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及对策研究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社区矫正是指对社区中犯罪分子进行处罚和改造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监管措施不完善、矫正资源匮乏、社会支持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首先,社区矫正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监管措施不完善。
社区矫正的监管措施包括居住半监禁、电子监控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限制犯罪分子的活动范围,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措施的执行不严格。
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工作不细致,导致犯罪分子能够规避监管,进行非法活动。
其次,监管措施的效果不佳。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改造,但由于监管措施不够有效,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在矫正期间仍然无法改正错误,重新回到犯罪道路上。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完善监管措施。
首先,加强监管力量。
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数量,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确保监管措施的执行力度。
其次,加强监管措施的科技支持。
引入更先进的电子监控技术,提高监管措施的准确性和灵活性。
此外,加强监管措施的跨部门合作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社区矫正需要和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监管工作的展开。
第二,社区矫正工作中还存在矫正资源匮乏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提供一系列的社会服务,包括心理咨询、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等,以帮助犯罪分子重返社会。
然而,由于资源有限,社区矫正工作中很难提供足够的服务。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增加矫正资源。
首先,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应当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投入,提高矫正资源的供给能力。
此外,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扩大社区矫正的资源来源。
其次,加强矫正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各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协作,整合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
此外,可以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利用他们的资源提供更多的矫正服务。
第三,社区矫正工作中社会支持不足是一个严重问题。
社区矫正旨在帮助犯罪分子重新融入社会,然而由于社会对于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导致犯罪分子在重新融入社会的过程中面临很大的困难。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将刑罚转化为具有行为规范功能的教育手段。
社区矫正主要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出狱人员和缓刑人员进行监督和帮教,通过社区的治理和矫正,促进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和恢复。
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完善。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刑事犯罪的矫正力度,多项政策法规出台,为社区矫正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2. 机构设置健全。
社区矫正机构分布广泛,社区矫正员的工作队伍相对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 工作内容丰富。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对矫正对象的重难案件化小、从严管理、矫正计划的制定和评估、心理疏导、创业培训等多个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教育和帮助。
4. 考核评估制度健全。
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得以监督和评估,促使社区矫正员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5. 社区参与度高。
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增强了社区的治理自治和教育功能。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配置一直是一个难题,社区矫正员的数量不足,工作强度大,导致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2. 缺乏专业技能。
社区矫正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在具体的工作中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教育,难以满足不同矫正对象的需求。
3. 资源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包括经费、场所、物资等,但是现实中这些资源常常存在短缺或者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 监管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和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员无法对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管,导致矫正对象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5. 社区参与度不高。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一直强调社区的参与,但实际情况下,社区居民对于矫正对象的接纳和支持程度不高,导致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难度增加。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为社区中的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和监督的重要工作。
尽管社区矫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起到了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一、问题:资源有限在很多社区中,矫正机构的资源非常有限,无法满足需要矫正的犯罪分子的需求。
资源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人力资源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无法提供全面的矫正服务。
例如,矫正人员不够,无法对每一个犯罪分子进行个别化的监督和辅导。
1.2 经济资源不足:矫正机构的经费有限,无法提供多样化的矫正项目和设施。
例如,缺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的经济支持,给犯罪分子的再次犯罪提供预防。
对策:2.1 政府增加资源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投入,包括增加矫正机构的人力和经费支持,以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2.2 引入社区资源:社区可以通过与教育、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合作,共享资源,提供更多的培训项目和就业机会,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效果。
二、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技术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目前一些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督手段和技术支持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监视设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监视设备,无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跟踪。
