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求意见稿解读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而税收征管法则是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的重要法律。
近日,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信息化时代,税收征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了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发展,加强了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利用。
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获取和使用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涉税信息,同时也规定了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精准化,有效防止税收流失。
纳税人权益保护是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纳税服务制度。
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辅导。
同时,对于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也进行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税收征管程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规范。
征求意见稿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进行了梳理和完善,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例如,在纳税申报方面,规定了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申报,并对逾期申报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税款征收方面,强调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同时也规定了税务机关不得违规多征、少征税款。
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和明确。
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不仅规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公平。
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解读
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法律和法规,对增值税进行详细的解读和规定。
本文将对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增值税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我国增值税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义务、税率以及申报和缴纳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根据该法,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税办法,对其增值税销售额进行纳税。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家对于部分行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2.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对增值税法进行具体细化的法规,对于特定行业的增值税纳税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和措施。
该条例规定了不同行业的计税方法、税率、税务登记、进项税抵扣、减免税政策等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了操作指导。
二、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1.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是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重要法规,对于发票的开具、领购、使用、作废和报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该办法,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应符合相应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发票的保存和查询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针对特定行业和特殊情况,我国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对于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与一般增值税发票有所不同,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法规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化完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如,减征率为3%的适用税率,即减少了一般纳税人税率17%的差额税款;减按1.5%的应税销售额计征,即减少了一般纳税人全额增值税税负。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政策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跨境贸易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务院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
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应税交易销售额(以下称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四条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额。
第二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五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
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本法规定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本法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本法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应税交易第八条应税交易,是指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
销售货物、不动产、金融商品,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金融商品的所有权。
销售服务,是指有偿提供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九条本法第一条所称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或者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三)销售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四)销售金融商品的,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或者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
第十条进口货物,是指货物的起运地在境外,目的地在境内。
《钦州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稿一、制定背景及目的(一)近年来,总局、区局连续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各地应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强化税收调节作用,并特别强调在清算过程中,应坚持以查账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要严格执行核定征收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对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坚决不得核定征收,严禁在清算中出现“以核定为主、一核了之”“求快图省”的做法。
对符合条件、确需核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不搞一刀切,严防税收流失,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文件还同时要求各地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核定征收工作。
(二)201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提出为了规范核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结合原自治区地税局2012年12月对钦州市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钦州市税务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2018年第3号公告),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不同的核定征收率。
基于此,我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规范、科学、严谨的原则,制订了《钦州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核定征收条件、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流程、核定征收的后续税务管理等各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范,为我局在今后开展核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核定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核定征收应遵循从严、从高原则。
即对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清算项目,坚决不核;对确需核定的清算项目,在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时,规定了确认序列;在确定核定核定征收率时,应遵循从高原则。
三、主要内容(一)《办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原则上采取定率的方式进行,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文件对核定征收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提出了“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的要求。
2024年度最新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解读ppt课件
解决方案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办税流程,包括推 广电子税务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税、
简化报税程序等。
2024/3/24
实施效果
通过优化办税流程,地区税收征管效率得 到显著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高,为 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4/3/24
4
征税范围与纳税人身份
2024/3/24
征税范围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等。
纳税人身份
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 计税方法和税率。
5
税率及计算方法
税率
根据应税行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设置 不同的税率,如13%、9%、6%等。
经过合理规划,企业成功降低了税负,同 时加大了对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实现 了可持续发展。
2024/3/24
19
案例二:某行业利用退税政策提高竞争力
2024/3/24
行业背景
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行业,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和汇率波动的影响 。
问题分析
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挑战,退税率的降低直接影 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解决方案
积极适应退税政策变化,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开拓新 市场等方式提升附加值,降低对退税的依赖。
实施效果
行业内多家企业成功转型升级,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 现了可持续发展。
20
案例三:某地区优化办税流程提升效率
地区背景
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 收入的比重较大。
