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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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引进人才的政策

关于加快引进人才的政策

政策昆委〔2008〕57号关于加快优秀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政策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昆山人才高地,推进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制定本政策。

一、设立专项资金1.设立昆山市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不低于1亿元,用于引进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

2.鼓励企事业单位配套设立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人才开发与管理。

二、人才适用对象1.在本市工作,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具有昆山户籍,且在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2.特殊高层次紧缺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学历、职称等限制。

三、享受政府津贴符合适用对象的人才,经评审,可享受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以下简称政府津贴)。

政府津贴分为:(一)生活津贴。

分为三类标准:1.每人每月3000元,每年资助100人;2.每人每月2000元,每年资助200人;3.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资助500人。

享受生活津贴期限为三年,名额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并注意兼顾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优秀人才。

(二)住房津贴1.购房津贴。

对符合条件、在本市购置自住房的优秀人才,全年评审100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发放津贴:(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年评审10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购房津贴;(2)紧缺高层次人才,每年评审30名,给予每人50万元的购房津贴;(3)其他紧缺优秀人才,每年评审60名,给予每人10万元的购房津贴。

2.租房津贴。

优先规划建设市和各相关园区人才公寓,全年评审800人,按以下标准提供租房津贴。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年评审10名,提供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2)紧缺高层次人才,每年评审100名,提供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3)其他紧缺优秀人才,每年评审700名,提供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提供50%的租房津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苏人社发〔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倾向,取消不合理的申报门槛,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一)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31•【字号】苏人社发〔2020〕127号•【施行日期】2020.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127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局,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

现就改革完善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引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为制造强省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二、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三)稳妥做好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工作。

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要求,有序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后续工作。

汽车维修从业者心态培训

汽车维修从业者心态培训

生 存 之 道
• • • • • 人生是一种自我历练 社会是一所读不完的大学 人际关系是一笔终身受用的财富 工作是一种人生价值的心态 成功是一生的终极目标
一 等 人:我会做但是萬一?
二等人:我希望做不到怎麽辦 ?
三 等 人:我希望.可能嗎 ?
四 等 人:想都不敢想 ?
现代汽车维修服务于千家万户,面对的是机、电、液一体的高科技集成物, 且种类繁多,技术更新快,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从专业能力分析, 要适应汽车维修及相关工作需要,主要应有以下要求:
维修技师收入滚雪球理论
付出与收入图
投入大 回报小
投入小 回报大
维修技师收入滚雪球理论
“刚从事汽车维修业的前五年时间里,你的报酬会 低于你的劳动量。但在这之后,如果你一切都完成 得很好,那么你的报酬将会高于你的劳动量。”
你为成为一个汽车维修专家付出了多少努力? 你掌握了何种技能?培养了何种习惯?在以下的 新手至专家过程的示意图中你处于哪个阶段?
新手 发展 拓展 老手 准专家 专家
• 你现在何处?
20
XXX
40
60
80
认识你自己 ——人类最高智慧
要去哪里 ?
老 子 说 : “ 知 人 者 智 , 自 知 者 明 。 ”
目标
使你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为什么还不设定目标?
原因之一,设定目标后害怕失败。
成功是由无数次的失败换来的奖赏。
原因之二,害怕被人耻笑。
民经济总量能不能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事情。2002年开始汽车 可能是整个工业增加值新增量里面增幅最快的一个行业,在此 后几年里,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最强的一个,没有哪个产 业能够超过汽车。到2010年,在中国GDP的新增总量里面, 汽车产业直接、间接的拉动作用的贡献率将达到1/7~1/6,没 有哪个产业能够有这么高的贡献率。从这个意义上说,汽车产 业并不是其自身好与不好的问题,它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全局能 否保持高速增长的问题。

高技能人才政策问答(定稿)

高技能人才政策问答(定稿)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2‟11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见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见(试行)》业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见(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决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发…2012‟1号)精神,依据《昆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就我市加快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促进充分就业、促进转型升级为目的,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引进、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昆山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80人,2015年底达到600人,建成一支与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三、主要政策1. 鼓励院校为我市输送高技能毕业生。

鼓励技职院校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形式,为我市培养输送高技能毕业生。

根据输送到我市就业满六个月的高技能毕业生数,给予院校每人1000元的奖励,同时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奖励,经费由市、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 鼓励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鼓励企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提足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