例如,缺乏足够数量的闭路电视和电子监视器等设备,无法有效地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
2.2 数据管理不完善:由于数据管理系统不完善,社区矫正机构无法准确地记录和分析犯罪分子的信息,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相应措施。
对策:2.1 资源分配优化:社区矫正机构应优化资源分配,购置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监视设备,如闭路电视和电子监视器等,确保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跟踪。
2.2 数据管理系统升级: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优化数据管理系统,确保准确记录和分析犯罪分子的信息,提高矫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推动犯罪预防、矫正和再教育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矫正措施执行不到位、犯罪观念难以转变、人员配置不合理等。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本文将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矫正措施执行不到位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矫正措施执行不到位。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较低,无法有效地进行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涉及到法律、心理学、教育等多个领域的知识,需要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目前很多社区矫正机构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导致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较低。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难以确保矫正措施的有效执行。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对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思想进行监督和评估,是保证矫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督和评估机制的缺失,导致很多犯罪分子能够逃避矫正,或者矫正效果不佳。
对于这一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首先,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培训。
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专业学习活动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他们的矫正能力和技能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
设立专门的监督和评估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思想进行全面记录和分析,为矫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犯罪观念难以转变社区矫正的目标之一是帮助犯罪分子转变犯罪观念,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犯罪观念难以转变。
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首先,社会对犯罪的偏见和歧视仍然存在,给犯罪分子的社会融入造成了困难。
在社区矫正之后,犯罪分子面临的是重新融入社会的挑战,但由于社会对犯罪分子持有歧视态度,他们很难得到机会改变自己的生活。
其次,犯罪分子本身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存在问题。
天津市社区矫正现状及对策研究
天津市社区矫正现状及对策研究作者:王有祥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02期摘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的法律法规,建立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代表一种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它顺应了刑罚执行制度向社会文明发展的大趋势,与中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相符合。
本文作者根据自己在司法局实习的经验,采用访谈法、实证分析等方法对天津市河西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及现状进行初步分析与研究,指出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最后,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供天津乃至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社区矫正现状天津市作者简介:王有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01.174社区矫正制度发源于欧洲,在美国逐渐发展成熟。
20世纪初,刑事司法研究学者在对监禁刑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了监禁刑存在的一系列弊端,罪犯在长时间地监狱生活中,脱离社会正常生产生活,切断与其他社会关系地正常接触,出狱后会丧失在社会正常生活、参加社会生产的能力。
于是开始思考,设计怎样的刑罚制度,能两者兼顾,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能损耗更少的社会资源?在此过程中,社区矫正的思想萌芽开始产生。
20世纪50年代初,行刑社会化的思想潮流在西方国家逐渐兴起,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开始出现社区矫正制度。
20世纪70年代开始,社区矫正制度进入了发展历史上的黄金时期,社区矫正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各国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国条件的社区矫正制度并根据发展实践进行适当微调,社区矫正制度逐渐为世界各国所接受。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刑罚执行制度的发展和改革,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引入我国。
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彻底废除劳动教养等相关制度,完善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1
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及对措1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那些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监管和改造的一种治安管理措施。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到犯罪分子的改造效果,也可能给社会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本文将从监管机制、矫正环境、矫正措施和矫正人员素质等方面,具体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监管机制问题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机制是保证犯罪分子在社区中得到有效监督和改造的基础。
然而,目前的监管机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
1.1 缺乏实时监管在现实工作中,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力和物力都有限,导致无法实时监管被矫正人员的行动。
由于监管范围广泛且人员众多,很难做到对每个被矫正人员进行全天候、全程监管,这就给犯罪分子可能重新犯罪或逃避监管创造了机会。
解决措施: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GPS定位、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被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确保其不会离开指定区域,并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1.2 信息传递不畅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存在滞后和不畅的问题。
由于信息的“信息壁垒”,导致社区矫正机构无法及时了解到被矫正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动,无法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
