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征用
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土地资源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为了保持后续发展的可持续性,我国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开始了集体土地征收。
虽然征地后区域发展可能会显著增加,但在征地过程中,土地所有者的个人收入可能会受到损害。
此外,虽然相关部门按照《土地资源管理条例》在农村开展集体土地征收,但征收问题仍然频繁发生,最终导致土地所有者抵制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体土地征收。
因此,在进行集体土地征收时,最好着重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土地征收;问题;对策导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征收法律不够健全,制度和程序存在漏洞,导致滥用职权、浪费土地资源、利益寻租等问题层出不穷。
国家对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失地后农民的保障措施不够严格,导致失地农民的不满情绪日益加剧,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土地征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着重强调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这为土地征收引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1 土地征收的基础概念所谓集体土地征收,主要是指在地方公共利益需要周边土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渠道和程序,将原本属于个人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国有土地资源,以有效增加地方公共利益。
一般情况下,在相关部门确定征地计划后,需要将征地计划提交审批部门审批。
征地计划批准后,可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当地部门。
当地部门将联系土地所有者。
在征地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土地所有人需要持有土地所有权证书,并向当地部门或征地部门登记,相关人员确定土地价值后,将补偿金额移交给土地所有人。
由于土地征用意义重大,在征用过程中具有强制性。
相关人员可以强制土地所有人交出土地所有权,但在收购过程中容易引发各种问题。
2征地问题土地征收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建设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征收其所有土地并用于公益建设的行为。
目前,土地征收制度有利于土地的长远规划,尤其是补偿方式和标准更为合理和灵活。
然而,根据各学者的研究和政策实施的效果,我国土地征收中仍存在一些典型问题,如公共利益边界界定模糊、土地征收权滥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狭窄、补偿标准低、补偿方式不可持续等,以及现行征地制度下的征地冲突。
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和分布规划呢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和分布规划呢公共设施用地一、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和分布规划呢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和分布规划呢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共使用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设置及其规模大小与城市的职能和规模相关联,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城市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城市公共设施一般包含有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
2.等级分类(1)按使用性质分类:依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规定,城市公共设施分为八类:①行政办公类;②商业金融类;③文化娱乐类;④体育类;⑤医疗卫生类;⑥大专院校、科研设计类;⑦文物古迹类;⑧其他类。
(2)按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分类:①市级;②居住区级;③小区级。
3.用地指标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要从城市对设置的目的、功能要求、分布特点、经济、现状条件等多方面分析研究。
1980年原国家建委公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90年建设部颁布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范”,可作为拟定指标的参考。
4.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公共设施的规划布置要求包括:公共设施项目要配套齐全;服务半径合理;与交通组织结合好;按公共设施本身特点及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合理的建设顺序;充分利用城市原有设施等。
公共设施分布规划要考虑以下方面:(1)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地配置;(2)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3)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4)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5)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6)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7)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二、公共设施用地什么意思一、公共设施用地什么意思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简称公建用地。
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而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并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土地征用的用途
土地征用的用途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或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限制或收回,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土地征用的用途一般涉及到国家或社会的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征用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水电站等。
为了扩大交通运输能力、改善运输设施、提高生产效率和人民生活水平,政府常常需要征用土地来建设基础设施。
土地征用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场所和资源。
其次,土地征用可以用于城市规划和扩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和经济的集中导致城市土地供应紧张。
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政府需要通过征地来规划和扩建城市。
征用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可以修建住宅、商业综合体、公共设施、绿地等,以满足人们对住房、商业、文化和休闲等需求。
第三,土地征用可以用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土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要素。
为了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政府需要征用土地来进行农业生产。
征用土地用于农业可以修建农田、农技推广站、农业机械化配套设施等,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增加农产品供应。
