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讲课讲稿
股票收益权互换业务解读
卖空标的
现货头寸
股票市场
目录
一、发展现状 二、资质要求 三、业务模式 四、案例分析
案例交易结构及交易要素
和熙投资
顾国平
投资顾问
实际控制人
和熙成长型 2号基金 (5000 万元)
签订互换交易合约
中信证券
基金规模 基金期限 交易对手 保证金 券商固定收益率
银行账户 (5000 万元)
入账
保证金账户
期末收益轧差后净额支付
? 券商内部规模限制(以中信证券为例):
1、本业务的所有合约的名义本金总价值规模不超过50亿元; 2、就最大支付而言,所有合约的最大支付之和不超过5亿元; 3、就单一交易而言,单一合约的最大支付不超过5千万元;
4、就挂钩标的而言,同一挂钩标的对应的所有合约,按照既定对冲策略,所需购买的股票数 量最大值加总,不得超过该标的总市值的3%。
? 券商对期限的规定(以中信证券为例):
业务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许可下最长不超过5年
要素资质要求
? 客户资质筛选标准:
1、净资产规模在3000万(部分券商要求为500万)(含)以上的机构客户; 2、具有参与股票收益互换的真实交易需求;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备不少于5年(部分券商要求3年)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 5、客户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
银行账户 ( 1.5亿元)
期末抛售 或对冲
期初以 9.5 元/股买入 1500 万股并代持
北生药业股票
交易要素 1.5 亿 2年 和熙成长 2号基金与中信证券 5000 万元,保证金比率为 33.33% (保证金与投资规模杠杆比为 1:3 ) 8。5%
投资收益模型及分析
权益类收益权互换交易讲义(ppt29张)
目录
什么是互换交易? 什么是互换交易?
• 两个主体之间达成的在将来互相交换现金流的协议
• 可以互换的现金流计算基础包括:利率、货币或者股权
海外的互换交易
OTC市场的主流交易协议品种,接近90%的市场份额 场外衍生品市场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30倍
美国同 期GDP 全球互换 市场名义 本金465 万亿
பைடு நூலகம்
场外协议成交
个性化定制
杠杆交易
交易框架
客户作为:
1.权益支付方
权益标的收益
固定利率收益
华泰作为对手方
华泰证券
2.利率支付方
固定利率收益 权益标的收益
华泰证券
背靠背撮合交易
收益互换的四大功能
交易管理
成本控制 变相卖出 资产管理工具
股权管理
市值管理 锁定卖出价格
风险控制工具
1.投资组合管理人
客户A
净收418万
华泰证券
市价(元/股)
限售客户权益 市值(万元)
限售客户到期 收益(万元)
合计(万元)
限售客户固定 利率收益(万 元)
14 18 24
1400 1800 2400
+400 0 -600
1800 1800 1800
18 18 18
•因为该客户的定增价格为16元,通过收益互换协议的初始价格已锁定16-18元的空间, 且得到固定利息: •无论市场是上涨还是下跌,该客户已经锁定1800万元的总收益。
交易描述-某个人挂靠一家机构作为权益支付方
– 某个人通过定向增发以16元每股获得中恒电气,一年后解禁,该客户希
望锁定卖出价格,获利10-20%; – 经协商,该客户与华泰证券订立互换合约,初始协议价格18元。期末其 向华泰证券支付中恒电气当期收益,换取固定收益; – 该客户在期初需提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者折算后等值的该股票,并在 交易执行中适时补充保证金使其履约担保比例高于维持担保比例; – 该客户与华泰证券根据需求设立提前终止及违约处置条款等。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模版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模版本文是一个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模板,共计,仅供参考。
一、总则1、本制度的内容是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管理,保证交易活动的正常、稳健运行。
2、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时的管理,公司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该业务。
3、本制度所涉及的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4、证券公司在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中,应严格遵守交易诚信、风险控制和信息保密的原则。
5、任何涉密信息和重要交易信息都应由专人负责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二、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时,应遵循以下业务范围:1、交易标的:股票市场上的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公司股票。
2、交易方向:深度认识交易方的意图和特点,在制定交易方向时应有意识地考虑到市场波动、主流趋势,以降低交易风险。
3、盈利规则: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规来制定交易方案,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交易规则。
4、期限: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期限一般为3个月-1年。
三、管理机构1、风险控制部门:负责风险控制、合规审查和监管事务的执行。
2、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业务管理和客户服务。
3、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预算、核算业务成本,监督业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系统开发、维护、完善等工作,并负责技术支持。
四、交易流程1、客户开户客户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身份证、资金账户等必要信息,并签署相关协议。
2、交易准备公司应对客户提出的交易需求进行检查和确认,以及制定具体的交易方案,签署交易协议和确认单据。
3、执行交易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协议开展交易活动,并严格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4、结算交割交易完成后,根据约定的清算方式,按时完成交易款项的结算和交割,并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确认和核算。
五、风险管理1、市场风险根据市场行情预测,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交易活动。
股票收益互换和收益凭证业务
