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
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3。
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AQ 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pdf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2020年9月目录Contents00前言P04 01范围P09 02规范性引用文件P11 03术语和定义P13 04一般要求P34 05设计和安装P52 0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P61 07其他传感器的设置P85 08使用与维护P97 0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P108 10理制度与技术资料P121附录调校方法P128前言00前言1、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款2、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3、本标准代替AQ 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20、3.21、3.23、3.25、3.26);前言——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见4.6——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删除了有专用排瓦斯见2007年版的6.3.3);——增加了掘锚一体机、连续梭车、锚杆钻车、钻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检测仪(见6.3.4);——删除了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碉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见2007年版的6.6);——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的设置(见7.4);前言——增加了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见7.7.4);——增加了煤矿粉尘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的设置(见7.8、7.9、7.10、7.11、7.12);——删除了 2007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前言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1)归口。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docx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 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 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甲烷检测报警矿灯methanedetect and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
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5.设计和安装
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4.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
1.0%CH4
专用排瓦斯巷
T7
≥2.5%CH4
AQ 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2019年8月12日发布2020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AQ 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与AQ 102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20、3.21、3.23、3.25、3.26);——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见4.6、4.9、4.10);——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见5. 2 ) ;——删除了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见2007年版的6.3.3) ;——增加了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梭车、锚杆钻车、钻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见6.3.4);——删除了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见2007年版的6.6);——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的设置(见7.4);——增加了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见7.7.4);——增加了煤矿粉尘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的设置(见7.8、7.9、7.10、7.11、7.12);——删除了2007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 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一氧化碳传感器 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温度传感器 temperat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解读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解读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制定了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此标准于2007年1月4日发布,4月1日起实施。
《管理规范》替代了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后者相比,一是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二是增加了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并补充了设置图;三是增加了其他传感器的设置要求;四是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信息处理和管理要求;五是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对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了细化;六是删除了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
标准编制说明 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煤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瓦斯治理7项措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到2006年底,高、突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率分别达到了99%和67.5%。
有高、突矿井的67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实现了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产煤县(市)中有165个实现了联网,山西、黑龙江、重庆等实现了全省(市)联网。
尽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近年来得到了迅速普及和推广,在现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加强监控系统现场管理,指导和规范煤矿正确使用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其检测仪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也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加强对安全监控产品的监管,制订和修改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甲烷检测用载体催化元件》《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等安全监控设备的煤矿安全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课件
6.4.8封闭式地面选煤厂车间内上方应设置甲 烷传感器。
6.4.9封闭式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 烷传感器。
6.4.10瓦斯抽采泵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a)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b)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应设置 甲烷传感器。
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风巷甲烷
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 T5、T6的设置相同。
6.2.3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 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应在回 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2.4 采煤机应设置记载式甲烷断电仪和便 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2.5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 置参照上诉规定执行,即在回风隅角设置 甲烷传感器T0,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 置一个甲烷传感器。
7.7.3 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 值为34℃。
7.7.4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超限时, 声光报警,并切断压风机电源。
7.8粉尘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机、掘进机、转载点、破碎处、装煤口等 产尘地点宜设置粉尘传感器。
7.9设置开停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
7.10风门开关传感器的设置
6.4.4 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应设置车载 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和胶轮车应设置便携 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4.5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 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8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 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光量传感器应设置 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 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 点。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2019年1月4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前言
煤矿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 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 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安装、使用维
护和管理系统。 部分煤矿传感器装备数量和地点不满足 上述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更没有按照规 程和标准调校和维护,甚至将传感器报 警浓度调高,不适用断电控制功能等。
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 特别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矿均没有 按照规程和标准要求安装、维护和 使用系统。例如:发生“9.8” 特别 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河南平顶山市 新华四矿,为躲避监测,将甲烷传 感器设置在新鲜风流中;当瓦斯超 限报警时,将甲烷传感器电缆拔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 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 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 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6.3.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 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 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3.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3.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 定执行,即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 报警仪,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1个甲烷传感器。