第四,土地征用可以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资源利用的加大,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政府需要征用土地来进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
征用土地用于生态保护可以修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和草原等,以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
最后,土地征用可以用于国防建设和军事需求。
国家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为了满足国家的国防需求和军事建设,政府需要征用土地来建设军事基地、军事训练场、导弹试验场等。
征用土地用于国防建设可以提高国家的防御能力和军事实力,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总之,土地征用的用途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和扩建、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国防建设和军事需求等方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土地征用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土地征用问题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建设成为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土地征用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且存在较大争议的环节。
本文将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土地征用问题展开讨论。
一、背景介绍水利工程建设旨在保障国家的水资源供应、防洪能力以及水环境保护。
然而,由于水利工程往往需要大量耕地和闲置土地,因此必然涉及到土地征用问题。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占用土地,并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土地征用的必要性1.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条件: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大面积的土地用于修建水库、堤防、渠道等,以及岸线整治和水土保持工程。
2. 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水利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人民生活质量等方方面面的利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需求。
三、土地征收的程序与措施1. 立项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时,需要对征地范围进行初步确定,并进行必要的勘探和调查。
2. 决策程序:项目决策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评估项目的社会和环境影响,并经过相关的批准程序。
3. 征地程序:征地程序包括土地审批、评估、公示、征收和补偿等环节,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4. 补偿措施:对被征地农民及相关权益人,需实行公平、合理的补偿政策,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生活保障等,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土地征用问题与挑战1. 公平补偿问题: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水利工程项目的差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容易引发农民维权和社会不稳定。
2. 生态补偿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往往会引起水生态系统的破坏,土地征用必然涉及到生态补偿的问题。
3. 农民生活安置问题:部分被征地农民由于失去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产条件,导致生活困难和收入减少,因此需要进行适当的生活安置和培训措施。
五、解决土地征用问题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明确标准和程序,并加强对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监管机制。
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的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的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方面,而政府部门则扮演着规划和建设基础设施的关键角色。
本文将探讨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中的作用,并介绍一些相关的案例和实践经验。
首先,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规划中起到了引领和指导的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例如,政府可能会制定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包括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以支持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还可以通过规划溶解城市建设、能源供应、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负责协调各方面的资源。
基础设施建设通常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者。
政府作为协调者,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和资源,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
例如,在建设一个大型水坝时,政府部门需要协调土地征用、环境保护、人口搬迁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此外,政府部门还需要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合规性和质量。
政府通过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和建设质量的可靠性。
政府还可以通过招标公示、工程验收等方式,监督和评估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和成果。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透明度和整体质量。
在实践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
例如,中国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如高铁、城市轨道交通和节能环保项目等。
这些项目的成功得益于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有效管理。
另外,新加坡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其在城市交通、供水供电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总之,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的引领和指导、资源协调和质量监督,都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要素。
随着数字化技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中的作用将变得更加重要。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
62006.12浅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石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0)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用地需要通过征收转变为建设用地。
由于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现行中的土地征收制度又显现出种种不足导致实践中问题较多。