,以提交日下一个交易日的全天成交均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股份 8固定收益支付:期末,客户向证券公司支付固定收益=2000万*8%/52=3万 9浮动收益支付:互换终止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支付金额=本金*(平均卖出价
【发行门槛低】:收益凭证的发行条件,包括最近12个月风险 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要求、募集资金有合法用途、以现金或 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募集、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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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凭证对券商业务的意义
• 收益凭证类似于CDO,即担保债务凭证,是一种固定收益 证券。凡具有现金流量的资产,都可以作为被重新组合, 打包成CDO产品。通常创始投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 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别信托机构(SPV ),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 。其基础资产可以是高收益的债券、新兴市场公司债或国 家债券、银行贷款或其他次顺位证券
钩的衍生工具,构造A股挂钩结资、场外衍生品交易以及进 行股权融资 4、一般机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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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客户资质
参见中信证券标准 资产要求:一般客户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 信用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无违约记录 投资经验:不少于3年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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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股票收益互换对比图
融资效率
资金用途 交易期限 杠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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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凭证对券商业务的意义
CDO份额 持有者
高质量债 券
购买 支付利息
SPV
专项 资产 管理 计划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全解20页PPT
✓ 客户与公司签署《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主协议》;
提交交易指令
✓ 执行具体每一笔交易前,客户向中信证券提交《交易申请书》, 以此下达交易指令;
✓ 中信证券接收并处理指令,执行完成后向客户提供《交易确认 书》,双方确认成交要素;
追加/提取履约担保品
✓ 根据协议约定由中信定期提供估值,客户须视损益变化追加/ 提取履约担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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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产品示例 —— 股票杠杆交易(续)
交易示例一:指数杠杆交易合约
1. 客户长期看好中证500指数表现,与证券公司订立以下 互换交易合约: ➢ 互换期限:1年;
➢ 互换本金:人民币3000万;
➢ 标的证券:中证500指数;
➢ 固定收益支付方:客户;
➢ 浮动收益支付方:证券公司;
➢ 固定利率:7.5%/年,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支付金额 = 3000万×7.5% = 2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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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估值与结算
结算账户 ✓ 交易双方均需提供用于互换交易结算的银行账户;
估值计算 ✓ 由中信证券向客户定期提供交易损益估值计算结果;
结算原则 ✓ 同笔交易净额结算,交易双方根据收付净额,由净支付方向净收入方支付资金; ✓ 多笔交易可由双方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净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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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产品示例 —— 股票杠杆交易
率,初始履约担保比率多少视具体交易而定; ✓ 维持履约担保金额 —— 客户期间须维持的履约担保金额=互换本金规模ⅹ维持履约担保比
率; ✓ 客户的履约担保金额将根据交易损益变化动态增减; 担保品折算率 ✓ 现金 —— 100%; ✓ 证券 —— 国债90%-95%,企业债70%-80%,股票20%-60%,公司将定期调整折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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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场外OTC交易 ✓ 客户与中信证券签署协议订立互换交易; ✓ 客户先签署《交易主协议》开通业务资格,在具体每笔交易时签署《交易确认书》约定具 体每笔互换的交易要素;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设计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设计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操作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进行谈判,协商交易条款,包括交换的股票或股票指数、交换的收益方式(浮动收益或固定利率)以及交易期限等。
2.双方签署股票掉期合约,确定交换的名义本金和交换的现金流量。
3.在合约期限内,根据合约规定,双方进行收益交换。
4.合约到期时,根据收益交换的结果,双方进行结算,支付差额。
5.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预测未来经济变量的市场趋势,选择合适的股票或股票指数,从而实现更小的资本投资和更高的预期回报。