解决措施:应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
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执法部门、社区矫正机构以及相关社区组织之间的信息打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流转和共享。
二、矫正环境问题矫正环境是指被矫正人员在社区中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包括住所、工作场所等。
当前的矫正环境存在一些问题,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2.1 社区环境不安全部分社区环境不安全,存在治安问题,给矫正人员的安全带来了隐患。
一些社区的治安环境恶劣,犯罪事件频发,使得矫正人员在社区中难以融入和生活。
解决措施:应加强社区治安力量,提高社区的治安水平,确保社区环境的安全稳定。
加强社区警务合作,改善社区治安,减少犯罪可能性,为矫正人员提供更安全的社区环境。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报告引言社区矫正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通过对罪犯进行社区化的监督和矫正,旨在降低再犯率并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矫正方式单一由于资源限制和传统观念的束缚,目前社区矫正主要依赖于监管和教育的方式执行,忽视了其他潜在的矫正手段。
对策一:多元化矫正方式应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研究和探索,拓宽矫正方式的选择。
包括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在不同罪犯的案例中灵活应用,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
问题二:师资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师资力量不足,导致无法提供足够的专业指导和辅导,影响矫正工作的效果。
对策二:培训与引进加强社区矫正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同时,可以引进相关专业人员,如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以提供更全面的矫正服务。
问题三:再犯率高当前社区矫正的再犯率较高,说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策三: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促进罪犯的社会融入。
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以及心理咨询等,帮助罪犯解决生活和心理问题,降低再犯率。
问题四:对社区的影响社区矫正涉及社区居民的利益,一些社区居民可能担心其安全问题。
对策四:宣传与互动加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互动,解答他们的疑虑与担忧,增强社区的共识与理解,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与稳定。
问题五:监管不足一些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不力,导致对罪犯的矫正效果不佳。
对策五: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与考核,确保他们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问题六:资源分配不均不同地区的社区矫正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一些地区的矫正工作不完善。
对策六: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优化社区矫正资源的配置,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均衡发展,提升整体矫正效果。
问题七: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对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的再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助,以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供参考。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一)制度建设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在法律层面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实施情况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在各地得到了一定的实施和推广,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不够、工作经费不足等,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同时,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社会影响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对于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由于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导致社会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知度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和偏见。
三、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例如,对于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缺乏明确规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二)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不足目前,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这导致在开展工作时难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然而,由于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原因,导致社会参与度不高,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学号:姓名:《社区矫正》期末作业请你谈谈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1、矫正工作队伍素质不高,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现有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些限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
对策:通过各种激励措施,鼓励非法学专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在职职教育,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取得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以更好地运用于实践。
地州应将精通法律的人员配备到社区矫正工作岗位。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应加强学习,精通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地州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与专业水平。
2、相关执法部门间配合不力,工作中存在推诿和脱节现象。
一是与公安机关的配合。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条、第24条,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重新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违反禁止令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第27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但在实践中,与公安的配合并不太顺畅。
二是法院判决时告知意识薄弱。
虽然社区矫正相关文件规定各级法院在宣判时,应当告知罪犯当庭写出《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但法院的告知意识不强,有些法院并不向当事人宣读并送达上述法律文书,有些法院虽送达书面文书,当事人往往是忙于签字,并不知道签的是什么法律文书。
三是法院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滞后。
四是法院对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力度有待提高,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过程不太规范。
