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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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及职责

教育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及职责

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一、背景为了深化我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决定成立教育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旨在加强教育改革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成员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1. 组长组长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对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教育改革政策的落实。

2. 副组长副组长由教育部部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等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对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教育改革政策的落实。

3. 成员成员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代表,参与领导小组的工作,对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教育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持。

三、职责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1. 研究制定教育改革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改革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2. 统筹协调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推动教育改革政策的落实。

3. 指导教育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为教育改革政策的完善和推广提供支持。

4. 监督教育改革政策的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教育改革政策的实施,确保教育改革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5.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教育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程序教育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对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

五、结论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教育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有了更强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我们相信,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国教育改革将取得更大的成果,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规划编制、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反馈等工作,同时,调整完善价格政策,对鼓励类的服务业,尽快实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与一般工业基本同价;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切实降低服务业发展的成本。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就业人数指标任务,做好服务业人才培养、就业创业、劳资保障和劳动保险等劳动和社会事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建立服务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落实各项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尤其是高校毕业生进入服务业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引进服务业高级人才,鼓励优秀人才领办创办服务企业,形成培训、就业、创业相衔接的良性机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积极做好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引导资金指标任务,积极建立完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长机制,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具体负责每年安排5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支持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培育发展;协助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联系金融贷款或社会融资;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抵押担保等形式,扶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和示范聚集区建设;推进金融体制创新,争取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兰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

商务局:负责落实储备项目、招商引资、引大引强、兰洽会签约项目、引导资金争取等指标任务,具体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等规划制定;建立和完善现代商务服务体系,做好中心商业区、商业;聚集区和便民商业聚集点建设,着力培育大型商贸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大力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联盟发展,着力培育高层次、规模化、集约型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商贸流通业扩规模、上水平;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争取和举办具有重大影响的商贸文化、体育活动及高端会议,吸引国内外知名旅游、商贸、物流企业和研发机构入驻我县,不断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全力抓好便民肉菜店建设,争取把我县建设成标准化菜市场试点城市。

某旅游景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某旅游景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二条:X旅游景点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是X旅游景点标准化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X旅游景点办公室,负责X旅游景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落实。
某旅游景点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职责
某旅游景点开展标准化分发挥X旅游景点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X旅游景点标准化试点 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及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会议 精神,结合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职责。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或职务变动时,按照新的分工自行接替,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本工作职责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负责全X旅游景点从业人员的组织培训、考核。
7、负责按期编制旅游标准化工作简报。
8、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9、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进度的宣传报道,培训试点单位(企业) ,及时总结和推广旅游标准化体系。
10、负责建立旅游标准化工作考核制度,并对各成员部门推进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建立和完 善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各项制度。
2、负责建设旅游标准体系、框架、编制完善旅游
标准体系表。
3、负责起草X旅游景点标准化要点、阶段性部署和专项工作安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检查指 导各部门、各企业的实施情况。
4、负责X旅游景点标准化工作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
5、负责X旅游景点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X旅游景点标准化工作有关会议的具体协调和筹备工作。

关于成立实施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实施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保证全省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卫生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学周成员:夏祖昌秦省周学山黄玮侯太杰黄红霞李玲曲杰张更荣张智民魏林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临床路径组、价格测算组、费用监管组和指导专家组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张娟成员:王福伟王耀平田常俊王仲阳常子伟职责:负责制定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的相关事务;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督导。

二、临床路径组组长:田常俊成员:董薇王又红马希涛苟建军各省辖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职责:组织制定按病种付费相关病种的临床路径指南;负责试点过程中与临床路径相关问题的培训与答疑;对试点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日常监管。

