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39讲讲义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讲义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讲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讲义第一章导言一、编写说明编写这本教材主要目的,是使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阅读辅导材料,能够对“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有一个系统、清晰的理解,掌握必须具备的重要知识,熟悉应当具备的较重要知识,了解一般性知识,能在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
本辅导教材的对象为具有基本理论和一定专业知识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以及准备参加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是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基础文件,是考试命题、考前培训及编写教材和有关辅导资料的依据,也是我们必读的指导性文件。
三、关于指定用书这本辅导教材是结合了近两年来实际的使用情况,并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依据《考试大纲》对以前版本的修编。
关于章节调整情况见表1-1四、关于考试题目本科目考试题目一般采取单项选择题,2002年的考试中第一次出现了多选题型,这就要求我们熟练掌握基本知识,理解考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选择。
在考试内容数量分布上,《考试大纲》中要求熟悉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题量达到20%,所以我们对《考试大纲》中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要认真学习掌握。
新形势对依法行政的要求1-3第二章依法行政一、新形势对依法行政的要求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发应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受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39
4.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法律规范及依法制定的城市规划,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和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提供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管理工作。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在管理职责和内容方面的不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按照城市规划对建设工程使用土地进行选址,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协调有关矛盾,综合提出土地使用规划要求,保证城市各项建设用地按照城市规划实施。
土地管理负有维护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调整土地使用关系,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节约、合理地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责任,主要内容有:负责土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受理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进行土地清查、勘查,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制定土地使用费标准,收取土地使用费;调解土地使用纠纷;处理非法占用、出租和转让土地等。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的联系: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土地的重要依据。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因此,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应该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和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目的是实施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从城市发展的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出发,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对用地的要求,促使各项建设丁程能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依据城市功能要求调整不合理的用地;维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质量,充分发挥城市的综合效益,促进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建设用地管理的任务:(1)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2)节约建设用地,促进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3)综合协调建设用地的有关矛盾和相关方面要求,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精讲班讲义word精品文档76页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精讲班第1讲讲义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第一章建筑学第一节复习指导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按建筑的实质性质来分,分为两大类,即生产性建筑与非生产性建筑。
其中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应试考生应熟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各种不同类型的设计要点,并了解下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要求。
公共建筑的空间组织与交通联系(一)熟悉公共建筑的功能组合1.公共建筑的空间组织与交通联系(1)公共建筑的空间组成公共建筑空间都由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交通联系部分这三类空间组合而成。
其中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空间形式。
(2)水平交通空间水平交通空间即指联系统一标高上的各部分的交通空间,有些还附带等候、休息、观赏等功能要求,有三种形式:1)单纯的交通联系空间,主要是供人流集散时使用;如:旅馆、办公建筑等;2)主要作为交通联系但兼有其他功能的过道、廊道;如:医院建筑等;3)各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过道、通廊等;如展览馆、陈列馆建筑等。
公共建筑通道的宽度和长度,取决于功能的需要、防火要求及空间感受等。
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过道中行人数的多少,进行防火要求最小宽度的校核;单股人流的通行宽度为550~600mm;走道的宽度还与走道两侧门窗位置、开启方向有关。
(3)垂直交通空间垂直交通空间是联系不同标高空间必不可少的部分,常用的有楼梯、电梯、坡道、动扶梯等形式。
1)楼梯:按使用性质分为主要楼梯、次要楼梯、辅助楼梯、防火楼梯。
包括直跑、双跑、三跑、旋转、剪刀楼梯等形式;由梯段、平台、栏杆三部分组成。
2)坡道:在有些建筑中为便于车辆通行(多层车库、医院),或作为人流疏散快速、安全(火车站),往往设坡道。
—般坡道的坡度为8%~15%,常用坡道坡度为10%一12%,供残疾人使用的坡道坡度为12%。
注意坡面应加防滑设施。
3)电梯:用于高层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中。
在8层左右的多层建筑中,电梯与楼梯同等重要,二者要靠近布置;当住宅建筑8层以上、公共建筑24m以上时,电梯就成为主要交通工具。
2013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讲义
当在70岁以下,甲级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60岁以上高 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④完善了取得资质、变更的行政许可程序 ⑤完善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2011年版)》提示
◆P2“某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职能 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时,该法律、法规在效力上等同 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
《立法法》规定,法律的制定权专属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专属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的 制定权专属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一部分 重要提示
②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主体: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③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行为划分和处分种类。行为:情节
