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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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有的毕业生经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

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是用来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但是它们之间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四种阶段的特点和区别。

试用期是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的第一个阶段,通常为3个月至6个月,有时会延长至1年。

在这个期间,公司通过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来决定是否将其正式雇佣。

试用期一般是双向的,员工也有权利在试用期内选择是否留在公司。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和福利通常会比正式员工略低,以减少公司聘用不合适的员工的成本。

协议期是指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规定员工在特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任务或达到一定的目标。

协议期通常是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方法的,员工需要按照协议的要求来完成工作。

如果在协议期结束后员工没有完成既定目标,公司有权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见习期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以便员工可以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在见习期内,员工可以接受公司的培训,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并逐步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

通常见习期的长度较长,可以达到6个月到1年,甚至更长。

见习期结束后,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适应能力,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员工。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到公司实习一段时间,以获取实践经验和了解工作环境。

实习期通常是较短的,一般为1个月到3个月。

公司在实习期间会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并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实习期结束后,公司可以选择是否录用实习生为正式员工。

总的来说,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都是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的阶段,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时间长度、工作内容和评估标准等方面。

公司在雇佣新员工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阶段来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以确保新员工能够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为公司创造价值。

试用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

试用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

试⽤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试⽤期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单位试⽤期员⼯和实习员⼯承担的是两种不同的义务,那么,试⽤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试⽤期与实习期有什么区别⼀、对象不同试⽤期是⽤⼈单位和劳动者建⽴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约定的不超过六个⽉的考察期。

试⽤期是约定⽽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的必备内容。

实习则是指学⽣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作的过程。

⼆、权利义务关系不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试⽤期包含在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可见,试⽤期的当事⼈双⽅存在着劳动关系,⽤⼈单位对劳动者承担⽆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向劳动者⽀付的⼯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

⽽学⽣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不承担⽆过错责任,不须执⾏最低⼯资标准。

三、期限不同我国法律对试⽤期的期限做了相关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以内的,不得约定试⽤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以上1年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1个⽉;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期不得超过2个⽉;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期不得超过6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

四、⽬的不同在试⽤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单位了得到满⾜需要的⼈⼒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的共同⽬的,为了提⾼实习学⽣的⾃⾝素质。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不得约定试⽤期。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转正期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转正期

一,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概念,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法律上区别是否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

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实习期和见习期是没有区别的。

实习期不受劳动法保护,一般来说(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实习之外)在校学生在学校安排下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因在此时全日制学生还是学生身份而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他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

由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民事纠纷的渠道解决。

同样的道理,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视为民事合同,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违约,需按协议承担违反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

而且劳动基准法中规定的最低工资等也不适用于学生,实习期与在校生积攒实践经验密切相关,只涉及在校生。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使用人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他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

见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对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服务政策中明确,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现实中,一些农民工明明有理有据,却维权失败,往往就是因为超过维权期限,以至于“ 过期作废” 。

那么,就农民工的维权期限有哪些规定呢?归纳起来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l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农氏一要包兰一、I口J劳侏p覃仃瞰鄙IJt夏诉刖H限政部『]投诉的时限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l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七、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一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维门不再查处。

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f'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2.用人单位未按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t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席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况,.之日起计算。

即除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注态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2年的,既无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颜梅生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I兰|9—’.,.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7一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如下:1、身份不同2、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关系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各种技能实习较为常见,例如记者、驾驶员、维修员、飞行员......)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有的毕业生常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睬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

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见习、试用期之区别

实习、见习、试用期之区别

实习、见习、试用期之区别■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期间。

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就业前的社会实践能力。

实习期间,企业通常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间、实习待遇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见习期目前,有两个“见习期”的概念,一个是人事制度下的见习期,即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都要安排见习,见习期为1年。

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

延长见习期考核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另一个是相对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的见习期,重点是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有条件的城市可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

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本文所提及的见习仅指上述第二种见习制度。

■试用期试用期则是企业和员工互相了解、选择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可由双方约定。

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企业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固定期、无固定期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企业都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得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以上解释,我们来分析一下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之间的联系和异同。

1、适用对象不同:实习期是对于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而言,见习期是相对于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而试用期是针对于初次就业的员工而言的。

2、期限不同:实习期没有期限的限制,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而试用期只要不超过6个月即可。

3、是否支付报酬不同:实习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为获得实习岗位或社会经验而无偿提供实习。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实习和试用的区别试用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并任意决定是否同意购买的合同。

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主要特征在于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及承认。