二、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风险管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证券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测量、监控和控制等环节。
2.严格控制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选择信用评级高、经营稳健的交易对手。
3.采取适当的资产组合和对冲策略,降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4.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
5.建立健全的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风险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市场前景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是一种新兴的金融衍生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前景。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日益成熟,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将逐渐成为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1.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2.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
3.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帮助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降低投资风险。
4.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市场流动性和活力。
因此,证券公司应积极收益互换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在中国的发展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截至2019年底,中国股票收益互换市场规模已经达到3.7万亿元人民币。
股票收益互换介绍
股票收益互换介绍第一部分股票收益互换发展情况(一)我国股票收益互换相关法律法规(二)我国股票收益互换发展回顾第二部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介绍(一)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原理及形式(二)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特点(三)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意义第三部分收益互换案例介绍(一)“广发宝”案例(二)“中信证券CCA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案例第一部分股票收益互换发展情况(一)我国收益互换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和《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对柜台交易市场的金融衍生品进行了规范。
同月,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亦包含可开展收益互换业务的融资工具——“收益凭证”,该征求意见稿甚至规定,收益凭证除在柜台和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外,还可在证券交易所发行转让。
然而,该稿的正式版至今迟迟未能落地。
(二)我国股票收益互换发展回顾2013年3月, 6家券商率先获得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资格: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
其中,中信证券为最早获得证监会试点资格的券商,从2013年底便开始了产品推广。
目前,国金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等多家券商获准开展收益互换业务。
(三)我国股票收益互换目前开展的情况目前国内券商开展的股票收益互换属于柜台市场产品,一般是针对特定股票/股票指数的收益与固定利息进行现金流互换,券商与客户签订协议后,券商向客户支付以一定名义本金为基础的与指定股票/股票指数挂钩的收益,而客户则向券商支付固定利息,从券商处获得杠杆收益。
股票收益互换可以无固定交易期限,按照实际使用日期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当股票/股票指数收益率为正时,客户获得股票/股指收益率支付固定利息;反之,当股票/股票指数收益率为负时,客户除支付固定利息外,还需支付股票/股票指数损益。
收益互换业务和DMA业务简介
一、产品介绍收益互换是指投资者与券商约定,对特定期限内标的(券商指定范围内的股票、ETF基金、指数及其组合)的现金流进行交换的业务。
期初投资者只需提交一定数额预付金,券商按合同约定时间扣除固定收益,并在到期日,向投资者结算投资损益并返还预付金。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客观上为投资者实现了融资做多标的,获得杠杆收益的功能。
在海外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场外市场的规模远远大于交易所市场的规模,互换交易已经发展为十分成熟的交易模式,互换市场已接近场外OTC衍生品市场总额的90%。
券商推出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初衷,希望能使之成为对国内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的补充。
二、主要应用1、为专业投资者投资二级市场提供杠杆服务;2、为大宗交易买入方提供服务;3、为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提供服务;4、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服务;5、为期望参与定向增发收益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三、业务特点1、场外协议成交:交易内容通过券商与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一对一确定,通过协议签署确认成交。
2、个性化定制:交易的各项要素可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定制,从而满足投资者的差异化需求。