对企业采用“大师工作室”师带徒结对学艺等形式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根据经培养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按每人2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对获得苏州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的,按上级奖励同等额度给予经费配套。

经费由市、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3.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

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doc

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doc

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3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学有优教”工程,加快集聚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提高昆山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昆委〔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奖者;5.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6.其他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指职业技能大赛国赛金牌教练、省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在校企合作中成效显著且本人取得1项专利以上的“双师型”教师,以及引进的学科奥赛教练)。

第三章申报遴选第四条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每年申报遴选一次。

第五条申报材料包括《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登记表》,学历、职称、荣誉、教育教学业绩及其它相关材料。

第六条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教育人才引进的具体程序如下:1.专家评审:根据学校对高层次教育人才的需求和教育局对学校拟引进教育人才的综合评价,由教育局组织市内外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评审,重点考察其职业道德、专业特长、科研成果、理论创新、国内省内影响力、知名度和发展潜力、学科建设契合度等;2.教育局审核: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或区镇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经市人社局初审同意后组织体检和政审;3.编制部门核准:对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经编制部门核准办理用编手续;4.人社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第四章奖励资助第八条对引进的教育人才给予以下奖励资助:1.A类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资助和100万元安家补贴;2.B 类人才给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教育名家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第十一条在本细则实施期间,每学年对昆山市学科(学术)带头人、苏州市学科(学术)带头人、省特级教师等教育人才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

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

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2〕1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研究,现将《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促进人才生根,保障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拟落户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

二、人才引进条件第三条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二)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四)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四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七)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八)本市院校应届毕业生、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九)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0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

20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

20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20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20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昆山积分该如何查询呢。

大家对于昆山的积分落户政策了解多少呢。

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

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满足3个条件可攒积分落户不久,外来人口攒积分就可以在江苏的城市落户。

规划提出,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在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和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大城市中心城区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的积分制落户政策,此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设置参与城镇社会保险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过,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在江苏尚属首创的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今后将在全省推广。

此次出台的规划便明确了积分落户的政策,给出了三个条件,即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

20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解读一昨天,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李云峰介绍说,江苏现有进城务工半年以上人员约1000万,其中本省约600万、外省约400万,这部分人实际上基本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

因此,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关键词居住证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省一证通今年底之前,江苏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与外省不同,这张证在全省可以一证通。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张兰青说。

今年,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要求各地对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就业、购房等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

据初步统计,江苏目前有1700多万流动人口。

此前,苏州已试点发放了1000多万张居住证。

其他各市制证条件也已经具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1.06•【字号】苏人社函〔2020〕297号•【施行日期】2020.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97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苏人社规〔2018〕2号)、《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苏人社发〔2019〕17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保障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备案管理在《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基础上,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细分为中央企业驻苏单位、省属企业、各地企业、技工院校、行业组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中央企业驻苏单位(以下简称央企单位):有条件的可面向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内自主评价。

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双备案”管理要求,中央企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应完成央企驻苏单位备案,开设账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对接,开设账户,为央企单位提供“一次备案、全省认可”服务。

央企单位申请开展社会化评价的,由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备案、开设账号。

(二)省属企业:有条件的可面向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内自主评价。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评估备案、开设账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对接,为省属企业提供“一次备案,全省认可”的服务。

苏州,昆山落户最全方案在这里

苏州,昆山落户最全方案在这里

如何落户昆山?昆山落户最全方案在这里昆山目前落户主要为购房落户和人才引进落户两种方式,还有一种是家属关系迁户。

购房落户1属单位职工,以购房申请入户◆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补缴的月份视为不连续;社保缴费清单由本人提供社保编号,受理单位通过昆山市社保中心网站:打印提供。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须提供);◆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迁出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属经商、兴办产业,购房申请入户◆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本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年以上);◆纳税证明(个人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由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清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须提供);◆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迁出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退休人员,以购房申请入户◆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办理3年以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个人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满三年);◆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清单(个人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不能准确反映家庭关系的需提供);◆配偶无业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需当面出具无业书面承诺书;◆迁出地镇(街道)计生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整户不予迁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昆山市在职人员市外人才(学历)引进落户(转户口)流程

昆山市在职人员市外人才(学历)引进落户(转户口)流程

昆山市在职人员市外人才(学历)引进落户(转户口)流程1、首先确认自己的档案是否在人事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进行正常的人事代理。

