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实体抽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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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检查内容

监理主要检查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检查内容为进一步加大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度,有效应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现将北京市网格检查时对施工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印发给大家,希望各项目监理部组织所有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同时结合各在监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并以此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检查内容共分八个部分,第一至七部分主要是对工程实体和总(分)包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也是监理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

第八部分是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也是我们监理单位必须做到的重要工作。

只有将这八部分的检查内容全部做到并达到合格要求,工程质量就会有保障,上级检查就会顺利通过,我们监理的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就会大大提高。

为便于项目监理部的实施,本检查内容特以表格形式列出,包括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检查发现的问题。

希望各项目监理部在检查时全面掌握检查内容和检查依据,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附:一、地基处理主要检查内容二、钢筋工程主要检查内容三、混凝土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四、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程序性检查主要内容五、地下防水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六、节能、防水、装修、水、电等专业分包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七、模架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八、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北京华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28日12345三、混凝土工程主要检查内容678四、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程序性检查主要内容910五、地下防水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六、节能、防水、装修、水、电等专业分包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七、模架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八、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北京华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28日。

房屋动态监测实施方案

房屋动态监测实施方案

房屋动态监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房屋建筑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自然灾害、地质变化等原因,房屋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及时监测和预防房屋的动态变化,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房屋动态监测实施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监测方案的制定目的。

1. 保障房屋结构安全,通过监测房屋的动态变化,及时发现房屋结构的异常情况,保障房屋的安全性。

2. 预防自然灾害,通过监测地质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提前预警,减少房屋损坏和人员伤亡。

3. 提高城市建设质量,通过监测数据分析,为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

三、监测方案的实施内容。

1. 确定监测指标,包括房屋结构变形、地基沉降、周边环境变化等指标,以及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指标。

2. 选择监测手段,包括传感器监测、遥感监测、地质勘测等技术手段,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设备。

3. 制定监测计划,根据监测指标和监测手段,制定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监测区域等内容。

4. 数据采集与分析,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5. 风险评估与预警,根据监测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四、监测方案的实施步骤。

1. 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根据城市规划和房屋分布情况,确定监测范围和监测对象。

2. 选择监测技术和设备,根据监测指标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技术和设备。

3. 制定监测计划,根据监测范围和监测对象,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频次、监测时间、数据采集方式等内容。

4. 实施监测方案,按照监测计划,安装监测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监测工作。

5. 数据分析和预警,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六、总结。

房屋动态监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房屋结构安全、预防自然灾害、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监测方案,可以及时发现房屋动态变化的异常情况,提前预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住房保障工作计划1(一)紧抓征收,细化征收任务在征收工作中继续攻坚克难,不断擦亮“品牌”。

,积极争取棚改资金,加快启动福山巷周边、万寿宫周边、象山南路周边、打揽洲新增三栋房屋和万福寺8号周边等棚旧改项目。

(二)精准发力,提升民生福祉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社会关注度极高。

为全面提升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整体品质,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附属设施,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我局计划投资100万元左右,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增添休闲石椅、休闲石圆桌、垃圾分类箱、垃圾分类池等。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理念稳步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统计,优化、细化行政窗口服务业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指引准确、流程清晰、限时办结、高效便民、信息反馈”的一条龙服务,打造共享开放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提前制定全区清(腾)退公租房再分配方案,理清房源,与市房管局对接摇号软件等前期准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五型政府”建设有关举措,不断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案件办结时效,以建设忠诚型房管、创新型房管、担当型房管、服务型房管、过硬型房管为终极目标,针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政策、相关文件、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四)围绕物业,提升管理水平围绕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进一步盘活现有的资源,创新物业管理方式,拓宽渠道,开展深度挖掘市场资源,鼓励局属物业公司和赣昌公司物业公司不断提升资质,抢抓新时代的新机遇,特别是依托区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和区创新老旧居民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敢创新路,力争更多地承接安置房小区、老旧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构建和谐,强化信访稳定全面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依法信访”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大综治专业化建设,按照各级关于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全力做好机构保障、人员配备工作,努力实现工作效能的最佳化;积极调处化解疑难信访问题,面对日益复杂的群众诉求,积极尝试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2.13•【字号】鄂建文[2010]234号•【施行日期】2010.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23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近年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意识逐步增强,建设行为日趋规范,保障性住房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