如个别法院对已经判处缓刑并正在社区矫正的人员,发现漏罪后,未按法律规定撤销缓刑,实施数罪并罚,而是再次送达法律文书,导致对同一社区服刑人员产生二份判决和执行通知书,使司法行政机关无法执行。
以上这些问题,使社区矫正工作出现互相推诿和脱节的现象。
对策:畅通渠道,加强协作。
一是召开由公、检、法、司、监狱等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座谈会,对各方的配合衔接达成共识。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指针对刑法执行的对象,通过诉前排查、解除约束执行、社区矫正执行等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律教育、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以帮助他们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管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社区支持措施、矫正对象较高的再犯率等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分析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监管力量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监管和帮助,促使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学会遵纪守法。
然而,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导致监督和管理不够到位,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增加监管力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监管水平。
2. 加强监管手段: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比如通过电子脚环等技术手段对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控。
3. 加强协同配合:与公安、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
二、缺乏有效的社区支持措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是监管工作,更需要提供社区支持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社区支持系统不完善,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发挥作用。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完善社区矫正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服务机构,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住房、教育等问题。
2. 加强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促进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
3. 建立社区矫正员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聘请专门的社区矫正员进行定期的探访和指导。
三、矫正对象较高的再犯率社区矫正工作旨在帮助矫正对象摆脱犯罪,但实际上,一些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后会再次犯罪,再犯率较高。
这一问题的存在,反映了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根源。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1. 加强犯罪原因的分析:对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犯罪原因分析,了解他们的心理、社会背景等,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及效果分析
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制及效果分析一、社区矫正概述社区矫正是指利用社会力量,采用命令与协议等多种形式对罪犯进行改造、监督和帮助,使其重新融入社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罪犯再次犯罪,提高社会安全水平,并促进罪犯的心理和道德正常化。
社区矫正工作通常包括社区矫正监管、矫正教育和矫正帮扶等内容。
社区矫正始于20世纪60年代,起初是由美国先行开展的。
30年来,社区矫正围绕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展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社区矫正是现代刑罚执行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国际刑罚执行的重要形式。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将社区矫正作为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
二、社区矫正的机制(一)社区矫正监管机制社区矫正监管是社区矫正的核心工作之一,也是社区矫正的基本形式。
社区矫正监管的主要任务是对罪犯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包括规定所居住的社区,确立监管分工、定期检查罪犯情况、定期召开监管会议等。
监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罪犯个人情况、社会发展状况、方案实施情况等,及时了解罪犯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动态,对罪犯进行及时的帮助和教育。
(二)社区矫正教育机制社区矫正教育是社区矫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以相关知识为基础,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手段,对罪犯进行教育,帮助罪犯重视法律法规,形成规范的行为准则,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实现心理和行为的正常化。
社区矫正教育主要包括个人因素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等内容。
在个人因素教育中,应对罪犯进行基本心理教育、身体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
在社会责任教育中,应强化罪犯对社会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通过法律知识教育等方式,提高罪犯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社区矫正帮扶机制社区矫正帮扶是社区矫正的另一种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帮助罪犯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鼓励罪犯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罪犯的生活品质,增强罪犯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其自身素质。
社区矫正帮扶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生活援助、教育培训等方面。
在医疗卫生方面,可以为罪犯提供免费体检、治疗服务、咨询服务等,保障罪犯的身体健康。
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与改进研究
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与改进研究一、引言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行为异于常规的个体进行纠正和改造的一种社会管理方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如何进行更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与改进研究。
二、分析现状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不足、管理松散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不尽人意,甚至出现了一些再犯率较高的情况。
因此,需要进行创新与改进研究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加强资源投入要改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首先需要加强资源投入。
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支持,提高社区矫正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同时,还需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重塑自我的形象与价值。
