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资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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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登记表

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登记表

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登记表

(企业)

单位名称(盖章):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制

企业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集团(或企业)名称

企业集团(或企业)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批准设立日期 组织形式 注册日期 注 册 号

注册资本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土地占用面积 平方米 负债总额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国有资产总额

汽 车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外商资本 个人资本

实 收

资 本 合 计

出 资 人 情 况

序号出资人名称地址

投资金额

(万元)

股权比例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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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合计

企业集团(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国资主管部门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年度检查(变动登记) 变动情况(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原登记(变动前)

现登记(变动后)

企业集团(或企业)名称 企业集团(或企业)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变动情况(二)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最近一次登记数

企业申报数

国资主管部门审定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国有资产总额 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占用面积(㎡) 汽车(辆)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外商资本 个人资本

实 收

资 本

合 计

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增加)原因及数额

最新整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doc

最新整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doc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变动登记)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企业基本情况产权登记编码

变动情况(一)

变动情况(二)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注销登记)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企业基本情况

产权登记编码

企业注销前国有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注销审批情况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分配

国有资产处置方式

关于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笔记本电脑进行清理登记的通知

关于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笔记本电脑进行清理登记的通知

关于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笔记本电脑进行

清理登记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单位: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2008年12月3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现有笔记本电脑进行清理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记本电脑使用原则

1、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现有笔记本的使用效益。

2、切实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流失和浪费。所配笔记本电脑必须在办公时使用。

二、实行笔记本电脑管理责任制

1、实行专职管理人员责任制。局办公室明确人员专门负责规范账卡管理,公用电脑实物管理等日常性工作。对临时性调配使用笔记电脑事项,负责协调、沟通,确保不耽误工作。

2、实行股室、单位负责人负责制。股室、单位所配笔记本电脑的管理,股室、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确保

安全、完整、不流失,并负责在本股室、单位间的调配使用。

3、实行资产使用人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确保安全。使用人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将电脑转借外单位人员使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借给本单位其他职工工作使用的,经股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专职人员批准同意,办理明确的交接手续,并负责在电脑使用结束后及时收回电脑,做到职权分明。

4、笔记本电脑回收更新制度。本次笔记本电脑清理登记后,使用人与办公室办理重新领用登记手续并在笔记本电脑上加贴固定资产登记标识。今后新增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实行使用借用制,不再配专人使用。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概述

机关固定资产是机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所购置和租赁的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长期使用价值超过一年的资产,对于机关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制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制度目的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机关固定资产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安全保管和有效维护,达到以下目的:

1. 确保机关固定资产的正确计量、登记和归档,提高资产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提高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

3. 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安全保护,防止资产丢失和损毁;

4. 提高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制度内容

1. 资产管理流程:规定机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盘点、调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整个资产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资产登记和归档:要求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表和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每一项固定资产都有相应的登记证明和归档记录,方便查阅和核对。

3. 资产使用和维护:明确机关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范围,严禁滥用、私用和擅自变卖固定资产。同时,规定机关固定资产的维护要求和责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资产盘点和调拨:要求机关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并制定详细的盘点方案和程序,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数目和价值。对于需要调拨的资产,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拨手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常州市市级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常州市市级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附件2:

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申报单位(签章):单位性质:申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说明:1.单位性质分为: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含定额或定向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

国有资产的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

2.资产价值有原值的填原值,无原值的只填面积或数量。

3.本表一式四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各一份。

附件3:

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委托书

委托单位:

受托产权交易机构:

编号:

日期:年月日

1.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委托和约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若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委托书所附委托方提供资料所述内容由委托方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方一份,受托产权交易机构二份。

委托方:(盖章)产权交易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租登记表

1.本登记表具有法律效力,意向承租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登记表经意向承租方、产权交易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登记表一式三份,意向承租方一份,产权交易机构二份。

意向承租方:(盖章)产权交易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5:

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三方:

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模板】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模板】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年度检查)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企业基本情况产权登记编码

企业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及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出资人情况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本表可续页,当年新设立或兼并的子公司在名称处标注“*”号。