(凡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正常录取毕业时都有报到证,毕业时要及时报到,备注:成人,自考类是没有报到证的)2、本科及以上学历直接办理,35周岁以下,申报资料一周出商调函。

大专工作3年,绿卡3年(年检不能断),参加社保30周岁,申报资料三周出商调函。

中专工作5年,绿卡5年(年检不能断),参加社保30周岁,申报资料三周出商调函。

办理窗口:昆山人才交流中心大厅。

绿卡调动窗口3、凭《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地人事部进行调档和开具《行政介绍信》。

如进行了正常的人事代理,当地人事部开具《流动人才介绍信》也是一样的。

交纳补足档案托管费和邮寄档案费。

4、一周后,可电话确认档案到否,到档后至昆山人才市场306档案室开《到档证明》,到绿卡调动窗口办理领取《专业管理人员合同》和《干部申报户口通知》,有房产证的将户口落在房子上,没有房产证的落集体户口上。

5、凭《干部申报户口通知》带相关材料正本和复印件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准迁证》,即办当场领取。

6、《准迁证》第2联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即办当场领取。

7、凭《准迁证》、《迁移证》、《专业管理人员合同》去昆山人才交流中心大厅绿卡调动窗口办理〈〈落户通知〉〉和人事代理,落集体户口的缴费(集体户口管理费120元/年,落房子的没有此项费用)。

8、凭《准迁证》、《迁移证》、〈〈落户通知〉〉、一寸照片、身份证到户口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9、15天后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

10、3个月后领取新身份证,派出所回收旧身份证。

附:办理〈〈人才绿卡〉〉的申请:到绿卡调动窗口领取〈人才绿卡合同〉和〈人才绿卡申请表〉各3份。

填完,敲完公司(昆山公司)公章到绿卡调动窗口受理,凭〈人才绿卡合同〉可到劳动局办理社保。

如果〈人才绿卡合同〉是每年一签的,第二年必须年检。

昆山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模板】

昆山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模板】

昆山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模板】昆山市人才落户申报个人承诺书
尊敬的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我已经认真阅读了《昆山市人才落户诚信告知书》和公安
部门的《人才引进落户申请告知书》,并且已经了解到了告知
内容。

我承诺,我是申报人才落户的(用人单位名称)职工,我
将遵守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
保险,从事岗位工作。

我不会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会保
险等方式来申请人才落户。

我自愿配合做好本单位内部公示和XXX社会公示工作。

我愿意公示我的姓名、性别、年龄、本单位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信息,并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如果我违反了承诺,我将自愿放弃人才落户申请资格,并纳入信用档案。

如果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将按规定接受失信惩戒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捺印):
联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苏人社发〔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8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社厅联系。

附件: 1.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2. 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送审表3. 标准规范评审意见表4. 评价试题评审意见表5. 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目录(第一批79个)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13日附件1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技术资源建设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职业资格改革的重要环节,对完善多元化评价方式,树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导向,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还存在评价标准更新滞后、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开发修订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机制,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反映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现就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评价技术资源体系(一)构建多层次职业标准。

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公示

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公示

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公示摘要:一、引言- 介绍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分析人才计划的目的和意义二、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对象和条件- 介绍申报对象和条件- 说明紧缺人才的具体领域和岗位三、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支持政策和待遇- 分析支持政策和待遇的具体内容- 介绍补贴、生活和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四、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说明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介绍申报方式和注意事项五、结论- 总结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强调人才计划对昆山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正文: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公示为了促进昆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满足紧缺人才需求,昆山市发布了《2021 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该目录涵盖了昆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的紧缺人才岗位。

本文将对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一、引言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旨在支持昆山市重点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昆山市创新创业。

这一计划对于推动昆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对象和条件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主要针对以下领域的紧缺人才: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

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申报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二级(技师) 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等级);以本科学历申报的,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三级(高级工) 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等级)。

三、昆山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支持政策和待遇1.生活津贴:根据申报对象的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给予一定的生活津贴。

2.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具体金额根据人才类别和购房情况确定。

3.子女教育:为紧缺人才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2017昆山迁户口最新政策要求

2017昆山迁户口最新政策要求

2017昆山迁户口最新政策要求昆山迁移户口有哪些最新的政策,迁移昆山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昆山迁户口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昆山迁户口最新政策一.房迁落户1.房子达80平方以上(注:必须是70年产权的,公寓房不能用来落户)2.昆山劳动合同满5年(可累计)3.昆山社保满三年(补交的不算必须正常连续缴纳三年)小于80平方的,就算交3年社保,房产证满3年也是没有作用的。