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实习和试用的区别,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实习和试用的区别1、实习期是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法规也明确规定实习不视同就业的。

而试用期是指已经与用人单位存在了劳动关关,双方相互试用的一个过程。

2、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

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

实习一般包括大学里的学生的精工实习和公司里安排员工实习。

实习的作用描述对个人的作用实习的作用有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

1)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当大学生在了解自我的基础上确定未来的职业理想时,需要以身试水,需要在真刀真枪的实际工作中检验自己是否真正喜欢这个职业,自己是否愿意做这样的工作。

举例来说,如果你想做个文案的工作,但是当你在广告公司工作之后你发现自己不是很喜欢那种文字工作,那你就要反思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这样就可以及时的纠正和反馈自己的’职业发展轨迹。

2)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在确定自己适合文案工作后,那你就要明确文案的所有工作内容,文案的一天都要怎么度过,文案的核心工作是什么?文案的边缘工作是什么?文案要与那些部门打交道,文案的核心能力是什么?在了解工作内容后就要尝试着操作,争取在实践中把文案的工作都做了,也在操作中明确自己的优劣势。

3)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知道了文案工作都要做什么后,你就要了解企业及业内对每个工作内容的所要求的流程和标准,这时你要以业内及企业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用这种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时无疑就是向业内的一流人物发展。

4)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实习不单是为了落实工作,更包括要明确自己与岗位的差距以及自己与职业理想的差距,并在实习结束时制定详细可行的补短计划。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6大问题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6大问题

1、实习期和试用期是一回事吗?【问】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一回事吗?当然不是。

实习期就是在校学习期间,没有毕业的同学在公司上班。

试用期是你毕业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看你是否适合这个岗位,规定的试用期。

本质区别:是!否!毕!业!没有毕业签订实习协议,你就是实习生;毕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你也是员工。

【问】至于提前去公司实习,实习期是否算在试用期内?不算在内,在某公司服务的年资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开始计算,实习期不会计算在内。

2、实习期工资标准?【问】实习公司给我的实习工资只有50/天,合理吗?法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简单说就是没有最低标准,值得欣慰的是北京和东莞等一些地方陆续规定实习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市场上一般给实习生的工资是一天80/100/120/140/150/180/200/200+等不同档次。

有的公司会区分本科和硕士,硕士相对比本科高20-50。

200+当然就是BAT这样的大厂了。

加上一些补贴,大厂实习能拿到5000-6000。

当然,有些地方实习还不给钱呢,市场上区别还是很大的。

3 、实习期交税吗?【问】我实习工资才2000,还不到3500呢,为什么还扣税啊?有实习经验的同学还会有疑问:“实习工资只有2000多,为什么还要扣税,现在的个税起征点不是3500吗?”很多企业把实习生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按照《税法》劳务报酬计税方法: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800)*2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额*(1-20%)*20%例如:实习工资为2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

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所以如果企业给实习生的工资是按劳务报酬算的话,扣税也是合理合法的。

见习和生理期

见习和生理期

见习和生理期很多人对于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概念比较模糊。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实习期、试用期与见习期这三者的区别:一、2类型的实习期实习期一般分为两种情况:通常我们熟知的实习,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

未毕业的实习生一般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不能按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只能按照民法上的劳务关系来处理。

还有一类实习人员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专业训练,期限一般为一年,主要目的是从事这些工作来提升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独立胜任工作,所以一般与单位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并按实际情况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二、试用期首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更好了解彼此情况,选择而约定的,同时试用期不是法定的,不是强制的劳动关系建立的内容。

其次,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内做了相关的规定:(1)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2)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的区别与应用在研究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等相关名词。

如何正确区别以上各种概念,如何正确应用,是我们今天研究的话题。

试用期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在劳动合同后,有时间进一步相互了解,以最终确认是否需要继续劳动关系。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试用期与双方是否继续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并涉及全体劳动者。

见习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使用人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他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

见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对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服务政策中明确,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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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只涉及在校学生。

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

国家教育部、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10月4日联合颁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

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人事部1991年2月4日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从这些规定可知,见习期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法律对实习期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对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

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

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3、法律依据不同:试用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而实习期由《民法》和《合同法》规范。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5、试用期由明确的期限限制,而实习期完全由当事人约定。

6、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并不是劳动关系,两者的关系是由民法以及合同法来调整,所以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是实习生与实习单位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习生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的实习协议是非常重要的。

在签订实习合同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

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

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

实习生一般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实习生应与实习单位约定好实习期内发生伤亡的处理方法,以免事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

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见习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之内,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厅不予受理这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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