企业发生产权变动与办理登记情况

第六章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国有资产管理》PPT课件

第六章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国有资产管理》PPT课件
占有产权登记表的转化形式,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 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六章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第三节 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与分析报告
一、产权登记的原则
(一)统一政策、分级代表原则 (二)户数不重原则 (三)资产不漏原则
第六章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二、产权登记机关职责划分
(一)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负责下列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国务院管辖的企
1.登记的目的和任务不同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国有资产所
有者以及占有、使用者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义务。它的主要任务是监督、保护企业、单位合法有 效地经营和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家所有者权益受到 损害。
工商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市场经营单位的法人 资格或营业资格。它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行为,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2.登记客体上的联系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客体是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 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工商登记的对象是从事市场经营活 动的企业和经营单位。 因此,占有、使用了一定量的国有资产的企业,既要进 行产权登记,也要进行工商登记。
第六章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3.登记内容上的联系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的基本内容之外,还
第六章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二、产权登记的意义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前提 (三)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的重要措施 (四)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 (五)企业重大事项审批的必备文件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模板】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模板】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年度检查)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

产权登记编码

企业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及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出资人情况

企业发生产权变动与办理登记情况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本表可续页,当年新设立或兼并的子公司在名称处标注“*”号。

办公室资产领用登记表

办公室资产领用登记表

办公室资产领用登记表

办公室资产领用登记表是用于记录办公室资产领取、使用和归还情况的表格,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名称:填写领取的资产名称,如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2.领用人:填写领取资产的员工姓名。

3.领用日期:填写领取资产的日期。

4.归还日期:填写归还资产的日期。

5.领用部门/用途:填写领取资产的部门或用途,如财务部、人事部等。

6.领用数量:填写领取资产的数量。

7.归还数量:填写归还资产的数量。

8.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资产状态、使用情况等。

以下是一个示例表格,供您参考: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表格,具体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5.03.25

•【文号】国资事发[1995]31号

•【施行日期】1996.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正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1995年3月25日国资事发〔1995〕3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行业总公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抄送:中共中央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长春、哈尔滨、沈阳、广州、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社会团体。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对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

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副本)》)占有登记、出资人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变动登记、出资人变动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年度检查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注销登记。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

(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申办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本单位(人)于年月日向贵部门申请办理

项目的备案,并按照规定要求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备案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本单位(人)承诺完全按照贵部门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

3、本单位(人)承诺所申报备案项目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5、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6、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7、本单位(人)承诺具体实施项目与申报内容完全一致。

8、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备案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与备案机关无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备案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9、(部门可根据事项情况,自行填写需要申请人承诺的内容,例如:本单位(人)承诺在领取备案证明时补交备案纸质材料。)

10、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和申请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时间:年月日

办公室固资产登记表

办公室固资产登记表

大厅固定资产登记表

责任人签名:

备注:办公室固定资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保管,如有丢失由负责人负全责。

温馨提示:注意安全、节约能源,最后离开办公室时请注意请将

门窗关好、锁好,各类电源开关关闭,谢谢合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清产核资

【发文字号】陕政管发[2010]1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3.01

【实施日期】2010.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陕政管发〔2010〕12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彻底转变“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观念,及时、全面掌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现状,根据局领导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孟军副局长担任组长,马占利、屈望原、丑保明、张风华为副组长,并从办公室、行财处、监察室、综合处各抽一人参与组织实施。

二、清查范围

此次清查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家具、各类电器(含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空调等)以及价值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三、清查时间

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实施办法

(一)3月10日前,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自行清查,全面、详实进行核查登记,并对调动、退休人员所保管的物品及时收缴。

(二)3月10日至25日,清查小组根据各处室自查登记进行现场核查。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的方法,逐一查明资产的名称、数量、购置日期等,对漏记、错记、资料不全的重新登记,并对损毁、待报废、闲置等资产进行统计汇总,按程序处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

•【公布日期】1998.01.08

•【文号】[98]国管财字第21号

•【施行日期】1998.01.08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正文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

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98〕国管财字第2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

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授权依法对各部门及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既是国家对各部门及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也是各部门及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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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局局办公室资产登记表

————局局机关工会资产登记表

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局编研声像科资产登记表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局档案信息科资产登记表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局人事教育科资产登记表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局业务指导科资产登记表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局机关党委资产登记表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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