条件如不符却急需落户的可致电话微信:185-****5022二.人才引进1.中专学历,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昆山社保连续交满三年可申请落户。

2.大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一以下,昆山社保连续交满两年可申请落户。

3.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昆山社保连续交三个月可申请落户。

4.二级以上的计能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昆山社保连续交三个月可申请落户。

备注:条件不满者可咨询启策昆山落户中心:400-667-0512人才引进落户所需条件:有本科或者2级职业资格证书昆山连续社保3-4个月当然就算没有本科或者2级职业资格证书,只要您是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我们依然能够帮您介绍和办理昆山落户。

咨询:0512-********昆山落户人才引进准入条件:1)本科满三个月社保,大专满两年社保,至提交审核资料时不能社保中断2)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也就是不超生3)没有违法犯罪记录4)档案找得到(如果不知道档案在哪,先问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一般学校会保存两年,之后转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5)若有房产证,可以直接落到房子上,不论房子大小及产证取得时间;若无产证,先落集体户口,等产证办下来时再转。

昆山落户条件1、购房人应该有新购房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或新购房所在地有购房带户口的政策;2、购房人的户口属性必须与新购房所在地的户口属性一致,即要么同是非农业户口,要么同是农业户口,否则无法落户。

3、符合落户条件办理相应手续就简单了,只需持产权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到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到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中心】昆山市人才引进转户流程

【中心】昆山市人才引进转户流程

【关键字】中心如果是本科学历,昆山有工作(其实只需要一个劳动合同而已),房产证的年限他们是不限制的。

房子大小无限制。

专科学历需要办理人才绿卡,满三年绿卡工作期限,房产证的年限他们是不限制的。

房子大小无限制。

我刚刚办出来准迁证。

过程如下(根据我个人的经历)1.昆山人才市场领取表格(人员调动表)(这时他们会问你什么学历,估计是根据不同人的情况给的表不同吧)。

他们会给两份表,外加一张办事说明(但是上面写的很笼统,具体怎么办理,去问他们,他们还挺不耐烦的样子,哎).注:人员调动表上面,是调动人员的一些详细情况,如果你的孩子/爱人随迁,要在上面写清楚.另外,昆山人才市场办公时间是:周一~周五,9:00AM~11:30AM,1:00PM~4:30PM.2.填好表格(人员调动表)往迁出单位盖章.到户籍所在地,开一些证明(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公安局开的无犯罪证明)我的是集体户口(毕业的时候办理的人事代理,在人才市场),所以我先去人才市场那里开的介绍信(用来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的),然后凭个人户籍卡去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窗口盖章(人员调动表上面).初婚未育证明。

或者是未婚证明,初婚未育证明需要先让挂户口的人才中心或是代理公司开一个截至到今天的未育证明,然后去户口当地派出所出示一份户籍证明(敲一个派出所章)。

然后去户口所在的当地社区计划生育办,他们会要人才中心或者代理公司的那个证明和户籍证明,还有结婚证,身份证。

然后敲章,在拿着敲章去区计划生育办在盖一个章,这样一份完整的初婚未育证明才算完成,户籍所在地的人才管理代理公司会给你一份表格式关于转正定级和职称的表格,这份表格很重要,他们会根据你填写的情况需要现工作单位盖章,和之前户籍管理机构盖章确认。

?3.把拿到的证明:1)人员调动表(有调出单位的盖章)2)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复印件)4)户籍证明(原件含复印件)5)无犯罪证明(原件含复印件)6)昆山休息合同书7)未婚证明+(我是已婚的,老公不随迁,所以还要提供以下证明)结婚证(原件含复印件)+老公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原件含复印件)+老公不随迁证明(自己随便起草一份电脑上打印的)+老公在职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把以上这些材料提供给,昆山人才市场6号窗口工作人员.他会审核,如果一切都全了,他会告诉你5天后过来拿,昆山市人事局商调涵.4.五天后,领取昆山市人事局商调涵.凭此调涵去户籍所在地,提取档案(需要把人事代理费用结清).一定要记得之前提到的那张转正定级表,要交费的哦230元,他们会给你一个收据,太黑了,户籍所在地的人才管理代理公司会给你一份表格式关于转正定级和职称的表格,这份表格很重要,要收费230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03]6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03]6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03]6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适应苏州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

