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报告规范及工作要求(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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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旨在规范和规范化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以下是该工作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责任部门: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到各级卫生机构。

2.指导原则: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便捷的原则,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报告对象:死因登记报告适用于所有不明原因死亡、疑似非自然死亡和特殊类型死因的个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暴力伤害等。

4.报告流程:死因登记报告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发现死亡事件→收集相关资料→医务人员初步判断死因→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尸检→开展尸检→提交死因登记报告→审核和统计。

5.报告要求:死因登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死者基本信息、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相关证明材料等。

6.报告制度:死因登记报告应建立统一的报告制度,包括报告表格的设计和格式要求,以及报告提交的时间和方式等,确保报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7.信息互通:死因登记报告应与其他卫生信息系统进行互通,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死因分析和预防工作的效率。

8.数据保密:对于死因登记报告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应建立健全的数据保密措施,严禁泄露和滥用。

9.督导与评估: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检查工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上就是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过建立和落实这一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和效率,为死因分析和疾病预防提供有力的支持。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规范,提高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和效率。

本工作制度依据《卫生健康管理法》、《疾病预防控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流程2.1 死因登记报告的收集与整理2.1.1 收集基本信息在死亡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收集死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1.2 收集死因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包括直接死因和基本死因等。

2.1.3 整理报告文档将收集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和死因信息整理成报告文档,包括死因登记表和死因报告书等。

2.2 死因登记报告的审核与审批2.2.1 审核报告文档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报告文档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标准。

2.2.2 审批报告文档经审核合格的报告文档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由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审批。

2.3 死因登记报告的归档与保存2.3.1 归档报告文档审批通过的报告文档归档,按照标准进行编号和档案分类。

2.3.2 保存报告文档归档的报告文档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地保留。

三、工作责任与权限3.1 工作责任3.1.1 收集基本信息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死者的基本信息。

3.1.2 收集死因信息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全面地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

3.1.3 整理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将收集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和死因信息整理成报告文档。

3.1.4 审核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对报告文档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标准。

3.1.5 审批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部门负责对审核通过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批,并作出统一的决策。

3.1.6 归档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对审批通过的报告文档进行归档,按照标准进行编号和档案分类。

3.1.7 保存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归档的报告文档。

死亡报卡要求

死亡报卡要求

正确的填写顺序为: 正确的填写顺序为: I (a)继发性腹膜炎 (a)继发性腹膜炎 (b)十二指肠手术 (b)十二指肠手术 (C)慢性十二指肠溃疡伴有穿孔 (C)慢性十二指肠溃疡伴有穿孔 Ⅱ 冠心病 不正确的填写顺序可能有 不正确的填写顺序可能有 (1) I (a)冠心病,腹膜炎 (a)冠心病,腹膜炎 (2) I (a)腹膜炎,冠心病 (a)腹膜炎,冠心病 (b)慢性十二指肠溃疡伴有穿孔 (b)慢性十二指肠溃疡伴有穿孔
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一般 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 隔过长应予以说明。 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可注明 “门诊”; 门诊”
四、常见死亡原因错误填写 1、死亡原因未填写: 死亡原因部分为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死亡原 因; 2、死亡原因逻辑顺序错误: 、死亡原因逻辑顺序错误 逻辑顺序错误: 常见“流水帐”式书写,将各种死亡原因罗 常见“流水帐”式书写,将各种死亡原因罗 列在死亡证明书上,一行填写多个死亡原因, 没有顺序和关系;或顺序颠倒、混乱;
5、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 、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 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 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 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
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1、卡片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具体到户口所在行 政街区,农村具体到乡。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 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以备调查。 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 等填写。
例5 某司机驾机动车,在公路上超车,造成头 颅骨折,多脏器严重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正确填写为 正确填写为 I (a)头颅骨骨折伴多脏器严重损伤 (a)头颅骨骨折伴多脏器严重损伤 (b)司机驾机动车,在公路上撞车 (b)司机驾机动车,在公路上撞车 错误填写为:I (a)车祸 错误填写为:I (a)车祸 或 I (a)意外死亡 (a)意外死亡

死因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死因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死因报告质量,确保死因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承担死因报告任务的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死因报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各级医疗机构在发现死亡病例后,应立即进行死因报告。

2. 准确性:死因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迟报。

3. 完整性:死因报告应当包含所有规定的项目,不得遗漏。

4. 保密性:对死因报告涉及的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死因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死因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死因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死因报告工作制度、流程和规范。

2. 组织开展死因报告工作培训。

3. 检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履行死因报告职责。

4. 处理死因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 定期分析死因报告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死因报告专(兼)职人员,负责死因报告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死因报告专(兼)职人员职责:1. 掌握死因报告工作制度和流程。

