腾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的产业链条、尽快具备提供工控一体化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帮助扩大英威腾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也可为英威腾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技术风险及对策
合升动力目前处于稳步增长过程中,虽然英威腾对其产品技术开发能力有信心,但各行业的客户对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非常高的要求,其产品未来能否通过其技术领先优势继续得到各行业客户的充分认可,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产品得到客户认可之后,还存在技术人员激励和稳定性的问题。
为此,合升动力将加快产品开发进度,扩大产品的应用范围,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并推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计划,确保技术队伍的稳定。
2)市场竞争风险及对策
中国电主轴和主轴电机市场仍在不断增长,未来前景看好。
目前从事电主轴和主轴电机研发制造的企业也在逐渐增多。
国内电主轴和主轴电机的设计生产技术日渐完善,合升动力作为技术领先企业应当继续巩固领先优势,通过技术标准化和生产规模化等举措,逐步扩大产品应用范围,并尽快研发生产出性价比更高、稳定性更好的产品,通过差异化竞争赢得市场先机。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有助于形成并增强英威腾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市场,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创新,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并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七)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属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范围内投资,有利于完善英威腾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的产业链条、尽快具备提供工控一体化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帮助扩大英威腾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也可为英威腾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5、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合升动力将成为英威腾控股子公司。
保荐人将督促英威腾指导合升动力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6、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人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石引泉彭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