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 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 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 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 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 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3.17 主机 host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
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 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 设备组成的系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 b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 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 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 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 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 4.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煤 矿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据完整性、抗电磁干扰能力、系统架构、分级报
警功能、断电功能、传感器自诊断功能、巡检周 期、备用电源供电时间、模拟量传输误差等14项 属于AQ6201、AQ1029(2007版)两标准列出的项 目,其它项目如传输数字化、采掘面传感器防护
等级、多网多系统融合功能、格式规范化、传感
器定期未标校提醒功能、瓦斯涌出及火灾等预测 预警功能、应急联动功能、加密存储功能等8个项 目不属于所引用标准列出的内容。
• *标准8.3.3中规定“采用激光原理的甲烷传感器等,每 6个月至少调校1次”。因此具体时间应参考厂家的推 荐时间,但不能超过6个月。
• 新标准对《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 中13个方面内容涉及的参数进行对应修改 ,如将采掘工作面传感器的防护等级由IP54 修改为IP65,备用电源保证设备持续工作时 间由1小时提高到2小时等。
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 电闭锁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预防煤矿瓦斯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
标准修订背景 新旧标准对比 监控系统的检查重点 闭锁断电查询方法
一、标准修订背景介绍
• 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 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 5号)精神,2018年底前,大型矿井、煤与瓦斯 突出矿井必须完成在用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 作;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66..33.1掘煤进巷工、作半煤面岩甲巷烷和传有瓦感斯器涌的出设岩巷置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
感 器应按图3设置,并实现甲烷风电闭锁。
6.3.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 出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甲 烷传感器应按图4设置。甲 烷 传 感 器 T1 和 T2 的 设 置 同 图3;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 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6.4.2 使用架线电机 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 装煤点处应设置甲烷 传感器,如图5所示。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3高瓦斯 矿井进 风的 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 机车时,在瓦 斯涌出巷 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 烷传感器,如图6所示。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4 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应设置车载式甲 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 型柴油机车和胶轮车应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 警仪。
04 一般要求
4.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 输到地面主机。
4.5 煤矿应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 安全标志编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 器等关联设备。
04 一般要求
4.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前言
——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 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 预警,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 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 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见4.6、4.9、4.10)
前言
——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设 两条(见5.2) ; ——删除了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 传感器的设置(见 2007年版的6.3.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能够自动完成数据采集、传输、处 理和控制等功能。
03
02
可靠性高
采用高可靠性的设备和传输技术, 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安全性好
具备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系 统稳定可靠运行。
04
03
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仪器的选择与采购
总结词
选择合适的仪器是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的关键。
详细描述
在选择检测仪器时,应考虑其精度、稳定性、可靠性和兼容 性,以确保其能够准确、实时地监测煤矿环境中的各种参数 。此外,仪器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中心站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传输技术要求
01
传输线路应采用低阻抗、低噪声的线缆,确保信号传输的稳定 性和可靠性。
02
传输设备应具备防雷、防爆、防水等安全保护功能,确保设备
运行安全。
传输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03
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01
02
03
终端设备应符合国家及 行业相关标准,具备有 效的安全证书和合格证
监控中心
负责接收、处理、显示和存储矿井下的数据, 并发出控制指令。
数据传输设备
包括信号电缆、光缆等,用于将采集的数据 传输到地面监控中心。
报警与控制设备
根据监控中心发出的指令,控制矿井下的通 风、排水等设备,并发出报警信息。
系统功能
环境参数实时监测
监测矿井下的氧气、瓦斯、一 氧化碳等环境参数,确保矿工
一氧化碳检测仪器技术要求
一氧化碳检测仪器应采用电化学或红 外原理,能够准确测量一氧化碳浓度, 量程范围应满足煤矿井下一氧化碳浓 度的变化范围。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3.5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3.6一氧化碳传感器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置。
3.7温度传感器temperat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7.06.14•【文号】煤安监技装[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07〕2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今年以来,各地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设备的现场管理尚有很大差距,部分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存在着装备不到位、数据不准确、断电不可靠、培训有不足等问题,使系统和网络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指导煤矿正确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安全检测仪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煤矿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编号AQ1029-2007,以下简称《AQ1029标准》)。
该标准在《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监控相关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了传感器装备数量规定,修改了部分报警断电值,对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维护、使用、管理及系统联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贯彻落实《AQ1029标准》,对于预防瓦斯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在用安全监控系统的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21号),煤矿在用安全监控系统的原制造单位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制造并取得新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后,应负责在用系统的改造工作。
改造的重点:一是采用统一显示格式的系统软件;二是按新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确认的系统配置安装或更换稳定性为15天以上的传感器或传感元件等关联设备,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课件
• 7.1.3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15m处应 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 0.0024%CO。
• 3.19 瓦斯矿井
• 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 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 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 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 3.20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 携带式仪器。
• 3.21 甲烷报警矿灯
•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 明灯具。
• 3.14 声光报警器 •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 3.15 断电控制器 •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 3.16 分站
•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 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 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 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分站还具有线性 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 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 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控制执行器工 作。
工作状态的装置。
• 3.10 风筒传感器 • 连续监测风筒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
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 3.11 风门开关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
态的装置。
• 3.12 馈电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
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 3.13 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 •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 6.4.2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 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5设置:甲烷传感器T1 和T2设置同图4;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 置甲烷传感器T3。