但从最近组织的保障性住房质量检查情况看,由于部分市(州)、县(市、区)思想认识不到位、质量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标准不高、过程控制不严、监管力量不足等现象,给保障性住房质量带来一定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程序,加强建设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文件精神的基本要求,事关千家万户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工作的现实意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把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

要结合保障性住房在建设业主、投资造价、工期进度、使用对象及质量要求等方面与一般商品住房不同的特点,制定符合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律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和工程质量保修等程序,坚决按照我厅下发的有关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各地房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协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领导,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应以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为重点,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抽查是指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行为实行的随机检查。

抽测是指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进行抽样检测。

第六条鼓励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推行住宅产业化、推广装配式全板式结构体系。

逐步推进建筑产品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精装配套化。

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推进建筑节能和相关技术的普及化。

大力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差别化管理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一)保障性住房、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建设项目;(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行为、诚信机制建立等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闽建建[201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闽建建[201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闽建建[2011]16号浏览次数:107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含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同)工程质量安全,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现就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性住房是民生、民心工程,是为民办实事项目,其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2011年全省保障性住房责任目标共计25.01万套(户)。

工程建设任务重、规模大、投资多、时间紧,监管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

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一)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

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所在地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项目承发包的监管和指导。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发包工作。

要择优选择资质等级高、市场信誉好、技术管理水平高、工程质量安全有保证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要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费用,防止最低价中标或不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

(二)加强规划设计审批。

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楼房间距、建筑朝向、户型布局等进行审查,充分考虑商业配套、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到配套齐全、适宜居住、便捷出行、方便居民生活。

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等要求,体现“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等特点,确保在规定的套型面积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建办保〔20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建办保〔20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建办保〔2022〕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重要体现。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好”。

二、制定便于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技术要点各地要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基础上,参照以下内容明确本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底线要求,制定便于监督检查的技术要点。

(一)室外迎水面防水。

伸出屋面管井管道、雨水管以及女儿墙等泛水处应设防水附加层或进行多重防水处理。

女儿墙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作滴水处理。

外门窗应满足气密性、水密性要求,与墙体间连接处应有效密封,门窗洞口上沿应设置滴水线,下沿应设置排水构造,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

地下室迎水面主体结构应为防水混凝土且抗渗等级满足要求,厚度不应小于250mm。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1-49号(建管局)-GK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1-49号(建管局)-GK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青建管字…2011‟49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房)工程质量管理,增强保障房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房项目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落实质量责任(一)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保修等法定义务。

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二)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质量负责。

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保证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划条件和勘察成果文件,依法精心设计,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及细化设计,并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符合资格的设计人员做好工程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

(四)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要强化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工程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五)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质量负责。

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法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理责任,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等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六)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审图质量负责。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查范围进行审查,不得降低标准或虚假审查,并按规定对报送的重大设计变更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质量负责。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程序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符合性。

二、切实履行建设程序保障房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应以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为重点,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抽查是指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行为实行的随机检查。

抽测是指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进行抽样检测。

第六条鼓励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推行住宅产业化、推广装配式全板式结构体系。

逐步推进建筑产品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精装配套化。

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推进建筑节能和相关技术的普及化。

大力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差别化管理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一)保障性住房、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建设项目;(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行为、诚信机制建立等内容。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结构实体检验方案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结构实体检验方案

目录1.编制说明及依据 01.1.编制说明 (1)1.2.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1)3.工程结构设计要求 (2)3.1.各部位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 (2)3.2.钢筋保护层厚度 (3)4.结构实体检测 (3)4.1.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3)4.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4)4.3.板厚 (5)4.4.回弹 (6)4.5.结构尺寸实测实量 (10)5.其他 (11)1.编制说明及依据1.1.编制说明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安全的柱、墙、梁、板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结构实体检验采用由各方参与的见证抽样形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其目的是加强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混凝土强度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

考虑到目前的检测手段,并为了控制检验工作量,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结构实体检验主要对混凝土强度、重要结构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板厚,现浇结构尺寸变差两个项目进行。