四、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了改善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问题,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指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技术支持现代科技的发展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化指导,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还可以借助社交媒体等平台,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和交流。
六、促进社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能仅仅依赖于政府和矫正机构,还需要广泛的社区参与。
通过开展社区义工活动、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加强社区居民对矫正对象的支持和帮助。
促使社区成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的平台。
七、重视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社区矫正对象往往具有心理上的问题,包括自卑、焦虑等。
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帮助,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
通过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稳定情绪,有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
八、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的评估是创新与改进的重要环节。
可以建立定期的评估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旨在对犯罪分子实施监管和改造,促使其回归社会。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到位、工作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等。
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将详细分析,并给出一些对策建议。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管不到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不再犯罪。
然而,由于监管手段和手段较为单一,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很容易重新犯罪。
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监管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足够的人员和物质力量来支持。
可以通过增加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能力。
此外,还可以加强社区矫正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来完成。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普遍存在不足的情况,致使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为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经费和资源来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再次,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旨在通过改造犯罪分子的思想和行为,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改造手段,很多犯罪分子无法真正改过自新。
为解决缺乏有效改造手段的问题,可以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求,加强研究与创新。
可以通过与相关学科和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寻找更好的改造和教育手段。
同时,还可以注重犯罪分子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途径。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必须严格监督和评估。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合集5篇)
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合集5篇)第一篇: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社区矫正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将五种罪刑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即被判处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统称“五种人”)放在社区,融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对其进行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有利于化解对抗情绪,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利于合理配臵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
司法部从2002年才开始探索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式运作。
笔者就这项工作对临翔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基本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临翔区被列为云南省第二批临沧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区,全区有9个社区,截止2007年12月1日,共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矫正对象158名,案件类别分别为:走私贩卖毒品25人,交通肇事7人,抢劫5人,故意伤害8人,滥伐林木3人,贪污挪用15人,盗劫5人,非法拘禁3人,刑罚种类为缓刑、保外就医、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
通过深入矫正对象、司法部门、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中了解,通过矫正,总的效果是好的,得到社会、家庭的普遍认可,为构建和谐临翔创造有利的社会稳定条件。
但在调查研究中,也发现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该项制度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发挥,没有全面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
以下是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对今后的工作对策提出自己的浅显之见。
一、观念滞后,群众认知程度低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刑罚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人,犯罪人受刑越重似乎越能接近刑罚的目的,表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重监禁刑,轻非监禁刑,于是将大量犯罪人送往监狱,认为监狱是改造犯罪的最佳场所,结果造成监狱压力巨大、行刑成本过大。
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犯罪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
为了解决犯罪问题,国家开始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将犯罪分子从监狱中解放出来,让其在社区里进行矫正和重返社会。
然而,新时期的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矫正制度不健全、矫正人员监管力度不足、矫正人员的再融入困难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矫正制度不健全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相对较新的惩罚方式,其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缺乏制度化的规范。
制定矫正法律、规章和细则,落实矫正工作的法治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其次,社区矫正服务网络不够完善,缺乏专业化的矫正服务机构。
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社区矫正服务网络,为矫正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矫正服务。