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凡新出生的本市农民子女统一按城镇居民登记。

第五条本办法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六条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四)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特聘工作证),已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七)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2020昆山户口迁入最新政策

2020昆山户口迁入最新政策

2020 昆山户口迁入最新政策国务院印发《对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 ( 以下简称《建议》 ) ,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使有能力在城镇稳固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建议》的出台,标记着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行阶段。

《建议》就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提出 3 方面 11 条详细政策举措。

一、进一步伐整户口迁徙政策。

全面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立大城市落户条件。

二、成立城乡一致的户口登记制度,成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三、确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余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昆山落户政策最全版本购房及人材落户条件各不一样户籍制度改革昆山落户政策未变但准入登记简化此刻,楼市正处于“敏感期”,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惹起市场情绪颠簸。

7 月 10 日济南一纸文书辞别限购、 7 月 19 日苏州正式对90平米以上住宅全面开放松绑限购,其余城市也紧随后来,截止当前为止全国已超 30 余城市不一样程度松绑或撤消限购。

除了撤消限购,户籍准入政策的调整也是影响楼市动乱的重要元素之一。

此前,无锡就曾出台过新户籍政策,将落户面积降至60 平米。

苏州也曾拟以“社保折算面积”方法调落户标准,经过多方征求建议,经会谈研究,对昆山户籍准入登记流程、有关证明资料进行简化。

购房类的户口申请,申请资料从以前的 13 种简化为 9 种。

针对户籍制度的改革、落户限制的逐渐放松,许多业内人士以为,此举可能“曲线救市”,给楼市增添大批的刚需购置力。

昆山落户政策和条件落户条件,在昆山工作 3 年,并交社保,有合法的住处80 平方,本科在昆山工作直接能够落到人材市场而后转到你房子上,中专在昆山工作 5 年并交社保,有合法的住处80 平方,年纪 30 岁以下,购置本市成套商品住宅,房产证办理 3 年以上,面积达80 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任5 年以上( 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建议) ,参加社保、医保3 年以上的,赞同其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儿女整户迁入 ;购置本市成套商品住宅,房产证办理 3 年以上,面积达80 平方米以上,且经商、创办家产连续三年以上,累计缴纳税金20 万元以上( 税务部门出具证明 ) ,赞同其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儿女整户迁入;依据昆山市政府公布的《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方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下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购置本市成套商品住宅,房产证办理 3 年以上,面积达 80 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取 5 年以上 ( 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意见) ,参加社保、医保 3 年以上的,赞同其自己、配偶及其未成年儿女整户迁入”,主要办理流程是申请→审批→发证。

10、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10、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创新作用,根据《昆山市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如下细则:一、范围和条件我市各类企业中,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在市高技能人才库中登记满半年以上者。

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中选拔产生。

1.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

近5年内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20名、全国二类或省级技能竞赛前10名、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姑苏技能大奖获得者;苏州市青年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和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并在某一生产和服务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技术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者在确保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生产、销售等记录。

(4)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传统技能技艺传承者,获得省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命名者。

(7)新型产业、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的优先考虑。

2.昆山市高技能重点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近5年内获得苏州市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等以上荣誉;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企业、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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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昆政规〔2012〕13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促进人才生根,保障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拟落户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

二、人才引进条件
第三条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
(四)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四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且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七)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八)本市院校应届毕业生、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九)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六)项人员,可以由个人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落户申请;
(一)至(九)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三、办理程序
第五条拟引进人才应先登录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填写相关资料。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网上预审。

完成网上预审的引进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正式申报;也可由各区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代理窗口收集申报材料后,再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申报。

经核准同意后,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引进人员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调人事档案。

第六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申请人按照要求补交申报材料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补交申报材料,受理之日从接收补交申报材料之日起算。

第八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

对于情况特殊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九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拟引进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条经批准引进的人才,统一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申报户口通知》至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凭加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业务专用章的《申报户口通知》至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一条以家属随军形式引进的,须先经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

凡涉及其他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四、落户方式
第十二条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实行居住地管理原则,户口统一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处。

凡在本市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实行集体户口管理制度,户口统一迁至相关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不符合设立集体户的单位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若已设立集体户的单位不再具备相关设立条件的,则其集体户口转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引进人才报批过程中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负责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的;
(二)伪造、变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不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有行贿、受贿或者索贿情形的;
(五)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十四条拟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主题词:人才落户办法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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