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世界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系统专业理论,具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是: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团结协作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
2、全面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眼界开阔,能了解该专业方向在国内外的研究和发展动向;思路灵活,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3、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查阅本专业相关的外文书刊、资料,并能用外语撰写论文摘要;掌握现代化的研究手段和工具,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学术交流。
4、具有较高的历史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
1、世界上古中古史
2、世界地区国别史
3、国际关系史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对于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完不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具体的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教学计划表。研究生在此期间必须完成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补修课程的学习。
2、研究生修完34学分方完成教学计划,这34学分包括学位课程20学分,非学位课程10学分,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如论文答辩前仍未完成规定学分,则不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3、外国语课共4学分,包括基础英语3学分和专业英语1学分。外语基础较好,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任课教师、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批准,可以免修基础英语,但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外语学位课程考试。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3门本专业大学主干课程,并参加相应的考试。以考试及格为准,虽然不计入学分,但未补修或未能通过考试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管理
1、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以闭卷考试方式为主,辅以考查方式,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能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非学位课程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学术活动以《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为依据,导师签字认可后由学科负责人进行成绩评定;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2、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学院来负责具体组织。学位课程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考试和考查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学位课程达到70分、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方为合格,可以获得学分;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环节的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3、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4、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5、研究生若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培养环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必须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学院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行。
2、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应在第4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主要是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考核研究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能力等。考核小组由院总支书记、院长、分管院长、导师组成员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按期完成培养计划、中期筛选合格的研究生即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否则应进行淘汰或分流。
3、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一部(位列前两位),且第一署名为聊城大学,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否则将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4、实践活动
研究生的教学实践以“助教”的形式实施,安排在第二学年,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必须面向本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的工作,方式包括授课、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习、辅导毕业论文等,由指导教师
根据备课、讲课及学生的反映等环节对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效果进行考核,写出评语,“合格”以上方能通过;入学前在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并已经取得助教职称者,经导师审核,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
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学院和学科点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在毕业论文答辩以前,要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11月底之前通过论文的开题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毕业(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论文答辩,应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否则不准参加论文答辩。
6、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第5学期,学院组织相关导师对研究生的论文撰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该项工作在研究生申请答辩前6个月完成。如果未能通过中期检查,则学校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7、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6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8、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研究生论文写作完成后,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七、培养方式
1、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培养环境,确保培养质量。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个性;
2、加强实践环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和科研训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让学生及时了解最新的学术信息,把握研究动态;
3、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采用考试、考查与综合能力考核相结合等形式,确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4、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中期筛选、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指导等工作,确保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