再次,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问题也不容忽视。
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力度相对较弱,导致一些矫正人员不遵守矫正规章制度。
为了解决矫正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首先应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其次,应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服务网络,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培训和配备专业人员,提高矫正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再次,应加大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矫正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矫正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二、矫正人员监管力度不足社区矫正的核心是对矫正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其不再犯罪。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区矫正的监管力度往往不足。
一方面,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庞大,但专门从事矫正工作的人员相对较少。
这导致社区矫正人员无法得到及时的监管和指导。
另一方面,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机制相对薄弱,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些矫正人员往往能够逃避监管,甚至再次犯罪。
为了解决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首先应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矫正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矫正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矫正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矫正人员的行踪得到及时掌握和跟踪。
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与管理模式研究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与管理模式研究报告一、引言社区矫正是指当犯罪分子被判处刑期较短的监禁或非监禁刑罚时,根据刑罚执行原则,通过对其进行社区服务和矫正教育,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并避免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与管理模式的研究对于提高矫正成效、降低再犯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1. 社区矫正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应遵守法律原则、矫正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和个案化服务原则,确保矫正工作的公正、合法性和效果。
2. 社区矫正的程序社区矫正工作应明确矫正过程中的各项程序,包括立案、评估、规划、执行和评估等环节,以保证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社区矫正的科学评估对犯罪分子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心理、行为和社会环境等方面,以便确定适合的矫正计划和措施,提高矫正成效。
4. 多元化的矫正手段社区矫正应采用多种矫正手段,如教育、心理疏导、职业培训、文化活动等,满足不同犯罪分子的需求,推动其积极融入社区。
三、社区矫正管理模式1. 个案管理模式个案管理是社区矫正的核心内容,通过对每个犯罪分子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并进行跟踪和评估,以实现矫正效果的最大化。
2. 团队协作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工作需依托多学科的专家团队,如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等,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3. 社区参与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应重视社区居民的参与,加强矫正对象与社会之间的联结,构建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社区关系。
4. 公私合作管理模式政府、社区组织和私人企业等各方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投入资源和力量,提高管理水平和矫正效果。
四、社区矫正的挑战与问题1. 人员短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专业化人才的支持,然而当前社区矫正人员短缺,人力资源紧缺的问题亟待解决。
2. 资金不足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资金的支持,然而目前社区矫正经费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3. 社会接纳度低社会对犯罪分子的接纳度相对较低,大众对矫正对象的偏见和歧视不容忽视,这对矫正工作造成一定的困扰。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社区犯罪分子进行监管和帮助的一项重要工作。
然而,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的问题之一是犯罪分子的反复犯罪现象。
社区矫正是一种旨在帮助犯罪分子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的措施,然而有些犯罪分子在结束矫正期后仍会再次犯罪。
这主要是由于矫正工作中缺乏有力的预防措施,如对犯罪分子进行心理疏导、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等方面的支持。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应加强犯罪分子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价值和道德准则,增强反思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其次,社区矫正机构可以与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为犯罪分子提供一些实用的技能培训,以便他们在结束矫正期后能够顺利就业并实现自我价值。
其次,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资源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充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但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资源有限,很难为每一个犯罪分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这就可能导致某些犯罪分子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增加其再犯的风险。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可以是增加社区矫正的资源投入。
政府可以增加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拨款,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支持力度。
另外,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积极开展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资源,增加犯罪分子的社会融入度。
第三,社区矫正工作中还存在有效性问题。
有些社区矫正工作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方面是犯罪分子对社区矫正缺乏足够的认同感,另一方面是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可能不够灵活和创新。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可以加强社区矫正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犯罪分子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宣传教育,帮助犯罪分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法治观,增强其对社区矫正的认同感。
