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设立和变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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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

填表说明

目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首次采集 (3)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首次采集 (5)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变更 (8)

涉税专业服务中止 (11)

涉税专业服务恢复 (12)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首次采集 (13)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变更 (17)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终止 (20)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 (23)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采集 (26)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首次采集

【对应表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填写机构及人员的基本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变更、服务状态变化(包括暂时停止或者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增加、减少及人员信息的变更也使用本表。

二、本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部分,首次采集填写说明: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首次填写本表,勾选“首次采集”;

2.勾选“服务状态”栏中的“正常服务”;

3.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金三、网上办税系统)自动带出“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联系电话”等数据项;

4.如勾选“是否设立党组织”,则“党组织负责人”必填;

5.表中“机构类别”为单选项,如勾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填写“证书编码”;

三、本表“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部分,首次采集填写说明:

1.勾选“信息类型”所对应的“增加”;

2.表中“身份证件种类”栏次,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护照”、“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

企业涉税信息米集表填表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为必填项,其他为有条件必填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企业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3.“核算方式”栏:指企业财务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

4.“企业隶属关系”栏:按企业隶属关系的关系选择“中央”、“省”、“地区”、“区(市辖区)”、“县(县级市)”、“街”、“镇”、“乡“居委会”、“村”;

5.“总分机构类型”栏:独立企业选择“非总分机构”,如属于总机构则选择“总机构”、如属于分支机构则选择“分支机构”、如属于既有上级总机构又存在下级分支机构的则选择“分总机构”;

6.“适用会计制度”栏:根据企业适用财务制度选择“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

业单位会计制度”;

7.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居民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8.“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02 —林业03 —畜牧业

B—米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11 —其他米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15 —饮料制造业16 —烟草制品业17 —纺织业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 —

企业所得税采集表样(1)

企业所得税采集表样(1)

附件2:

企业财务基础信息采集表(一户一表)

备注:本表采集对象为所得税查账征收、定率征收企业,不包含已注销企业。

附件3:

职工教育经费台账采集表(一户一表)

备注:1、本表采集对象为所得税查账征收、定率征收企业,不包含已注销企业。

2、本表只采集第一栏(会计计提)和第四栏(改变用途金额)数据。

3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附件2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变更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口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或增加委托项目时填写;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终止时也使用本

表。

二、本表仅采集业务委托协议的要素信息,业务委托协议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

三、本表“委托协议采集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首次采集时不需要填写;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终止时必须填写。

四、本表”是否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为委托人提供审计服务”栏次,当受托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时据实勾选。

五、本表''服务项目”栏次,勾选委托人与受托人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栏次填写与“服务项目”对应的委派服务人员。如本机构内有重名人员,则需要填写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六、本表“变更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一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中,服务时间起、服务时间止、协议金额、协议摘要、服务人员等内容发生变动;二是指原委托项目减少。

七、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八、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九、本表原则上应当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的,应当在非征期内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报送。

十、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和委托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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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设立和变更适用)

*

纳税人名称(全称)

办理事项:□ 设立

变更(是否属于跨区迁移 □

否)

备注:1.设立登记时,

*为必填项,其他为有条件必填项。2.变更登记时,纳税人仅需填写变更项目,未发生变化的不用填写。

填表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全称;

3.“核算方式”栏:指财务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统负盈亏”、“非独立核算”;

4.“隶属关系”栏:按企业等纳税人的隶属关系选择“中央”、“省”、“地区”、“区(市辖区)”、“县(县级市)”、“街”、“镇”、“乡”、“居委会”、“村”;

5.“总分机构类型”栏:独立企业选择“非总分机构”,如属于总机构则选择“总机构”、如属于分支机构则选择“分支机构”、如属于既有上级总机构又存在下级分支机构的则选择“分总机构”;

6.“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居民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7.“主要经营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国民经济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21):A―农、林、牧、渔业01农业02林业03畜牧业04渔业05农、林、牧、渔服务业B―采矿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非金属矿采选业11开采辅助活动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及纸制品业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4普通机械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1其他制造业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47房屋建筑业48土木工程建筑业49建筑安装业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51批发业52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3铁路运输业54道路运输业55水上运输业56航空运输业57管道运输业58装卸搬运及运输代理业59仓储业60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61住宿业62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66货币金融业67资本服务业68保险业69其他金融业K―房地产业70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租赁业72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3研究与试验发展74专业技术服务业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6水利管理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8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79居民服务业8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81其他服务业P―教育82教育Q―卫生、社会工作83卫生84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5新闻出版业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87文化艺术业88体育89娱乐业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组织90中国共产党机关91国家机构92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3社会保障94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95基层群众自治组织T―国际组织96国际组织