三、价格测算组组长:王仲阳成员:李红星王增甲张敏职责:负责按病种付费试点相关病种的价格测算、调整、监督与解释;负责与物价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费用监管组组长:王耀平成员:戴能光雷卫河试点医院所在省辖市及县(市)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定点医院进行费用执行情况等的日常监管、半年及年终考评;负责试点工作的数据监测与评估;负责对辖区内试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五、指导专家组组长:田常俊成员:孙屹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秦太铮卫生经济学专家朱伟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鲁献忠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会计师马利军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高传玉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马希涛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黄振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李建生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张庆宪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许予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王义生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法宪恩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王忠民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栾斌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贾天明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石太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魏莉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申爱荣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崔世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王士进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张大兴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主任医师杨树军河南省肿瘤医院主任医师孙培春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张明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董仰曾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朱豫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吕勇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马菘河南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朱丽娅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卢振民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职责:负责按病种付费实施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变异率较高的试点医院的病历进行审查;对试点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督导、巡查与评估。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3•【字号】兰政办发[2014]194号•【施行日期】2014.08.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194号2014年8月13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严志坚副市长副组长:陈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魏邦昆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张兆荣市发改委副主任成员:曾月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宗诚市委农工办主任臧晓平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海芸市科技局副局长龚成久市工信委副主任吴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魏征荣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斌市财政局副局长石怀安市社保局局长张纪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常千宗市环保局副局长常培斌市建设局副局长赵和平市规划局副局长陈海清市房产局房改办副主任扈进明市交通局副局长万力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崔峰巍市农委副主任王建国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智斌市林业局副局长王绍荣市商务局副局长赵中东市文广局党组成员、文物局局长付松华市体育局副局长金小平市旅游局副局长郝明市卫生局副局长尹君市人口委副主任高亚萍市统计局副局长黄时武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张弘市地税局副局长杨小顺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银光兰州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城乡建设局局长苏珑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郑宁亮兰州高新区建设和房产局局长彭毅兰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郁积鹏榆中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白本弟皋兰县政府副县长马力仁永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浩漩红古区政府副区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魏邦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培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是根据试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的一套组织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简要框架:1. 组织机构:(1)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是以试点工作为目标的临时性组织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试点项目负责人组成。

(2)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执行试点工作。

2. 职责和任务:(1)制定试点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筹措并管理试点工作的经费,合理配置资源。

(3)研究和决定试点项目的招募与评估标准,协调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4)推动试点项目的开展,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5)定期评估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组织开展有关试点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及时总结和分享试点工作的经验。

3. 组织管理:(1)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和若干副主任组成,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工作。

(2)办公室设主任和副主任,分工协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按照任务和工作内容划分,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和协助。

(4)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会议制度,确保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的顺畅进行。

(5)领导小组要做好试点工作参与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4. 工作流程和报告:(1)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规范工作的执行。

(2)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周组织工作汇报和总结,及时解决问题和难题。

(3)领导小组要向上级部门、领导提交试点工作的进展报告和经验总结,接受监督和指导。

以上仅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一种可能框架,具体的制度规定还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其他相关制度,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共体三张权责清单B

医共体三张权责清单B

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政策结合**的实际情况,设计与规划医共体运行模式,制定县级层面相关政策制度;2.制定医共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意见,组织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3.监督医共体各项政策的落实,负责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和政策的落实;4.评估医共体的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制度;5.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医共体建设的指示、决定、部署和要求,负责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6.制定医共体考核、考评标准,负责对医共体各项工作落实、执行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评估和考核。

二、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医共体建设的批示、决定、部署和要求,组织做好医共体建设工作;2.执行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和要求;3.负责医共体运行的各项政策落实;4.负责医共体运行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并掌握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向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为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策提出建议;5.牵头组织开展医共体运行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工作;6.做好县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联络、沟通工作。

三、医共体主要职责(一)牵头医院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医共体章程;2.负责医共体日常运行管理,对成员单位按照院区实施扁平化管理;3.制定医共体内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4.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涉及资源配置、人员流动、服务流程、业务管理、耗材和药品采购等重大事项决策;5.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班子成员的管理,拥有提名权;6.负责对医共体内财政投入资金的分配;7.负责对医共体工作的评价,收集医共体各项运行数据,分析评价运行状态,供县卫生健康局和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策;8.执行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的决定和要求,推动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9.组织医共体各专业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以保证医共体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10.加强医共体党建工作,统一管理成员单位的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11.承担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王显义市政府秘书长陈绪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文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成员:潘典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朝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冬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贺兵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明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显明市民政局副局长边玉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长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时敏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杨士勇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郑长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阜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副局长郑长灯同志担任,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任葛立明、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刘春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内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地区制度运行情况,地方试点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精神;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低效用地试点 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及工作专班方案