其次,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积极引进先进的矫正理论和方法,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和技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理念重大变革体现之一的社区矫正,在矫正过程中充分彰显了对罪犯的人文关怀,这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的新亮点,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文明进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新之举。
社区矫正工作经过3年的不断探索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凸显出许多问题,本文结合工作现状,对工作中的问题谈一些对策。
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现状1、建立了一套管理模式。
经过三年多的磨合,司法行政部门已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构建了区、街、社区三级工作框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全面承担起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工作。
全区对矫正对象实行的管理模式是以户籍地管理为主,对本区内人户分离的矫正对象试行委托管理。
2、采取了有效管理手段。
区、街、社区三级帮教组织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做到了一人一档,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劳动、考核的各项要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规范完成矫正任务。
社区矫正工作比较繁琐,程序复杂,台帐多,各司法所能够充分发挥社区和志愿者的作用,保证矫正对象按时入矫,督促矫正对象按时汇报,按时参加劳动,工作人员投入了大量精力规范制作工作台帐,确保了各项规定动作规范完成。
二是抓两头带中间。
由于矫正对象多,工作人员少,各司法所在管理中采取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即树立表现好的典型,鼓励矫正对象进步;加强对表现较差或有重新犯罪倾向对象的管理,采取司法所、派出所联合谈话的方式进行训诫,对其他矫正对象也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帮教方法多样化。
在依据市、区要求管理的同时,司法所还结合实际,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帮教方法:针对青少年采取家庭联合帮教形式。
为加强青少年矫正人员的管理,在建立社区帮教小组的同时,还将矫正对象的家长列为第一责任人,共同负责孩子的日常帮教,更好地掌握了这些人员的思想、生活动态。
对于生活确实困难的矫正对象,采取人性化帮教形式,各司法所能够充分整合资源,尽可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社区矫正工作改进方案研究
社区矫正工作改进方案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社区矫正工作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犯罪者社会再适应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持续进行改进和研究。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改进方案进行探讨。
一、建立完善的矫正工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在于建立效率高、负责任的机制。
首先,要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矫正工作的标准和目标。
其次,要优化人员配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推行轮岗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政府还可以与社区合作,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对犯罪分子的监督和帮助,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
二、加强矫正工作宣传和教育矫正工作宣传和教育是社区矫正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广泛开展矫正工作的宣传,可以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在社会上形成积极的舆论氛围。
同时,对犯罪分子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后果,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再适应。
三、建立健全的矫正工作评估体系社区矫正工作评估体系的建立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
可以通过定期对犯罪分子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改造进度和心理变化,及时调整矫正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
同时,要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培训和改进。
四、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利用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利用大量的社会资源,包括就业、教育、医疗等。
因此,应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搭建起政府、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平台。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就业和教育机会,企业可以提供就业岗位,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各种帮助,共同协作,推动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
这些部门在犯罪预防、案件审理和法律监督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可以形成一体化的矫正工作机制,提高矫正工作的效率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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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法 学
T 孤j e a S i c i i Lg1 c n e n e
No 2 .
璺笙 塑
・
G n r lNo 1 O e ea .1
司 法理
(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法律 系, 天津 3 0 9 ) 0 11
作受到太多负面影 响, 于罪犯改造 , 利 降低 国家成 6 岁以上的占 1 %。 1 . 在性别划分上 , 8 男性 占绝大多
本等的一项创新性的社会管理制度。
目前天 津市 开展 社 区矫正 工作 的现 状
数 , 9%, 占 2 女性 占 8 从文化结构上看 , 区服刑 %。 社 人 员 中大 专 及 以上 学 历 占 8 %,高 中学 历 占 . 4 2 . 初中学历 占5 . 小学及 以下 占 1. 从 5 %, 2 3 %, 3 31 %。
天津市设立市 、 、 区 街道三级社 区矫正工作机 罪犯所在地的派出所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 现在 由司
构 ,矫 正 工作 的实 施主要 落 到 各街 道 中 的司法 所 , 法所来代为实施这项工作 , 会有名不正言不顺 的感
另外还有辖属市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中心。 司法所主 觉。更为主要 的是工作上有很多不便 , 无法理直气
的评价 体 系
生 活 环境 。
( ) 区矫正 工作欠缺必要 的工作条件和物 六 社
质 保证
社 区矫正工作量大难度高 ,需考虑犯罪类型 、
社区矫正工作的JN开展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 I  ̄ ,
前科纪录 、 犯罪特点等 , 因而对矫正人员的基本 素 以完善硬件条件 ,目前我市普遍欠缺相关 的硬件设 质、 人员数量与工作量都有较高要求。 由于场地 、 施 , 经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 费、 人力 资源 的缺失等现有条件的制约 , 个性化 的 的欠缺。我市社区的矫正工作人员多数没有办公经
摘
要 : 区矫 正是相对 于传统的监 禁刑而言的一种新型的刑 罚处罚机制 , 社 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创新 的尝试 , 天津市社
区矫正试点工作 虽然开展较早 , 但是与其他省 市相比较 而言进展相对缓I 陧。通过对天津 市社 区矫 正工作的基本状况、 存在 的问题所进行的归纳分析 , 出了改进我市社 区矫 正工作现状 的对策建议 , 提 以期为化解社会矛盾 , 构建社会主 义