填写单位纳税人信息采集表参照说明

填写单位纳税人信息采集表参照说明

税费种项目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业务内容 10. 10.开户银行信息
银行开户登记证号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号码录入。 银行发证日期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币种 开户人 启用时间 终止时间 备注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发证日期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银行名称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账号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账号性质选择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币种选择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开户人名称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启用时间或发证日期录入。 根据银行开户登记证上的终止时间或有效期限录入。 根据实际需要录入。
* 经营范围 2.注册资本 * 总额(人民币) 币种(一)、币种 (二)、币种(三) 3.投资方信息
Leabharlann Baidu
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注册资本总额录入。分支机构没有注册资本的,统一录 入1万元。 注册资本中有外币额的,据实分别录入。
若纳税人有外来投资方时,应据实录入投资方相关信息,其中所有栏目均为必录项。 根据投资方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录入;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以组织机构 代码证上的名称为准;若两证均无的,以批准设立机构证明或文件上的名 称为准;若投资方为个人的,则录入个人姓名。 指投资方的经济性质,在下拉菜单中进行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设立并核发营业执照的,以营业执照为准,由其他部门批准设立不需要营 业执照而核发其他许可证照的(如学校,各类社会团体等),选择“非企 业单位”。

税务登记信息核实采集表(样表)

税务登记信息核实采集表(样表)

税务登记信息核实采集表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各类内资企业)

管理代码:

纳税人名称:

档案编号: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印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

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及其他内资企业填用。

二、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1、纳税人名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核准执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

2、生产经营地址: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地址。

3、联系电话: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电话,可以填两个以上。

4、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所属主管单位、坐落区县、企业类型、街乡镇、主管税务机关、土地等级、征收机关、管理机关:按照主管税

务机关公布的《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代码对照表》相应内容填写,例如: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11”。

5、生产经营期限:批准执业证件注明的有效期限。

6、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7、银行账号:填写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到具体的分理处,如“X X银行X X支行X X分理处”,账号类型:填写“一

般账号”、“委托划款账号”(即委托银行划转税款时使用的银行账号)或“远程申报账号”(即采用因特网申报纳税时使用的银行账号)。

8、开业日期: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尚未投产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

9、登记有效期限:税务登记证、注册税务登记证,从发证日期向后延长3年;临时税务登记证按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有效期限填写,无工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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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信息采集表

编号:

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设立和变更适用)

*

纳税人名称(全称)

办理事项:□

设立

□ 变更

(是否属于跨区迁移

否)

备注:1.

设立登记时,*为必填项,其他为有条件必填项。

2.

变更登记时,纳税人仅需填写变更项目,未发生变化的不用填写。

填表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全称;

3.“核算方式”栏:指财务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统负盈亏”、“非独立核算”;

4.“隶属关系”栏:按企业等纳税人的隶属关系选择“中央”、“省”、“地区”、“区(市辖区)”、“县(县级市)”、“街”、“镇”、“乡”、“居委会”、“村”;

5.“总分机构类型”栏:独立企业选择“非总分机构”,如属于总机构则选择“总机构”、如属于分支机构则选择“分支机构”、如属于既有上级总机构又存在下级分支机构的则选择“分总机构”;

6.“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居民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7.“主要经营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国民经济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21):A―农、林、牧、渔业01农业02林业03畜牧业04渔业05农、林、

牧、渔服务业B―采矿业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非金属矿采选业11开采辅助活动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服饰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及纸制品业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34普通机械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1其他制造业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47房屋建筑业48土木工程建筑业49建筑安装业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51批发业52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3铁路运输业54道路运输业55水上运输业56航空运输业57管道运输业58装卸搬运及运输代理业59仓储业60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61住宿业62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66货币金融业67资本服务业68保险业69其他金融业K―房地产业70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租赁业72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3研究与试验发展74专业技术服务业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6水利管理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8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79居民服务业8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81其他服务业P―教育82教育Q―卫生、社会工作83卫生84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5新闻出版业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87文化艺术业88体育89娱乐业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组织90中国共产党机关91国家机构92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3社会保障94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95基层群众自治组织T―国际组织96国际组织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附件1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注: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申请涉税信息查询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以下材料:

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经办人员不是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提供:(一)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三)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证件的号码。

五、身份证件类型填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内容。

六、“□”根据实际情况以“√”予以确认。

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

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

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

1、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文本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表

(适用各类内资企业)

微机编码:

纳税人名称:

档案编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制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科学管理,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我局制发了《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地填写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

谢谢您的合作!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四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个人合伙及其他内资企业填用。

二、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1、纳税人名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核准执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

2、生产经营地址: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实际地址。

3、联系电话: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负责人电话,可以填两个以上。

4、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所属主管单位、坐落区县、企业类型、街乡镇、主管税务机关、土地等级、征收机关、管理机关: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代码对照表》相应内容填写,例如: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11”。

5、生产经营期限:批准执业证件注明的有效期限。

6、注册资本: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7、银行账号:填写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到具体的分理处,如“X X银行X X支行X X分理处”,账号类型:填写“一般账号”、“委托划款账号”(即委托银行划转税款时使用的银行账号)或“远程申报账号”(即采用因特网申报纳税时使用的银行账号)。