1.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有但不限于以下合同、规范及标准等:1、本工程图纸、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20107-2010);5、《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52-2008);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2.工程概况XX区第五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为一类工程,建筑基地东侧、南侧为中青一路;西侧为天裕峰项目和中青一路,北侧为在建工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1、保温板材与基层粘接强度现场拉拔试验
8、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 备案相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钢材、预拌混凝 土、防水卷材和涂料等建筑材料和设备,通过 市住建委网站(http:∥) 或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进行网上申报; 本区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安置房工程暂无法网上 申报的,须填报专用报表报送到区住建委建筑 业管理科。详见京建法〔2011〕19号《关于 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 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建材产品。 材料进场应及时报验,未经监理验收签认不得 使用。
13、钢筋进场严禁“先使用,后检验”, 实行钢筋进场一次检验制度。不合格材料 退场,取消二次复试。严格控制冷拉率, 防止钢筋缩径现象。每一批次材料报验时 必须将全部钢筋合格证收集齐全并附于材 质单后。
见附件:朝建发〔2012〕6号《北京市朝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朝阳区 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 通知》
31、建议工程参建各方经常关注北京市住 建委网站和朝阳区住建委网站发布的有关 信
息。
32、严防以市区住建委、质量监督站单位 和个人名义,向工地诈骗、索要、借取钱 财、物品、介绍、推荐施工队伍、材料。
朝阳区保障房监督告知书(补充要求)
1、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切实做好监 理旁站工作。监理单位应每月30日前向我站报 送电子版监理月报,我站将抽查月报与现场质 量状况的属实性。(邮箱:cyqjdz04@) (附件2)
9、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 目总监应驻场管理,不能驻场的,应当向建设 单位提交说明,无故不驻场的,我站予以记入 《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测评表》,二次发 生的,我站按照本市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办法对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记分处理。

房屋监测实施方案模板

房屋监测实施方案模板

房屋监测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介绍。

房屋监测是指对建筑物结构、地基、建筑材料等进行定期的、系统的、科学的监测和分析,以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监测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老旧建筑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地区,更需要加强房屋监测工作。

二、监测对象。

1.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地基、建筑物周边环境等。

2. 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居民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各类建筑物。

三、监测内容。

1. 结构监测,包括建筑物的变形、裂缝情况、结构稳定性等。

2. 地基监测,包括地基沉降、地基侧向位移等。

3. 环境监测,包括周边环境的变化对建筑物的影响等。

四、监测方法。

1. 传感器监测,利用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等对建筑物的变形、位移等进行实时监测。

2. 定点观测,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目视观测,记录裂缝情况、地基沉降情况等。

3. 环境监测,利用气象站、水文站等设备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

五、监测频次。

1. 常规监测,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监测,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2. 特殊监测,对于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建筑物老旧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频次。

六、监测报告。

1. 报告内容,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安全评估、隐患排查等内容。

2. 报告形式,监测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同时可以配合图表、照片等形式进行说明。

七、监测责任。

1. 监测单位,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工作。

2. 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监测工作。

八、监测结果应用。

1. 结果分析,监测结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结果应用,监测结果应当作为建筑物维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九、监测记录。

1. 监测记录,监测过程中应当对监测数据、观测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

2. 存档管理,监测记录应当进行存档管理,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2]97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2]97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2〕9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宿松、广德县住房城乡建委(局):为确保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我厅制订了《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用户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34/1524-2011)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保障性住房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住房。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保证用户住上放心房。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任何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甬建安质监[2013]23号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

甬建安质监[2013]23号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

甬建安质监[2013]23号宁波市区建筑工程监督检测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督检测,是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施工现场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测。

监督检测方式包括监督人员现场抽样检测或抽样委托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监督及日常监督巡查工作中,可根据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及实体质量状况,确定监督检测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的监督检测内容、数量、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监督检测内容:1、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2、用于建筑结构的砖和砌块;3、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砂、石子;4、地下室、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5、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增强网、粘结剂及幕墙、外窗玻璃等;6、钢结构工程中使用的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7、国家规定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监督检测数量和方式:上述建筑材料、构配件,监督科室(分站)对保障性住房工程每个单位工程(标段)至少抽取3种,对其他工程每个单位工程(标段)至少抽取1种,巡查科室原则上对每个单位工程(标段)抽取不少于1种。

检测方式为监督人员现场抽样委托承担监督检测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每组取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的其它建筑材料、构配件的抽取,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内容、数量、方法和抽样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监督检测内容: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混凝土强度(钻芯法);2、基桩承载力、完整性;3、混凝土构件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板楼板厚度;4、结构工程室内空间尺寸(净高净距);5、钢结构工程中的一、二级焊缝内部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终拧扭矩;6、劲性混凝土型钢和钢管混凝土型钢焊缝内部缺陷;7、墙体节能工程的节能构造、基层与保温层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薄抹面层与保温层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保温板材的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试验、饰面砖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及地面节能工程(板底)的基层与保温层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8、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除墙体节能工程要求实施的饰面砖砖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9、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

结构实体检测方案1标(变电站)(优选.)