本文通过与国外的相关制度比较,试图从公共利益、公平补偿、土地征收程序等三个方面来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公平补偿正当法律程序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2-226-02一、引言一般认为,土地征收权是依据国家主权而行使的最高统治权。
根据现代民主国家主权在民的主权思想,征收权本质上是人民的权力,土地征收是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公法行为。
然而在我国,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在事先补偿的前提下强制转移他人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的一种行政行为。
土地征收通常包罗两个部分:一是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二是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收归国有。
本文主要讨论前一种征收。
虽然04年修宪,土地管理法也进行了相应修改,但也只是对征收、征用进行了区别,对计划经济下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仍然没有大突破。
在现实中仍然表现出一些弊端:征收过多过滥,造成失地农民问题严重;耕地锐减,危及粮食生产和生态安全;征地范围过宽,难以体现公共利益;征地程序不规范等等。
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对征收权作了规定:“非依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没有合理补偿,不得征收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
”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禁止各州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或在州管辖范围内拒绝给予任何人平等法律保护。
”从这两个条款可以看出征收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公平补偿;正当法律程序。
这也成了世界各国的通例。
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一个高度抽象性、多面性和不确定性的概念。
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东府办〔2009〕9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七月三日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集体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征地拆迁补偿是指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实施征地拆迁,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列入市人民政府近期建设规划或者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的交通、能源、管线工程、环保、水利、军事、教育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集体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适用本规定。
国家或省对大型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征收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镇街拆迁补偿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拆迁补偿的具体工作。
市拆迁办公室承办本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调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城管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农业、林业、建设、财政、劳动、社保、民政、信访、物价、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根据我市各镇街和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以镇街和园区为单位将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类片区:第一类片区范围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长安、虎门、厚街、石龙、寮步、常平;第二类片区范围为第一类片区以外的其他镇和园区。
土地征用计划书
土地征用计划书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和论证,我们决定对某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征用,并制定了如下的土地征用计划。
项目名称:某区域土地征用工程项目地点:某市某区征收范围:具体涉及的土地面积和地块数量等详细信息,请参见附表一。
二、征用目的和依据本次土地征用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征用土地将用于建设公共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
征用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某市某区土地征收管理规定。
三、征用范围和方式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的土地;2.用于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的土地;3.用于建设市政工程的土地。
征用方式主要包括:1.协议征用: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达成征用协议;2.强制征用:依法对尚未达成协议的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征用。
四、征用程序及补偿安置措施征用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整理土地征用手续:进行土地调查、评估和审批等工作,制定征用方案;2.公示和告知:对于被征收方进行公示和告知,确保信息透明;3.协商和签订征用协议: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根据相关法规签订征用协议;4.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根据征用的土地面积、地块位置和土地评估结果,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5.履行补偿和安置: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进行补偿支付和安置工作。
补偿安置措施主要包括:1.经济补偿: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和补偿标准,对被征用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2.就业安置:为被征用方提供就业机会,帮助其实现再就业;3.生活保障:为被征用方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措施,确保其正常生活。
五、项目进度和预计完成时间根据当前的规划和安排,预计土地征用工程将按照以下进度进行:1.征用方案制定和审批:预计完成时间为 10 天;2.公示和告知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为 7 天;3.协商和签订征用协议:预计完成时间为 15 天;4.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预计完成时间为 10 天;5.履行补偿和安置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为 30 天。
征用土地可行性分析报告
征用土地可行性分析报告1. 引言征用土地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对私人土地采取合法手段实施的土地占用行为。
征用土地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本报告旨在对征用土地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指导决策。
2. 征用土地的必要性征用土地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
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有积极的意义。