2. 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因报告卡。

3. 定期向上级机构报送死因报告数据。

4. 参与死因报告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5. 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章报告流程第八条死亡病例的发现与报告:1. 医疗机构发现死亡病例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死因报告。

2. 死亡病例的发现单位应当立即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因报告卡》。

3. 《死亡医学证明书》由死者家属或者亲属领取。

第九条死因调查与核实:1. 死因报告专(兼)职人员接到死因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内容包括:死者身份、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等。

3. 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当及时报告死因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一、背景介绍死亡是人类生命的终结,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面对的事实。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死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是每个人都必须正视和接受的现实。

而对于社会来说,死亡是一个重要的信息,对于政府机构、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等各种机构都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死亡报告是记录和通知死亡事件发生的文件,对于各种机构和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是指对死亡报告的生成、提交、存档、查阅、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制度。

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不仅可以提高死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可以保障死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本文旨在探讨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死亡报告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措施,为完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二、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的必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死亡信息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指标,对于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统计死亡信息,可以为国家和社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2. 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包括死亡信息。

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可以有效保护个人死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杜绝信息泄露和滥用,保障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规范死亡信息的流通和使用。

死亡信息涉及到许多单位和个人,如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

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可以规范死亡信息的流通和使用,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信息的混乱和错误,提高信息的利用价值和效益。

4. 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可以促进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增强单位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的作用和效益。

死亡上报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死亡上报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死亡上报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了规范和保证死亡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上报质量,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死亡上报工作的责任、程序和要求,提高死亡上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范和减少死亡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单位所有涉及死亡上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死亡上报工作。

2. 及时准确:死亡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落实死亡上报工作责任。

4. 保密安全:死亡上报工作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作程序1. 发现死亡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死亡事件发生,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上报流程: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死亡事件上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死亡上报。

3. 报告内容:死亡上报应当包括死亡人员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和地点、死亡原因等详细信息。

4. 处理措施:根据死亡事件的性质和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进行。

第六条责任制度1. 责任人员:单位应当设立死亡上报工作的责任人员,负责死亡事件的上报和处理工作。

2. 分工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做好死亡上报工作。

3. 监督检查: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死亡上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纪律处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条应急预案本单位应当制定死亡上报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保障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审查改进单位应当定期对死亡上报工作进行审查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修订。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对死亡事件能够进行及时、系统、科学的统计分析,保证死亡原因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职责分工1.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2.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人员的工作进展。

3.负责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和上报。

四、工作要求1.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包括对死者基本信息、死亡时间和地点、死亡原因等的记录。

2.负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判断死亡原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人员能够在死者死亡后的24小时内完成报告的填写。

4.死因登记报告的上报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报告能够及时送达相关部门。

5.负责人员应当定期对已登记的死因报告进行核查,确保报告记录的正确性。

五、工作流程1.死因登记报告的填写(2)记录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地点,包括日期、时间、具体地点等。

(3)判断死亡原因,并进行填写,包括直接死因和基础死因等。

(4)对填写的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死因登记报告的上报(1)将填写完成的死因登记报告按照规定的流程发送给相关部门。

(2)确认报告的送达情况,并妥善保管送达回执。

3.死因登记报告的核查(1)对已上报的死因登记报告进行定期核查,核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如发现错误或疑点,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篡改、伪造死因登记报告,或者违反相关程序进行死因登记报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以上即为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

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

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

欢迎阅读。

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1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卡第一联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保存管理。

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2为保证死因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管人员工必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专管人员要做好各村居民死亡的收集、整理、上报、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3、做好纸质和电脑登记,定期备份!五、居民需要死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可拿相关证件证明可以给予办理![死亡报告档案管理规范]。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1、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死亡后,处置医生须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指定专业人员按照ICD-10要求完成死因编码。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报告流程
患者死亡
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医生填写《死亡报告卡》
专业人员填写死因编码(3天内)网络直报(7天内)
登记
医院档案室归档管理。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引言死亡病例报告是医疗机构对于每一例死亡病人的病情、死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的过程。

建立和完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还可以为医疗质量评价、疾病预防与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因此,本文旨在介绍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的管理要求和建议。

二、管理要求1. 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在报告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保密制度,确保病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 及时准确报告医护人员在发现患者死亡后,应立即进行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报告内容应涵盖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发展过程、死因判断和处理情况等。

同时,报告中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随意篡改或虚报。

3. 统一报告标准为了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医疗机构应制定统一的报告标准和流程。

报告表格的设计应简洁清晰,方便填写和阅读,各项指标应当明确,避免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表述。

4. 保护病人隐私在死亡病例报告中涉及的患者信息应严格保密,避免泄露个人隐私。

医疗机构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取措施确保报告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安全可靠,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或滥用。