3、可实现杠杆交易效果: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提交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物来完成交易过程,因此资金收益具有一定的杠杆效果。
4、标的范围广:券商指定范围内的股票(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前一年内未被交易所进行特别处理,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ETF基金及其组合。
5、高杠杆:投资者起初可向券商提交预付金,对于流动性好、波动小的个股,预付金相对较低,券商自有出资比例可达1:3,即杠杆倍数高至4倍,不同标的具有不同杠杠比例。
6、协议成交:一对一协商,根据投资者需求个性化定制。
7、净额结算:针对同一投资者多笔交易计算应收应付后,进行净额结算。
8、可提前了结: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选择提前终止或到期结束。
四、适用用户1、对于不能或不想卖出流通股的投资者,例如投资组合管理人:(1)减少卖出股份可能造成的大量交易费用及冲击成本;(2)锁定卖出成本。
股票收益互换
案例1
T日前双方签订交易主协议交易主协议和补充协议等。 T日,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我公司交付1千万本金,双方签订《交易确 认书中》,约定客户到期收益。 到期后,我公司根据约定返还客户本金和收益。
交易介 绍
客户不愿意承担股票风险,以获取固定收益为目标 要求:客户本金1千万,要求保底收益6% T日双方签订交易主协议和补充协议等。 T日: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我公司交付4百万保证金,收盘后,客户 再用6百万资金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买入我公司持有的股票。 交易后客户与我公司签订《交易确认书》,约定股票的盈亏由公司承担, 我 公司支付客户1千万的利息。 到期后,再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返还股票,双方进行结算。 客户最低收益有保障,以上案例1中最高收益,案例2中的固定收益仅为例 子,具体收益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T日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股票市值的 30%(3千万)万保证金。
案例 T日收盘后,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向客户支付1亿现金,买入股票A,客 户实现7000万元的融资。 T日后,双方签订《交易确认书中》,约定客户持有该股票的损益,交易期限 等,并向公司支付融资利息,视股价变动情况追加或者提取保证金。 期末大宗交易回股票(客户也可以选择市场卖出),双方结算。 客户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过户给了我公司,因此必须是流通的股票。 融资金额、融资比例(通常6-8折),根据具体股票情况决定。 特点 交易可以随时提前终止。
客户拟出资1千万向公司融资3千万投资于股票at日前双方签订交易主协议和补充协议等t日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我公司支付1千万本金t日及之后客户可通过网页交易终端我公司开发向我公司发送电子交易申请买入卖出总金额不超过4千万的股票a客户可以实时查询交易执行情况
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业务
股票互换业务解析
互换市场的运行机制
二、互换市场的标准化 OTC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产品的非标准化, 但互换中包含的多个现金流交换使得非标准化协议的 协商和制订相当复杂费时,这促使了互换市场尽可能 地寻求标准化。1985年,一些主要的互换银行成立了 国际互换商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Dealers Association,ISDA)并主持制订了互换交易的行业标 准、协议范本和定义文件等。 ISDA也于1993年更名为国际互换与衍生产品协会 (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 ISDA),是目前全球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具权威性 的场外衍生产品的行业组织。 ISDA主协议主要包括:主文、附件和交易确认书。
互换市场的运行机制
7.互换头寸的结清 利率互换的期限可能相当长,通常来 说结清互换头寸的方式主要包括: (1)出售原互换协议 (2)对冲原互换协议 (3)解除原互换协议
金融互换合约的内容
交易主体 互换的币种 合约期限 权利义务 其他费用
合约金额 互换的利率 互换价格 价差
金融互换的历史
1977年英国与荷兰进行了第一笔货币互换(但一般 认为第一笔货币互换发生在1979年、伦敦) 1981年由所罗门兄弟公司安排的IBM公司与世界银行 的货币互换是互换市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1981年伦敦出现利率互换,82年被美国“学生贷款 营销协会”引进。 1985年成立“国际互换交易商协会(ISDA)”并出 版了第一个标准化条例,86年修改,87年出版。 1986年大通曼哈顿银行组织第一笔商品互换。
交易日: 起息日: 营业日准则: 节假日日历: 终止日: 固定利率方 固定利率支付者: 固定利率名义本金: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天数计算惯例: 固定利率支付日期: 浮动利率方 浮动利率支付者: 浮动利率名义本金: 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天数计算惯例: 浮动利率支付日期: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一、概念“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
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股票收益或者和某指数挂钩的收益。
(基本过程见图一)。
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即OTC场外市场)产品,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
图一、股票收益互换二、基本业务模式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试点券商主要有两种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1、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进行的固定利率与股票收益间的交换;2、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股票收益的互换。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股票收益互换双方的交易价格不固定,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一对一”商定,是非标准化产品。