一般、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暂行规定》的种类)。 ④分别规定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织 )、事业单位、国有建设单位责任人员处分的情形 ⑤规定受到处分人员的救济途径 ⑥明确了案件移送制度
区所在地市人民政府…… 《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
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第63条规定较大的市是指省、自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 准的较大的市。 ◆P4规章“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只具有参照价值。” 审判实践中,通常是指法院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时 的做法。 行政审判参照规章,是《行政诉讼法》第53条的明文规定。
遗漏了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 《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件
公共 分类
政治体制改革 人事 军事 民族 外交
社会 人口 社会保障 环境保护 反犯罪
经济 财政税收 货币利率 产业结构 技术开发 价格 信息管理 市场管理
文化 教育 科技 文化管理 卫生健康
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两个认识。 广义的城市规划管理是指宏观的城市规划公共行政、公共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 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 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 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 公共行政的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
公共行政必须依法举行。
案例一
某市新建一处占地80公顷的公园,现已初具规模,市园林 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公园总体规划已 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 要求兴建一懂三层办公管理用房,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建筑工程许可证。
1、行政体制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 指为了实现管理的预期目标,规划管理部门及其规划管理人员总和有关管理信息并根据有关管理依据,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督, 发现并纠正偏差,促使其朝着管理目标方向运动的过程。
城市规划法规
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和规章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了解三个问题
绪论
城市规划 管理:城市规划管理 法规:城乡规划法、配套法、相关法
城市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管理法规
五、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 城乡规划行政法学乡规划法(2) 第四章:《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与规章(2) 第五章: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2) 第六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2) 第七章:城乡规划发展政策(2)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4) 第九章: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2) 第十章:城乡规划实施管理(2) 第十一章:城乡规划监督监察和法律责任(2) 第十二章:城乡规划行业职业道德(2) 案例分析(2)
引导作用——将城市规划的意图、原则和知识贯彻 于城市建设的活动和过程之中,建立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的规范。 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是规范性的而不是支配性 的。
控制作用——法律所赋予的控制机制。 在我国主要 是通过“一书两证”的制度来得到保证的。
。
精品课件
二、城市规划体系
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基本方面: 规划运作(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 规划行政 规划法规 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 行政和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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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规范的效力 法律规范的效力就是法律的约束力,是国
家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强制力,是国家权力的 体现。包括:
(1)等级效力 (2)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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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级效力 是指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法律形式的法律在规范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一是,首先决定于其制定机构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制定机关的地 位越高,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也就越高。 二是,在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 定的法律规范,其效力等级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 三是,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就同一领域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法律 规范时,后来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规范,即“后法优于 前法”。 四是,同一主体在某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通 常优于一般性立法,即所谓“特殊优于一般”。 五是,某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法律、 法规时,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法 规。
城市规划精讲班讲义
城市规划精讲班讲义构成〝减灾〞包含了两重含义,一是指采取措施,减少灾难的发生次数和频度,二是指要减少或减轻灾难造成的缺失。
都市中灾难的种类专门多,但其中对都市阻碍最大和发生较为繁的灾难要紧有四种:地震、洪涝、火灾和战争。
.〔1 〕都市防灾措施都市防灾措施能够分为两种,一种为政策性措施,另一种是工程性措施,二者是相互王簇,相辅相成的。
政策性措施又可称为〝软措施〞;工程性措施可称为〝硬措施〞,必须及政策制定和工程设施建设两方面人手,〝软硬兼施,双管齐下〞,才能搞好都市的防灾①政策性都市防灾措施政策性都市防灾措施是建立在国家和区域防灾政策基础上的,要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都市总体及都市内各部门的进展打确实是政策性防灾措施的要紧内容。
另一个要紧内容确实是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建立与完善。
②都市工程性防灾措施都市的工程性防灾措施是在都市防灾政策指导下,建设一系列防灾设施与机构的工作,也包括对各项与防灾工作有关的设施采取的防护工程措施。
都市的防洪堤、排涝泵站、消防站、防空泛、医疗急救中心、物资储备库,或气象站,地震局、海洋局等带有测报功能的机构的建设,以及建筑的各种抗震加固处理、管道的柔性接口等处理方法等,都属于工程性防灾措施的范畴。
〔2 〕都市的综合防灾都市综合防灾应包含对各种都市灾难的监测、预报、防护、抗御、救援和灾后的复原重建等内容,注重各灾种防抗系统的彼此和谐,统一指挥,共同作用,强调都市防灾的整体性和防灾设施的综合利用。
①加强区域减灾和区域防灾协作;②合理选择与调整都市建设用地;③优化都市生命线系统的防灾性能;④强化都市防灾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治理;⑤建立都市综合防灾指挥组织体系;⑥健全、完善都市综合抢救系统5 .都市防灾工程规划内容深度〔1 〕总体规划内容深度①确定都市消防、防洪、人防、抗震等设防标准;②布局都市消防、防洪、人防等设施;③制定防灾计策与措施;④组织都市防灾生命线系统。
〔 2 〕详细规划内容深度①确定规划范畴内各种消防设施的布局及消防通道间距等;②确定规划范畴内地下防空建筑的规模、数量、配套内容、抗震等级、位置布局,以及平战结合的用途;③确定规划范畴内的防洪堤标高、排涝泵站位置等;④确定规划范畴内疏散通道、疏散场地布局;⑤确定规划范畴内生命系统的布局,以及爱护措施〔二〕熟悉都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设置要求1 .都市防洪、防涝计策关于河流洪水防治要坚持〝上蓄水、中固堤、下利泄〞的原那么。
城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1讲讲义法律和法律规范第一章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第一节行政法学基本知识行政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研究对象为行政法,范围比较广。
行政法是政府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我国走上社会主义法制轨道的重要保证。