《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佛山市2008—2017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佛山市2008—2017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佛山市2008—2017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制定《公告》的背景和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随着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迅速发展,《公告》的制定和公布,将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质效,维护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公告》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凭证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主管税务机关经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准后,按《标准》核定其“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成本,并据以计算扣除。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按照《标准》核定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税务机关认定后,予以调整。
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装饰材料清单、绿化苗木清单等。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标准主要包含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建筑工程、特殊装饰工程、燃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其他工程等7个类别,用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房地产开发成本审核。
增值税新政策解读
增值税新政策解读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调整。
今年4月1日,我国增值税新政策正式实施,对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增值税新政策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背景增值税是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增值税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就开始了增值税改革的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于是在今年4月1日正式推出了新的增值税政策。
二、主要内容1. 税率下调新政策将原来的17%税率和13%税率统一为16%税率;原来的11%税率和6%税率统一为10%税率。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2. 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新政策将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到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得企业能够更多地享受增值税抵扣的优惠,减少税负。
3. 电子发票实行新政策将实行电子发票,企业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开具、接收和存储发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减少企业的发票管理成本,提高发票管理效率。
三、影响1. 降低企业税负税率下调和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都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使得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 促进经济发展税负的降低将使得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3. 提高发票管理效率电子发票的实行将有效地减少企业的发票管理成本,提高发票管理效率。
四、结语增值税新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深远的影响。
企业应该积极适应新政策的变化,抓住机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应该继续完善税收政策,为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增值税的税务政策和法规解读
增值税的税务政策和法规解读增值税是一种以实物和劳务的交易额为征税对象,按一定比例向纳税人征收的间接税。
作为中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的税务政策和法规对于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增值税的税务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
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是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基础的税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价款销售额等不同环节进行征收。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价款增值原则,即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发生的增值作为税基,然后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征收。
二、增值税的税率和税基调整增值税的税率和税基调整是税务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国家根据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需要,对增值税的税率和税基进行调整,既可以提高税率,也可以降低税率。
同时,税务部门还会根据企业的纳税条件和实际情况,对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调整。
三、增值税的税前扣除和税后抵扣增值税的税前扣除和税后抵扣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税收负担的重要因素。
税前扣除是指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时,可以在税款计算前将增值税的扣除调整为进项税额。
税后抵扣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款时将进项税额与销售额相抵销,减少实际应纳税额。
四、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一些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发展,国家会给予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率、减免税款、暂停征收等。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符合条件的政策,申请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经营成本和税负。
五、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一定的周期和程序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
纳税人需要准确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和缴纳。
同时,纳税人还需要保留相关的税务凭证和账簿,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和审查。
六、增值税的违法和处罚如果纳税人在增值税的计算、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税务部门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关系着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也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而税收征管法则是规范税收征收和管理的重要法律。
近期,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要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修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原有的税收征管法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比如,数字化经济的兴起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使得税收征管面临着新的挑战。
此外,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性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
例如,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纳税人有权了解检查的目的、范围和依据,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于税收信息管理,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强调要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税收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更加有效地防范税收流失。
在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行为,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以增强税收法律的威慑力。
同时,也明确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不公。
然而,对于这份征求意见稿,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和讨论。
有人认为,部分修订条款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还有人担心,新的税收征管要求可能会对一些中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运营带来较大的压力。
面对这些讨论和担忧,我们应该以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来看待。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提高征管效率、保护纳税人权益等多个目标之间寻求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务院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
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应税交易销售额(以下称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四条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额。
第二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五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
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本法规定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本法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本法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应税交易第八条应税交易,是指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
销售货物、不动产、金融商品,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金融商品的所有权。
销售服务,是指有偿提供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九条本法第一条所称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或者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三)销售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四)销售金融商品的,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或者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
第十条进口货物,是指货物的起运地在境外,目的地在境内。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原则(上)
关于我们“ 互帮互助,开拓税官视野 ” ,“ 互添互补,共建税务家园”是我们一贯追求的理念。
多年来,我们一直努力为基层一线税官提供快捷、权威、实用、互动的税务专业化服务,竭诚希望更多的同仁支持我们,提供原创税收业务作品,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为税收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对增值税制的原理原则以及进项税额的概念有整体的归纳阐述以及重大的变化。