5. 建立评审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死亡病例评审机制,定期对死亡病例报告进行评估和分析。

通过评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改善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管理建议1. 增强医护人员的意识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的学习和理解,认识到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医疗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讲座,提高医护人员对死亡病例报告管理的重视程度。

2. 完善信息化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可以提高死亡病例报告的效率和准确性。

医疗机构可以建立电子报告系统,让医护人员在线上填写报告信息,避免了纸质报告的繁琐和延迟。

3. 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利用报告数据开展病因分析和科学研究,并将得出的结论应用于临床实践和医疗质量改进。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制度
死因监测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附件1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死亡病例的及时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

二、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四联单)。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

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四、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五、网络直报人员在病人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六、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七、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死因监测管理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标准版)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标准版)

医院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一、出现死亡病例,经治医生首先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再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分析根本死亡原因,报公共卫生科进行编码。

二、死亡时间到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三、在公共卫生科完成死因编码后,送医务科进行审核盖章。

第一联作为存根,并将该联送交公共卫生科网络直报员进行网络直报,第二、三、四联交给病人家属。

四、网络直报员接到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在收、审、报卡登记簿上进行登记,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五、出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时,网络直报员及时与病案室、经治医生进行沟通,并详细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

六、网络直报员做好原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管,保存期至少三年。

死亡报告规范及工作要求

死亡报告规范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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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资料保存与管理
1. 本村街死因个例详细信息记录在死因登记本,并保管 在传染病档案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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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医疗机构的职责
➢村级卫生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并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防保医生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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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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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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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收集
➢涉法死亡个案 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
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根据死 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报告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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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信息收集
4. 报告内容 ➢《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 ➢对于死因不清楚的,要入户调查。
死因报告工作规范及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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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开展死因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死因监测信息是反映社会发展水平和评价人群健康 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准确、规范的死因登记报告对制定 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置和干预重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死因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公共卫生工作,是实践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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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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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络报告
2. 报告程序、时限 •县级医疗机构: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 审核和网络报告。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 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及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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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信息管理
3、死亡信息的补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漏报及时补 报。村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 报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 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死亡报告规章制度

死亡报告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死亡报告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死亡报告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死亡报告,是指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对死亡病例进行登记、调查、分析、报告的活动。

第二章报告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死亡病例,均应进行死亡报告:(一)因疾病死亡的患者;(二)因意外伤害、中毒、创伤等非疾病因素死亡的患者;(三)因不明原因死亡的患者;(四)因疾病或非疾病因素死亡,且需上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条死亡报告按照以下分类进行:(一)传染病死亡报告;(二)非传染病死亡报告;(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报告。

第三章报告程序第六条死亡病例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在24小时内完成死亡病例的初步调查,填写《死亡报告卡》。

第七条《死亡报告卡》填写内容应包括:(一)患者基本信息;(二)死亡原因及诊断依据;(三)死亡时间;(四)死者家属联系方式;(五)报告单位及报告人信息。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填写《死亡报告卡》后,应及时将报告卡报送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死亡报告卡》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对需要上报的死亡病例,及时上报至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十条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上报的死亡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并按月、季度、年度上报至国家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章报告要求第十一条报告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死亡病例。

第十二条报告单位应建立健全死亡报告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报告单位应加强对死亡报告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报告单位应定期对死亡报告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报告质量。

第五章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未按规定报告死亡病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2)定期发布死因报告分析结果,为制定健康政策、指导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十七、应急处理与反馈
17.1应急处理
(1)建立死因报告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中的死亡病例进行快速报告和处理。
(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的报告流程和责任人。
17.2反馈机制
(1)建立死因报告反馈机制,对报告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及时回应。
(2)定期发布死因报告分析结果,提高公众对健康问题的认识。
七、跨区域报告协作
7.1跨区域报告流程
(1)患者死亡后,若就诊医疗机构与死亡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划,就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报告信息推送至患者死亡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2)患者死亡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跨区域报告信息进行审核和统计。
7.2跨区域报告协作机制
12.2社会监督
(1)鼓励社会各界对死因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2)建立公众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公众关于死因报告的疑问和投诉。
十三、国际合作与交流
13.1国际合作
(1)积极参与国际死因报告相关领域的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
(2)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死因报告相关的科研和培训项目。
13.2国际交流
(1)定期举办国际研讨会,交流死因报告工作经验。
(2)建立国际死因报告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经验互鉴。
十四、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
14.1政策支持
(1)将死因报告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政策体系,明确其在健康管理工作中的地位。
(2)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死因报告工作。
14.2经费保障
(1)各级财政应将死因报告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工作制度