2.2 解决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土地资源短缺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征用土地可以有效解决土地资源紧张问题。
2.3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征用土地还可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能够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减少资源浪费。
3. 征用土地的可行性分析3.1 法律依据和程序征用土地应依法进行,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确保征用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宏观经济环境征用土地涉及到的项目对宏观经济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应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区域发展规划等因素,分析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以及潜在的负面影响。
3.3 社会影响评估征用土地可能对受征地农民和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如生计来源改变、安置问题等。
需要进行社会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减轻不利影响并维护受征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3.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用土地涉及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如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破坏等。
应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相应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3.5 技术可行性征用土地对相应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可行性进行分析。
如基础设施建设应考虑工程技术可行性和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3.6 经济效益分析征用土地的经济效益分析是评估征用项目可行性的重要指标。
包括项目投资回报率、产出效率、税收贡献等方面的评估,以确定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农村公共设施补偿标准
一、农村公共设施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农村公共设施补偿标准二、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村中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之外的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概念即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为国有,即将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转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按照前述,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又分为对农用地的征收、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征收以及对农村未利用地的征收三种。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六条至第二百五十条。
征收农村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三、各级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与合规性规划
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与合规性规划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
无论是道路、桥梁、电力、水利还是通信等基础设施,都是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系统。
然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必然涉及大量的法律和合规性问题。
本文将探讨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与合规性规划,旨在提供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框架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诸多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等。
在制定法律框架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
因此,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 劳动力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工人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工资、工时和工作条件合法合规。
3. 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需要征用土地。
在征用土地时,应依法进行,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相关法律法规应规定土地征用的程序、标准和补偿机制。
4. 建设标准: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遵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应规定建设标准,并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机构。
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规性要求除了法律框架,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遵守合规性要求。
合规性要求是指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1. 项目合法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之前,应进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项目的合法性。
相关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发放相应的批准文件。
2. 可行性研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规划和实施之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可行性研究应包括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等方面的评估。
3. 施工合规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的合法合规。
相关部门应对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运营合规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运营阶段,应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问题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使得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在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土地征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探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一、土地征用的必要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
土地征用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依据法定程序从土地所有者手中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行为。