而互换方向和挂钩标的也没有严格规定,券商可以向客户挂钩由其创设的场外衍生品。
因此股票收益互换的产品要素设计灵活,收益和风险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高,具有更高的交易效率优势。
三、互换市场做市商制由于交易双方在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完全匹配的交易对手,券商可以作为做市商参与交易,同时报出作为互换多头和空头所愿意支付和接受的价格。
此时券商被称作为互换交易商(见图二)。
互换交易商在不同产品间扮演交易对手方角色,对风险敞口进行统一管理,而客户亦无须等待其他对手方出现即可达成交易,交易效率显著提升。
图二、一般互换结构图固定收益浮动收益该模式下券商作为互换对手方,产品本身存在风险敞口,需要券商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对券商风险控制和产品定价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国外投行所采取的全市场风险对冲模式是在不同产品甚至自营业务间率先进行风险敞口的对冲,能够有效节约投行自身对冲成本,提升风险保证金的运作效率,但同时也对机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四、清算方式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场外交易,客户保证金由券商独立的清算体系进行资金监管。
在合约成立时,客户向券商缴纳按互换本金一定比例计算的保证金(券),保证金(券)划至券商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券商对担保标的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可参照约定式购回折算率制定)。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模版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XX证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基本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授权与决策,产品研发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标的证券管理,报价与成交,风险对冲管理几个环节。
1、业务授权与决策公司执行委员会为业务最高决策机构,审议业务开展的各项规章制度,授权公司资产配置委员会进行日常业务决策,授权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具体的业务运作和管理。
资产配置委员会综合经营环境、风险控制要求、公司资本金等因素,确定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年度资金预算、风险敞口限额等。
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负责产品开发、客户适当性管理、交易定价以及风险对冲等具体工作,风险控制部进行监督。
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定期向资产配置委员会报告业务开展情况,提交工作报告。
2、产品研发管理公司对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研发进行管理,产品研发流程包括:发起研发需求、设计产品结构、可行性论证、产品风险分类几个步骤。
(1)发起研发需求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研发需求有两种发起途径:第一种是客户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主动向销售人员提出产品结构需求,销售人员向产品开发组反馈研发需求;第二种是产品开发组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市场需求,主动提出产品设计方案。
(2)设计产品结构产品开发岗设计特定的产品收益结构,并以书面形式描述产品收益条款。
设计人员分析各种情景下的产品收益情况,对该结构的历史收益进行回溯测试,对产品进行定价,分析互换产品理论价值对参数的敏感性、Greeks对各参数的敏感性、进行模拟对冲测试等,并形成书面的产品设计文档、风险对冲方案、风险控制文档等。
(3)可行性论证产品开发岗完成产品方案设计后,会同销售组、对冲交易组和风险控制部进行产品方案可行性论证,从产品投资理念、结构创新点、产品定价、风险参数敏感性、Greeks特征、模拟对冲损益情况进行评估,确定产品是否符合客户需求,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并且风险可控。
通过可行性论证的产品,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准备产品说明文档、产品合约条款、风险控制方案等,并会同风险控制部讨论是否可将该类产品列入授权交易的产品库。
股票收益互换
一、股票收益互换背景
金融互换在国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概念,是指当事人按照协 商条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一系列现金流交换的合约,可以 理解为一系列远期的组合。其中包括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和股 票收益互换等。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间已有利率互换交易,股票收益互换现 在国内才刚刚起步。2012年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启动, 获得试点券商包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 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
当券商代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以37.6元买入标的股票后, 在此后一周时间内,在二级市场卖出标的股票的平均价格为41 元。通过此次股票收益互换,投资需要支付给券商的固定利率 为2000万×8%/52=3.0769万;券商应付给投资者的股票收 益为2000万×(41-37.6)/37.6=180.85万;投资者净收益为 177.77万元。客户缴纳保证金=2000万×20%=400万,资金 收益率=177.77/400=44.44%。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 简述
一、股票收益互换背景
自2012年底启动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以来,至今已取 得了快速发展。该业务模式已成为机构和券商的新宠。
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产品,通过股票收益互 换业务模式,券商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策略, 包括主题产品、结构化产品和股票挂钩票据等。投资 者则可以通过该模式向券商进行融资,实现与股权质 押融资、买断式融资相同的交易效果,而且该模式可 以通过抵押方式达成杠杆交易,目前最高杠杆比例可 以达到5倍。