死因报告制度

死因报告制度

死因报告制度
一、对在我院就诊的患者死亡的均须进行死因信息报告。

二、各科室对死亡病例要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亡病例报告卡》的内容详细填写。

三、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报告日期和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2、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
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3、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
背面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度,是否咳嗽、呼吸困难、抗
生素治疗效果及肺炎或影像学体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四、报告程序与时限:
1、患者死亡后,由诊治医师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和《死亡病例报告卡》。

2、各科室在患者死亡后及时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
报疫情报告箱或门诊部。

时间不超过一周。

3、疫情报告员搜集报卡后进行死因编码并进行网络直报。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修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修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修《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死因登记报告的管理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减少数据漏报、重复报送和错误报送,提高死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死因分析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要遵循科学性、法制性、规范性、先进性、合理性原则。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特别是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死因登记报告的定义第五条死因登记报告是指对自然死亡、突发死亡、疑难死亡等死因进行注册,收集、归纳、精炼、处理、分析,经过分类、编码、统计计算和报告处理程序,形成独立完整的一份报告。

第六条死因登记报告是医疗机构与公安机关等管理机关对死亡事件进行处理的重要依据,在对患者进行相关医疗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对死因登记报告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三章死因登记报告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质量管理部、医务科、统计科、信息科、病案室等。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科室对死亡事件进行记录和死因分析工作的质量,协助相关科室解决死因登记报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医务科负责医疗工作相关的死因登记报告的撰写,检查和审核工作。

第十条统计科负责对各个科室上报的死因登记报告汇总,并做相关的统计分析,形成科学的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信息科负责对全公司的死因登记报告进行信息核对和整理,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公司统计科,做好公司数据的安全保密。

第十二条病案室负责根据医务科提供的信息,将死亡事件的情况进行病案编码处理,并做好病案记录的保存工作。

第四章死因登记报告的流程第十三条死因登记报告的流程如下:(一)医疗科室及时记录、汇总本科室的死亡率、死亡原因等信息,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二)医疗科室向医务科提供死因登记报告原始数据,并进行初步筛选;(三)医务科对死因登记报告原始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错误需及时进行修改;(四)统计科对所有科室提交的死因登记报告进行汇总和统计,准确计算死亡率等指标,并制作统计报告;(五)信息科对统计科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细化分类,做好数据管理工作;(六)病案室按照规定对死因登记报告进行编码并用电子存储系统保存数据;(七)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整个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的质量,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死因分析的进一步优化。

死因登记报告人员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确保死亡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提高死因统计分析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他承担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死因登记报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三)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四)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死因登记报告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二)熟悉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五条死因登记报告人员职责:(一)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二)对死亡原因进行准确判断,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编码;(三)对死亡病例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四)对死亡病例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六)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死亡信息的安全。

第六条死因登记报告人员培训:(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组织死因登记报告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定期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研讨,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三)对死因登记报告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死因登记报告人员奖惩:(一)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死因登记报告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泄露死亡信息的死因登记报告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八条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应按照国家规定格式进行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死因登记报告信息应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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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图
3.考核评估
1. 死因上报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
2、考核以县卫生局调取的民政局和公安户籍部门的数据
为主,缺报1人,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罚
4. 工作要求
1. 提高死亡病例报告率


粗死亡率不能过低(6‰)。
死因报告率低。
4. 工作要求
村(社区)级
1. 定期参加例会:由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站组织辖区
村医参加。 2. 村医定期摸底死病死亡构成5%以下,
编码错误率5%以下
乡镇 城关
人口数 57066
死亡病例报告任务数 342
截止至8月1日,城关镇共计上报 死因病例151例,距离上级要求 340例,工作任务艰巨,各村街近 期做好死因摸底排查工作
1.1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
报及时补报。 4、死亡信息的查重:每周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 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1.4 资料保存与管理
1. 本村街死因个例详细信息记录在死因登记本,并保管
在传染病档案盒
村级医疗机构的职责
村级卫生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并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防保医生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
死因报告工作规范及 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开展死因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死因监测信息是反映社会发展水平和评价人群健康
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准确、规范的死因登记报告对制定
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置和干预重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死因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公共卫生工作,是实践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构成部分。
工作目标
村街死因的年度报告率100%,年度报告率≥户藉人
记报告的对象。
2.村级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村街卫生室。 (2)报告人:各村街乡村医生,以卫生室法人为主要 责任人。
1.1 信息收集
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将死亡
信息定期报告至城关防病站,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 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 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 报告卡》。
2. 报告程序、时限
•县级医疗机构:由病案室或防保科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
审核和网络报告。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 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及网络报告。
1.3 信息管理
3、死亡信息的补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漏报及时补
报。村医(社区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
1.1 信息收集
涉法死亡个案
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
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根据死 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报告 卡》。
1.1 信息收集
4. 报告内容
《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
对于死因不清楚的,要入户调查。
1.2 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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