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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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采取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旨在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

以下是最新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版)的汇编:1.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医疗资源分配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3.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防止价格虚高和不合理涨价。

4.医疗服务规范制度:制定医疗服务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医闹应对机制:建立医闹应对机制,保护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6.药品审批制度:加强药品审批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

7.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8.科研创新激励制度:建立科研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医生和科研人员进行医疗科研和创新。

9.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10.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11.病案管理制度: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历质量和信息安全。

12.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13.优化药物使用制度:推动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和浪费。

14.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15.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健康的认知和健康素养。

16.护士人员配备制度:优化护士人员配备,提高医院的护理服务水平。

17.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8.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监督医疗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这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生和患者的良好合作关系。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了确保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供参考借鉴。

1. 首诊负责制度: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度,规定医师必须在接诊后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 三级查房制度:医疗机构实行三级查房制度,即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分别进行查房,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3. 病例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实行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病例、特殊病例和病例发生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质量。

4. 急诊抢救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急诊抢救制度,配备急救设备和专业人员,保障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5. 术前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术前讨论制度,对拟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术前评估和讨论,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和风险评估,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效果。

6. 术后总结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术后总结制度,对手术治疗患者进行术后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质量。

7.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对护理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评估,确保患者的护理质量和安全。

8. 感染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实行感染控制制度,制定合理的感染控制措施,加强感染监测和管理,确保患者的感染控制和安全。

9.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维护,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10. 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11. 信息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实行信息安全制度,对患者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12. 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实行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医患沟通制度: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5.会诊制度: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1.交接班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1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6.新技术准入制度17.院长行政查房制度:18.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

2.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

3.对疑难重症应祥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

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

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

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

6.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

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7.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

8.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安排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

9.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汇报医务科、业务院长,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知情告知及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

10.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它医师负责。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一、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目标、职责和流程,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的报告、记录、分析与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规范医患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建立完善的预防与处理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四、感染控制制度:建立感染控制委员会,制定感染控制方案,严格执行手卫生、器械消毒等相关程序,防止交叉感染。

五、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保障机制,制定规范的护理操作流程,加强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提高护理质量。

六、药品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采购、配送、储存和处方。

七、手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手术流程,确保手术安全,包括术前患者评估、手术室准备、手术操作、手术室消毒等环节。

八、信息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医疗信息管理与保护制度,包括电子病历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信息安全等方面。

九、医学伦理与人文关怀制度:加强医疗人员的伦理教育和培训,推进人文关怀,提高患者满意度。

十、安全准入与退出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准入标准招聘医疗人员,做好员工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医疗机构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十一、医疗技术标准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标准制度,确保医疗技术的规范和安全应用。

十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十三、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十四、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测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和监测机制,深入分析医疗质量与安全问题,制定改进方案。

十五、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能力。

十六、医患沟通与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

十七、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医疗人员积极推动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改进。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关于印发《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消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医生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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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消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医生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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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关于印发《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消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医生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3)二、交接班制度 (3)三、查对制度 (5)四、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8)五、病案管理制度 (8)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9)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1)八、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2)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3)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5)十一、会诊制度 (17)十二、分级护理制度 (18)十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0)十四、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 (21)十五、术前讨论制度 (22)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2)十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3)十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6)一、首诊负责制度门诊、急诊接诊病人第一个医生必须负责到底,检查,用药,住院一条龙服务。

严禁只开检查单不管检查结果和不管开药的现象发生。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病员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绝诊治。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尽询问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按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相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1.一般急诊,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疾病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达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协同抢救,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二、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1.各科室在非办公时及节假日,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主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后,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3.各科室医师(主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本,并作好口头交班。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编

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三、疑难、危大病例议论制度 (6)四、会诊制度 (6)五、危重患者急救制度 (9)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2)七、术前议论制度 (18)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九、核对制度 (22)十、死亡病例议论制度 (31)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31)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1)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33)十四、临床用血审察制度 (39)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41)十六、紧急值报告制度 (44)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3)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3)......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急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仔细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一定详细咨询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需的辅助检查和办理,并仔细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踊跃治疗或提出办理建议;对危重或诊断还没有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司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纳踊跃举措负责实行急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有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伴或安排医务人员陪伴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准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建议一定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建议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司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两方仍不可以达成一致建议,由首诊医师负责办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停决,不得推委。