依法行政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学习行政法学基本知识的目的是推进我国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法制化。
一、法律与法律规范1、法律的概念法律泛指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一般指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的反应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
而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专指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与权利、义务的概念不可分。
(4)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规范。
违反了它,就要受到国家的制裁。
这是法律规范区别与其他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的重大特点。
2、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整体的基本要素或单位。
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逻辑上周全的,遇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形式上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证。
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构成要素,但并不是唯一的表现形式。
法律规范的组成要素和效力3、法律规范的组成要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定由3个要素:假定、处理和制裁。
假定是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即实施某种行为可以适用法律规范;处理是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即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规定人们应当作什,不能做什么。
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接受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
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密切联系、缺一不可。
否则就不能构成法律规范。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知识归纳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知识归纳一、引言城市规划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城市的土地利用、建设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以实现城市持续、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管理的核心是法规知识的应用和执行,下面将对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知识进行归纳,并分析其重要性和挑战。
二、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1.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管理通过合理规划城市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避免过度开发和资源浪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法规知识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起到了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保护城市人民的利益城市规划管理通过控制建设活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保障城市人民的基本权益。
法规知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起到了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 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城市规划管理通过规范建筑设计和建设标准,提升城市建筑环境和建筑质量,塑造城市良好的形象和特色。
法规知识在城市建设和设计中起到了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动城市建筑的美观和品质。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法规知识1.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管理程序。
它要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等因素,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城市建设法城市建设法是城市建设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城市建设的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
它要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活动,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防止违法建设和建设事故的发生。
3.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要法律,规定了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禁止和处罚措施。
它要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4.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关键法律,规定了土地利用、土地交易和土地管理的原则和制度。
讲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第一章管理学知识 (3)第一节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3)1.1.1 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了解) (3)1。
1。
2 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熟悉) (4)1.1。
3 行政沟通的的基本概念(熟悉) (6)1。
1。
4 提高行政效能的方法(掌握) (7)第二节行政法学的有关知识 (8)1。
2.1 法律的概念和行政法渊源(了解) (8)1.2。
2 依法行政的意义(熟悉) (10)1。
2.3 行政行为的内涵及效力(熟悉) (10)1。
2.4 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 (11)1.2。
5 行政立法的基本概念(了解) (13)1.2.6 行政法律责任(掌握) (14)1.2。
7 行政法制监督(掌握) (14)1。
2.8 行政复议的概念、原则及程序(掌握) (15)第三节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知识 (16)1。
3。
1 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熟悉) (16)1.3。
2 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掌握) (17)1.3。
3 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掌握) (17)1.3。
4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掌握) (18)1.3.5 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掌握) (18)1.3.6 城市规划管理决策优化及决策依据(掌握) (20)1.3.7 城市规划管理控制及其过程(掌握) (21)1.3.8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方法(熟悉) (21)1。
3。
9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熟悉) (22)1。
3.10 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熟悉) (22)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 (24)第一节城市规划组织编制管理 (24)2.1。
1 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主体(熟悉) (24)2。
1。
2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程序(掌握) (24)2。
1.3城市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与2。
2。
3的内容基本一致>(掌握) (25)2。
1。
4 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熟悉) (25)第二节城市规划审批管理 (25)2。
2。
1 城市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熟悉) (25)2.2。
城市规划管理讲义(规划)
课程名称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使用教材《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主编王国恩,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导言一、城市规划管理的产生1、城市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法令和规则。
2、1909年英国产生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住房和城市规划法(1909)》。