本文主要内容来自以前本人的论文,整理出来也是为了纪念那终将渐行渐远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为源泉的增值税制。
增值税法没有关于原则的规定,但不等于增值税没有原则。
原则是一定存在的,不过是隐藏在条文中而已。
原则是条文所依据的法理,是支撑条文的理由和依据,先有原则后有条文,反过来也可以说原则是条文的归纳和总结。
好比学语言免不了语法。
从历史沿袭来看,语言本质上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而语法是对语言规律的事后归纳总结,或者等而下之仅为学习语言的辅助工具而已。
有意思的是,英文单词law (法律)也有规律、科学原理的含义。
其实法最初就是源于自然规律和社会习俗的一、“当期抵扣”和“税额抵扣”原则《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第十一条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所以这条是限于一般纳税人的。
)增值税法规定应纳税额的抵扣为“当期进项税额”。
我们把这个概念分解出来,就是“当期抵扣”和“税额抵扣”。
“税额抵扣”是指以进项税额作为抵扣的依据。
跟企业所得税先在财务利润基础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同,增值税是销项和进项分别计算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出应纳税额。
由于取得进项的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适用(等于允许抵扣)税率以及扣除率是不同的,这直接影响到了计算出来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这个规定有简单效率的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与增值额纳税的增值税概念相悖的现象,即没有增值额要缴纳增值税或有增值额不产生增值税。
税总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新办法征求意见
税总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新办法征求意见作者: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38期本报讯(记者唐碧)9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国税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新《办法》修订的内容包括: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核算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明确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李扣庆参加2017年度全球发展学习网络全球理事会本报讯(记者米太平)8月31日至9月1日,2017年度全球发展学习网络(GDLN)全球理事会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院长李扣庆作为理事应邀参加会议。
据了解,该会议对全球发展学习网络在亚非拉各区域的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下阶段全球范围创新开展知识分享的模式和方法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会上,李扣庆介绍了学院2017年创新设计开发的“金融全球化:开放、联通与创新” 全球移动知识分享项目以及机构知识分享(OKS)能力建设项目在中国本土化的最新实践,并与各区域理事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一周财税要闻简讯:8月31日,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总裁杰弗里·汤姆森、亚太区总监白俊江一行到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院副院长刘勤进行了接待。
双方回顾了近年来合作所取得的成果,确认了接下来的合作领域,并就大数据时代下管理会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9月1日,财政部公告称,为落实《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有关要求,该部起草了《财政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9月30日前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财政部网站提出意见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财政部条法司。
增值税新旧对比(最全最新)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发生应税交易且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即为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第九条 本法第一条所称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5•【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税收的基本制度由法律规定。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突破国家统一税收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或者退付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退、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建立、健全涉税信息提供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捷、效率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不得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超越授权范围设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税收征收管理程序性义务,侵害其合法权益。
增值税改革政策解读
增值税改革政策解读近年来,我国增值税改革政策不断深化,以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将对当前增值税改革政策进行解读,探讨其对经济和企业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看增值税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增值税是以应税人从事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动产地产等应税行为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对价税分离、逐级抵扣、留抵退税等原则进行计税方式的一种税种。
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减少税负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增值税改革还有助于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一、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1. 增值税率调整。
增值税率的调整是增值税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
根据改革方案,我国将原来的多档税率合并为两档税率,即一般纳税人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其中,一般纳税人税率下调至1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下调至6%。
此举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内需,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 留抵退税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经营效益,我国推出了留抵退税政策。
该政策允许企业将增值税留作抵扣下期税款,减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税额。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3.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我国不断完善相应的税收政策,以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根据最新政策,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政策优惠。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跨境电商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外贸升级。
二、增值税改革对经济的影响1. 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增值税改革的核心目标是降低企业税负。
通过降低税率及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
这将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2. 促进消费升级。
增值税改革有助于消费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通过调整税率和优惠政策,可以降低商品价格,提高消费者的购买能力。
这对于推动消费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积极意义。
3. 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税收征管法作为规范税收征收和管理活动的重要法律,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近期,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此次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税收征管工作新要求的必然之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税收征管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在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和新兴业态时,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
因此,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成为了当务之急。
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
首先,在税收征管信息化方面,强调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从而更好地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加强税收监管。
其次,在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例如,规定了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等。
这对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再者,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有所加大。
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增设新的处罚种类等措施,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税收征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将对那些企图通过违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促进税收公平。
然而,在征求意见稿的讨论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争议和关注的焦点。
例如,关于税收征管信息化中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如何确保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不被泄露、滥用,成为了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此外,对于一些新兴业态的税收征管规定,如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避免在实际征管中出现争议和执法困难。
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纳税义务和权益。
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解读
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解读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税制,值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与调整。
值税条例及细则是指对于值税法的具体解读和细化,旨在对值税的征收、计算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以下将从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
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背景是中国税制的推动力量之一、值税在中国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它是一种按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发生额征收税款的税种。