七、复合伤或波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急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从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急救制度,共同急救,不得推委,不得私自离开。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办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其中与我们检验相关的有以下两种制度:查对制度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查对制度1、输血科①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 双查双签' ,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②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2、检验科①接收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等患者信息;检查标本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②开始检验时,查对试剂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核实检验申请单的姓名与标本是否相符。

③审核报告时,再次查对患者科别、姓名、性别等信息;回顾患者历史结果,分析患者的动态变化,危机值及时报告临床医生。

3、病理科①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②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③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④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及单位。

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输血管理①各科室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

②医院用血只能接受湖南省卫生厅指定的血站供血,各临床科室不准接受病人家属从外单位购买的血液(包括血液制品)。

③每周一、三、五上午10点前,输血科根据各临床科室预约血情况,向血站申报供血计划。

2、输血申请①申请输血的病人首先应做输血前十项(ABO 血型、Rh(D)血型、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血小板、ALT 、HBsAg 、Anit-HCV 、Anit-HIV 、梅毒检查。

(安全管理)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关于印发《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消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医生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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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大医疗质量治理,排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医疗质量治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令第1 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治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治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险值报告制度15.病历治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治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病人第一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不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大夫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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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关于印发《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消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医生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1.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目标、责任和要求,确保全员参与、全面管理。

2.医疗机构行为准则:明确医疗机构的行为准则,包括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医疗服务规范等,保证医务人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3.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流程,提高医疗过程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4.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与监控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5.医疗差错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差错报告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差错时进行报告,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理。

6.医患沟通与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医患沟通与投诉处理制度,提高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信任,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7.临床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保密性,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

8.医疗质控小组制度:建立医疗质控小组制度,组织质控评审、医疗事故分析和学术讨论等活动,推动医疗质量的改进和提高。

9.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管理药品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0.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做到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合理使用。

11.感染控制制度: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的感染防控工作,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12.信息化建设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的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3.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推动医疗纠纷的及时调解和解决,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5.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6.学术研究管理制度:建立学术研究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学术研究行为的规范和管理,保证学术研究的质量和诚信。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

关于印发《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消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1首诊负责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来我院就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诊负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第四条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五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六条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七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请示医务处处长,在尚未制定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诊医生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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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汇编汇编》的通知医院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疗质量治理,排除医疗隐患和预防事故发生,切实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安全,依照《医疗质量治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我院院医疗质量治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经2016年12月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 分级护理制度5. 值班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治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险值报告制度15.病历治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治理制度首诊负责制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八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不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第九条危重患者检查、转科、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陪同。

第十条患者或家属自动要求转院、离院的,首诊医师应详细交代病情,书写记录,并由患方签字。

第十一条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讲明。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级查房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三级查房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

第五条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刻视病情和诊疗情形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不诊断的分析及诊疗打算等。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3次。

第七条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看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随时检查病人。

第八条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和决定,要详细记录在当日的病程记录中。

上级医师查房前,住院(进修)医师须认真预备,并把所需各种资料备齐。

查房时,经治医师报告简要病史、目前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咨询题,随时回答上级医师的提咨询。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依照情形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做出指示,并结合病员病情介绍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新的学术观点和新疗法等。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须参加。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讲明。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会诊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一)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检查患者;(二)详细书写会诊记录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刻及会诊医师职称、签名等;(三)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四)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五)会诊医师到达时,须有申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六)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样要在48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第五条一般会诊: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须严格填写申请单、书写申请会诊记录,简要重点描述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形、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刻具体到日。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被邀请会诊科室。

应邀会诊医师须为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

一样会诊48小时内完成第七条门诊会诊:如门诊病人病情复杂,本科不能解决,须请他科会诊者,须将会诊科不、会诊目的写在病历上,嘱病人挂相应科室号,分诊护士须予以优先分诊。