3、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管理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4、管理者、被管理者、管理的对象三者的关系①管理者是规划管理人员②被管理者是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者,是建设活动的实施者。
③管理的对象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规划管理者规范管理对象作用于被管理者,从而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同时被管理者也会反作用于管理者,最终的管理结果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作用的结果。
5、管理的任务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管理活动,是从城市土地空间资源的使用和合理布局,组织制定城市规划并依法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引导、控制和监督,使土地资源系统和各项建设的空间关系形成合理的结构,促使城市建设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6、管理范围与如何管理管理范围①管理规划的制定②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使用③各项建设的安排④城市功能的运作如何管理①管理的法规②技术规范③管理的程序④管理的措施与方法二、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1、理论知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城市规划管理。
2、管理运作:编制、审批,“两证一书”,实施监督。
3、法规文件:主体法、配套法、相关法规文件第一章行政管理学有关知识目的要求: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学有关知识。
教学重点:行政组织、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效能、行政心理、行政沟通、行政立法、行政分析、行政方法、行政公关、机关管理等。
教学难点:行政的概念教学课时:4学时教学方法:以了解为主教学内容和步骤:一、行政与行政管理1、行政的概念广义行政是从属于社会的政治活动,是政府行为,是围绕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为实现政治目标、社会计划和推动具体过程有关的活动。
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第39讲: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年新版)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8,17分,23分,11分,11分)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6分,0分,4分,2分,1分)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例】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3真)A、矿山企业B、建筑施工企业C、日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D、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E、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参考答案】ABE(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与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比较)(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1)建筑施工企业应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例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除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 )颁发和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考答案】D【例2】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A、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B、企业注册所在地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C、企业注册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D、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BC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1)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10真)A、3B、2C、4D、6【参考答案】A(2)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品PPT课件
• 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 地方部门法规:《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城市规划管理:
• 城乡规划编制管理 •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书两证 • 城乡规划监督管理
一、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建 设的概况与特点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方案的编制、审核 、 建设项目选址、 性质的变更、规划 设计条件的拟定、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评析、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的核发、审批 后的监督、违法建 设的查处
• 城乡规划法规:
• 城乡规划法
• 编制相关的法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镇体系 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 也是伟大的,所以不要放弃,坚持 就是正确的。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谢谢大家
荣幸这一路,与你同行
It'S An Honor To Walk With You All The Way
• 法律的作用摆脱不了为君主统治服务。 • 周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儒家:道德教化,人治 • 墨家:同法必同类——法律平等
2、法系分类及其特点
•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西方) • 大陆法系——民法法系,罗马法系,以罗马
法为基础,有法国和德国两个支系; • 侧重成文法,实行从一般规则到个别判决的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演绎法 • 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 • “开放性法系”,侧重从判例到判例从而构
城市规划管理培训讲义PPT(40张)
(四) .城市规划管理控制过程(P34——三条)
六.城市规划管理决策 (一). 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
决策:指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相关问题的决策,属行政决策范畴。(针对性、现实性、 选优性)。
作用:——是规划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 ——是各级规划管理领导最主要的技能之一; ——关系到规划管理活动的成败。
(一) .资质管理行政主体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 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二) .资质等级与标准 规划单位分为甲、乙、丙级,其标准见P49; (三) .各等级规划编制单位依法承担编制城市规 划业务范围(P50) (四)资质管理程序
(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 程序:申请—审核—实质性审核—核发(P63 ) 四、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掌握:概念 目的任务 内容 依据 程序 操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城市规划及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各类建设 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市 规划的轨道,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管 理。
(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管理的职能——服务和制约的双重性; 管理的对象——宏观和微观的双重属性; 管理的内容——专业和综合的双重属性; 管理的过程——阶段性和发展长期性的双重属性; 管理的方法——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双重属性。 二、城市规划管理的原则(P22——四条) 依法行政的原则; 系统管理的原则; 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政务公开的原则。