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效能,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于XXXX年发布了新的值税条例及细则,对于值税的征收、计算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征收对象、计税方法、税务登记和征纳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税收征收对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其次,新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也进行了调整,实行应税销售额与进项税额相抵,计征税额为销售额与进项税额之差。
此外,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还对于税务登记和征纳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如纳税人应按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实施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税收征管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它有助于健全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更好地调节经济运行。
其次,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出台可以加强税务登记和征纳管理,减少偷漏税行为,提高财政收入。
同时,它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税收意识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建立更加规范和透明的税收环境。
然而,对于一些经济相对发展较慢的地区和企业来说,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实施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压力和困难。
这些地区和企业可能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和征纳管理等方面的调整,并提升自身的税收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此外,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新的值税条例及细则的实施也增加了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综上所述,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的发布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税制的重要举措。
它对于健全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增强税收意识和纳税自觉性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七)关于税收减免。
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征求意见稿》沿用了《的服征务条税、范无例围形为资》,产在、和境不内动原销产售和营货金物融业、商 税暂行条例中的法定
免税项目;
品,以及进口货物。
同时明确除法定免税以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纳税人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其次,“代销”、“销售代销”、“移送”三种情形本身就应当是 增值税交易业务。 “意见稿”明确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总机构和分支 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而征求意见稿中“应税交易”,是指销售货物、服务、无 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
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 但可以自愿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境外单位和个 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7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三)关于税率和征收率。
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为巩固营改增及深化增值税改的服革征务税、成范无围形果为资,产,在、境不《内动销产征售和货金求物融、商意见稿》对《条例》中 规定的税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品,,以将及进销口货售物。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 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7. 根据之前的税收立法经验,增值税法有可能在明 年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关于征税范围。
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
品,以及进口货物。
《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
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 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 物。
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
8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五)关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为巩固 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按照增值税原理, 《征求意见稿》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期 末留抵退税制度,并授权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12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九)关于税收征管。 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
结合征管实践,《征求品,意以及进见口货稿物。》明确增值税由税务 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 代征。
明确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如实申报义务、发票 管理及法律责任的原则性规定。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5.关于不征税的项目增加了一个重要的项目: “因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希望在后续落实中对于实务中涉及的房产征收业 务会减轻税负。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6.在现行政策中,有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 供的教育服务免税;
在征求意见稿中,将免税范围更改到之前的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对 于除学校外的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教育机构可 能形成利好。
0 3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对比
16
0 3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对比
17
0 3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对比
18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1.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到法律的 层次。并且单独用一个条款来明确增值税属于 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额。
13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对比
(十)关于过渡期安排。
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 品,以及进口货物。
为平稳过渡,本法公布前出台的税收政策,确需延续的,按照 国务院规定最长可以延至本法施行后的五年止。
1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税收政策对比
6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二)关于纳税人和扣缴品义”从务“服人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
借鉴国际经验,《征求意品见,以稿及进》口货规物。定,在境内发生
且销
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4.视同销售包含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 利和个人消费”及单位和个人“无偿赠送”货物两 类。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首先,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非增值税 应税项目,即营业税应税项目已不存在,所以 不存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业务,可 以说属于自然消亡。
国务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备案。
11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八)关于计税期间。
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 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
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品,减以及进轻口货物纳。 税人申报负担, 《征求意见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 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所以,不同机构移送货物,开票并结算,实质就是销售,自然要 被剔出“视同销售”。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最后,再看一下“投资”与“分配”。 “意见稿”讲到“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 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 益”, 实物投资与实物分配本身就是以实物换取非货币形式的经济 利益,妥妥的也属于销售,而不仅仅是视同销售。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2.“意见稿”明确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如实开具发票。
0 4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 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意味着购买餐饮服 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形成企业最 重产品的情况下,购买这部分进项税额未 来可能可以抵扣。
0 2 《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六)关于混合销售、兼营的规定。
为巩固营改增成果,解决纳税人特殊情形的征 税问题,《征求意见稿》延续“混合销售”从 主、“兼营”分别核算纳税的理念,明确混合 销售应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兼营应当分 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 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集立法意见,最终将以法律形 式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全面完 善。
0 1 增值税立法背景
目前,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车船税 和环保税、烟叶税、 耕地占用税、船舶吨 税、车辆购置税这8个 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 法,其他税收事项都 是依靠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 定。
1. 增值税立法背景
目录
CONCENTS
2.《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3.《增值税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税收政策对比
4.《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关注焦点
增值税立法背景
0 1 增值税立法背景
增值税制度自1994年正式确立,特别是经历了2012年以 来营改增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目前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按照 国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