病人到会诊科室就诊时,会诊医师将会诊结果详细记录在病历上。

第八条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确定会诊时刻、地点和需要参加的科室(或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或医师)参加。

会诊由医务处主持,必要时,请外院专家参加。

经治医师记录发言情形,书写会诊讨论记录。

第九条请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经科主任同意,由科室填写会诊邀请书,经医务处同意,签章后传真至被邀请医院医务处,协商会诊时刻及会诊医师。

由被邀请医师书写会诊记录。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讲明。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分级护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依照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不的护理。

护理分为四个级不: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指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峻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1.将患者安置在监护室,抢救患者安置于抢救室,备好急救药品和物品。

2.做好护理评估,按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做好护理记录。

3.定时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看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4.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5.按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做好各种管道的护理,详细记录各种导管的出入液量。

6.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

(1)卧位合理,舒服安全,符合治疗需要。

(2)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3)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日给予口腔护理2次,预防感染;保持胡须、头发整齐,洗脸。

(4)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压疮发生。

每天床上擦浴,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协助病人翻身,至少2小时一次,病情危重限制翻动者例外,认真观看、评估皮肤情形,并记录,做好床旁交接班。

(5)做好患者气道治理,气管切开患者按照专科护理常规执行,及时有效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6)按医嘱给予饮食,保证进食安全,防止误吸、呛咳等。

(7)做好大小便护理。

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7.对患者的重点治疗、护理内容实施班班床头交接。

(二)一级护理:指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一级护理:1.病情趋向稳固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固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看患者病情变化。

2.依照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4.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1)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2)保持口腔清洁,需要时做好口腔护理,每日2次。

(3)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协助患者翻身,2小时一次,观看、评估皮肤情形,并记录,做好交接班,预防发生压疮。

(4)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5)做好生活护理,协助自理缺陷患者喂水、喂饭,送药到口。

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指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二级护理:1.病情稳固,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护理要求: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看患者病情变化。

2.依照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依照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依照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指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三级护理: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固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看患者病情变化。

2.依照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依照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记录要求参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5值班交接班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医师值班与交接班: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本制度由医务处责讲明。

附件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凡遇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必须进行病例讨论,并在病程记录中表达,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第五条科间病例讨论: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参加的病例讨论。

由提出病例讨论科室负责组织工作,确定讨论时刻和地点、讨论程序、参加人员、讨论目的、注意事项等。

科间病例讨论可邀请医务处参加。

第七条病例讨论,须做详细记录,包括时刻、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姓名和专业技术职称、个人发言、最后结论、记录者的姓名及签名。

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讲明。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各病房的抢救设施和器械须有专人负责,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设备要求齐全、有效,药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实行“四定”(定位放置、定量补给、定人治理、定期检查)制度,抢救的设备和药品不得挪用或外借。

第五条危重症抢救须有副主任医师(工作日)以上或二线(晚间、周末或节假日)人员在场指挥抢救。

及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告知内容须记录在病历上,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七条抢救过程中遇到专门情形须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抢救过程中,需要进行辅助检查时,医技科室相关人员须全力支持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

第九条抢救过程中需其他科室参加的,须赶忙请住院总参加抢救,若需专科参加抢救,被请科室接到邀请后,需赶忙派出专科医师参加抢救,任何医师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抢救,会诊科室医师须共同参加抢救,不得离开,擅自离开或拒绝参加抢救的医师对其行为引起的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急、危、重症患者离开病房检查治疗或进入手术室的途中,须有医务人员陪同,依照患者情形,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第十一条拒绝抢救的患者,须有详细记录及患者直系亲属代表签字。

一定要详细交代检查、抢救与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作用、副作用,强调拒绝抢救的后果。

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务处责讲明。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8术前讨论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治理要求第三条一样性手术:由病区主治医师决定,主管医师认真做好术前预备,完成术前小结,请患者本人或托付人签字,主治医师审核批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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