低效用地试点 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及工作专班方案

低效用地试点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工作专班方案
低效用地试点领导小组是负责推动低效用地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其职责分工和工作专班方案可以如下:
1. 领导小组成员:
-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整体工作,提出决策和指导意见。

-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推进本部门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中的职责。

- 专家学者代表:提供学术支持和指导,参与相关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和设计。

2. 职责分工:
- 组织研究: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共同研究低效用地改革的方案、政策和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指导试点工作:组织和指导各试点地区在低效用地改革方面的实践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的指导意见。

- 宣传推广:组织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低效用地改革的关注度和认同度,推广试点成果和经验。

- 监督评估: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工作专班方案:
- 组建工作专班: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专班,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组成,担负具体工作任务。

- 工作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将任务分解成各个具体的工作项,由工作专班成员负责执行和完成。

- 协调配合:工作专班成员之间要密切协调配合,保持信息
畅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 工作报告:工作专班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和建议,接受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决策。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低效用地试点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专班方案,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沪卫医政[2010]031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成立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的通知(沪卫医政〔2010〕031号)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试点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成立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具体名单通知如下:一、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卫平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组员:张炜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处长王林初上海市卫生局规划财收处处长吴龙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医保处副处长于广军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疗事业部部长夏景林复旦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张澄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院管理处处长阮陇德上海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处处长顾建钧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局医政管理处处长办公室:王向军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主任科员赵阳复旦大学医院管理处主任科员杜宁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疗事业部主任科员俞步青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局医政处主任科员王小冬上海市医院协会秘书长上海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市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研究工作,定期向卫生部报告本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梧政办发〔2015〕87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梧政办发〔2015〕87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应对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筹推进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试点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以及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广勇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绍霖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阳帮元市统计局局长成员:杜诚市重点办主任莫琛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黎小媚市财政局副局长朱进德市国资委副调研员梁宝华市工信委总工程师梁菲市教育局副局长肖坚市民政局副局长李跃进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廖晗市环保局副局长孔斌市住建委副主任吕义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敬阳市水利局副局长徐锦留市农业局副局长潘建市林业局副局长易凯航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剑彪市文新广电局副局长甘秀天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叶健媛市旅发委副主任谭汉忠市体育局副局长覃文征市扶贫办副主任邓乐市工商局副局长林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邵永良市地税局副局长刘柳森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温康文市铁路办副主任邓腾粤桂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副主任祝楚良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江春成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钧苍梧县常务副县长罗阳灿岑溪市常务副市长吴振中藤县常务副县长梁炎盛蒙山县常务副县长周雄万秀区副区长陈莹杰长洲区副区长冯卓淳龙圩区副区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领导、总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及各园区按照试点方法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工作经费、人员调配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统筹做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统筹做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统筹做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04•【字号】珠府办函〔2023〕110号•【施行日期】202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统筹做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市统筹做地试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珠海市统筹做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统筹做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对试点工作涉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组织架构组长:黄志豪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杨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新天副市长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信访局、市招商署、市轨道交通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经办同志担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协管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4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16
•【字号】新政文[2013]134号
•【施行日期】2013.07.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新政文[2013]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
王治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庆宇市政府秘书长
张文惠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牛守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
李志娟市编办副主任
闫跃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范乃秋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文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秦中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孟凡辉市公安局监督部主任
马长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攸荣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军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俞晓波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文顿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牛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冯晖、常德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侯运宽、洪红。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9•【字号】榕政办[2010]92号•【施行日期】2010.06.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政办〔2010〕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州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政〔2010〕73号),我市已正式列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为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苏增添(省政府副省长、市政府市长)副组长:徐铁骏(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黄琪生(市科技局局长)林钟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江海(市经委主任)郑勇(市教育局局长)林恒增(市财政局局长)陈学光(市人事局局长)林敦龙(市工商局局长)陈曾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厚新(市贸发局局长)张献勇(市外经贸局局长)吴建成(市农业局局长)陈梅良(市文化局局长)余作尧(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林岑(市统计局局长)纪建平(市环保局局长)林洋(市质监局局长)魏润水(市国税局局长)李跃年(市地税局局长)曾章钗(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张文胜(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巧(电信福州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福州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琪生同志兼任。