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理规定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引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进行管控和规范,提高煤矿的生产安全水平。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在煤矿生产中必须遵守本规定规定的各项要求,确保煤矿安全。
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通过监测和控制实现对煤矿生产环境、人员和设备的监控管理。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配备电源和 UPS,保障连续不断电供电,保证煤矿安全管理的稳定和可靠运行。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该定期维护检查,防止重要设备的失效,为设备的修复和更换提供充足时间。
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要求1.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并且应该严格按照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图纸进行安装工作。
2.安全监控系统接线应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保证其与其他设备互联互通。
3.安全监控系统应该设置火灾探测器,并应该随时监控采区和安全出口,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检测仪器的使用管理检测仪器的选型要求1.检测仪器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
2.检测仪器应该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应该在工作场所进行验证,将其校准至可靠正确的工作状态。
检测仪器的使用要求1.检测仪器应该按照所使用检测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并且在使用前应该对检测仪器进行充分的预热和调试。
2.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该接受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以便能够熟练掌握检测仪器的使用技能和操作方法。
综合管理煤矿安全监管要求1.煤矿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并严格限制采矿区域,保持煤矿出入口之间的安全隔离,以避免无关人员的出入。
2.煤矿应该加强对煤矿工人劳动卫生的监控和安排,保证人民健康和安全。
事故应急处理1.煤矿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有序合理的应急反应和人员的能够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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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9 瓦斯矿井
• 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 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 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 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 3.20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 携带式仪器。
• 3.21 甲烷报警矿灯
•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 明灯具。
• 4.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 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 4.5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 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 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 进行置换。
• 4.6 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 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 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 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工作状态的装置。
• 3.10 风筒传感器 • 连续监测风筒局部通风机风筒“有风”
或“无风”状态的装置。
• 3.11 风门开关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风门“开”或“关”状
态的装置。
• 3.12 馈电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
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 3.13 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 •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方法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煤矿正确使用 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 本标准。
• 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 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 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 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
用管理规范
• 前言 • 1.范围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术语和定义 • 4.装备要求 • 5.设计和安装 •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 8.使用与维护 •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 附录A(资料性附件)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 • 附录B(规范性附件)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
• 3.2 传感器 •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 3.3 甲烷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
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 警功能。
• 3.4 风速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
置。
• 3.5 风压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
通风巷道等地通风压力的装置。
• 3.6 一氧化碳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煤层自然发火及胶带输送
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的装 置。
• 3.7 温度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 3.8 烟雾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
时产生的烟雾的装置。
• 3.9 设备开停传感器 • 连续监测矿井中机电设备“开”或“停”
• 3.14 声光报警器 •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 3.15 断电控制器 •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置。
• 3.16 分站
•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 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 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 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分站还具有线性 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 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 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控制执行器工 作。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 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 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 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 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 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 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 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 3.22 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 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 4 一般要求
• 4.1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 4.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 小于15d。
• 4.7 矿长、矿技术人员、爆破工、采掘区队 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 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 矿灯。瓦斯检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 甲烷检测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 4.8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 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 烷报警矿灯。
• 5 设计和安装
• 5.1 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 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 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 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和断电控制图。
• 5.2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 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 等共用。
•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 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 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 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 3.17 主机
•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 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 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 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 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 接等。
• 3.18 馈电异常
•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 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 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 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 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 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 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 建和改、扩建矿井。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煤矿安全规程》
•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 要求
• 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 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 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 件
• 3 术语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