3.市政交通工程。 (1)地面道路(公路)工程的规划控制(P68——六条) (2)高架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 (3)地下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 (4)其他。 4 . 市政管线工程。 (1)管线的平面布置;(P70——三条) (2)管线的竖向布置;(P71——三条) (3)管线的敷设与行道树、绿化的关系。 (4)管线的敷设与市容景观的关系。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详细笔记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详细笔记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详细笔记城市规划是指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对城市建设整体性的规划,包括城市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交通、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
城市规划管理是指对城市规划的行政管理,包括规划编制、审批、监督等。
一、城市规划管理基本法律法规1、《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保障城市规划合法性和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重点内容包括规划编制原则、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城市规划实施和变更程序、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等。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涉及城市土地利用、城市房地产供需平衡、市场调节机制、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内容,对规范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中重点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规划、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市场交易等。
二、城市规划管理基本概念1、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编制是指对城市发展进行综合考虑、全面分析、科学设计,形成规划方案的过程。
城市规划编制应当按照统一的编制程序进行,包括规划起草、初稿、修编、发布等流程。
2、城市规划审批城市规划审批是指对城市规划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合法性审查的过程。
城市规划审批应当根据规划内容、规模、性质等因素,按照统一的审批标准和程序进行。
3、城市规划监督城市规划监督是指对城市规划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的过程。
城市规划监督应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规划效果等因素,按照合规化、科学化和可行性等标准进行。
三、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与发展趋势1、城市规划缺乏可行性和前瞻性城市规划往往存在过于理论化的问题,未考虑具体的条件和需求,规划方案与实际情况不能协调。
同时,城市规划缺乏足够的前瞻性,对新技术、新市场、新需求等问题未能及时预判和应对,可能造成重大的失误和隐患。
2、城市规划审批过程繁琐、效率低城市规划审批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需要众多部门进行审核评估,引发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精讲班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精讲班第1讲讲义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第一章建筑学第一节复习指导各类建筑的功能组合按建筑的实质性质来分,分为两大类,即生产性建筑与非生产性建筑。
其中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应试考生应熟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各种不同类型的设计要点,并了解下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要求。
公共建筑的空间组织与交通联系(一)熟悉公共建筑的功能组合1.公共建筑的空间组织与交通联系(1)公共建筑的空间组成公共建筑空间都由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交通联系部分这三类空间组合而成。
其中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空间形式。
(2)水平交通空间水平交通空间即指联系统一标高上的各部分的交通空间,有些还附带等候、休息、观赏等功能要求,有三种形式:1)单纯的交通联系空间,主要是供人流集散时使用;如:旅馆、办公建筑等;2)主要作为交通联系但兼有其他功能的过道、廊道;如:医院建筑等;3)各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过道、通廊等;如展览馆、陈列馆建筑等。
公共建筑通道的宽度和长度,取决于功能的需要、防火要求及空间感受等。
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过道中行人数的多少,进行防火要求最小宽度的校核;单股人流的通行宽度为550~600mm;走道的宽度还与走道两侧门窗位置、开启方向有关。
(3)垂直交通空间垂直交通空间是联系不同标高空间必不可少的部分,常用的有楼梯、电梯、坡道、动扶梯等形式。
1)楼梯:按使用性质分为主要楼梯、次要楼梯、辅助楼梯、防火楼梯。
包括直跑、双跑、三跑、旋转、剪刀楼梯等形式;由梯段、平台、栏杆三部分组成。
2)坡道:在有些建筑中为便于车辆通行(多层车库、医院),或作为人流疏散快速、安全(火车站),往往设坡道。
—般坡道的坡度为8%~15%,常用坡道坡度为10%一12%,供残疾人使用的坡道坡度为12%。
注意坡面应加防滑设施。
3)电梯:用于高层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中。
在8层左右的多层建筑中,电梯与楼梯同等重要,二者要靠近布置;当住宅建筑8层以上、公共建筑24m以上时,电梯就成为主要交通工具。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讲义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9讲讲义《城市规划法》的背景、框架、适用范围第四章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基本内容1.《考试大纲》对本部分的要求:一是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立法背景;二是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重要意义;三是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内容和说明。
2.制定《城市规划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背景《城市规划法》是在1979年由国家建委和国家城建总局开始起草的。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并正式颁布,并于199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要意义《城市规划法》全文共6章46条6000余字,是我国城市规划领域第一部国家法律。
《城市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3.《城市规划法》的基本框架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城市规划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城市和城市规划区的内涵与外延;规定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方针,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的规划管理体制与外部关系的协调。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主要规定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规划的编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职责;阐明了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阶段划分、编制程序、城市规划种类和内容;二是城市规划的审批,包括城市规划审批机关并规定了编制和调整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主要阐明在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对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各项建设合理布局提出基本要求。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主要明确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实施城市规划的管理权限、管理制度,即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明确实行“一书两证”制度;规定了对各项建设工程从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设计审查、放线验线、竣工验收、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和程序。
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点(36)
本章重点:城乡规划组织编制的主体、城乡规划的编制与报批程序、城乡规划的审批主体、城乡规划的审批程序与方法、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项目的范围
回顾《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
A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和省域
B城市规划、镇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C乡规划 D村庄规划
1准立法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积极促进城市规划法制化
2是政府意志的体现:制定城市规划是政府的职能
3是一个有机的组织过程
4是一个动态的连续过程