结构实体检测方案1标(变电站)(优选.)

广州市菠萝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C-1变电站)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检测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6日广州市菠萝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C-1变电站)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检测方案1 工程概况广州市菠萝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C-1变电站)位于广州天河区岑村菠萝山。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东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电力设计院,施工单位为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 编制依据及内容2.1检测依据(1)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穗建质 [2010]303号”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的通知;(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3)《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5)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2.2 检测内容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相关文件及规范的要求,我公司现编制了《广州市菠萝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C-1变电站)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检测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其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检测;其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其三、楼板(梯板)厚度检测。

3 检测数量的确定3.1 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抽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检测。

钻芯法检测重点对剪力墙、柱、梁板等构件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为每个单位工程的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一组。

上部结构及地下室分开验收,根据工程规模,具体抽检数量如表1所示。

表1 混凝土强度钻芯检测数量统计本次混凝土强度钻芯共检测4组,具体检测部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对丁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检查情况的批示精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各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管,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义务、落实责任、规范行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安全。

通过治理住宅质量通病,着力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管,促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二、时间安排自查阶段:2010年6月7日至6月17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各自监督范围内的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组织全面检查,各部门的检查情况必须在6月20日前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汇总并形成专报,上报市建委。

督查阶段:2010年6月21日至6月26日市建委组织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行为,履行职责,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组织和落实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监督有关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苏建函质〔2012〕380号

苏建函质〔2012〕380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质〔2012〕380号关于开展2012年第一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委):根据年度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计划,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我厅定于6月下旬开展2012年第一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巡查范围13个省辖市2012年1月1日以来竣工及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巡查内容(1)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情况;(3)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以及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4)现场使用建筑钢材质量情况,重点检查钢筋、商品砼和建筑用砖质量;(5)抽测在建工程实体质量;(6)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查分户验收实施、相关资料、实物质量、管线标识、空间尺寸和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等。

三、时间安排本次巡查从6月25日开始至30日结束。

原则上每半天检查一个工程项目。

检查结束后,现场交换检查情况,下发巡查意见书。

四、抽查工程数量此次巡查每个省辖市抽查3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在建的2项,竣工的1项。

五、有关要求1、请各省辖市质监站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内容包括: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质量受控情况、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主要原材料抽样检测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等。

2、请各省辖市质监站准备好2012年1月1日以后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项目表,并注明施工进度情况,以便于抽查。

3、被查项目确定后,各省辖市质监站要及时通知被检查工程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审图、质量检测、桩基检测机构携带相关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质量文件和工程资料到场,以配合检查。

4、本次巡查组具体分组、人员组成、抵达各地时间和日程安排由各组组长另行通知。

5、各地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接待工作从简。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抄送:各省辖市质监站。

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措施

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措施

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措施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措施引言:保障性住房是指按照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价格低廉且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保障住房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质量监督措施作为保障住房质量的关键环节,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和加强。

本文将探讨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的重要性,分析当前的质量监督核心问题,并提出完善的监督措施和推进保障性住房质量提升的建议。

一、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的重要性保障性住房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因此,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1. 提高住房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督可以确保住房的结构稳定,保证居民的人身安全。

同时,监督措施还可以提升住房的舒适性,优化居住环境,让低收入家庭也能享受到良好的居住条件。

2. 消除住房建设中的不公平行为质量监督可以防止住房建设中的腐败现象,避免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确保公平公正的住房分配和使用,让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人真正受益。

3. 推动住房产业的发展优质的保障性住房不仅能够满足人民对住房的需求,还可以推动住房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的质量监督核心问题当前在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方面存在着一些核心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和改进。

1. 监督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属于多个部门的职责范畴,但各部门间的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明确,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的现象。

2. 监督手段不足目前的质量监督手段主要依靠定期抽检和投诉举报,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住房质量问题。