土地征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创造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提供了更好的公共服务,如道路、桥梁、铁路、水利设施等。
通过土地征用,政府可以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 推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通过土地征用,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用于工业、商业和农业发展的土地资源,为经济的腾飞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就业增长和经济繁荣。
3.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征用可以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调整。
根据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可以通过土地征用将农用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或工业用地,以适应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
二、土地征用中的问题然而,土地征用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1. 公平补偿问题:土地征用涉及到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征收补偿是关键环节。
然而,一些土地所有者在征收过程中未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因此,完善征收补偿机制,确保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解决土地征用问题的关键。
2. 动迁安置问题:土地征用常常伴随着居民的迁移和安置工作。
然而,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中,动迁安置工作并不完善,导致原居民获得的资源和生活条件下降,无法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因此,需要加强动迁安置工作,提供合适的居住条件和社会保障,确保被征收居民的权益。
3. 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土地征用往往涉及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破坏。
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威胁。
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土地征用与补偿规划
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土地征用与补偿规划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在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土地征用和补偿规划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土地征用与补偿规划。
一、土地征用的必要性及其程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土地征用是不可避免的。
土地征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基础设施项目的需求,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土地征用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征地准备阶段:项目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土地调查和评估,确定征地范围和用途,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
2.征地手续办理:在政府批准征地后,项目部门需要向被征地农民或土地使用权人发出《征地告知书》,告知他们土地征用的事项、补偿标准等,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土地征收和补偿:在征地手续办理完毕后,项目部门会与被征地农民或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划定、土地登记、土地转让等手续。
同时,还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征地农民或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二、土地补偿规划的重要性及补偿方式土地补偿规划是基础设施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合理的补偿规划可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度。
常见的土地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货币补偿: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用途、土地面积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补偿标准向被征地农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2.安置补偿:对于被征地农民,可以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安置地,确保他们能够在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后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3.就业补偿:对于因征地而失去耕种土地的农民,可以提供就业机会或培训,帮助他们转变职业,确保其生活稳定。
三、土地征用与补偿规划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土地征用与补偿规划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为了确保土地征用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
1.农民权益保护问题:有些被征地农民对土地征用可能存在疑虑或不满,因此需要加强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使其理解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性和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分析促进乡村振兴的安全实施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风险分析促进乡村振兴的安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
只有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才能保证乡村振兴计划的安全实施。
一、土地征用风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而土地征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往往会引发村民抵制、赔偿不公等问题,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阻力。
二、资金投入风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有些项目的收益周期较长,缺乏盈利模式。
如果资金管理不善,容易导致项目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完工。
三、施工质量风险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使用寿命,如果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会影响使用效果,还会增加后期维护成本,甚至危及使用安全。
四、自然灾害风险农村地区往往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如山洪、滑坡等。
如果基础设施建设没有考虑到自然灾害风险,很容易遭受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立法政策风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如果立法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项目的推进造成影响。
因此,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对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六、管理运营风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管理与运营,如果管理不善,运营效率低下,将影响项目的使用效果。