企业信息采集表

企业信息采集表

企业信息采集表一、公司概况

2、基本情况(尽量填写满)

7、银行账户情况

8、主要经营产品、商品、服务、劳务概况(主营业务介绍以及其他)

9、公司涉及仲裁、诉讼、资产抵押、质押情况(如有详细续写)

二、公司经营情况(必填)

2. 公司主要供应商(必填1-3个即可单

3. 公司主要客户(必填)1-3个即可单位:万元

三、公司贷款情况

近三年累计借款万元,累计归还万元,到期偿还率 %。

4、拟开发项目情况介绍:

5、还款来源:

四、拟开发项目或正常经营取得证情况:(土地证,房产证)

附件:公司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最新企业信用报告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最新个人信用报告

7.公司实控人拥有或投资其他重点企业名单

8.公司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厂房房本.土地证.其他产证)

9.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及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10.项目评估报告(预评估报告)

11.项目立项、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立项批复等文件。

12.公司资产清单(车。房,设备,仓储货物等)

13.公司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相关资质、荣誉证书、

知识产权证书等)

14.融资申请,用款计划,还款来源。贷款金额,借款周期。

通用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一)

通用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一)

通用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一)

通用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二)

填表说明

1、各类纳税人(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均使用此表采集基础信息。所有项目在填写时一定要认真规范,字迹清晰,真实可靠,如开

业日期必须填写纳税人原始成立时(或投产经营时)的日期;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详细;纳税人名称不得填写简称。

2、表中带阴影的项目为必填项,不能为空,非必填项只要纳税人涉及到的也必须按要求进行采集和填写。

3、如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栏不能为空。表中填不下的可另外附纸填写。

4、登记注册类型是重要指标之一,要求准确率为100%,正确与否直接影响预算科目的确定、相关数据的统计等后期工作,填写时应注意正

确划定。“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

7、各类行政区域指标均如下填列:新疆XX市XX县(区)

8、”坐落地类别”栏按以下四类填列:1-城市;2-县城;3-乡村;4-建制镇、工矿区

11、“公司类型”栏按以下类别填列:00-不属所列的公司;10-跨国公司;11-跨国公司上市股份公司;12-跨国公司集团公司;13-跨国公司

上市股份公司集团公司; 20-上市股份公司; 21-上市股份公司集团公司;30-集团公司

12、“建账方式”栏按以下五类填列:1-自建复式帐;2-自建简易帐;3-委托代建复式帐;4-委托代建简易帐;5-无建帐

13、“生产经营方式”栏按以下类别填列:01-自产自销;02-加工修理修配;03-委托收购;04-代销;05-批发;06-批零兼营;07-零售及

企业信息采集表【范本模板】

企业信息采集表【范本模板】

附件1

企业信息采集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隶属关系:央属、省属、市属、区县属、乡镇街道属.

二、监管分类: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尾矿库、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有色冶金、建筑施工、建材、水利工程(水库)、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销售、爆破作业、采掘施工、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养护施工、交通运输水上运输、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交通运输航空公司、交通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公路(水运)工程、交通运输港口作业、特种设备生产、特种设备使用、电力生产、电力经营、燃气、自来水、排水、供热、环境卫生、机械制造、渔业、造船、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学校、地质勘探、轻工、纺织、烟草、医药、农机、监狱(劳教、拘留所)、市政工程、林业、房屋拆除、园林绿化、粮食、卫生、其他.

三、经济类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它经济。

四、企业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五、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为20大类: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

填表说明

目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首次采集 (3)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首次采集 (5)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变更 (8)

涉税专业服务中止 (11)

涉税专业服务恢复 (12)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首次采集 (13)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变更 (17)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终止 (20)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 (23)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采集 (26)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首次采集

【对应表单】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填写机构及人员的基本信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变更、服务状态变化(包括暂时停止或者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

务)、人员增加、减少及人员信息的变更也使用本表。

二、本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部分,首次采集填写说明: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首次填写本表,勾选“首次采集”;

2.勾选“服务状态”栏中的“正常服务”;

3.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金三、网上办税系统)自动带出“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联系电话”等数据项;

4.如勾选“是否设立党组织”,则“党组织负责人”必填;

5.表中“机构类别”为单选项,如勾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所”、“代理记账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填写“证书编码”;

三、本表”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部分,首次采集填写说明:

1.勾选“信息类型”所对应的“增加”;

2.表中“身份证件种类”栏次,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护照”、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纳税人授权办税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

月日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业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以上被授权人均代表我公司(单位)意愿办理的涉税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确认: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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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涉税信息采集表(设立和变更适用)

*

纳税人名称(全称)

办理事项:□ 设立

变更(是否属于跨区迁移

是 □

否)

备注:1.

设立登记时,*为必填项,其他为有条件必填项。

2.变更登记时,纳税人仅需填写变更项目,未发生变化的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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