二○一○年六月九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梧政办发〔2023〕73号•【施行日期】2023.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3〕108号)精神,为稳妥高效推进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决定成立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组织推进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试点调查研究,研究审议试点工作重大事项;推动藤县落实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试点工作定期跟踪监督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组长:汪东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承霖市政府副秘书长邱振宇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黎浩源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成员:冯卓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娟市财政局副局长黎权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蒋国栋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苏超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钟卫军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邓鸿志市金融办副主任周智富梧州市税务局总经济师韦宗成藤县副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邱振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黎权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12.15•【字号】甘政办函〔2014〕78号•【施行日期】2014.12.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函〔2014〕7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王玺玉副省长副组长:刘斌省政府副秘书长魏宝君省水利厅厅长刘剑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成员:赵喜泉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德兴省水利厅副厅长杨祁峰省农牧厅副厅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由陈德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试点县做好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水价等政策制定,以及地下水价格政策完善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指导试点县探索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补助资金,筹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并主动配合财政部做好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指导试点县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农业用水定额,明晰农业水权,实行水权转让;指导试点县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和末级渠系,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省农牧厅负责指导试点县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节水型农业结构;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技术水平;推广深松整地、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16•【字号】通市政办函〔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市政办函〔20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驻通中省直各部门、单位:为全面推进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加快东北东部林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进程,市政府决定成立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高山市长副组长:周艳春副市长成员:胡宗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主任郭晓曼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小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德鑫市科技局局长聂洪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石剑市财政局局长崔晓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徐建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智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耿海波市商务局局长姚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王树东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于静涛市金融办主任杨延福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于凤翔市林业局局长丁全刚市医药和食品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赵俊鹏集安市市长史秀明辉南县县长郝东军柳河县县长丁德贵通化县县长黄正杰东昌区区长张峰二道江区区长曲铎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于凤翔兼任。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16日。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建设试点工作已成为推动区域发展、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整、实用、高质量的实施细则,以指导和规范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试点区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探索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和模式。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

2. 原则科学规划:确保试点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

公开透明:保障试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创新驱动:鼓励创新思维和方法,不断探索新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手段。

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架构1. 领导小组成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决策指导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

2. 工作小组设立专项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 专家咨询团队组建由行业专家、学者等组成的专家咨询团队,为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建议。

四、实施步骤1. 调研与规划开展全面的调研工作,了解试点区域的基本情况、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等。

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2. 方案审批将制定的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批,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经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方案,接受公众监督。

3. 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方案,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和任务。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4. 监督评估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评估。

定期发布试点工作进展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调整优化实施方案。

五、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

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成立河南保监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成立河南保监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成立河南保监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08.07.31•【字号】豫保监发[2008]80号•【施行日期】2008.07.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成立河南保监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通知(豫保监发〔2008〕80号)各省级寿险分公司:为推动我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保监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河南保监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试点领导小组组长:卢振峰成员:周曙光、孙伟、孔德立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河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和实施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和制度问题;对河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二、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孔德立成员:樊懿峰、郑胜强、吕勇、岳燕、姚佩旭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试点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河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办法和细则;协调落实试点县(市)、乡(镇)和行政村;授予小额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受试点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对外联系和协调事宜;组织指导河南试点工作;总结、交流试点公司、试点地区的试点经验;组织对新闻媒体等宣传工作等。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推动河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顺利开展,鼓励具备试点条件的公司积极参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

试点公司应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郑胜强联系电话:63380632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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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定试点工作的督查,形成协调有力、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试点工作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订《学徒制实习生工作计划》、《学徒制专业学徒制岗位实习计划及大纲》;(2)负责制订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职责及考核评价办法;(3)开展对参加学徒制试点学生的相关教育、管理,对学徒的岗位技能的提高提供指导;(4)加强与试点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5)及时总结经验,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积累经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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