因此,提前做好管理运营规划,避免潜在的风险。
七、技术安全风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许多新技术的应用,如果技术安全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事故发生。
因此,确保技术安全对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八、环境保护风险基础设施建设会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如水土流失、噪音污染等。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九、人才培养风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和管理团队,而有些地区缺乏相关人才。
为了保证项目的高质量实施,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十、安全意识风险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较低,部分农民对安全意识不强,容易忽视隐患。
公交站点建设预算
公交站点建设预算公交站点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交通效率、改善乘客出行体验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合理规划和建设公交站点,制定一份详细的建设预算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公交站点建设预算展开讨论。
一、前期调研与规划阶段预算在公交站点建设的前期,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规划工作。
这一阶段的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调研费用:包括人员调查、数据收集、问卷调查等费用。
2. 规划设计费用:涉及到公交站点的选址、站点布局设计等方面的费用。
3. 立项与审批费用:包括项目报批和相关手续办理的费用。
二、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公交站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公交系统的核心环节。
此阶段包括以下预算内容:1. 土地征用费用:公交站点需要一定的用地,征用土地的费用将纳入预算范畴。
2. 土建施工费用:包括公交站点站台、候车亭、卫生间、票务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施工费用。
3. 配套设施采购费用:如座椅、候车广告牌、亭顶、候车标识等购买费用。
4. 给排水、电力等公用设备安装费用:为了保障公交站点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相关设备的安装。
三、环境美化预算公交站点作为城市的门面,环境美化至关重要。
美化公交站点将提升城市形象,增加乘客出行的舒适感。
环境美化预算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绿化费用:购买种植花草树木所需的费用,提供乘客良好的休息环境。
2. 照明设备费用:包括照明灯具、太阳能照明设备等的购买和安装费用。
3. 亭顶与立柱装饰费用:亭顶和立柱的装饰可以增加站点的美观性,提高城市形象。
四、设备维护与管理预算公交站点的设备和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管理,以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设备维护与管理预算包括以下方面:1. 设备维修费用: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修补和更换损坏设备的费用。
2. 清洁费用:对公交站点进行定期清洁和卫生消毒的费用。
3. 安全监控费用:安装、运行和维护安全监控设备的费用,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总结:以上所列内容是公交站点建设预算中的主要方面,详细情况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公共基础设施 流程
公共基础设施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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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国农业发展的关系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国农业发展的关系农村基础设施是指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活运行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学校、医院、供水和电力等。
它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国农业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并阐述其重要性及促进农业发展的方式。
一、农村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对于促进中国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良好的交通网络是农产品流通的基础。
农村道路和桥梁的建设能够将农产品从农田运输至市场,缩短运输时间,提高产品的鲜度和品质,同时降低运输成本,增加农民的收入。
其次,适当的供水和灌溉设施能够提高农田的灌溉效率,解决农田用水不足的问题,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此外,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医疗设施,能够吸引人才进入农村地区,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业技术的更新和创新。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挑战然而,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
首先,投资不足是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障碍。
由于农村地区相对贫困,资金投入难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此外,由于土地流转和扩大农业规模经营的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面临着土地征用和占用的问题。
此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给建设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三、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为了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和社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投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能力。
其次,政府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用PPP模式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扩大投资来源。
此外,需要加强规划和管理,提高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另外,政府还可以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机制,确保设施的长期可持续运行。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发展的启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中国农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农村征地指什么
一、农村征地指什么首先,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一般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桥梁建设、道路建设、城市发展等。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土地是必要的。
国有土地可以依法进行一系列建设,如无征地建设。
住房,即少产权房,国家建成后,是商品房。
前款分别提到“征收”和“征用”两个词。
许多人被这两个词弄糊涂了。
百度在搜索过程中,大量律师解释了征收与征收的区别,认为征收应当改变,征收不变。
说真的,这些人自己并不真正理解这些概念。