3、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 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五、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特点和目标客 户群体
(一)业务特点
1、场外协约成交: 客户与证券公司一对一议价,签署协议即可 达成交易,属于券商柜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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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
一、概念
“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
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股票收益或者和某指数挂钩的收益。
(基本过程见图一)。
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即OTC场外市场)产品,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
图一、股票收益互换
二、基本业务模式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试点券商主要有两种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
1、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进行的固定利率与股票收益间的交换;
2、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股票收益的互换。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股票收益互换双方的交易价格不固定,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一对一”商定,是非标准化产品。
而互换方向和挂钩标的也没有严格规定,券商可以向客户挂钩由其创设的场外衍生品。
因此股票收益互换的产品要素设计灵活,收益和风险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高,具有更高的交易效率优势。
三、互换市场做市商制
由于交易双方在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完全匹配的交易对手,券商可以作为做市商参与交易,同时报出作为互换多头和空头所愿意支付和接受的价格。
此时券商被称作为互换交易商(见图二)。
互换交易商在不同产品间扮演交易对手方角色,对风险敞口进行统一管理,而客户亦无须等待其他对手方出现即可达成交易,交
易效率显著提升。
图二、一般互换结构图
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该模式下券商作为互换对手方,产品本身存在风险敞口,需要券商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对券商风险控制和产品定价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国外投行所采取的全市场风险对冲模式是在不同产品甚至自营业务间率先进行风险敞口的对冲,能够有效节约投行自身对冲成本,提升风险保证金的运作效率,但同时也对机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四、清算方式
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场外交易,客户保证金由券商独立的清算体系进行资金监管。
在合约成立时,客户向券商缴纳按互换本金一定比例计算的保证金(券),保证金(券)划至券商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券商对担保标的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可参照约定式购回折算率制定)。
合约存续期间,券商采用盯视制度(Mark-to-Market)进行结算。
固定收益部分根据不同合约规定,可采用到期一次性支付方式,或在合约存续期,按固定期限(每季度或半年)分期支付。
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根据同笔交易净额结算,多笔交易可由双方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净额结算。
五、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特点和目标客户群体
1、业务特点
1)、场外协约成交:客户与证券公司一对一议价,签署协议即可达成交易,属于券商柜台产品。
2)、无本金,实物交割:客户和证券公司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可以在不需要实际持有股份,只需支付资金利息即可换取股票收益。
3)、交易要素灵活定制: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设计互换方向、挂钩标的、终止条件、收益条款,互换期限等交易要素,满足客户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个性化需求。
4)、具有信用交易特点:客户可以用自身信用担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品,资金收益具有杠杆效果。
2、目标客户体
1)、专业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主要是为了放大交易杠杆。
2)、金融中介,主要是专业从事大宗交易的机构,就可以利用股票互换业务放大承接业务的规模和效益。
3)、金融机构,主要是为了通过该业务向证券公司购买A股挂钩的衍生工具,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以及股权融资。
4)、一般企业客户。
附
案例1:
一投资者计划以9折通过大宗交易承接股票标的中国平安(601318.SH),由证券公司提供80%的资金并代为接盘。
双方约定:投资者支付的固定利率为8%/年,互换本金为2000万元,互换期限为一周。
杠杆比例为5倍,也就是投资者需支付互换本金20%的保证金。
标的期初买入价格为37.6元,标的卖出均价为期末价格。
互换到期终止时,双方进行资金结算。
当券商代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以37.6元买入标的股票后,在此后一周时间内,在二级市场卖出标的股票的平均价格为41元。
通过此次股票收益互换,投资需要支付给券商的固定利率为2000万×8%/52=3.0769万;券商应付给投资者的股票收益为2000万×(41-37.6)/37.6=180.85万;投资者净收益为177.77万元。
客户缴纳保证金=2000万×20%=400万,资金收益率=177.77/400=44.44%。
案例2:
商业银行为固定收益支付方、券商为浮动收益支付方,可在无本金交换的情况下,于到期时,银行向券商支付利息,券商则以某股票挂钩产品(如沪深300指数等)作为标的,向银行支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