缺乏科学有效的监测手段,不能真实反映保障性住房的实际质量状况,难以对住房质量进行有效的把控。

3.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当前的监督机制存在着信息不畅通、协调不够等问题。

监督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不足,导致监督力度不够,监管难度加大;同时,监督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容易出现责任推诿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资料员考试题库

资料员考试题库

资料员考试题库一、单选题1. 案卷用在左侧三孔装订,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空分别距中孔80mm。

A. 订书钉B.夹子C.线绳D. 活页夹正确答案:C2.施工资料应按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A. 工程项目B.单项工程C.分部分项D. 单位工程正确答案:D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GB/T50528—2001)是推荐标准。

A.国家B. 地方C.行业D.企业正确答案:A4.工程资料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

C. 50mmD. 无特殊要求正确答案:B5.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页号编写位置: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

A. 左上角B. 右下角C. 左下角D. 右上角正确答案:C6.竣工图章应盖在的空白处。

A.图标栏上方B.图纸任意C.图纸左边D.图纸上方正确答案:A7. 案卷用线绳在左侧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A. 两孔B. 三孔C.四孔D.任意正确答案:B8.报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的档案号由填写。

A. 施工单位B.监理单位C.建设单位 D城建档案馆正确答案:D9.卷内目录编制日期一栏填写文件资料的形成的起止时间;竣工图卷为日期。

A.编制B.审批C. 竣工图章D.设计正确答案:C10.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依据,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2 3 4 3正确答案:B11.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的短期是。

年年 C. 20年 D. 12年正确答案:C12. 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的长期是。

年年 C. 20年 D. 该工程的使用寿命正确答案:D13.分部工程应由组织验收。

A.项目经理B. 总监理工程师C. 监理工程师D.技术负责人正确答案:B14.分项工程应由组织验收。

A.项目经理B. 总监理工程师C. 监理工程师D.技术负责人正确答案:C15.经验收质量不合格,但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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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保障性住房实体




具体工程名称
当涂县建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所
根据马鞍山市建委及相关规范规定,保障性住房主体结构完成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实体检测。

现制定实体质量抽检方案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当涂县XX 路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混凝土结构工程。

由XX 住宅部分地下室,XXX 型住宅及XXXX 首层商铺等建筑物组成,总建筑面积为XXX 平方米,其中XXX 无地下室结构,楼高XX 层,首层为商铺、XX 层均为住宅,XXXX 也无地下室结构,楼高XX 层,首层至XXX 均为住宅。

二、检测依据
2.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2.4《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2.5 马鞍山市住建委文件
三、检测内容
3.1结构混凝土构件实体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3.2 梁、板主要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3 楼板、梯板厚度检测。

四、检测方法及数量
4.1 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
4.1.1检测方法和标准:采用ZC3-D型数显式回弹仪进行回弹检测,本次检测拟参考《马鞍山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相关要求。

4.1.2检测数量:各楼号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的柱剪力墙、梁随机取样各1 个构件回弹,回弹的构件分布如下:
1#楼一层随机抽取一根剪力墙、一道梁
六层随机抽取一根剪力墙、一道梁
十五层抽取一根剪力墙、一道梁
4.2 钢筋保护层检测
4.2.1检测方法和标准:采用ProfometerR5+型钢筋定位仪和elcometer331SH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各类构件的检测主要在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

本次检测拟参考《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及委托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

4.2.2检测数量根据《马鞍山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进行。

各型号栋楼按每个单位工程检测每三层不少于一块板、一根梁,构件的分布如下:
4.3 楼板厚度检测
4.3.1检测方法和标准:用楼板测厚仪测量的结果跟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在量测中,对所选定的构件,每个尺寸量测三个数值,取其平均值作为最后检测尺寸。

对于楼板厚度,采用钻孔检测,即在所选取的楼板处,利用冲击钻钻取三个贯穿楼板的孔洞,利用钢直尺直接量测。

4.3.2检测数量:根据相关要求,构件截面尺寸检测数量:XX 每栋选取XX 个楼板构件、XX 个梯板构件,共各XX 个构件厚度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部位现场随机选定。

详细见如下:
五、委托方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5.1准备好相关的图纸及设计说明;
5.2准备好相关的工具:梯子、扫帚、锤子、凿子、卷尺等,同时做好配合工作;
5.3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六、检测报告提供时间
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
批准人:审核人:编制人:
同意按该方案实施检测。

施工单位签章:见证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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