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工作部门直属团支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团委工作部门直属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小组”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凡在我支部登记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都有评选优秀团员、团干部资格;各部门有评选优秀团小组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向他人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7)参加组织的有关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8)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能公正地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9)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团章》和共青团昆明医学院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10)积极参加组织和部门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中具有主人翁精神,表现突出;
1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平均成绩70分以上;
1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体育锻炼活动;
13)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除必须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团员”的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 )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 )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 )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6)平时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各级团组织生活中,能以身作则,积极肯干,完成组织和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7)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8)担任团干工作一年以上;
(三)优秀团小组条件
1)人员配备合理,团结协作,分工明确。

2)工作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按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做好部门的工作记录。

3)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部门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

4)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5)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且参加率达95%以上。

6)做好青年群众的教育帮助工作。

坚持标准,按程序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

7)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能创造性地每年开展一次有影响、思想性、教育性较强的活动。

8)团小组长在团员青年中有感召力,有威信,在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整个部门(团小组)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9)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并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

10)团员队伍素质较好,全学年无一名团员违反团纪、校纪而受到处分。

(三)评选比例
(四)评选办法
(一)评议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由支部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部门)团小组初审通过并予以公示并,征求有关领导和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评出向直属团支部推荐。

(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小组经过支部委员会审核后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并附上书面个人总结及相关材料,报校团委审批。

(五)奖励办法
(一)对优秀团员、团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先进单位和个人将在学校宣传栏、团内刊物、校园网公布,并作为团史资料保存,优秀团员、团干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三)已申请入党的“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 由组织经过严格考核并择优推荐作为入党培养对象。

校团委工作部门直属团支部
二○○八年四月九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