1《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各项原则
2上一层次依法制定和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3城市规划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5城市或地区的现状条件和自然、地理、历史特点
拟定编制计划→制定规划编制要求→确定编制单位→协调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评审规划中间成果→验收规划成果→申报规划成果
《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总规强制性内容
审批管理:分级审批
城关镇→市一般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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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B.2
C.3
D.6
答案:D
D.约束性
答案:C
行政权力具有公共性、强制性、约束性的特征。
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为( )。
A.行政法律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确定的依法保护的用地,( )。
A.可按照当地建设需要改变用途
B.可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指示改变用途
C.可根据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改变用途
D.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答案:B
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与任务是:1)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保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4)保障城乡各项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
答案: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是有权撤销该施工许可的,因为本案例中的施工许可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用地许可是施工许可的前提),依法可以撤销。但撤销该施工许可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的建设费用来自该区财政支出),因此不予撤销。
“保障城市政府在实施城市规划中的权威”不属于城市规划管理的任务。
7.以下关于行政法与行政主体理解正确的是( )。
A.行政主体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B.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
8.某区人民法院需要建设办公大楼,遂向市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市建设局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施工许可。在该办公大楼施工过程中,市政府发现该区法院尚未办理该办公大楼用地的批准手续,欲撤销市建设局的施工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
A、C、D项是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4.外部环境既为城市规划管理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又能起制约作用,影响城市规划管理最基本的因素是( )。
A.自然环境
B.经济环境
C.政治环境
D.人文环境
答案:B
5.下列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术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边界线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行政措施
答案:B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是我国最高权力的执行机关。
单选题1-10
一、单项选择题(共75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权力特点的是( )。
A.强制性
B.公共性
C.参与性
①容积率
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②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C.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5.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
)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A.国务院
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4.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 )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D.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6.下列哪项不应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任务?( )
A.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B.保障城市政府在实施城市规划中的权威,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
C.保障城市各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轨道,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
3.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具体内容的是( )。
A.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B.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正当考虑基础上作出
C.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D.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
C.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D.工厂可以对职工进行奖惩措施,所以工厂是行政主体
答案:C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包括了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但有的非行政机关,如某些社会团体组织得到了法律授权能行使行政权力而成为行政主体,所以B错误。工厂对职工采取奖惩措施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在行政法看来是没什么调整必要的,所以工厂不能被看作行政主体。C项可以算作是对行政主体的一个定义。
A.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必须
B.中等以上城市必须
C.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必须
D.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
答案:D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的实施可分为( )进行。
A.城市和乡等两个级别
B.城市和镇等两个级别
C.城市和乡镇等两个级别
D.城市、乡、镇和村庄等四个级别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39讲讲义.txt11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得美丽,舒展,绚丽多资;生命是精美的小诗,清新流畅,意蕴悠长;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宛转悠扬;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39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39讲讲义
B.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
C.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D.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值
答案:D
根据《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各基本术语的解释如下。
A.市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施工许可是由市建设局作出的,只能由该建设局撤销
B.市政府可以撤销,因为该施工许可是不符合法定建设许可条件的
C.市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撤销该施工许可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市政府可以撤销,因为市政府是市建设局的上级机关,有权撤销
③建筑间距
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答案:B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D.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单选题11-20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 由( )划拨。
A.土地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 )年。
A.1
B.2
C.5
D.10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