笔者认为,征地与征收基本上是没有区别的,更何况变性人的不变性问题,可以查阅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
必须指出,两者之间的区别可能是在征用不动产(如土地)和征用大规模基础设施时使用不同的术语。
征收和征收都涉及产权转让。
所谓的“征款”是指征用。
当谈到土地,另一一个词经常被使用:占领。
征收与占用本质上是不同的,一般是指建设国家临时占用的某一片土地、某一空间,使用后是为了恢复原状和归还,被占土地的性质和产权没有改变。
无论是被征用还是被占用,被征用方都有权从国家获得相应的赔偿。
让我们直截了当地说。
国家征用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后,土地就变成了国有的,一般不可能变成集体土地,国家一定要在一定程度上补偿集体。
请注意,这是对村集体的补偿,因为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一般指所有村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国家土地补偿给予集体,村委会通常必须保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村组织的运作。
其余资金由集体分配给村民。
至于谁不获分配,视乎情况而定。
由于国家征用的土地通常只是部分农民的承包土地或宝基地,根据现行法律,农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不得随意调整,部分农民的承包土地或宅基地可能被没收。
这块土地丢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的。
如果国家的土地补偿平等地分配给所有的村民,这显然对无地农民是不公平的。
因此,一些村庄实行了“由谁付钱”的政策,而另一些村庄则向被征用的农民提供了大部分剩余的补偿,还有一些则平等地分配给其他村民,因为其他村民也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土地征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土地征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背景和目的背景土地征用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对农村或城市中的土地进行征用和重新分配的行为。
土地征用,是实现城市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涉及到影响农民的利益保护与过程管理等多种问题。
因此,对土地征用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土地利用的安全与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本文旨在对土地征用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剖析土地征用的利弊,探讨土地征用的程序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以期为土地征用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实地调研和文献资料的方式进行。
首先,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土地征用在不同地区和年份的具体情况。
然后,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文献资料,探讨土地征用的利与弊,以及改进征地程序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可行性。
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得出结论。
研究结果和讨论土地征用的利与弊土地征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城市化的进程,促进城市发展。
通过征地,政府可以获得足够的土地资源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此外,土地征用也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然而,土地征用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过度征地可能导致农民流失大量的土地资源,影响农民的生计和生活质量。
其次,征地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容易引发冲突和社会不稳定。
再次,土地征用对生态环境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态安全的隐患。
改进土地征用的程序管理为了提高土地征用的合法合规性,需要加强征地程序的管理和监督。
首先,要完善土地征用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要加强对征地程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征地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征地过程中起到监督和协调的作用。
改进土地征用的利益分配机制为了确保土地征用的利益能够合理分配,需要改进土地征用的利益分配机制。
工程征地方案
工程征地方案一、前言在现代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征地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征地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以公益为目的,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公益事业。
在征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征地程序合法、公正、公开。
本文旨在就某项目的征地方案进行详细阐述和规划。
二、项目背景本项目为一处新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到部分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
该项目的建设将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需要征地用地共计1000亩。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征地方案,确保征地过程合法、公正、公开。
三、征地程序1. 前期准备在正式开始征地程序之前,我们将对征地区域进行详细的勘测和测绘,制定详细的征地规划图,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征地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公告公示在清晰了解征地范围和征地用途后,我们将利用各种渠道向当事人公示征地事项,包括在当地政府公告栏、政府网站、村委会公告栏等发布征地公告,告知农民们征地的具体范围、目的、用途、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
3. 协商协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协商工作,与农民代表及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而友好的协商,就征地范围、征地补偿、搬迁安置等事项进行详细的商讨和协议达成,确保征地顺利进行。
4. 征地决定经过公告公示和协商协议后,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出台正式的征地决定,对征地范围和征地用途进行最终的确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进行征地通知,并依法对农民合法权益进行赔偿和安置方案的具体落实。
四、征地补偿政策1. 土地征用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地补偿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用、过渡期补偿费用等。
对于征地的土地,我们将按照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进行精确测量并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失地农民安置对于因为征地失地的农民群体,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他们进行合理的安置,提供相应的安置补助和公共服务保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并取得合法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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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 化现 象 .使 民众 因个 别现 象而 对公共 权 利 的
信任度 降低 .而恶 性循 环 的结果 是公 共权 利产 生 的