矫正方案在 目 前的社区矫正中尚不多见 , 往往是大 费和办公场所 , 往往使用的是街道的办公地点 、 办公 多数矫正对象适用的是同样的矫正措施嘲 。我市现 用品和设备 ,甚至与街道办事处的某个部 门同用一 这种条件下就很难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 ; 行实行的矫正措施主要是 : 电话报到、 思想汇报 、 谈 间办公室,
于该罪犯的考察 ,两个主体” “ 同时存在。
所 以司法所就有可能由于没接到通知造成漏管 。 这 种情况 的存在 , 既无法体现法律 的严肃性 , 又为社 会治安埋下隐患。
( ) 区矫正队伍数量不足 , 三 社 素质有待进一步
二、 天津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 的问题
( ) 一 社区矫 正工作人 员矫正职权无法可依 , 提 高 定
就 业或 就 学情 况 看 , 业 者 占 7 %, 校 就 学 者 占 就 7 在
一
、
( ) 津市社 区矫 正工作 概 况 一 天
4 无业者 占 1%。在犯罪类 型上 , 中渎职罪 占 %, 9 其
20 年 l 月 3日,天津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0 %, 03 2 . 贪污贿赂罪占 3 %, 5 . 妨害社会管治秩序罪 占 6 启动大会召开 , 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天津正式启 2 .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占 0 %, 害公 共安全罪 6 %, 4 . 危 5 动, 成立了由市公 、 法 、 检、 司分管领导和 民政 、 劳动 占 1.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占 6 侵 2 %, 3 %, 和社会保障、 财政部门参与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 犯公 民人身权利 、 民主权利罪 占 2 . 侵犯财产 3 %, 3 小组及办公室。河西 、 大港、 武清 、 塘沽四区被列为 罪占 2 . 其他犯罪占 2 % o 4 %, 8 . ① 6 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区。 截至到 2 1 00年 7 , 月 全
延刑期 、 收监 , 对严重犯罪的矫正对象采取强制措 执行过程 中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 、 、 、 检 法 监狱等部
施, 并呈报原决定机关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解除矫 门的衔接及协调配合难度加大 。 正等 。因此 , 天津市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
关, 工作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 ( ) 二 法律文书的交接不通畅 , 衔接过程有漏洞
办理登记手续 , 司法所根据上述前提 , 建立矫正对 依照这一规定 , 各区县法院一般都会将法律文书寄 象档案 , 制定适合个人情况 的矫正方 案。司法所与 送到被矫正人员的住所地派出所 , 并不是所有区县 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 、 工作单位、 居委会等签订监 的法院会将法律文书寄送到司法所和矫正机构 。 法
象 ,现有的社 区矫正工作主体 司法所并没有执法
一
至 二 人 , 要 承 担 起 司法 局 的人 民调 解 、 还 基层 法
权, 无论是对 管制犯 、 缓刑 犯 、 释犯 还是监 外执 律服务 、 假 安置帮教 、 综合治理等多项职能 , 矫正工作
1 02
放在他们身边服刑 , 使他们 生活居住 只是其 中的一项 内容 , 工作人员力量明显不足 , 内进行矫正 , 司
( ) 市社 区矫 正 工作 的运行模 式 概述 二 我
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 工作范围由最
目 , 前 天津市社 区矫正工作 队伍主要 由两部分
初4 个区的 1 个街( 5 乡镇 ) 扩大到现在 的 1 个 区 组成 , 6 即专职工作者与社会志愿者 。专职工作者包 县 的 26 1 个街 ( 乡镇 )矫正对象主要适用于具有天 括司法所工作人员 、 , 公安派 出所 民警 、 政府选聘 的 津市正式户 口, 长期 固定居住在试点区县 的 5 种罪 专职工作者 和市社区矫正 中心下派人员 。 政府选聘 犯: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被依法 的专职工作者主要有三个来源 : 一是聘请任职期限 裁定假释的罪犯 、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 届 满的街道综治人员或离退休干警担任街道社区 刑 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 矫 正工作办公室专职干部 ; 二是从社会“0 5 ” 4 、O 人 三是 由 据相关部门的统计 , 目前我市在册社 区服刑人 员中选拔优秀人员从事街道社 区矫正工作 ; 员中被判处管制的占 3 %; . 监外执行 的占 2 %; 区教育部 门选 派有经验 的教育工作者到街道社 区 1 . 缓 8 刑的 占 8. 剥夺政治权利 的占 9 %; 1 %; 4 . 假释 的占 矫正办公室辅助矫正工作 , 1 每街配备一名【 1 ] 。此外 ,
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 教育矫正 , 对有违反法律 、 行 由于我市社 区矫 正中心工作人员是原 司法警 官学
政法规及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的社 区服刑人 员给予 校教师 , 以其身份仍是 司法局 的事业编制 , 所 在执 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 呈报原批准决定机关裁定顺 法过程中就出现 了处境尴尬的问题 , 也使得刑罚 的
和谐社会起 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 区矫 . ; 社 f i 工作现状 ; - 存在 问题 ;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i 9 4 D 2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6 4 8 8 2 1 )2 0 0 — 6 1 7 — 2 X(0 2 0 — 1 1 0
社 区矫正是我 国对罪犯改 造工作 的一种有益 3 %。在年龄结构上 , 中未满 1 岁的占 3 %,8 . 6 其 8 . 1 7 5岁 的占 7. 4 岁至 6 岁 的 占 1. 9 %,6 2 O 5 %, 3 尝试 , 它具有避免罪犯交叉感染 , 不使罪犯家庭 、 岁至 4 工
据我市专 门从事社 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反 映: 虽
我市社 区矫正工作 流程大致如下 : 各街道 ( 然天津市在 20 年 9 1 乡 08 月 9日由公 、 、 、 检 法 司四部 镇) 司法所 , 收涉及矫正对象 的法律文书及 相关 门联合下发了《 接 天津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协作机制
材料 , 此 同时 , 正 对 象要 到 长 期 居 住 地 司 法 所 意见 ( 与 矫 试行 ) , 实践 中各个部门操作并没有 严格 》但
位 不 明 确
基层 司法所是 目前社区服刑人员 日常管理 、 矫
社 区矫正实际上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形式 , 从事 正工作的主体 。 而司法所的现有状况对于社区矫正 司法所人员编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主体仍然是公安机关 , 司法行 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容乐观。一方面 ,
政机关仅仅属于工作主体 ,对 目前 的五种矫正对 制难 以保证。司法所人员普遍较少 , 有的街道只有
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日常管理与监督 , 负责对罪犯 壮而又卓有成效 的开展工作 , 对部分不服从管理的 的具体矫治和教育 , 市社 区矫正 中心下派人员辅助 矫正对象缺乏有效措施实施管理圄 。特别是社 区矫 进行矫正工作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 , 主要是行 正中心下派到市 内六 区的工作人员 , 虽然形式上是 使执法职能 , 其职责是积极配合 司法行政部门对矫 辅助工作 , 但实际上承担着主要 的矫正工作 。 然而 ,
增加 了社 区内的不 法所真 正用于社 区矫正工作 的时 间很少。另一方 的环境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 因而他们对社 区矫正这—新 生事物并不 面 ,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接触过刑罚执行工作 , 没 安定因素 ,
有对社 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矫正经验 , 没有接受过 是持积极 、 肯定 的态度。因此只有降低社 区服刑的 才能获得社区居 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 系统的社 区矫正业务知识、 技能的培训 , 职业化 、 社会风险 , 专 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一个愿意接受他们的社会 业化程度不高, 社区矫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只停 持 , 留在转接材料 , 建立监督档案阶段 。 ( ) 正方式单一、 四 矫 缺乏针对性和对矫正对 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