其他行 政行 为 的公 信力 也受 到影 响
二 、我 国土地 征 用的性 质及 法律缺 失 我 国实 行 的是 土地 国有 的社会 主义公 有制 .土
d u c e s t h e e x i s t i n g p r o b l e ms i n t h e p r o c e s s o f c o mp u l s o r y l a n d a c q u i s i t i o n f o r t r a f f i c c o n s t uc r t i o n i n J i l i n P r o v i n c e
共 利益 的法 律规定 .没 有指 出 哪些应 该界 定为 公共
基 础上 .在行 使公 共权利 之前 就科 学合 理地 划定 公
共 利益 的界 限 .诱 导个人 为 了更好 实 现个人 权益 的 发 展权 而 自愿 让渡 个人权 利 .用公 共利 益所 得 收益 来 弥 补 个 人 权 利 的缺 失 .争 取 做 到 占补 平 衡 :否 则 .无视 个人 权利 的存在 而 以公共 利益 为借 口对 个 人 权利进 行肆 意剥 夺 .不 仅会 导致 公共 利益 目标 的 实 现大 打折扣 .而 且会使 公共 利益 与个 人权 利 的 占
一
、
我 国公 共 基础 设施 建设 土地 征用 现状 及 法
律 适 用
法” 要 求 的必然 性存 在 。而作 为 “ 度” 的把 握 ,最 高
目标 是 在 个 人 利 益 与 公 共 利 益 的博 弈 之 中保 持 双
赢 .这 里 的“ 公 共 目的” 就 是 宪 法在 界 定 这种 “ 宪法
La n d Ac q u i s i t i o n f o r P u b l i c I n f r a s t r u c t u r e Co n s t r u c t i o n
Z HANG Yi n g , W ANG Wa n - q i n
( J i l i n P r o v i n c i a l H i g h C l a s s H i g h w a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B u r e a u , C h a n g c h u n 1 3 0 2 1 6 , C h i n进行 的土地 征用必 然 会涉 及 到个 人利 益 与公共 利益 之 间 的博 弈 .此 问题 的复 杂 性导 致 了稍微 处理 不慎 就可 能会 引起 公 民个人 利 益 与公 共利 益 的 冲突矛盾 .甚 至 引起社 会矛 盾 激化
我 国在 《 宪法 》 和《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土地 管理 法 》
提 供 参 考 和借 鉴
关键 词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土 地 征 用 ;法律 ;权 利 主体 中 图 分 类 号 :D 9 2 2 . 3 9 文 献标 识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0 2 — 4 7 8 6 ( 2 0 1 3 ) 2 3 — 0 1 0 5 — 0 3
利禁 区的要求下 .要 在充 分尊 重和 保护个 人 权 利的
根 本大法 .是我 国法律体 系 的基础 和 总体规 定 .并 没 有 具 体 对 公 共 利 益 的范 围进 行 相 关 的规 定 .因 此 .在 个人 利益 与公共 利益 的 冲突 中就无 法 以宪法 作 为具 体 的法律依 据 .只能 作为 方 向性 的指导 。而 在《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土 地管理 法》 中也 没有 具体 的公
划 拨做 了相关 规定 .因为划拨 土地 只 能基 于公共 利
益 的需 要 。该 法 第2 2 条 规定 : “ 下列 建设 用 地 的土
T r a n s p o r t D e v e l o p m e n t R e s e a r c h 交通发展研究
论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建设 的土地 征 用
张 莹 . 王 万 琴
( 吉 林 省 高 等 级 公 路建 设 局 .吉 林 长 春 1 3 0 2 1 6 )
研 究 土 地 征 用 权 的一 种 理 论 是 博 弈 分 析 论 _ 1 】 土地 征用 是任何 国家为 及 时保 障公益 性项 目获 取 土
地所 必须 的一 种行 政行 为 .我 国也不 例外 。土地征 用涉及 到 国家 、用 地单 位 、集体 和个 人多 个权 利 主
和极端 事件 发生 在 我 国 .因征地 而引起 的地 方政 府与少 数群 体或 个人 的 冲突事 件 已屡见不 鲜 。在 私 权利 日益得 到保 护 的今天 .因公 共 利益 而使少 数 群 体或个 体 的私权 利损 失不 能完 全得 到补偿 。再 度 引 起 个 人 利 益 对 公 共 利 益 的服 从 的 必 要 性 和 “ 度” 的争议 “ 度” 就是 要 求公 共利 益 以必要 的公 民权利 保 护 为衡量 基准 .不 能 以公共利 益 之名肆 意侵 蚀公 民权 4  ̄ j l [ 2 ] .只有 运 用 良好 的行 政 程 序 和法 律 手 段保 证 公共 利益 决策 的公 平 、民主 。才 能保证 其公 共利 益 是 使 大多 数人 受 益 的公 益 行 为 ,并 且 是符 合 “ 良
地所 有权 主体 为 国家 和 集体 ( 即 国有 土地 所 有权 和 集体 土 地所 有 权 两种 类 型 ) .其 他 任 何单 位 或 个人 对 土 地 只 享 有 土 地 使 用权 .而 不 能拥 有 土 地 所 有 权 .我 国土地所 有权 的主体 无论 是 国家 还是集 体 都 是公 权利 的表现 .这 是我 国土地 制度 与其 他 西方 国 家土 地制 度最重要 的区别 所 以具体 来说 .在我 国 土地 征用 是发生 在 国家和集 体所 有权 人 之 间的使 用 权转 移 .是指 国家为 了社会 公共 利益 的需 要 .按 照 法律 规定 的批准 权 限和程序 批 准 .在 给 集体 和个 人 合理 补偿前 提下 .集 体所有 土 地转 变 为国家 所有 的
我 国现行法 律 法规对 土 地征用 目的和 范 围的界 定 并不 清楚 .对 “ 公 共利 益 ” 的规定 过 于原则 性 和宽
泛 性 。长期 以来 .“ 公共 利益 ” 需要 一 直是 土地 征用
权力” 时 所进 行 的 价值 预设 .即政 府 的征 地 权 必须 建 立在 满足公 共 利益 的需要 这个 价值 基础 上 。
摘 要 :针 对我 国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土 地征 用现 状及 法律 适 用情 况 ,分 析 我 国土地 征 用的 性 质 及 法 律 缺 失 , 并 结合 工作 实
践 .介 绍 吉 林 省 交 通建 设 征 地 过 程 中的 出现 的 土 地征 用 f * - I 题 和解 决方 法 . 以期 为 我 国其他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土 地 征 用 工作
补平衡 被 打破 .并 可能 导致 因征用 土 地而 产生 各种
利 益 的范 畴 .哪些 不 应 该界 定 为公 共 利 益 的范 畴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城 市 房地 产 管 理法 》 第 十九 条 规 定 :“ 国家 对 土 地 使 用 者依 法 取 得 的土 地 使 用 权 . 在 出让合 同约定 的使 用年 限届满 前不 得 收 回 :在 特 殊情 况下 .根据 社会公 共利 益 的需要 .可 以依 照 法 律程 序提前 收 回 .并 根据使 用者 使用 土地 的实 际 年 限 和开发 土地 的实际情 况 给予相 应 的补偿 ” 嘲 由此 可 以看 出这 部法 律对 符合 哪些条 件 即属 于公共 利 益 做 出 了明确 的规定 .可 以看 作 土地 征用 中 “ 公 共 利 益” 的具体 法 律 依据 .但 是 这 部法 律 中的条 款 对 土 地 征用 时如何 确认 “ 公共利 益 ” 并没 有做 出具 体 的规 定 。我 国《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土 地 管 理 法 》 第5 8 条 规
中都 明确规定 了国家征 用农 村集 体所 有土 地 的 目的
必 须是 以维 护公共 利益 为 目的 由于宪法 是我 国 的
2 0 1 3 年1 2 月 第2 3 期
I 1 0 5
交通发展研究 T r a n s p o r t D e v e l o p m e n t R e s e a r c h
体 的利 益 .体 现 了 土地 权 利 在 不 同主 体 之 间 的转
移 .是 土 地 产 权 在 经 济 上 得 以实 现 的一 种 特 殊 方
式 。而在 此过 程 中 .必 须正 确处 理好 各权 利 主体之
间 的经 济 利益关 系 .使 被征 地者 在合 法 的征用 程序 指导下 得 到合 理 的生活保 障
Ab s t r a c t :I n a l l u s i o n t o t h e s t a t u s o f l a n d a c q u i s i t i o n f o r p u b l i c i n ra f s t r u c t u r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Ch i n a a n d t h e r e l a t e d l a w s ,t h e p a p e r a n a l y z e s t h e p r o p e r t y o f a n d a c q u i s i t i o n i n Ch i n a a n d t h e l a c k o f l a ws ,mo r e o v e r i n t r o
法 律制度 。 目前 的形 势下 .我 国的因公 益 目的 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